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禹碑铭杂识*

2022-03-15 03:04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
出土文献 2022年1期

陈 剑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

1993年春出土于河南偃师的东汉安乡侯张禹碑,自2003年公布以来,(1)黄明兰、朱亮编著: 《洛阳名碑集释》,北京: 朝华出版社,2003年,第9—12页。除原发掘者两文之外,(2)赵振华、王竹林: 《〈张禹碑〉与东汉皇陵》,北京大学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编: 《古代文明研究通讯》第23期,2004年12月,第37—46页。赵振华、王竹林: 《〈张禹碑〉与洛阳东汉皇陵》,《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第110—113页;收入赵振华: 《洛阳古代铭刻文献研究》(改题作《〈张禹碑〉与洛阳东汉南兆域帝陵》),西安: 三秦出版社,2009年,第248—254页。下引其说,或称“原释”“原整理者”云云。又王竹林、朱亮: 《东汉安乡侯张禹墓碑研究——兼谈东汉南兆域陵墓的有关问题》,《西部考古》第1辑,西安: 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341—355页。按此文对碑铭的释读理解或是与前文出入不大,或是更另有误,不具引。很少看到研究者专门讨论。近来《出土文献》2021年第2期发表韦玉熹《张禹碑铭补释》一文(以下简称“韦文”),纠正了原发掘整理者释文注释的不少错误。本文拟在韦文基础上,再对碑文释读略作补苴,并附及相关问题。

下面先抄出经校正后的碑铭释文(略据韵脚与意群分段)。其中加下划线者为韦文新释或改释,标黑体者为本文改释或新释。为免过多重复引用,随文标注释号然后略出注说明。

【惟永初】七年八月廿(二十)五日己丑,公薨。

遗孤伤怀,悲慕叹息。昔有【□□,□】年休德。哀而不宣,毋(无)以垂则。乃剖情心,府(俯?)述所哀。〔一〕

追公建迹,【□】自赵基。〔二〕入侍紫宫,出司二州。敦德配(哉?),嘉政四流。述职行县,至于海偶(隅)。前人所艰,靡不悉周。幽隐得理,帝命宣休。至俭不烦,克己毋(无)畴(俦)。

德音昭闻,入升大官;典国渊海,上下以安。事如(蝟)(茦—刺),〔三〕不迷其烦。临埶(势)交利,圣人所叹;而公处之,糸(丝)发不干。四海会同,商人说(悦)(欢)。

国用实(?)盁(盈),〔四〕戎狄允平。命为太尉,掌司天官;日月光泽,星辰顺行。贤人显【□】,野毋(无)逸民。五载之间,边竟(境)芀(艾)安。〔五〕

圣朝闵悼,两宫【□□;□□□□,□□】悉备。薨亡之日,二使亲吊;哀憧(恸)咨嗟,赠送祕【器。〔七〕□□□□,□□□】载。

九月乙卯,祖行东征;度宅成(城)阳,在陵之滨。【□□□□,□□□□。葬】氏(是)成周,示不忘君;推公行迹,与彼同勳。〔八〕孤【□□□,□□□□,□□□□,□□□□】。

〔一〕 “剖”字原释“割”,系误将左旁两道竖向泐痕当作了笔画,且于文义亦不通。有关字形对比如下:

“剖情心”犹言剖判、显露其中情、真心。古书“剖情”之语如:

《孔子家语·曲礼子夏问》: 公父文伯卒,其妻妾皆行哭失声,敬姜戒之曰: ……孔子闻之,曰:“女智无若妇,男智莫若夫。公文氏之妇智矣,(4)“文”字《孔子家语》或本及《国语·鲁语下》作“父”。剖情损礼,欲以明其子为令德也。”

亦正用于讲丧礼场合,与碑文颇合。“剖”与“心”搭配之例,除一般的“比干剖心”之类外,又如温县盟书“听耳类”参盟人谓“敢不剖敷其中心以事而主韩取及其啬夫左右”云云,魏克彬先生引《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两主二臣,剖心坼肝相信,岂移于浮辞哉”为说,解“剖心”为“竭诚”,(5)魏克彬: 《温县盟书T4K5、T4K6、T4K11盟辞释读》,《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5辑,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280—289页。按上引文句又见于《汉书·邹阳传》《新序·杂事三》,“坼肝”皆作“析肝”。前者颜师古注云:“析,分也。”当以作“析”字者为是。亦颇可与此碑文相参。

“府述”原整理者未注,其义乍视似难解,韦文断句标点作“乃割情心府,述所哀”,或即因此之故。但本铭以四字一句为常,如此处理恐亦不解决问题。曾考虑读为“敷述”,终觉未安。今试读为“俯述”,谓“(因心情悲痛而)低头述说”,与常见的“俯思”“俯念”“俯哭”“俯泣”“俯叹”等构词方式相类。

〔二〕 “基”字原释“举”,殆受《后汉书·张禹传》“张禹字伯达,赵国襄国人也。……永平八年,举孝廉”之“举”字影响。按其字所从“其”旁虽与大家熟悉的楷书形略有不同,但实系汉隶常见者,其例殆不烦赘举,仅与后文“不迷其烦”之“其”字对比即可知:

“基”义为“始”,系其常训,由“基础”义略引申而来。此作动词,主语是张禹之建立事迹、功迹。碑文谓其建迹“自赵基始”,实包张禹在赵出生成长、其“举孝廉”之前种种事迹而言,释“举”反嫌“赞得不够”。

从读音来看,“淮”及从“淮”得声的“匯”字,古音皆为匣母微部合口,与匣母物部合口的“蝟”“彙”,还算比较接近。另外还值得注意的是,“彙”字又有“草木茂盛”一义(其形或讹作“”),(9)参看刘洪涛: 《〈说文〉“孛”释义》,《古汉语研究》2018年第2期,第81—87页。《汉书·叙传上》引班固《幽通赋》“柯叶彙而灵茂”,颜师古注:“彙,盛也。”《诗经·大雅·召旻》“草不溃茂”,郑笺:“‘溃茂’之‘溃’当作‘彙’。彙,茂貌。”联系这些材料想,“”字可能就是为草木茂盛义之“彙”所造的专字,如是,则有关通假关系就更为自然直接

了。另外,《说文》艸部有“从艸隹声”之“萑”字,训为“艸多皃”,不知与此“”字有无关系(《淮南子·俶真》“萑蔰炫煌”高诱注:“萑,读曰唯也。”)。

〔四〕 “盁(盈)”上之字原整理者以为“应为‘充’”,与残形不合。如下所举:

其下残存之形近于“贝”旁,而且右上角还有垂下笔画(参下“盈”字右方笔画位置),其字上方应为“宀”旁或“穴”旁;再结合文意考虑,则全字最可能为“实”。虽未检得“实盈”一语与此文用法相同者,但“实”与“盈”对文者古书多见;语序相反的义近连用之“盈实”一语,以及“仓廪盈实”一类说法,亦于后世多见。之所以不太敢肯定,殆因仍有疑问在于,“实”字与“仓廪”“府库”等搭配皆甚为自然,但说到“国用”而言“实”,亦觉有未安之处。

王蒙:一切被推崇、提倡、珍爱的东西,都是祸害之源、争夺之根、虚伪之由,占有与窃取的教唆者,是一切罪恶的源头。

关于“芀(艾)”等字的释读问题,详后文第二小节。

下方所存残形还是更近于“车”旁,而与“卩”形明显不类。

〔七〕 “赠送”原释“赗选”,皆于形不合,“选”字于义尤不通。其形如下:

〔八〕 “示”字原释“永”,于形不合。“勳”字原释“勤”,按两字皆可与前“君”字押韵,但其形左下仍可见“灬”旁残存之点,且其左半中部的“田”形(此系“熏”旁特征而与“堇”旁形不合)亦于释“勳”更合。“成周”之上残形原未释,可定为“氏”;“氏”“是”常通,其上又可据文意拟补“葬”字。诸形如下:

“示不忘君”云云的解释,详后文第三小节。

上文所说“芀(艾)”字,出土汉代简帛、玺印文字中多见,亦作“艻”形(且数量更多)。其字应释读为“艾、刈”,早已是定论。裘锡圭先生曾谓:

劳(榦)氏《考证》把506.1的“芀”字释作“刈”(47页),是正确的。“刈”的意思是用刀割草。“芀”字从“艸”从“刀”,正可会割草之意。“刈”字古本作“艾”。《诗·周颂·臣工》“奄观铚艾”,《释文》:“艾音刈。”《诗·周南·葛覃》“是刈是濩”,《释文》“刈”作“艾”(这个“艾”跟当草名讲的“艾”只是偶然同形)。“芀”可以看作“艾”的变体。(13)裘锡圭: 《汉简零拾》,《裘锡圭学术文集·简牍帛书卷》,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86—87页。又参看裘锡圭: 《〈秦汉魏晋篆隶字形表〉读后记》,《裘锡圭学术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71页。

下面再略举其他出土秦汉文字资料中的相关诸字来看。

以上不厌其烦地罗列汉代文字中其释读本无问题的“艻/芀(艾、刈)”,再加上前文所论张禹碑之“芀(艾)”,无非是想要强调说明,近年来还不断看到的,不止一位研究者仍坚持旧有误说,谓居延简等的“芀”字应以“刀声”作解云云,(18)尉侯凯: 《居延汉简中的“芀”和“芀橐”》,《中国农史》2017年第4期,第62—65页;王锦城、鲁普平: 《西北汉简中“芀”字释读述考》,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秦汉史研究室主办,邬文玲、戴卫红主编: 《简帛研究 二○一七(秋冬卷)》,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172—179页。两文皆谓西北屯戍汉简中作名词的“芀”即“苇华”(芦苇的花絮);作动词者,前文读为“铫”,后文谓假为“鉊”。并或得到其他研究者的赞同,(19)张俊民: 《西北汉简中的“艻”字与其它关联字释读》,简帛网,2021年8月16日。恐怕是并没有多少道理的。西北屯戍简的研究虽已成一专门领域,但简牍所用文字毕竟仍是汉代文字的一部分,我们在讨论其字词释读时,不能对同时期大量的其他文字资料完全不管不顾。

同时,有关字形关系问题,又似尚有可略作补充之处。前引裘先生所谓“‘芀’可以看作‘艾’的变体”,“‘芀’字从‘艸’从‘刀’,正可会割草之意”,可能不如说为,“‘艻’系‘艾’之变体”,“‘艻’因‘力’旁、‘刀’旁常通作而可变作‘芀’,同时‘芀’字又可理解为‘以刀割草’之意”,更为自然合理。这样讲是因为,近年来我们已经陆续新看到了“刈、艾”的更原始之形,其中“乂”旁之形与“力”形更为接近。如下所举:

现所见用为“艾”之“芀”“艻”两类形,以作“艻”形者占绝大多数,此亦有利于上述“艾”字中由“乂”形先变作“力”形再变为“刀”形的设想。如此,则“芀”就并非一个较晚才独立造出的表意字(其中“刀”旁可看作所谓“变形义化”),亦与古文字发展演变的一般情况相合。

现在回到讲张禹碑铭“示不忘君”云云。原整理者释作“□□成周,永不忘君”,其解释谓:

“成周”,谓东周“成周城”,东汉国都洛阳的前身。指陪葬于先帝陵旁以示不忘君恩。其残缺文字,大意若“陪葬慎陵,南依万安,北望成周”。

其实已经点出了关键的“示”字。按碑铭此处虽上文颇有残失,但已说到安葬张禹之事;其文言葬而既谓“成周”又云“示不忘君”,我们很容易联想到,此所述应系周公故事。古书有关记载如:

《史记·鲁周公世家》: 周公在丰,病,将没,曰:“必葬我成周,以明吾不敢离成王。”周公既卒,成王亦让,葬周公于毕,从文王,以明“予小子不敢臣周公”也。

辑本《尚书大传》卷五(据皮锡瑞《尚书大传疏证》): 三年之后,周公老于丰,心不敢远成王,而欲事文武之庙,然后周公疾,曰:“吾死,必葬于成周。”示天下臣于成王。

《汉书·杜周传(附杜钦)》: 昔周公虽老,犹在京师,明不离成周,示不忘王室也。

前举我们的释文补作“【葬】氏(是)成周,示不忘君”,其主语即周公(应在其上残失8字之中说到);“推公行迹,与彼同勳”之“彼”字,也就是指周公(“公”谓张禹)。张禹位至太傅(在东汉“三公”即“太尉、司徒、司空”之上)、“冢宰”并封爵安乡侯(论者或谓系已知汉碑中职位最高者),确有资格与周公相提并论(起码是在其“遗孤”看来)。此下残失文字,大意应即谓比拟周公之意、之事,亦安葬张禹于成周(洛阳)先帝陵旁(前文所谓“在陵之滨”)云云。

由张禹碑此处前未被揭出之“用典”,我又联想到景云碑中的一处同类问题。景云碑或称朐忍令景君碑(立于东汉灵帝熹平二年即173年),2004年3月出土于重庆云阳县旧县坪遗址,现藏重庆三峡博物馆。其铭有云:

君帝高阳之苗裔,封兹楚熊,氏以国别。

…………

赞曰:皇灵炳璧,郢令名矣。作民父母,化洽平矣。……

…………

上引加下划线之句,旧亦尚未得其解。有关分歧与异说中的问题,较晚出的孙华先生文有很好的分析论述,具引如下:

“皇灵”指死去的祖先,这没有问题。“炳璧”,魏启鹏先生读“璧”为“辟”,辟与炳字都是光明的意思。(23)按见魏启鹏: 《读三峡新出东汉景云碑》,《四川文物》2006年第1期,第67页。程地宇先生将“璧”读为本字,认为光明辉映着玉璧是一种比喻,(24)按见程地宇: 《〈汉巴郡朐忍令景云碑〉考释》,《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第9页。这本来比将璧读为辟更恰当些,但程先生将这句话解释作“景云庄严光辉的英灵映照着天空”,这就完全不合适了。“皇灵炳璧”既然是描写死去祖先的句子,这个死去的祖先绝不会指的是景云,因为立碑者雍陟是景云的同乡,不是景云的孝子贤孙,他不应当称景云为“皇灵”的。“郢令”,魏先生认为指景云,至于为什么用郢令来指景云,魏先生没作解释,却提出了另一种前后矛盾的新说法。魏先生认为,郢字也可以“借为盈”,“其义与赢同”,并把“令名”解释成美好的名声。这种释读,句子失去了主语,迂曲难通,不如将“郢令”作为主语,“名矣”作为谓语更文从字顺。程先生说,“景云为高阳后裔,且朐忍之境在战国后期曾一度为楚地”,故碑文将朐忍令称作“郢令”。按《华阳国志·巴志》记巴地风俗说:“而江州以东,滨江山险,其人半楚。”朐忍在当时的江州(今重庆)以东,说朐忍令是“郢令”景云,将全句解释为,景云在死去祖先光辉庇护下,也很有声名,这就比较通顺。不过,朐忍毕竟属于巴郡,距离楚地还有一段距离,把“郢令”说成是朐忍令终究还有不甚贴切之嫌。从“赞”和“重”的开头两度提到“皇灵”来看,如果把前面赞语的“皇灵”不理解为景云死去的祖先,那么“皇灵炳璧,郢令名矣”也可能是一个历史故事,只是这个故事我们还不能确切推知。(25)孙华: 《汉朐忍令景云碑考释补遗》,《中国历史文物》2008年第4期,第53—54页。

按“皇灵炳璧”确实“是一个历史故事”,且“皇灵”所指就是“景云死去的祖先”。此所谓“炳璧”典之所自出,即春秋时楚平王“拜璧”故事:

《左传》昭公十年: 初,共王无冢适,有宠子五人,无适立焉。乃大有事于群望,而祈曰:“请神择于五人者,使主社稷。”乃徧以璧见于群望,曰:“当璧而拜者,神所立也,谁敢违之?”既,乃与巴姬密埋璧于大室之庭,使五人齐,而长入拜。康王跨之,灵王肘加焉,子干、子皙皆远之。平王弱,抱而入,再拜,皆厌(压)纽。斗韦龟属成然焉,且曰:“弃礼违命,楚其危哉!”

《史记·楚世家》: 初,共王有宠子五人,无适立,乃望祭群神,请神决之,使主社稷,而阴与巴姬埋璧于室内,召五公子斋而入。康王跨之,灵王肘加之,子比、子皙皆远之。平王幼,抱其上而拜,压纽。故康王以长立,至其子失之;围为灵王,及身而弒;子比为王十余日,子皙不得立,又俱诛。四子皆绝无后。唯独弃疾后立,为平王,竟续楚祀,如其神符。

其事又见于《论衡·吉验篇》等。

此中关窍所在,盖因在旧有一般认识中,“景”氏之与楚“平”王的联系较为隐蔽,故不太容易想到。经过巫雪如、李零先生等众多学者的研究,我们现在已经确知,楚平王又称“竞(景)平王”。“竞(景)平”系双字谥,可省其一而或称“平王”或称“竞(景)王”,后者即楚国“竞(景)氏”之所自出,(26)有关研究详情,参看田成方: 《东周时期楚国宗族研究》,北京: 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103—110页。亦即碑铭所说景云之“皇灵”即先祖。(27)参看李乔: 《从〈景云碑〉看景氏起源及汉代以前的迁徙》,《中原文物》2009年第4期,第55—61页。此文引李零先生说等讨论景氏源流颇详,所论多可从,惜尚未及碑铭此句。“炳璧”犹言“光辉于玉璧”,即指上引楚景平王拜璧压纽而终得王位且“竟续楚祀”(其子继位为楚昭王)之事。此景氏先祖之最值得骄傲者,故于“赞”语中首言之。“郢令名矣”所谓,则系景平王之庶长子、著名的“令尹子西”公子申。此以“郢”代“楚”,“郢令”即“楚国令尹”之省。据此理解再去重新绎读碑文,方可谓文从字顺。

最后附带略谈,我由读张禹碑铭才注意到的,《后汉书·张禹传》中可校正的一个误字。

原整理者在讨论碑文谓张禹“乃宰下邳”即为下邳国相时,“兴利万顷,家有年储(原误释作‘众有黍储’)”云云,已经引到下举《后汉书·张禹传》及《东观汉记》的相应记载:

徐县北界有蒲阳坡(陂),傍(旁)多良田,而堙废莫修。禹为开水门,通引灌溉,遂成孰(熟)田数百顷。劝率吏民,假与种粮,亲自勉劳,遂大收谷实。邻郡贫者归之千余户,室庐相属,其下成市。后岁至垦千余顷,民用温给。

李贤注: 《东观记》曰:“禹巡行守舍,止大树下,食糒饮水而已。后年,邻国贫人来归之者,茅屋草庐千户,屠酤成市。垦田千余顷,得谷百万余斛。”

其中“温”字似未见异说。《汉语大词典》“温给”条释义作“富足”,仅举此例为书证,但“温”字显未讲落实。或译作“百姓得以温饱自给”,(28)许嘉璐分史主编: 《二十四史全译·后汉书》,上海: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年,第2册,第990页。或译作“老百姓解决了温饱,能自给自足”(网上所见),大概自来“温”字就是作此理解、似乎可以含糊过去的,所以未见怀疑其字有问题者。但此处语境仅言垦田、粮食多获,而无关于“(穿衣)温暖”问题;略检古书,所谓“温给”连用成词者亦似无他例,皆可见其必有问题。

《后汉书·贾琮传》: 前后刺史率多无清行,上承权贵,下积私赂,财计盈给,辄复求见迁代,故吏民怨叛。

《汉语大词典》“盈给”条释义作“丰足;充足”,即举此例为书证。据以上所述我们完全可以断定,《张禹传》中的“温给”,应本作“溋(盈)给”。

2021年11月11日初稿

2021年11月22日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