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海波 吴文良 李明
摘要:我国实施专门的高等农业教育已有一百多年历史,为适应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发展变化,高等农业教育和人才培养模式也经历了一系列改革与变化。高等农业教育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存在一定同步性,坚持“产学研”三结合办学发展道路,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注重协调统一的全面发展观,借鉴外国农业教育实践经验的同时,立足本国实际状况。我国农业高等教育要以社会需要为基础,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状况,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高等农业教育方针策略,不断探索与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使农科类人才培养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
关键词:高等农业教育;农科人才培养;发展历程
高等农业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在服务农业经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等方面作出了较大贡献。伴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高等农业教育也将在促进农业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中发挥更大作用。我国专门的高等农业教育始于清末时期,在过去一百多年发展历程中,为适应国内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变化,高等农业教育和人才培养在教育思想观念、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过程、教育管理等方面也随之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同时,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回顾我国高等农业教育和农科类人才培养改革历程,目的在于从发展变革中总结经验与教训,争取在新的起点上展望未来,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农情以及社会人才市场状况,更好地开展高等农业教育和农科类人才培养工作。
一、我国高等农业教育与农科类人才培养历程
我国开始兴办农业教育是从1898年开始的,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高等教育通常会受到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结合我国过去一百多年政治和经济发展状况,国内高等农业教育与农科类人才培养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新中国成立前高等农业教育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高等农业教育发展阶段,改革开放至今高等农业教育发展阶段。
(一)新中国成立前我国高等农业教育人才培养状况
1、清末至民国时期高等农业教育与农科类人才培养。我国专门的农业教育始于1898年,当时的清政府教育管理机构下诏命令各省、州府开办各类实业学堂;同年,湖北农务学堂(今华中农业大学)在湖北武汉正式成立,这是国内最早的中等农科类学校;1905年,在北京成立的京师大学堂农科大学,则是我国农科类大学的开端。为了促进国内实业学堂的开办,清政府又颁布了《奏定高等学堂章程》,对高等学堂的学科类型进行了划分,包含有文学科、商科、政法科、工科、农科、医科等。其后,又颁布了《奏定大学堂章程》,将农业类教育正式列入实业教育之中。同时,将农科大学的门类学科类别划分为农学、农艺化学、林学和兽医学等四门学科。
这些章程和规定,在清末时期对我国高等农业院校的建立发挥了一定指导性作用,京师大学堂和金陵大学农科是农业教育创立初期重要的代表学校。京师大学堂农科从1910年开始招生,实行3年学制,科门、课程、教材、标本等几乎全部参考日本农业教育模式,其专业教师也全部来源于日本,为我国培养了最早的一批农科大学毕业生。南京的金陵大学农科是我国近代农业教育史上四年制大学的开端,学制设置为四年,从办学主旨到农科类专业设置,从课程内容配置到教学管理等方面,均按美国高等农业教育模式开展。
清政府颁布的章程对促进高等农业学校建立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根据此章程所建立的一部分农务学堂与我国现在的农林高校有一定历史渊源,这些农务学堂开展的实业教育是国内高等农林教育的起源,对其后高等农林教育的发展有一定影响。但是,这些早期的农林实业教育,并未达到大学本科教育的高度,只相当于大学专科水平,在实际教学管理中由于缺乏适宜师资和教材,人才培养质量总体不高。此外,当时农务学堂的学生大多来自城市家庭或者是富家子弟,他们对农业和农情了解不多,求学的主要目的在于谋得“一官半职”,毕业后真正从事农业领域工作者较少,总体对农业种植和生产改良推动作用不大。
2、中华民国时期至新中国成立前高等农业教育与农科类人才培养。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高等农业学堂改组为农业专业学校,后来又将农业类专业学校改为大学。此后,教育部正式公布了涉农类专门学校的教育规程,主要内容为:农业专门学校以养成专门农业人才为宗旨;并开设预科,修业年限为一年;本科学习的修业年限设置为三年,主要设置了农学、林学、兽医学、蚕业学、水产学、土木工等学科。在此期间,各校开始建立科学研究机构,以举办农村实验区、组织农民合作社、举办短期培训和训练班等多种方式直接为农业发展和农民种植而服务。
从1927年到1937年,国内农业高等教育有了较大发展,开设农科类专业教育的高校数量也在稳步增加。1937年年末,开设农科类专业的高校数量已达到39所;同时,涉农类专业在校生与毕业生数量均逐年增加,1927年农科类专业的毕业生有150名,到1937年末,毕业生人数已超过450人,增加了2倍之多。抗战期间,全国农业高等教育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大多数高校的农科类人才培养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46年到1949年解放战争结束前夕,全国高等农业教育处于不断恢复状态。截止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全国开展农科类人才培养的高校数量已超过40所,其中,独立的农林高等院校就有18所,大多分布在沿海地区,在校农科类专业本、专科生数量超过了一万人。
这段时期的农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主要定位在培养与农业发展有关的实用型专业人才以及训练从事农业研究的工作人员。例如:金陵大学农科注重两类人才培养,设立了研究、教育和推广三部,其研究部以造就高深学术人才为目的,推广部则注重实用人才训练,专门培养农业实用技术、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生产经营、涉农教育等方面人才。国立中山大学农学院则由大学本部和涉农类专业部组成,大学本部以培养研究类学术人才为目的,专业部则专注于实用人才训练和培养,为解决乡村问题培养实际农业工作人员。针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农业院校进行了积极实践。1923年,学者邹秉文在其专著《中国农业教育问题》中提到,高校教学、科研、推广三结合在农科类人才培养中较为重要。学者邓植仪基于美国高等农业教育制度的特点分析,提出农业教育要以整个农业为服務对象,高等农业院校所负使命,不仅造就专门人才,而且要负责推进及解决地方农业问题,这些论述对后来我国高等农业教育发展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
3、新中国成立前农业教育状况与农科类人才培养简评。这一时期,独立的农科类专业本科院校数量占比不高,综合类大学开设农科类专业并开展农科类人才培养教育占到了绝大多数,在办学理念上,除了民国前一段时期内沿袭日本高等教育模式以外,大多受到欧美国家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模式影响。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上,农业教育初期主要实施“专才教育”,后期个别高校才开始试验“通才教育”,但总体并未铺开。浙江大学创立早期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就一直强调通识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不仅是培养医生、工程师、专业技师等专业型人才,也要培养能具备管理、经营和综合素质高的行业内的精英领导人才。
高校在课程体系设置中,围绕培养高级涉农类专业人才目标,以开设与专业相关的自然科学类课程为主,让学生通过专业学习能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也达到充实自然科学类知识基础的目的。以20世纪30年代末金陵大学农学院(后期该校主体并入南京大学)为例,农艺系的专业课程主要有作物栽培、作物育种、土壤管理、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多属于自然科学类,在专业学分方面占到了32分(总学分为48学分);植物系的主干专业课程,也规定为32学分,课程有植物学、细胞学、生物化学等自然科学类课程。在教学内容方面,也注重一定的宽广性与适应性,要求农科类专业的学生能额外学习一定数量的人文社会学类的课程,将部分文、理、法各学科的部分主要课程规定为共同必修的课程,让学生不因为专门学科的研究而忽视其他相关内容的学习。
从办学方面上看,在清末时期,由于列强入侵,国家陷入不得不开放的被动局面,实业教育被社会赋予了富国与产业振兴的重任,农业教育作为实业教育的一种,在此阶段属于被动开放办学的状况。在民国时期,国家和民族处于内忧外患之中,高等农业教育在艰难困境中发展,中华民国政府、北洋军阀政府时期对国内教育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使包括高等农业教育在内的中国高等教育走上了相对规范化的道路。比如,提倡农科类教育要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建设活动,大学农业教育要为社会农业发展服务,要结合中国农业国情来开展农科教育等,这些改革均促進了当时高等农业教育的发展。总体来看,由于当时高等教育的整体规模偏小,培养的农科类人才数量较少,农科类人才培养均按“精英人才”教育培养模式进行。
(二)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我国高等农业教育人才培养状况
1、新中国成立至文革前高等农业教育人才培养状况。新中国成立后,高等教育进入了全面接管与改造时期,我国农业教育也相应发生了较大变化,涉农类院校数量逐步增加。截至1949年末,全国范围内独立设置的高等农业院校数量为18所,设置农学院(或农业科系)的综合大学有30所左右。为了适应恢复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教育管理部门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便开始出台政策,仿照苏联教育模式,调整高等农业院校的院系和专业设置,农业教育的学制与农科类人才培养目标也几乎完全模仿苏联的高等农业教育模式。
1952年,教育部召开全国农学院院长会议,规定了学院与大学相比具有同等地位,还明确提出了高校农科类专业的培养目标,即:培养国营农场的高级农业技术干部、农业科学研究人才、农业技术行政干部、各级农业类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才。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步恢复,从1953年开始,全国高等农业院校进入全面学习苏联高等教育经验的阶段,对教学实践和人才培养进行改革,部分农业院校提出了培养农艺师、畜牧师、农业机械师等人才的目标。截至1953年底,全国农业高校一共开设16个专业,既包含农学、自然环境保护、作物学、土壤农业化学、果树种植等自然学科类专业,也有农业气象、生物工程、农业机械化、农业经济等理工科类专业。截至1956年,我国高等农业教育经过多次不同程度的院校调整和专业设置调整后,处于稳定发展态势。
在新中国成立至文革前的这段时期,农业高等教育处于向苏联全面学习和借鉴时期,农业高等教育以培育农科类专业人才为主要目标,大学教育模式定位在专才教育模式,原来设立在综合型大学的农业类学科被调整出来,成立独立的农林类院校,培养农科类“专才”。为了培养专业型人才,国内农林类高校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方面,主要围绕教育部制定的农科类教学计划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将那些与专业关联不大的基础类课程、体育类课程、人文社科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均进行缩减,甚至大部分内容直接在教学计划中取消。在人才培养理念上,更加强调教育与生产相结合,甚至出现以生产劳动代替大学农科类教学的现象,致使学生专业理论掌握和技能培养存在一定欠缺,理论学习与生产实践出现“顾此失彼”现象。
2、文革十年对高等农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影响。“文化大革命”形成了偏执的“左”倾思想路线,对全国政治、文化、教育等领域均产生了较为严重影响。在高等教育方面,党中央在《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开展高等教育改革,围绕“培养无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和革命事业接班人”的总目标,改变旧的教育制度、教育方针和教学方式方法,执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路线,让教育更好地为无产阶级革命而服务。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出现了较大的偏差。
“文化大革命”对我国高等农业教育的影响尤为严重。从1966到1969年,全国农业高校停止教学工作,投身到“闹革命”运动中去,国内一部分农业高校按照既定的教育管理政策进行搬迁、合并和撤销,农业高校数量不但减少了17所,而且大部分学校处于搬迁、分散、合并和撤销的动荡之中,对正常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造成了严重干扰和影响。此外,农业高等院校的招生规模也大幅下降,数量从1965年开始调整时的1.3万人左右下降到了0.1万人(1970年末),下降幅度达到了98%左右,在校生人数也呈现大幅度下降状态,从5.3万人降到了0.11万人左右。
文革时期,高等农业教育人才培养出现了较大偏差,人才培养目标带有较强的政治导向性,大力提倡那些入学前的“普通劳动者”在接受高等教育和专业培养后再返回去继续当“普通劳动者”。1971年,农业高等院校开始实施实验计划,招生所采用主要的模式为:学生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学校招生范围也较为广泛,初中毕业也符合条件,但须经过两年以上劳动锻炼。“工农兵大学生”就是这一时期的产物,因为与农业、农村联系比较密切,农业高校在当时成为招收“工农兵大学生”数量最多和最为集中的学校。
在本科教学计划安排方面,讲究“开门办学”,侧重让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多进行农村锻炼,压缩文化课学时,以1974年东北农学院农学专业的教学计划为例,在课程学时分配方面,校内教学的总时数为1336学时,其中,政治类课程学时为436学时左右,校外参加生产劳动的总学时约为400学时,所用的学时数与政治类课程接近。在这种带有政治性倾向的培养目标和计划的指引下,学校人才培养多以生产劳动为主,让学生较多地参与社会生产,忽视课堂知识传授,学生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基础文化学科知识总体偏弱,导致农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相对不高。
(三)改革开放至今我国高等农业教育人才培养状况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几次变化,我国高等农业教育也相应地呈现出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具体如下。
1、高等农业教育的恢复发展阶段(1978-1984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国高等农业教育逐渐步入了复校、调整和改革阶段,农业和农村的改革与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农业领域对涉农类科技人才的需求也较为迫切。1978年,《人民教育》杂志的一篇文章提出,若推动农业、农村改革与发展,整顿与发展高等农林教育刻不容缓,这在当时的高等教育界引起了较大反响,这对困境中的高等农业教育发展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此后,党中央在《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若干问题决定》中提出,要努力办好农业类大学教育,以推动农业发展,这对高等农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领域对涉农类技术人才的数量、类型、专业技能等均提出了新的要求,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农业科技类人才,成为高等农业教育在这段时期的中心工作。在这段时期内,改革开放前的绝大多数农业高校均得到了恢复,高等农业教育也有了较大发展,一批农林类院校陆续成立。到1984年,全国范围内的农林院校数量已超过60所(包括农牧、农垦、农机、水产等院校)。在农林院校管理方面,全国农林院校划分为三类进行管理。第一类是面向全国范围内农业发展、农业部门培养人才的农业高校,由国家农业部教育司或主管司来管理,教育部先后确定了18所农业、农林、农垦、水产院校为农业部属高校,南京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农业高校被归类到全国重点大学范围内;第二类为某一地区培养人才的农业类高等院校,由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或农业厅(局)来管理;第三类为某些地方的专科层次高等农业学校,由地方政府有关业务厅、局来直接管理。
在人才培养和教育管理方面,农业高校也在不断实践与探索。例如,为解决老少边穷地区教育基础落后、农业科技人才缺乏问题,部分农业高等院校实施定向招生办法,从学生录取、在校生学业完成、科技培训等方面,均给予一定扶持,打通了农科类大学生服务老少边穷地区农业生产和发展的渠道,对缓解这些地区人才匮乏问题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此外,为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农业发展服务,1984年至1986年,国家教委和农牧渔业部共同组织调查论证,增设了一些农科类本科专业,基本覆盖了农业领域的产前、产中、产后等各个方面。
2、高等农业教育改革发展阶段(1985-1998年)。国家教育部在1985年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依据所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決定》,提出,我国的农业高等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从教育规模和人才培养质量上协调发展。198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连同农业部、林业部在农学、农业工程、林业、畜牧兽医等一级学科领域建立一些国家级重点学科专业,以推动学科领域科学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从而带动市场经济和农业领域发展。此外,国家教委对涉农类本科专业目录再次进行修订,增设了一部分宽口径专业,让学生在掌握农科类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争取具备宽厚的知识基础。
1990年,为推动乡村区域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满足乡村农业和乡镇企业对涉农类专业人才的需求,国家教育委员会在总结西南农业大学和山西农业大学面向乡村地区招收和培养年轻科技农民教育实验基础上,允许农业高校招收生活在乡村、并有一定农业生产和种植实践经验的高中毕业生,也就是所谓的“实践生”,结合定向委培的教育模式进行,目的是培养年轻职业农民,以推动乡村地区农业科技推广。
从1994年起,为解决部分农业高校整体规模偏小、专业学科相对单一的问题,教育部开始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方面改革。全国共有14所农业院校参与合并,4所部属农业大学省部共建,其他部属大学则采取与地方合作办学的模式。通过“合并、共建、调整、合作”,教育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有利于培养各层次的农科类人才。
1996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农业部和林业部联合召开全国普通高等农林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明确指出,各级政府部门要更加重视和支持高等农业教育发展。此后,国家教委与农业部又联合出台了农业高校对口招收涉农类职业高中、农业中专、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应届优秀毕业生的政策规定,以培养高层次涉农类职业技术人才。
1985至1998年,高等农业教育处于不断改革和调整阶段,并涉及重点学科建设、专业调整、招生制度、高校管理体制等方面,这对高等农业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一定助推作用,涉农类国家重点学科超过5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所,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所,高等农业院校数量64所,其中,包括16所专科学校、5所农业职业技术师范高等学校,研究生人数接近9000名,本专科生人数超过了6000万名。
3、高等农业教育跨越式发展阶段(1999年至今)。随着《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发布,高校开始扩招,招生数量每年均保持递增态势。到2004年9月,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招生人数已超过440万人,是1998年的四倍之多,我国高等教育也由此进入了大众化快速发展阶段。这段时期,我国农业高校改革与调整发展也进入关键期,原来农业部主管的农业高校管理体制逐步进行调整,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部分农业重点高校划归为教育部直属管理,华南农业大学、西南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等农业高等院校全部实行部省共建,由地方管理。此外,一部分农业院校通过与其他大学合并,组成了新的非农林类高校,也有一些农业院校直接与其他综合类大学进行了合并。
高等农林院校管理改革和调整体制完成后,国内逐渐形成了独立建制农林高等院校与综合类大学共同开展高等农林教育的格局。到20世纪末,一些并未开设过农科类专业的高校,也相继开始设置农科类相关专业。国家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开设有农科类专业的高校一共有138所,高等农业教育规模自1999年开始,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06年,我国农科类专业(包括林科)在校生超过37万人,比1999年增加了1.5倍左右。其中,攻读博士、硕士在校生也相应地比1999年有了大幅度增加。
随着国内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发展时期,不同类型的农业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方面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分化。例如,浙江大学的农业生物技术学院立足于本校教育资源,重点培养推动农业现代化与生命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学院采用“宽口径、厚基础”的课程设置模式,并围绕“多学科交叉培养、强实践教学、提高社会适应性”的培养方针,将学生按培养目标分类进行分化式培养,即:部分学生考研究生、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部分到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工作,部分学生在政府机构部门工作。再比如,中国农业大学的植物生产类专业则依据“通才”与“专才”教育相结合的模式,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学生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结构能适应社会市场经济发展,并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毕业后能在涉农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科技培训、产品推广、专业基础教学等工作。将发展目标定位于都市型的现代农业大学——北京农学院,则致力于服务首都经济和都市农业,为实现都市农村区域的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农民知识化提供科技、智力、人才等方面支持。
在课程内容设置和教学方式方面,大多农业高校针对传统农科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大幅度调整与改革,主张改变过于注重理论知识传授的方式,加强实践教学和学生创新意识培养。建立“基础课程+选修课程模块”平台,进一步扩大专业选修课程范围,以拓宽传统农科类专业口径。人才培养模式方面,中国农业大学率先实行文理科大类招生,后续实施“通用性学科平台教育+专业模块”的人才培养模式,旨在体现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个性要求;南京农业大学则实行“宽口径的公共知识课程+专业特长”模式,以宽口径地构建人才知识与素质结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则实行产学研互相结合的模式,以培养知识、能力、素质三方面综合发展、具备厚基础、适应能力强的复合型创新人才等。
二、高等农业教育与农科类人才培养模式演变的启示
(一)农科类人才培养模式的演变
自清末专门的农业实业教育创办以来,至今已经有一百多年历史,在这一百多年中,高等农业教育经历了多个阶段,在每个阶段,农科类人才的培养模式和目标都有所不同(见表1)。
清末时期,农业教育作为实业教育的一种,属于被动开放办学的状态,即所谓的“萌芽期”;在民国时期,国家和民族处于内忧外患中,高等农业教育处于艰难发展的状态,实业教育虽然主张培养与农业发展有关的实用型专业人才,但未能结合农村发展实际。民国至新中国成立前,高等农业教育处于动荡期,尤其是抗战期间,许多农业院校被迫西迁或关停,但农业教育体系在初步形成,学校主要实行专业教育,培养农业类专业人才。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这段时期,随着经济发展和建设的不断恢复,农业高等教育主要学习和借鉴前苏联高等教育模式,高等农业教育进入重要的变革与转折期,大规模的院系调整,实施专才教育,培养社会经济和农业发展迫切需要的专业人才;同时,一部分高校也在尝试综合型教育模式,让学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改革开放后,高等农业教育从“文革”的影响中逐渐恢复,高等农业教育平稳发展;1985-1998年,高等农业教育改革和调整后,呈快速发展态势;1999年至今,高等农业教育处于跨越式发展阶段。截止目前,农业类高校普遍实施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模式,开展跨专业教育,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型、复合型人才。
(二)高等农业教育与农科类人才培养模式演变的启示
高等农业教育在推动农业经济、促进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农业类人才培养中也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高等农业教育和农科类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总体处于不断变革和调整状态,这其中有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具体可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高等农业教育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新中国成立前,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不高,国内农业高等教育的规模总体偏小,农业教育发展速度总体偏慢,每年的毕业生为几百至几千名,农业高等教育的生产力推动作用较为有限。新中国刚成立至“文化大革命”,国内高等农业教育经历过一个快速发展阶段,但在文革期间,高等农业教育的发展较为曲折。改革开始时期,特别是1980年后,国内社会经济蓬勃发展,高等农业教育通过改革与管理调整后,逐渐步入稳定、规模化发展状态。总体来看,我国高等农业教育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变化基本保持一定的同步特性,高等农业教育的发展也会受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变化的影响;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是互动、互相影响关系,结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来看,高等农业教育改革发展与国民经济、农业、社会发展密切相关。
2、人才培养要坚持“产学研三结合”道路。面向“三农”、服务“三农”是高等农业教育发展的根本,坚持“教学、科研、生产推广”三结合是高等农业院校的根本办学之路,高等农业教育是农业科技创新和农科类专业知识传授的基地。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将更加关注食品安全、有机农业、人口、环境、生态等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依靠某一门学科很难胜任,而是有赖于各学科的协同努力以及科研、生产实践的不断探索;高等农业教育的多学科环境,有利于开展跨学科教学和科学研究,也有助于联合攻关农业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是开展产学研和推动农业发展的“执行者”与“推动者”。
3、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注重协调统一全面发展观。教育思想与观念对教育行为的价值取向有决定性作用,也对教育质量的评价、教育发展方向的把握起着重要影响作用。认识和价值判断的不同,則行为取向也不同,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同样对推动高等农业教育发展起先导作用。培养社会和经济发展所需的农业类人才,提高农科类人才培养质量,始终是高等农业教育的重要任务。新世纪高等教育的发展,不仅表现在数量上增长、规模上扩大,更取决于质量上的提高,若没有质量上的要求,只有数量和规模方面上的扩张,总体意义不大。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建立健全教学课程方法和质量评估保障体系,切实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才能更好地保障高等农业教育的产出效益。“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统一发展的科学观,是推动高等农业教育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所遵循的重要原则,而质量则是高等农业教育的“生命线”。因此,高等农业教育和农科类人才培养不仅要更新教育观念,也要注重协调统一、全面发展。
4、借鉴外国农业教育改革经验与立足本国实际相结合。从我国高等农业教育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来看,高等农业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要注重与外界进行广泛交流与合作,借鉴西方国家教育理念和成功实践经验,能对高等农业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各个国家国情不同,农业发展状况也不尽相同,尤其是在我国现代农业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乡村振兴大力推动的大背景下,我国高等农业教育也应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农业发展现状,进行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优化。我国农业高校在借鉴海外高校教育理念和实践经验的同时,也要以国内基本国情、农业发展状况、农业人才市场变化和社会用人单位需求为基础,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学科结构、专业结构、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探索适合我国国情、农情的农科类人才培养模式。
三、新时代农科类人才培养对策与建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关键,农科类人才在农业和农村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而“一带一路”实施过程中,中国农业“走出去”,企业开展对外农业项目投资与合作,也离不开高素质涉外农科类人才的智力支持。对于我国农林类高校而言,在新时代背景下做好农科类人才培养工作,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走出去”有重要意义。因此,针对新时代背景下农科类人才培养,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一)农科类人才培养的基本方针
不同历史时期,农科类人才的培养目标具有明显的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状况与宏观政策对农业高等教育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目前,现代农业多元化发展对农科类人才需求在发生变化,社会企事业用人单位和人才市场对农科类人才需求也在不断变化。乡村振兴战略对农科类人才培养提出新要求。此外,教育部在“新时代云南省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新农科,这也对高等农业教育和农科类人才培养产生了重要影响。人才培养改革要遵循教育规律,以社会需要为基础,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用人单位人才需求状况,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高等农业教育方针策略,调整农科类人才培养理念、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使农科类人才培养能更好地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
(二)农科类人才培养的基本框架
人才培养通常涵盖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教学管理等要素。教育活动采用一定的方式、方法并由特定的人员来组织实施,同时也离不开政府的主导和社会行业及用人单位的参与。基于用人单位对农科类人才的需求,笔者认为,农科类人才培养需在政府的主导下,充分发挥农业高等院校的教育主体作用,并且在行业指导、社会协同和企业参与下(见图1),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合理规划,以培养社会所需的农科类人才。
(三)农科类人才培养的基本模式
涉农类企事业单位作为农科类人才的重要“使用机构”,其农科类人员的聘用标准和人才需求对我国农业高校农科类人才培养具有重要参考意义。在农科类人才培养过程中,农业高校应参考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制定相应的培养方案,并选择相应的教学方式、教学方法、教学管理模式。用人单位将行业市场发展状况、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毕业生整体评价以及人才培养建议等信息反馈给农业高等院校。农业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反馈建议,对目前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进行调整与优化,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涉农类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有针对性地培养人才,如此形成一个可持续性的、循环式的人才培养改革与优化模式(见图2)。
结语
迄今为止,我国高等农业教育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我国高等农业教育和人才培养模式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改革与变化的历程。本文对我国高等农业教育和农科类人才培养历程进行了回顾,也得出了一些经验启示,比如,高等農业教育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存在一定同步性,要坚持“产学研”三结合的办学发展道路,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注重协调统一的全面发展观,在借鉴外国农业教育实践经验的同时要立足于本国实际状况。针对农科类人才培养,我国高等农业教育要以社会需要为基础,以国家“一带一路”和乡村振兴战略为背景,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状况,结合我国高等农业教育方针政策,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农科类人才培养工作的具体实施,建议在政府部门的主导下,充分发挥农业高等院校的教育主体作用,并在行业指导、社会协同和企业参与下,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革新与优化,方能培养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农科类人才。
基金项目:2021年度福建工程学院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高素质涉外经管类复合型人才培养创新与实践研究”,项目编号:XWK07;2020年度福建工程学院科研基金项目“‘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电池产业对外合作路径研究”,项目编号:GY-220011。
作者简介:薛海波(1980-),男,山东临沂人,博士,讲师,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发展等;吴文良(1961-),男,山东潍坊人,博士,教授,研究方向:生态学、有机农业、高等教育管理等;李明(1972-),男,山东临沂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高等教育管理等。
(责任编辑 刘常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