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中心血站为无偿献血者王阿姨报销了其第19次用血费用,累计报销总额42329元。这正是得益于《南宁市献血条例》中的“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政策。
“10多年前,我在采血车上献了200毫升血,从此我感受到了温暖。”拿到报销回执单的王阿姨激动地说,因为曾经的一次献血,所以她符合用血减免条件,每次用血费用都能报销,很感谢这一政策给无偿献血者带来的福利。
南宁市的“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政策是给予无偿献血者爱心回赠的重要举措,是政府关爱、尊重无偿献血者的具体体现。目前,南宁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政策执行《南宁市献血条例》中第十三条:公民临床用血时只支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献血者临床用血的,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献血者的近亲属自献血者最近一次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者既往献血总量的两倍免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费用;五年后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者既往献血总量等量免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费用。
南宁中心血站献血后服务科科长陈悦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市无偿献血队伍不断壮大,越来越多人享受到了这一政策。截至10月底,南宁市有19085人次享受了免费用血的政策。其中,2617人次为本人用血报销,16468人次为无偿献血亲属用血报销,报销临床用血费用共计1683万元。
为保障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的权利,方便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报销临床用血费用,我市在全区率先推行用血直免,实现献血者、用血单位和血站三大板块统一集成、资源整合和高效运转,开启“无偿献血者及其近亲属在就医时用血费用出院直接减免、用血单位直报”的服务新模式,让信息多跑路、献血者少跑腿。截至目前,全市91家用血医疗机构中,有82家医疗机构与南宁中心血站签订了用血直免结算协议,总减免申请数达1900多例,减免金额1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