陈 剑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
1993年春出土于河南偃师的东汉安乡侯张禹碑,自2003年公布以来,(1)黄明兰、朱亮编著: 《洛阳名碑集释》,北京: 朝华出版社,2003年,第9—12页。除原发掘者两文之外,(2)赵振华、王竹林: 《〈张禹碑〉与东汉皇陵》,北京大学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编: 《古代文明研究通讯》第23期,2004年12月,第37—46页。赵振华、王竹林: 《〈张禹碑〉与洛阳东汉皇陵》,《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第110—113页;收入赵振华: 《洛阳古代铭刻文献研究》(改题作《〈张禹碑〉与洛阳东汉南兆域帝陵》),西安: 三秦出版社,2009年,第248—254页。下引其说,或称“原释”“原整理者”云云。又王竹林、朱亮: 《东汉安乡侯张禹墓碑研究——兼谈东汉南兆域陵墓的有关问题》,《西部考古》第1辑,西安: 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341—355页。按此文对碑铭的释读理解或是与前文出入不大,或是更另有误,不具引。很少看到研究者专门讨论。近来《出土文献》2021年第2期发表韦玉熹《张禹碑铭补释》一文(以下简称“韦文”),纠正了原发掘整理者释文注释的不少错误。本文拟在韦文基础上,再对碑文释读略作补苴,并附及相关问题。
一
下面先抄出经校正后的碑铭释文(略据韵脚与意群分段)。其中加下划线者为韦文新释或改释,标黑体者为本文改释或新释。为免过多重复引用,随文标注释号然后略出注说明。
【惟永初】七年八月廿(二十)五日己丑,公薨。
遗孤伤怀,悲慕叹息。昔有【□□,□】年休德。哀而不宣,毋(无)以垂则。乃剖情心,府(俯?)述所哀。〔一〕
追公建迹,【□】自赵基。〔二〕入侍紫宫,出司二州。敦德配(哉?),嘉政四流。述职行县,至于海偶(隅)。前人所艰,靡不悉周。幽隐得理,帝命宣休。至俭不烦,克己毋(无)畴(俦)。
德音昭闻,入升大官;典国渊海,上下以安。事如(蝟)(茦—刺),〔三〕不迷其烦。临埶(势)交利,圣人所叹;而公处之,糸(丝)发不干。四海会同,商人说(悦)(欢)。
国用实(?)盁(盈),〔四〕戎狄允平。命为太尉,掌司天官;日月光泽,星辰顺行。贤人显【□】,野毋(无)逸民。五载之间,边竟(境)芀(艾)安。〔五〕
圣朝闵悼,两宫【□□;□□□□,□□】悉备。薨亡之日,二使亲吊;哀憧(恸)咨嗟,赠送祕【器。〔七〕□□□□,□□□】载。
九月乙卯,祖行东征;度宅成(城)阳,在陵之滨。【□□□□,□□□□。葬】氏(是)成周,示不忘君;推公行迹,与彼同勳。〔八〕孤【□□□,□□□□,□□□□,□□□□】。
〔一〕 “剖”字原释“割”,系误将左旁两道竖向泐痕当作了笔画,且于文义亦不通。有关字形对比如下:
“剖情心”犹言剖判、显露其中情、真心。古书“剖情”之语如:
《孔子家语·曲礼子夏问》: 公父文伯卒,其妻妾皆行哭失声,敬姜戒之曰: ……孔子闻之,曰:“女智无若妇,男智莫若夫。公文氏之妇智矣,(4)“文”字《孔子家语》或本及《国语·鲁语下》作“父”。剖情损礼,欲以明其子为令德也。”
亦正用于讲丧礼场合,与碑文颇合。“剖”与“心”搭配之例,除一般的“比干剖心”之类外,又如温县盟书“听耳类”参盟人谓“敢不剖敷其中心以事而主韩取及其啬夫左右”云云,魏克彬先生引《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两主二臣,剖心坼肝相信,岂移于浮辞哉”为说,解“剖心”为“竭诚”,(5)魏克彬: 《温县盟书T4K5、T4K6、T4K11盟辞释读》,《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5辑,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280—289页。按上引文句又见于《汉书·邹阳传》《新序·杂事三》,“坼肝”皆作“析肝”。前者颜师古注云:“析,分也。”当以作“析”字者为是。亦颇可与此碑文相参。
“府述”原整理者未注,其义乍视似难解,韦文断句标点作“乃割情心府,述所哀”,或即因此之故。但本铭以四字一句为常,如此处理恐亦不解决问题。曾考虑读为“敷述”,终觉未安。今试读为“俯述”,谓“(因心情悲痛而)低头述说”,与常见的“俯思”“俯念”“俯哭”“俯泣”“俯叹”等构词方式相类。
〔二〕 “基”字原释“举”,殆受《后汉书·张禹传》“张禹字伯达,赵国襄国人也。……永平八年,举孝廉”之“举”字影响。按其字所从“其”旁虽与大家熟悉的楷书形略有不同,但实系汉隶常见者,其例殆不烦赘举,仅与后文“不迷其烦”之“其”字对比即可知:
“基”义为“始”,系其常训,由“基础”义略引申而来。此作动词,主语是张禹之建立事迹、功迹。碑文谓其建迹“自赵基始”,实包张禹在赵出生成长、其“举孝廉”之前种种事迹而言,释“举”反嫌“赞得不够”。
从读音来看,“淮”及从“淮”得声的“匯”字,古音皆为匣母微部合口,与匣母物部合口的“蝟”“彙”,还算比较接近。另外还值得注意的是,“彙”字又有“草木茂盛”一义(其形或讹作“”),(9)参看刘洪涛: 《〈说文〉“孛”释义》,《古汉语研究》2018年第2期,第81—87页。《汉书·叙传上》引班固《幽通赋》“柯叶彙而灵茂”,颜师古注:“彙,盛也。”《诗经·大雅·召旻》“草不溃茂”,郑笺:“‘溃茂’之‘溃’当作‘彙’。彙,茂貌。”联系这些材料想,“”字可能就是为草木茂盛义之“彙”所造的专字,如是,则有关通假关系就更为自然直接
了。另外,《说文》艸部有“从艸隹声”之“萑”字,训为“艸多皃”,不知与此“”字有无关系(《淮南子·俶真》“萑蔰炫煌”高诱注:“萑,读曰唯也。”)。
〔四〕 “盁(盈)”上之字原整理者以为“应为‘充’”,与残形不合。如下所举:
其下残存之形近于“贝”旁,而且右上角还有垂下笔画(参下“盈”字右方笔画位置),其字上方应为“宀”旁或“穴”旁;再结合文意考虑,则全字最可能为“实”。虽未检得“实盈”一语与此文用法相同者,但“实”与“盈”对文者古书多见;语序相反的义近连用之“盈实”一语,以及“仓廪盈实”一类说法,亦于后世多见。之所以不太敢肯定,殆因仍有疑问在于,“实”字与“仓廪”“府库”等搭配皆甚为自然,但说到“国用”而言“实”,亦觉有未安之处。
王蒙:一切被推崇、提倡、珍爱的东西,都是祸害之源、争夺之根、虚伪之由,占有与窃取的教唆者,是一切罪恶的源头。
关于“芀(艾)”等字的释读问题,详后文第二小节。
下方所存残形还是更近于“车”旁,而与“卩”形明显不类。
〔七〕 “赠送”原释“赗选”,皆于形不合,“选”字于义尤不通。其形如下:
〔八〕 “示”字原释“永”,于形不合。“勳”字原释“勤”,按两字皆可与前“君”字押韵,但其形左下仍可见“灬”旁残存之点,且其左半中部的“田”形(此系“熏”旁特征而与“堇”旁形不合)亦于释“勳”更合。“成周”之上残形原未释,可定为“氏”;“氏”“是”常通,其上又可据文意拟补“葬”字。诸形如下:
“示不忘君”云云的解释,详后文第三小节。
二
上文所说“芀(艾)”字,出土汉代简帛、玺印文字中多见,亦作“艻”形(且数量更多)。其字应释读为“艾、刈”,早已是定论。裘锡圭先生曾谓:
劳(榦)氏《考证》把506.1的“芀”字释作“刈”(47页),是正确的。“刈”的意思是用刀割草。“芀”字从“艸”从“刀”,正可会割草之意。“刈”字古本作“艾”。《诗·周颂·臣工》“奄观铚艾”,《释文》:“艾音刈。”《诗·周南·葛覃》“是刈是濩”,《释文》“刈”作“艾”(这个“艾”跟当草名讲的“艾”只是偶然同形)。“芀”可以看作“艾”的变体。(13)裘锡圭: 《汉简零拾》,《裘锡圭学术文集·简牍帛书卷》,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86—87页。又参看裘锡圭: 《〈秦汉魏晋篆隶字形表〉读后记》,《裘锡圭学术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71页。
下面再略举其他出土秦汉文字资料中的相关诸字来看。
以上不厌其烦地罗列汉代文字中其释读本无问题的“艻/芀(艾、刈)”,再加上前文所论张禹碑之“芀(艾)”,无非是想要强调说明,近年来还不断看到的,不止一位研究者仍坚持旧有误说,谓居延简等的“芀”字应以“刀声”作解云云,(18)尉侯凯: 《居延汉简中的“芀”和“芀橐”》,《中国农史》2017年第4期,第62—65页;王锦城、鲁普平: 《西北汉简中“芀”字释读述考》,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秦汉史研究室主办,邬文玲、戴卫红主编: 《简帛研究 二○一七(秋冬卷)》,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172—179页。两文皆谓西北屯戍汉简中作名词的“芀”即“苇华”(芦苇的花絮);作动词者,前文读为“铫”,后文谓假为“鉊”。并或得到其他研究者的赞同,(19)张俊民: 《西北汉简中的“艻”字与其它关联字释读》,简帛网,2021年8月16日。恐怕是并没有多少道理的。西北屯戍简的研究虽已成一专门领域,但简牍所用文字毕竟仍是汉代文字的一部分,我们在讨论其字词释读时,不能对同时期大量的其他文字资料完全不管不顾。
同时,有关字形关系问题,又似尚有可略作补充之处。前引裘先生所谓“‘芀’可以看作‘艾’的变体”,“‘芀’字从‘艸’从‘刀’,正可会割草之意”,可能不如说为,“‘艻’系‘艾’之变体”,“‘艻’因‘力’旁、‘刀’旁常通作而可变作‘芀’,同时‘芀’字又可理解为‘以刀割草’之意”,更为自然合理。这样讲是因为,近年来我们已经陆续新看到了“刈、艾”的更原始之形,其中“乂”旁之形与“力”形更为接近。如下所举:
现所见用为“艾”之“芀”“艻”两类形,以作“艻”形者占绝大多数,此亦有利于上述“艾”字中由“乂”形先变作“力”形再变为“刀”形的设想。如此,则“芀”就并非一个较晚才独立造出的表意字(其中“刀”旁可看作所谓“变形义化”),亦与古文字发展演变的一般情况相合。
三
现在回到讲张禹碑铭“示不忘君”云云。原整理者释作“□□成周,永不忘君”,其解释谓:
“成周”,谓东周“成周城”,东汉国都洛阳的前身。指陪葬于先帝陵旁以示不忘君恩。其残缺文字,大意若“陪葬慎陵,南依万安,北望成周”。
其实已经点出了关键的“示”字。按碑铭此处虽上文颇有残失,但已说到安葬张禹之事;其文言葬而既谓“成周”又云“示不忘君”,我们很容易联想到,此所述应系周公故事。古书有关记载如:
《史记·鲁周公世家》: 周公在丰,病,将没,曰:“必葬我成周,以明吾不敢离成王。”周公既卒,成王亦让,葬周公于毕,从文王,以明“予小子不敢臣周公”也。
辑本《尚书大传》卷五(据皮锡瑞《尚书大传疏证》): 三年之后,周公老于丰,心不敢远成王,而欲事文武之庙,然后周公疾,曰:“吾死,必葬于成周。”示天下臣于成王。
《汉书·杜周传(附杜钦)》: 昔周公虽老,犹在京师,明不离成周,示不忘王室也。
前举我们的释文补作“【葬】氏(是)成周,示不忘君”,其主语即周公(应在其上残失8字之中说到);“推公行迹,与彼同勳”之“彼”字,也就是指周公(“公”谓张禹)。张禹位至太傅(在东汉“三公”即“太尉、司徒、司空”之上)、“冢宰”并封爵安乡侯(论者或谓系已知汉碑中职位最高者),确有资格与周公相提并论(起码是在其“遗孤”看来)。此下残失文字,大意应即谓比拟周公之意、之事,亦安葬张禹于成周(洛阳)先帝陵旁(前文所谓“在陵之滨”)云云。
由张禹碑此处前未被揭出之“用典”,我又联想到景云碑中的一处同类问题。景云碑或称朐忍令景君碑(立于东汉灵帝熹平二年即173年),2004年3月出土于重庆云阳县旧县坪遗址,现藏重庆三峡博物馆。其铭有云:
君帝高阳之苗裔,封兹楚熊,氏以国别。
…………
赞曰:皇灵炳璧,郢令名矣。作民父母,化洽平矣。……
…………
上引加下划线之句,旧亦尚未得其解。有关分歧与异说中的问题,较晚出的孙华先生文有很好的分析论述,具引如下:
“皇灵”指死去的祖先,这没有问题。“炳璧”,魏启鹏先生读“璧”为“辟”,辟与炳字都是光明的意思。(23)按见魏启鹏: 《读三峡新出东汉景云碑》,《四川文物》2006年第1期,第67页。程地宇先生将“璧”读为本字,认为光明辉映着玉璧是一种比喻,(24)按见程地宇: 《〈汉巴郡朐忍令景云碑〉考释》,《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第9页。这本来比将璧读为辟更恰当些,但程先生将这句话解释作“景云庄严光辉的英灵映照着天空”,这就完全不合适了。“皇灵炳璧”既然是描写死去祖先的句子,这个死去的祖先绝不会指的是景云,因为立碑者雍陟是景云的同乡,不是景云的孝子贤孙,他不应当称景云为“皇灵”的。“郢令”,魏先生认为指景云,至于为什么用郢令来指景云,魏先生没作解释,却提出了另一种前后矛盾的新说法。魏先生认为,郢字也可以“借为盈”,“其义与赢同”,并把“令名”解释成美好的名声。这种释读,句子失去了主语,迂曲难通,不如将“郢令”作为主语,“名矣”作为谓语更文从字顺。程先生说,“景云为高阳后裔,且朐忍之境在战国后期曾一度为楚地”,故碑文将朐忍令称作“郢令”。按《华阳国志·巴志》记巴地风俗说:“而江州以东,滨江山险,其人半楚。”朐忍在当时的江州(今重庆)以东,说朐忍令是“郢令”景云,将全句解释为,景云在死去祖先光辉庇护下,也很有声名,这就比较通顺。不过,朐忍毕竟属于巴郡,距离楚地还有一段距离,把“郢令”说成是朐忍令终究还有不甚贴切之嫌。从“赞”和“重”的开头两度提到“皇灵”来看,如果把前面赞语的“皇灵”不理解为景云死去的祖先,那么“皇灵炳璧,郢令名矣”也可能是一个历史故事,只是这个故事我们还不能确切推知。(25)孙华: 《汉朐忍令景云碑考释补遗》,《中国历史文物》2008年第4期,第53—54页。
按“皇灵炳璧”确实“是一个历史故事”,且“皇灵”所指就是“景云死去的祖先”。此所谓“炳璧”典之所自出,即春秋时楚平王“拜璧”故事:
《左传》昭公十年: 初,共王无冢适,有宠子五人,无适立焉。乃大有事于群望,而祈曰:“请神择于五人者,使主社稷。”乃徧以璧见于群望,曰:“当璧而拜者,神所立也,谁敢违之?”既,乃与巴姬密埋璧于大室之庭,使五人齐,而长入拜。康王跨之,灵王肘加焉,子干、子皙皆远之。平王弱,抱而入,再拜,皆厌(压)纽。斗韦龟属成然焉,且曰:“弃礼违命,楚其危哉!”
《史记·楚世家》: 初,共王有宠子五人,无适立,乃望祭群神,请神决之,使主社稷,而阴与巴姬埋璧于室内,召五公子斋而入。康王跨之,灵王肘加之,子比、子皙皆远之。平王幼,抱其上而拜,压纽。故康王以长立,至其子失之;围为灵王,及身而弒;子比为王十余日,子皙不得立,又俱诛。四子皆绝无后。唯独弃疾后立,为平王,竟续楚祀,如其神符。
其事又见于《论衡·吉验篇》等。
此中关窍所在,盖因在旧有一般认识中,“景”氏之与楚“平”王的联系较为隐蔽,故不太容易想到。经过巫雪如、李零先生等众多学者的研究,我们现在已经确知,楚平王又称“竞(景)平王”。“竞(景)平”系双字谥,可省其一而或称“平王”或称“竞(景)王”,后者即楚国“竞(景)氏”之所自出,(26)有关研究详情,参看田成方: 《东周时期楚国宗族研究》,北京: 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103—110页。亦即碑铭所说景云之“皇灵”即先祖。(27)参看李乔: 《从〈景云碑〉看景氏起源及汉代以前的迁徙》,《中原文物》2009年第4期,第55—61页。此文引李零先生说等讨论景氏源流颇详,所论多可从,惜尚未及碑铭此句。“炳璧”犹言“光辉于玉璧”,即指上引楚景平王拜璧压纽而终得王位且“竟续楚祀”(其子继位为楚昭王)之事。此景氏先祖之最值得骄傲者,故于“赞”语中首言之。“郢令名矣”所谓,则系景平王之庶长子、著名的“令尹子西”公子申。此以“郢”代“楚”,“郢令”即“楚国令尹”之省。据此理解再去重新绎读碑文,方可谓文从字顺。
四
最后附带略谈,我由读张禹碑铭才注意到的,《后汉书·张禹传》中可校正的一个误字。
原整理者在讨论碑文谓张禹“乃宰下邳”即为下邳国相时,“兴利万顷,家有年储(原误释作‘众有黍储’)”云云,已经引到下举《后汉书·张禹传》及《东观汉记》的相应记载:
徐县北界有蒲阳坡(陂),傍(旁)多良田,而堙废莫修。禹为开水门,通引灌溉,遂成孰(熟)田数百顷。劝率吏民,假与种粮,亲自勉劳,遂大收谷实。邻郡贫者归之千余户,室庐相属,其下成市。后岁至垦千余顷,民用温给。
李贤注: 《东观记》曰:“禹巡行守舍,止大树下,食糒饮水而已。后年,邻国贫人来归之者,茅屋草庐千户,屠酤成市。垦田千余顷,得谷百万余斛。”
其中“温”字似未见异说。《汉语大词典》“温给”条释义作“富足”,仅举此例为书证,但“温”字显未讲落实。或译作“百姓得以温饱自给”,(28)许嘉璐分史主编: 《二十四史全译·后汉书》,上海: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年,第2册,第990页。或译作“老百姓解决了温饱,能自给自足”(网上所见),大概自来“温”字就是作此理解、似乎可以含糊过去的,所以未见怀疑其字有问题者。但此处语境仅言垦田、粮食多获,而无关于“(穿衣)温暖”问题;略检古书,所谓“温给”连用成词者亦似无他例,皆可见其必有问题。
《后汉书·贾琮传》: 前后刺史率多无清行,上承权贵,下积私赂,财计盈给,辄复求见迁代,故吏民怨叛。
《汉语大词典》“盈给”条释义作“丰足;充足”,即举此例为书证。据以上所述我们完全可以断定,《张禹传》中的“温给”,应本作“溋(盈)给”。
2021年11月11日初稿
2021年11月22日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