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摄影师是在冬天,空气清冷而透亮。
她依旧保持着去西边公园的习惯,不为自己而是为乐乐。那天,刚一下楼,乐乐却改变方向向东边跑去。墙根下的暗道吹来的风冷飕飕的。过了暗道,那串陈旧的脚印还在,好像那串脚印焊在了地上,任凭风吹雨淋,依然显现。河水已经结冰,凝固的冰面上泛着银白的光亮,那些飞鸟不见了,它们大概去了南方吧。风吹动着河中心的芦苇,肃杀的气氛未免让她心生一丝悲凉——长长的冷清的河面,长长的悲凉。这种气氛影响不到乐乐。
这个小生命,永远保持着对人类的忠诚,对大自然的好奇心,仿佛满世界都有它玩不够看不够的东西。生怕出意外,她紧跟其后,就这样,她碰见了一个男人,他的身边蹲着一只狗狗。男人戴着鸭舌帽,脖子上挂着照相机。此时,他正对准河中的芦苇,咔嚓、咔嚓地拍。
如遇见所有陌生人,经过对方身边时,懒得看上一眼。乐乐不同了,它有生第一次主动了,竟然向那只狗狗摇摆起尾巴。身形高大的金毛倒表现得十分淡定,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于是,她便停下来放松绳子。和红褐色头发女人不同的是,金毛的主人仍旧沉静在他的镜头里,旁若无人。他有点驼背,五十多岁,个头高大身形单瘦,身着军装,外套是一件记者穿的马甲,只不过阳光、风尘剥去了衣服原有的颜色。她的脑海里掠过一个身影,在她打算离开时,对方转過身来。他上下打量着她,友好地问道: “少见啊,今天怎么有空到这儿来?”他把她给问住了,心想,他可能是这条河边的常客。她支吾了半天,嘴角往上一挑,含蓄地笑了一下。“又碰见一个牵狗的女人,”他向她伸出手,很绅士,“认识一下吧,我是个搞摄影的。”她有些尴尬地把手伸出去。刚刚碰到指尖,她就敏感地缩回来。他不介意,友善地介绍自己,他说以前在文化部门工作,平时喜欢摄影,也拿过很多的奖。别见笑,呵呵,你看——摄影师走近她,打开了镜头。她看到了镜头下别样的芦苇荡,还没有来得及赞美上一句,摄影师就关掉了镜头,接着说身体原因提前退休。不过,有空暇时间喜欢到处走走,出了几本摄影集。不过,是宣传部门赞助的,自己没有掏钱,呵呵……这是个健谈的摄影师。他继续说,这条金毛是他在宁夏盐池县毛卜喇古城墙下遇见的,是上天赐给他的。那次,天快黑了,它却在城墙根下等他,它看见他没有半点生疏。小区的人大都不喜欢狗狗,他遛它很晚。平时出门他都带着它,“我不想让狗狗一个待在屋子里,那样,它会得忧郁症。”他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你遛狗的时间也不早啊。”她附和地笑了一下,心想,原来是他!
一阵沙沙沙的声音把她惊醒,一时分辨不清声音来自哪里,听起来似乎是一群老鼠趁着夜色结伙行盗,从一条深邃的暗道里窜过。她从沙发上坐起来,心怦怦直跳。有月光投进来,地上一层冰冷的霜,她盯着那块冰凉,终于醒神了。此时,墙上的挂钟指示凌晨一点一刻,小区里所有的窗户都黑了。她靠近窗户,楼下的太阳能灯光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这个时候,她看到一个土黄色的身影,是个身形高大且单瘦的人,旁边同样是一个土黄色的影子,它在不停地跑动。声音应该是它发出来的。分明是一条狗。这么晚了,还有遛狗的?
不是第一次看到,依稀记得几次了,是深夜,她被声音惊醒,看到一个土黄色的影子,幽灵一般。有时候她真不愿在夜晚看到任何东西或者听到任何响动。她睡眠一直不好,白天走在路上,或者站摊位,眼前总会浮现一个景或者一个物,似一股风尘旋转着,旋转着,陡然形成一个人的形状,再仔细辨认,影子化为一缕烟尘消失不见。她一直觉得自己活在一种虚幻里,恍恍惚惚,头脑不清。
小区的人惟有她被惊醒,在这样的夜晚这样的时刻,她醒着而不会是别人!别人怎么能听得到呢?自己够劳心的了,身体困乏,然而,稍有响动就醒。菜市场那些摆摊位的,各个劳心,起早贪黑,都想着让自己的衣兜鼓起来,都想着顾客往自己的摊位涌来,也都想着电子秤永远是自己贴心的密友。八两最标准,六两七两不是说不过去,称得多了,自然沾光;称一二斤就不好操作,秤得给满,不然就会露馅。总担心有顾客会把东西拿到别人的秤上称一下。买水果的邻居打消了她的顾虑,满市场的秤精准的有几个?恐怕没有!人都学会了在秤上做手脚,不做不行哪!就拿水果来说吧,水果水果就怕水分流失,水分一流失斤两减少不说,还腐烂,烂了就得扔,扔一斤二斤还行,扔得一多,挣谁的去?市场管理局的不定时地监督检查,大家嗅觉很灵敏,工作人员还没有到,满市场都知道了,把秤调整好,一副坦然的模样。待检查的一走,恢复原样,再把损失补回来。不仅是卖水果的,卖菜的也一样,太阳晒,风吹,蔬菜、水果哪会保鲜?即使盖上塑料或者毯子,一天下来,菜还是蔫了,折秤了。想想都是没有办法的事。夏天是最不好卖的,折秤最厉害,但是夏天天气好呀,热是热了些,头顶有遮阳伞,人不受罪,最害怕的是冬天,守着摊子,脚都冻麻了,双手不灵活。有的在脚下燃一个筒状的小煤炉,丝丝青烟从脚下窜上来,一股淡淡的烟味缭绕着,菜叶上透着一股烟味,水果光滑的表皮透着一股烟味,人也透着一股烟味,头有些痛,有轻微的中毒现象。下午六点钟大家都收摊,而她总是最后一个回家的人。
人都散尽了,四周一片狼藉,这个时候,不知从什么地方窜出几条流浪狗,低触着脑袋摇晃着快活的尾巴,似乎满地都是喷香的佳肴美味。地上无非是被压碎了的菜叶、果皮、葱皮……在暮色里散发着酸腐的气味。晚风里充满凉意,狗狗们为了争抢,喉头发出含糊不清地咆哮。她想起了乐乐。凌晨四点钟起床赶往早市批发蔬菜,满天的星星,四周漆黑且冰冷,借着星光,她奋力蹬着三轮车,脑海里却回响着乐乐幽怨的叫声。
事实上,有些声音并非半夜才响起,乐乐是亲临者,还有那些楼下休闲的人们。黄昏的霞光里,声音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只不过随着太阳的落山,暮色的降临,声音透着些沙哑、压抑、憋闷,似乎蒙着一层湿漉漉的布。夜幕拉开,声音惧怕黑夜一般猛地放大,像冲破层层黑幕,带着坚硬的刺芒在人们耳边抽打。几乎每一天,在六点钟以后,声音如约而至。处在寂寞中的乐乐听到外面的叫声,支棱起耳朵,嘴巴大张着,它吓坏了,大口喘气。不仅是乐乐紧张,小区里人都感到紧张,人们将目光投向那扇窗,他们再次听到惨烈的哀告:“妈妈不要!不要——”
有时候,女孩的声音会持续到晚上十点以后。那个时候,她已经回来了。听见女孩的尖叫,她先是心头一紧,将目光投向窗外——那扇窗并没有开灯,却能看到帘子后面隐约晃动的人影。她不禁想,那个女人长什么样?她的孩子长什么样?为何母女俩都不敢见光,都躲在暗处?慢慢地,她也捕捉到了关于那对母女的只言片语。原来,那个女孩是个遗腹子,究竟女人跟谁有了女孩,女人不说,人都是瞎猜。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女人和女孩的生活里没有男人,要是有个男人的话,女人也不至于有那些反常的举动。小区里的人,曾站在那扇窗户下指骂过女人。女人毫不退缩,她把头从灰暗的窗口伸出来用世间最犀利的言语应对。
她收回目光,坐回沙发,也不敢开灯,好像她就是那个女人,一开灯,有千万双憎恨的目光投射过来。一天了,乐乐没有拉,没有尿,看它无辜的眼神一定是憋坏了。她却把遛狗的时间一推再推。等小区里所有人都回屋了,她才套上它,带上纸巾,悄悄下楼。她牵着它下楼去西边的公园。
以前,她真不知道小区内还有个小广场。她住五号楼,隔着一栋楼,小广场在七号楼靠北,很平坦很静谧的一个地方,四周由低矮的树木和花卉围起来,几道弯弯曲曲的小径,无论何时,走近了,总给人一种舒朗的感觉,仿佛这里的空气才是真正的空气,几圈下来,心里干净透亮了许多。见周围没人,她放开绳子。乐乐也是开心得要命,忘我地撒欢。这时一辆摩托车闯进来,油门没有减慢的意思。乐乐生气了,它以为别人占了它的领地,疯狂地追过去。摩托车猛地调头。她吓坏了,大喊一声。已经迟了,乐乐的一只眼睛给美美踢了一脚,它惨叫一声,倒地抽搐……从此,乐乐的那只眼睛看人时总是半闭着,总是在流泪。五号楼靠南有个小草坪,住一楼的老太太们,不忘对土地的青睐,她们寸土不让地种上白菜、花卉、艾草、葵花、葱、韭菜。春天、夏天或是秋天,草坪五颜六色。乐乐喜欢往那儿凑,它大概是痴迷花朵的气味,想想,自己姑娘时也是喜欢满山的野花。乐乐七岁了,但还是个少女,它还从未接触过异性。
老太太在窗户内瞪大了眼睛——一个女人牵着一条狗竟然那么放肆地走进园子。她们商量好了一样冲出来。陶醉中的乐乐哪儿有防备之心,这次是主人先意识到了危险,她赶忙拉紧绳子。那次乐乐没有受伤害,老太太手里的棍子没有派上用场,她们便骂上了。她开始反驳道:“这是小区的草坪,不是你们家的。”后来,她为此深深自责。骂架,她不是老太太们的对手,就那几一句话足够让她噎好长时间。
“不是我们的是你的吗?一个寡妇也跑来跟我们争地盘?”
“小区的寡妇反了都。”
“心慌了找野汉子去,养狗能和你睡觉吗?”
不多时又来了两个女人,她们齐上阵,她逃了。
那些话像块坚硬的骨头噎在喉咙处。她知道,老太太所指的“小区寡妇”不仅是她,包括那位脾气暴躁的女人。
后来秦易的出现委实给她撑了点面子。尽管,秦易没有明确表态非要和她走在一起,处于了解阶段,起码能堵住人们的嘴。
她真佩服小家伙的嗅觉。那天,她没有去摊位。它将主人带到一个世外桃源——小区东边的墙根下竟然有一个洞口。待走近一看那是通往外界的一个暗道,乐乐没有急于钻过去,它在等待主人的决定。她走近了,低下身子向里窥探。顺着洞口出现了一行陈旧的脚印,说明有人由此穿过过。她钻了过去,经过一片茂密的林带,眼前一下子开阔了。一条宽阔的河流从此经过,那天无风,却是一河的涟漪。她深吸一口气,用赞赏的目光看着乐乐。乐乐开心极了,这次它真正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领地。难道她不是吗?河边有垂钓的,有亭子。她走过去坐在亭子里,河水就从亭子旁边流过,近距离地那些闪动的光波下隐隐有鱼儿游动的身影,不远处鸭子浮在水面上,河水中央的芦苇微微移动,几只鸭子一闪身子钻了进去。头顶有白鹭飞旋,它们也是第一次遇见新朋友发出激越的叫聲。仰望着那些飞鸟,她心里却涌现出一股酸楚,平日里太忙,要不是跟他闹翻,她是没有时间来到此地。
就在那天,她遇到了一个牵狗的女人,是一对小型犬,褐色的毛卷曲着。女人看上去六十岁左右的样子,但她染着一头橘红色头发,穿着白色半袖,裤子是带花纹的灯笼裤,红色运动鞋,很时尚。见到新成员,乐乐兴奋地冲过去。两个女人走近了,三只狗狗也走近了。她算明白了,乐乐早就嗅到了河边狗狗的气味,难怪把她带到了这里。看到狗狗互相辨识着气味,两个女人也搭话了。女人没说几句便从衣兜里掏出一根烟点上,“怎么没有见过你,一个人吧?”她惊奇女人的判断力。她想问问女人是不是也一个人,因为,一般情况下,有老公陪伴的女人很少养宠物。女人看出了她的心思,赶忙说,“我老公是企业老板,平时工作太忙……”接着又吸一口烟,扬起头向天空吹了一口,转变话题,“这是一对母子,狗妈妈个小,生不下来,是我带它去医院做的剖腹产,差点丢了命。”说着女人将狗妈妈抱起来,拿起随身带的水杯,拧开了,往狗狗嘴里灌,自己也喝了一口。她看着,心里翻腾了一下。说实话两只狗狗长相一般,毛色暗淡不说,像黏稠的液体涂了一样。从内心她是不喜欢。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她这才理解秦易为何因狗狗和她闹翻,那就是恶心、厌弃。
她从未考虑过让乐乐当妈妈,碰到过几只狗狗,那些狗狗们还是喜欢嗅乐乐的。乐乐高傲得很,哪只狗狗嗅它屁股,它立马发怒。至今她没有给乐乐做绝育手术,她希望有一天乐乐能当妈妈,让它当一回母亲。
一个女人,牵着一条狗,身份自然暴露无遗。她从不愿让人知道她更多。西边的公园里亮着灯,一个人影子都没有。乐乐乐坏了,癫儿癫儿地跑着,到处撒尿,留气味。路灯下,它雪白的身子扭动着,耳朵像蝴蝶的翅膀,随着跑动的步子一扇一扇,要飞起来的样子,一条尾巴高傲地竖在背上,像一把撑开的伞。她喜欢它的这个样子。五年了,狗狗五岁,狗界的五年相当是中年。一次在公园里,走着走着,那个想法突然又冒出来,她就躲在一棵大树后面去。异常激动的乐乐还以为主人跟在身后,每次出门,她不都是这样的吗?半天身后没有了脚步声,它机敏的脑子突然闪过一种不祥,急忙转过身来,不见主人的影子,它急坏了,四处寻找。那一刻,主人的气味从它的世界消失了,它敏锐的嗅觉失灵了。那个夜晚,公园里一个小小的身影,疯了一般地奔跑……她望着它,望着它遭到抛弃时的可怜样。假如,真按他说的那样,扔了它,它就一直那样奔跑下去?寻找下去?“再不扔我们的关系我得重新考虑。”当时她问,“扔哪儿?”他不加思考地回答道,“公园里。”“公园里,它会找回来。”“不是附近。”见她还在犹豫,他补充道,“要不送狗肉馆去吧。”说了几次后,她动心了。她没送狗肉馆,而扔在了城郊的公园里。他就在不远处的车窗内盯着她。
它跑得再快也是追不上车的。那是她第一次狠心地将它抛弃。那天,她没有去菜市场摆摊。屋子里好安静啊,好像冰冷的墓穴,就连平时的阳光、空气也失去了光明和温度。她缩在角落里。乐乐的气味在,绳子在,衣服在,饭盒在,梳子在,球球在,它唯一带走的是项圈和铃铛。这么说,她还要负责再扔一次。晚上她给秦易发短信,说睡不着,想跟他说说话。她从不敢贸然打扰秦易。她知道秦易总是事务缠身,白天工作,晚上加班。乐乐不在了,实在太静了,静得让她能听见头发由黑变白的声音。她鼓足勇气把电话打了过去。电话里,声音很嘈杂,秦易说他正在开会,让她早点休息。夜很黑,她没有开灯,蜷缩在沙发上。小家伙这会儿在哪里?会不会让人抱走了?它一定会遇上一个好主人,比她好百倍的主人!她想不通,秦易为何不喜欢小宠物,尤其近两年。后半夜,一阵沙沙声响起,她知道声音的源头,也懒得去理。第二天晚上,她依旧没有开灯,蜷缩在角落里。手机响了,是浩浩打来的,浩浩问她摊子摆得咋样,不要太辛苦,让她注意身体。她告诉浩浩摊位生意挺好,都是老客户。她问浩浩那边都好吧?浩浩说都好,工作忙,早晚加班,周末也不得休息,不过单位餐厅伙食好,他都吃胖了。最后浩浩汇报了房子的进展,说明年年底就能拿上钥匙了,他现在努力挣装修房子的钱。浩浩很少问起秦易,偶尔问一两句,他们进展得如何?让她深入了解,不要急,一辈子呢。从浩浩的语气中能听出来,只要了解了对方,愿意走在一起,儿子是不反对的。性格不合就不要勉强,还有他呢。浩浩已经大了,她明白儿子的意思,等房子装修好,接她去城里住。她口头答应着,行呢,等你结婚了,我去给你们带孙子。浩浩立马高兴起来,好啊,妈妈,我们永远住在一起。放下电话,她静静地坐上一会儿,心里想,不知道遇上怎样的一个儿媳妇,万一儿媳妇让人家妈妈带孩子呢?不勉强,随他们,只要孩子过得好。买房子时浩浩没有问她要钱,浩浩知道她没有钱。供养他上大学够妈妈辛苦的了。自己凑钱交的首付,当妈妈怎么能袖手旁观呢?她把手头惟有的一万块钱交给儿子。她给儿子说,这是妈妈卖菜攒下的。浩浩睁大眼睛说,妈,你真厉害!供我上大学,自己还存款。是啊,别小看那个摊位,只要勤快,能挣钱。但她没有告诉浩浩的是,那一万里面还有一个人的垫补。那是她和一个男人的秘密。她不想让儿子知道在没有确定关系的阶段,花别人的钱。
每次,浩浩不忘地要问乐乐。她尽量克制住自己不让浩浩听出什么,说乐乐很乖,在睡觉呢。放下电话,她用沙发巾捂住自己尽量不让哭声传出去。第四天凌晨两点钟,那个声音又传进来了,但这次她的判断出现了偏差,响动不在楼下,而在门口。她走近门边,却不敢开门,她把耳朵贴上去。门外有轻微的响动,好像是铃铛的声音,还有轻微的喘息声,她慢慢地将门打开一道缝,她看到了一团白!她叫了一聲乐乐。乐乐万般委屈地呜咽起来,她蹲下去,抱住了它。乐乐瘦了,肚子能穿过去针。这几天,它一定是滴水未沾,它是怎么找到家的?第二天,她把这个好消息发短信告诉给秦易,狗狗自己回来了。那边说,下次我扔,保证它永远回不来。
就一次,乐乐记住了被抛弃的教训,只要秦易来,它警觉起来,赶忙趴进餐桌底下。和秦易的关系发生变化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秦易告诉她,已经联系好了狗肉馆。她说,给它留条生路吧!秦易生气了,看看这屋子,到处是狗毛,谁敢坐?可以不坐。她轻声说。他长时间地看着她,然后转身离去。给秦易整理袜子的时候,她流泪了,她没有想到,这几年,他留在这里的袜子竟然有十九双。而且,都是洗过的,补过布丁的。
在洗袜子补袜子的过程中她是忽略秦易的。她只想洗袜子、补袜子,一针一针,细细密密。事实上,一双袜子值不了几个钱的,秦易都说了好多遍了,她就是不听,像姑娘时给父亲洗袜子补袜子,结婚后给老公洗袜子补袜子,有了浩浩以后给孩子洗袜子补袜子,然后给一个和自己还没有确立关系的男人洗袜子补袜子。她把老公洗丢了,他宁愿给一个比自己小十多岁的女人洗袜子,却厌弃了她为他做的一切。离婚时,唯一的儿子浩浩判给了她。而他们的房子户名在她老公公名下。也就是说,浩浩爸爸早做好了离婚的准备,把房子早早过户到老父亲的名下,而她却蒙在鼓里。她一个人靠卖菜供养儿子上大学。儿子大学毕业工作联系到了省城,在一家国企上班。浩浩说了,他一定在城里买一套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
养宠物是儿子提出来的,儿子考上大学那年,怕妈妈寂寞。那一年,国庆节回来,浩浩真带回了一只狗狗,告诉她,狗狗取名乐乐,希望给妈妈带来快乐。那一年乐乐刚断奶,是她用奶粉把乐乐喂大的。
打算扔掉乐乐没敢对儿子说,秦易是这样给她安顿的,你儿子问起,就说自己跑丢了。秦易弯下身子把乐乐往外勾,它惊恐万分,发出低低的呜咽,眼神里充满哀求。她抑制不住地流下眼泪,“放开它。我们可以结束,我不能没有它。”“在你心里它比我重要?”然后摔门而去。
狗狗没有扔,秦易来的次数越来越少,有段时间真的有点想念秦易,她却不敢打电话问他最近好不好。偶尔,秦易也想念她,电话就来了,安顿把饭做好,他有个会。秦易来后,不管有多累,她都想着法子给他弄好吃的。这个时候,秦易慵懒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很享受的样子,就好像他是她的男主人。现在想想,她和他是不合适的,秦易在机关上班,抱的是铁饭碗。她是一个卖菜的,所以,秦易总是高高在的。为了争得那一口气,她答应和他相处,从内心,她是委屈自己的。她和秦易心的距离有十万八千里。秦易在她这儿仅仅是想吃一顿可口的饭菜,而她甘愿这样做是因为,她是有私心的,她是为了堵别人的嘴,尤其是姐妹的嘴。每次卖菜的钱秦易给她,数额超出卖菜的金额。时间长了,她说不上想念,也说不上不想念,没有秦易,家里没有了烟火气,她一个人,能凑合就凑合,很少兴师动众给自己做一顿饭,除非浩浩回来。秦易在就不一样,每一个葱丝儿她都是用了心思的。厨房里烟云缭绕,偶尔跟秦易说上几句话。无关紧要的话,平淡得很。吃完饭,秦易抹抹嘴,把菜钱留下。相处了三年多,秦易没有白吃过她的一顿饭。他总是夸她的饭做得合他的胃口。秦易从来没有提说买房子或者和她结婚的话,好像他也喜欢这种平淡的生活,好像真正在一起会有刀枪相交的可怕。秦易很少跟她说亲密的话,也很少问起她的过去,他对她的过往没有兴趣,他总是保持着一种高姿态,不闻不问,更不问她一天的辛苦和收入。有多少次,被市场里煤烟熏得头痛,晕晕乎乎的,还想呕吐。她真想把心里的委屈说说,哪怕在他面前流一阵子眼泪也好。秦易在专注地看电视新闻。吃过饭,掏钱走人。是秦易在默默地考验她?还是她哪儿做的不够好,提不起她的兴趣?或者,他和她一样,被婚姻伤怕了,没有和她交流的那份心情。
儿子上大二的那一年,有一天,一个男人在她的摊位上买完菜,付钱的时候电话来了,接完电话,他从兜里掏出钱匆匆离去。这才发现他的手机落在她摊子上了。闹哄哄的市场里,人挤人,嘈杂繁乱,浮沉飞扬,早没有了他的影子。晚上回到家,那个手机响了,是一个男人的声音,男人说,他在市场买菜时,把手机落下了。她忙说,是的,手机在。一个小时后,小区楼下停了一辆小车,她把手机送下去。他下车取手机。车里坐着一个女孩,很青涩。女孩没有下车,从车窗内伸出头来,说了声,阿姨,谢谢!说起来他们的相识,秦易说,是缘分,他真的没有想到,活了四十多岁没有丢过手机,而且丢在她的摊位上。后来,秦易告诉她,那是他小女儿。他和老婆离婚时,大女儿跟她妈妈,小女儿跟他,已经上中学了。从秦易那儿知道了他和老婆离婚的原因。前妻只知道美容,逛街,还打麻将,总是输多赢少,他一个月的工资不够前妻挥霍。前妻从来不操心他的吃喝,每天下班回家都是他亲自买菜做饭。当穿上她为他洗的袜子,他感动得眼睛潮湿了。这也是他们的关系能维系到现在的原因。
不过话又说回来,假如没有秦易的出现,她的日子会怎样?除了冷清还是冷清。近两年,他们的关系悄悄发生着变化,不是说她表现不好,而是他开始嫌弃乐乐了。凭借女人的直觉,秦易没有异性朋友,那又是为什么?
公园里,看到乐乐奔跑的样子,她便想到那次把它扔掉之后,它拼命地追赶,而他们的车子开得飞快。绝望的它,几次停下来,过往的车辆中,哪里有主人的影子。
再不能跟乐乐玩那样的游戏了,她叫了一声,乐乐。它看到她了,它的意识苏醒了。她才明白,狗狗在极度惶恐时嗅觉为零。
秦易用埋怨的口气质问她,她的回答很坚定:“我舍不得它。”“那你舍得我吗?”“舍得。”她回答得很干脆。那回,他真的生气了,摔门而去。她没有送他,拉开窗户,将他的袜子从五楼扔下去。风把一部分送上天,一部分落在他的脑袋上,那一刻,他看上去那样颓废。
她在沙发上坐了一个小时,一小时后,她和乐乐下楼了。也就是那次,乐乐带她到了河边。
遇见摄影师她没有往深处想过,摄影师倒像是遇见了故人,丝毫没有生疏的意思,话有点多。
听对方的口音不是本地人,皮肤白皙,四处的奔波并没有晒黑他。那天他是戴着一副墨镜,看不清他的眼神,但可以断定,搞摄影的人一定有一双不凡的眼睛。摄影师把镜头打开让她看时,她就判定了摄影师独特的眼光。摄影师要她的手机号时,她没有犹豫地给了他。回到家,她倒为自己的做法感到不好意思。
第二次见到摄影师已经到了春天。这期间,摄影师给她打过几次电话。摄影师依旧戴着一副墨镜。那天天气并不晴朗。很显然,见到她,他有几分激动。河水开化了,柳枝发芽,河边没有垂钓的人。他们相伴走了一段,他提议在亭子里坐坐,说给狗狗玩的机会。
“我以前在这条河边遇见过一个牵着狗的女人,她和老公没有孩子,那个男人在外面找了一个。原谅我没有替她保守秘密。就在今年冬天她突然去世了。我不知道她得的是什么病,我也不明白她的两只狗狗的去向。”她急忙问,“你是怎么知道的?”摄影师仰起头,“这种事我能骗你吗?我们每一个人都会离开这个世界,死亡随时会降临,所以好好珍惜自己,不要屈从。”
摄影师顿了顿,缓缓地从头上摘下帽子,他说,“不要奇怪,八年前脑胶质瘤恋上了我,我失去了正常人的生活。手术六小时二十分钟。我送走了病魔。我感谢上苍让我重生了。虽说一夜回到了旧社会可是我活了过来!第二阶段医院的放疗让我雪上加霜。二十多天的放疗花了七八万,是我哥哥付的。过了不多的日子,医院通知我准备六十万要继续化疗。此时的我笑了,人生自古谁无死,不留巨债害家人。我已经负债累累,决不再拖累亲人。我找到医生坚决拒绝化疗,回到家中选择病友建议的食疗,管住嘴不胡吃。两月后身体没有任何不适,生活能自理了。这之后我除了继续喝生榨土豆汁外,不需要吃任何药物,我成功了!八年了,我赶走了病魔。”他摘掉眼镜。他左边脑袋陷下去一个坑,左边眼睛同样陷下去一个坑。他的样子有些狰狞。“你别怕,爱人因为不敢正视我,选择离婚,带走了我的儿子,也带走了我的火热日子,从此我一无所有。你知道吗?人在最落魄的时候,最丑陋的时候,是最需要尊严的时候。我答应了老婆。我的房子留给了她,儿子要跟随他妈妈。我理解儿子的决定,我不怪儿子。现在,儿子偷偷给我钱花,给我买衣服,买相机。他在北京工作。看看我这条狗绳精致吗?是我儿子从北京快递来的。我这样的状况上不了班,提前退休,我有退休金。我回到了哥哥家,我答应哥哥欠账一定还他。其实,哥哥对我真好,我是不习惯长久地待在一个地方。我喜欢背上相机四处游玩。前段时间,哥哥病了,我回去看他,我在想,我迟早就得回去,我不能不管他。”她忙问了一句,“你住哪儿?”“当然,是出租屋啊,湊巧吧?和你一个小区。宁夏有好多古迹,宁夏又是塞上江南,靠黄河。有牛首山、鸟岛、古寺、暖泉遗址、董府、一百零八塔、黄河楼、罗山、烽燧、武大郎山、康济寺塔、红军井、红城水娘娘庙、杨家堡子……”他一口气说出了很多地名。“我现在有足够的时间走走看看,我想再出几本摄影集!”他重新戴上了眼镜,接着说,“鸟岛就在牛首山附近,那里的水真清啊,一百多种鸟在芦苇荡里栖息繁衍,哦,牛首山上有山洞,有僧人。听说那里的山洞冬暖夏凉,我都想在那儿安家了。哪天有空我带你去看看,放松放松,对自己好点……”
那次,她允许摄影师送她到楼门口。晚霞里,小区的人都看到了这样一幕:一个牵着狗的男人,一个牵着狗的女人,俩人看上去关系融洽。
那一夜女人又一次失眠了。她回味着摄影师的那句话,“人在最落魄的时候是需要尊严的。”他为何跟她说那句话,他看出了什么,用一个摄影师的眼光?他没有问她,他却能洞察她,不仅从她的神态,她说话的语气,甚至她的一个细微动作。
这些年,离婚的阴影始终罩着她,走不出去,无处倾诉,姐妹们没有一个把日子过成她这样,人家都好好的,惟有她活得这么艰难,一个人带着浩浩,起早贪黑。无眠的夜晚,有多少次把电话打过去,姐姐说,都怪谁?你自己不够忍耐,不长脑子,把自己的家丢了,把自己丢了。哭有啥用,我们能帮你啥忙?
她有必要把心酸跟摄影师倾诉吗?像摄影师对待她那样真诚。
那次,她主动给摄影师打了一个电话,问他要土豆吗?
两只狗狗见面了。金毛一改往日的大哥哥风度,冲到乐乐跟前,抬起身子将乐乐骑在身子下面。乐乐是那般地心甘情愿。她却大喊一声,冲了上去在金毛的身上猛踹一脚。两只狗狗停止了亲昵动作。摄影师更像是受到了莫大的羞辱,他蹲下去抚慰金毛。那天他没有戴眼镜,也没有戴鸭舌帽,他紧贴着金毛,十分伤痛的样子。那一刻,他的脑袋、眼睛,狗狗肆意的举动,加深了她的惶恐。
回到家,她立马拉黑了摄影师的手机号码。
从此,她再没有去河边。
有一天下午,正给一位大妈称菜,手机响了,她接了,是秦易打过来的,他说想吃她做的饭了。“你是谁呀?你没有资格!”那句话她是喊出来的,大妈受到了惊吓,慌忙离开。
那一句话似乎把这几年的压抑和怨愤一并砸向秦易,放下电话,她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接着要做的是,删除他的微信,拉黑他的号码。回到家,她心情舒缓了。晚上,她竟然睡着了,一觉天亮。
又一个冬天来到了。不知从哪一天开始,小区里安静了,无论白天还是夜晚都安静了。再也听不到女孩的哭声,听不见楼下的响动。有好几次,她将目光投向那扇窗。那扇窗竟然亮起了灯光,借着灯光,她看见一个男人站在窗前悠闲地抽烟。他是谁?女孩的爸爸吗?
翻开手机,手机管家骚扰拦截里没有摄影师打过电话的痕迹。倒是有秦易的手机号码。那次,她心里有点过意不去,那天实在有点过激,她看到了摄影师深陷的眼眶有泪光闪动。是她伤害了他。连她自己都不明白那天为何那么冲动,她不是希望乐乐当妈妈吗?现在想想,都怪自己过于敏感。她打开手机,把摄影师的手机号码设置为正常模式,然后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对方没有接。
初冬的夜晚气温低,风吹在脸上冰凉冰凉的,她带乐乐去西边的公园,这是她和它每晚必去的地方。连她自己也说不上究竟是她在遛狗还是狗在遛她,每次去,一天的疲惫会被太阳能灯光一点一点融化,被园子里弥漫的气息稀释。她牵着狗狗,狗狗走在前面,她走在后面,公园好安静,草木枯萎,却被绿油油的松树包围,高大的树木在夜色的浸染下显得庄严而神秘,隐隐的树影里偶尔传来夜鸟啄羽毛的声音、低低亲昵的声音。乐乐捕捉到了,它总是受到好奇的驱使。这时,从树影后面奔出一个小女孩来,女孩看到狗狗高兴坏了,大声喊道,这只狗狗我认识,爸爸,妈妈快来看呀!随着小女孩的喊声,她看到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那个男的她好像在哪儿见过,一时想不起来。男人担心狗狗伤害到女孩,蹲下身子,抱起孩子。女孩的妈妈走近他们,给孩子安顿道,以后见到狗狗要离远点,狗狗会伤人。听声音,是个柔情似水的女人。三个人从她身边走过去没有跟她打招呼。望着三人远去的背影,她的心里竟然有几分感动,好像那是屬于她的团聚。她没有再往前走。这时,手机响了,不是摄影师的号码,也不是浩浩的号码,一个陌生号,她没有接。她走过去坐在公园的椅子上,不由得抬起头来。
深邃的夜空。一弯月牙斜挂在天上,月牙的四周缀满星星。该有多久没有看到这样的夜空了?今晚,她想看看。她坐正身子,深情地望着。乐乐突然兴奋起来,想挣脱绳索,同时她听到了沙沙沙的声音,扭转头,她看到了一个高大瘦单的身影。
马悦,回族,宁夏同心人。鲁迅文学院中青年作家高研班学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发表作品一百多万字,部分作品被《小说选刊》《小说月报》《中华文学选刊》等转载。出版短篇小说集《迎着阳光上路》,中短篇小说集《飞翔的鸟》。荣获《小说选刊》双年奖,首届 《朔方》文学奖,第二十七届孙梨散文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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