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亮
摘 要:长期以来,异体字困扰着许多文字工作者。何为异体字?它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带来的弊端有哪些?异体字与繁体字、规范字有什么关联?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的背景及作用如何?此后,又将哪些异体字恢复为规范字,并对这类规范字的使用范围作了什么样的界定?通过大量的实例,对异体字进行全面梳理,旨在帮助读者掌握异体字的来龙去脉,为更好驾驭异体字提供参考。
关键词:异体字;《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规范字
一、异体字的界定与分类
(一)异体字的界定
何为“异体字”?我们首先看一些权威工具书的解释。《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以下简称《现汉》)将“异体字”界定为:“跟规定的正体字同音同义而写法不同的字,如‘攷’是‘考’的异体字,‘隄’是‘堤’的异体字。”[1](P1553)《辞海》(第七版)对异体字的界定为:“与‘正体字’相对。与正体字音同义同而形体构造不同的字,即俗字、古文、或体之类。如‘琴’的异体字‘琹’,‘棋’的异体字‘棊’‘碁’等。”[2](P5230)《大辞海》对异体字的界定为:“音同义同而形体不同的字。即俗体、古体、或体、帖体之类。如‘嘆’、‘歎’,‘迹’、‘跡’、‘蹟’等。汉字简化后,有的用简化字来代替,如用‘叹’;有的选用一个,如用‘迹’。”[3](P4223)三种权威的工具书,虽然对异体字的定义有所不同,但不难看出,它们对异体字的定义中在“跟正体字相对”上保持高度一致,只不过《大辞海》中“音同义同而形体不同的字”考虑不够周全,因为没有明确表示异体字是与正体字相对应的关系。一言以蔽之,异体字就是一个字的多个不同的写法。
《现汉》《辞海》的定义在汉字没有简化的时候是说得过去的,但对于既有繁简又有异体字的情况,上面的定义就很难说是十分准确了,如“鸡”与“鷄”“雞”这种情况就不便于套用。第一次汉字简化时,面对“鷄”“雞”这种情形,专家们左右为难,如果对“雞”进行简化的话,将其左边改为“又”,那么,“雞”简化后便与“难”等同;无奈之下,便把简化之刀砍向“鷄”。于是“鷄”就成为“鸡”的繁体字,“雞”则成为“鷄(鸡)”的异体字。要不是“难”字出来作难,有可能“雞”就是正体的繁体字,而“鷄”则会成为“鸡”的异体字。由此看出,正体字、异体字,是由人为确定的。
就目前的实际情形来看,存在着“正体字”“规范字”混用的现象。依据于《通用规范汉字表》[4]所附录的《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我们建议,相关工具书中还是将“正体字”改为“规范字”为好。
(二)异体字的分类
从对应角度来看,异体字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情况。第一,一个正体字与一个异体字相对应。又可以细分为:全义项正异体,如“考”与“攷”、“堤”与“隄”;个别义项正异体,如“彩”的义项较多,但只在“彩色的丝绸”这一义项中才有异体字“綵”。第二,一个正体字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异体字相对应,如“迹”与“跡、蹟”。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类型中还存在着只在某些义项具有异体字,如“烟(读yān时)”与“煙、菸”,前者为正体字,后兩者为异体字;“煙”在“烟”所有义项中充当其异体字,但“菸”只在“烟草”一个义项上是“烟”的异体字。“烟”在读yīn时,则没有异体字。第三,一个正体字与一个繁体字、一个或多个异体字相对应,如“鉴”与“鑒”(繁体字)、“鍳、鑑”(异体字)。第四,一个正体字与多个繁体字相对应。如“坛”在“天坛、讲坛、花坛、文坛”等义项上,对应的繁体字是“壇”,没有异体字;在“坛子”义项上,它对应的繁体字是“罎”,异体字是“壜、罈、墰”。
从组字的构成方式来看,异体字可划分为三种类型。第一,构件相同而构件位置不同,如“峰—峯、鞍—鞌、岸—㟁、群—羣、婀—娿、槁—槀、够—夠、和—咊”等。第二,构件部分相同,部分不同,如“咏—詠、庵—菴、刨—鉋、膀—髈、杯—盃、钵—缽、鳖—鼈、锄—耡、睹—覩”等。第三,构字方式不同,如“淚”是形声字,“泪”是会意字,但“淚”与“泪”都表示眼泪,类似的还有“草—艸、粗—觕—麤、奸—姦、梅—槑、伞—繖”等。
需要指出的是,繁体字、异体字一定要认真对照《通用规范汉字表》附表以及《现汉》。在《现汉》中,异体字的左上角标注星号(*),其中,带一个星号的是《通用规范汉字表》里附列的异体字,带两个星号的是该表以外的异体字,如:辉(輝、*煇)、为(爲、為)。
二、异体字产生原因分析
我们认为,异体字的产生大致有以下方面的原因:
1.古人在以文字记录语言时,往往会因为“仓猝无其字”而采用同音字代替。如写“早晨”的“早”时,由于“早”尚未问世,于是就将“蚤”借来使用。所以,《现汉》在“蚤”字条下特别标注:“〈古〉又同‘早’。”[1](P1635)
2.最初造字时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至春秋战国时期,仍然是“言语异声,文字异形”,出现了各自为政的局面。如“马”在齐国有三种写法,在楚国、燕国、晋国分别至少有两种写法。常用字“者、市”在秦、楚、齐、燕、三晋等地的写法也是千差万别,具体如下表所示:
以上两个字的异体字够复杂了吧,但要是遇到“拜”的异体字,那只能甘拜下风。拜的异体字有“拝、、”等32个字,“国”也存在着“國、囯、囻、䆐”等三十多种写法。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下令“书同文”,由李斯、赵高、胡毋敬等人整理文字,以简化秦文“小篆”作为标准字体,用于公文法令,通行全国,废除了一大批异体文字。
3.古时候,人们对汉字结构要求不严,上下左右内外都可随时替换,如“够与夠”“峰与峯”等。“司 与后”就是“司”朝左开口、“后”朝右咧嘴,其实是一个字。因此,国之重器“司母戊鼎”从2011年开始改称“后母戊鼎”,也就见怪不怪了。
4.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往往会出现原先的字不能代表当下的含义的情况,只好另造新字,于是原先的字就成了新字的异体字。如“炮”的异体字“砲、礮”,早期的“炮”主要是抛石机,故从部首“石”,后来有了火药,于是“炮”就取代了“砲、礮”。
三、《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汉字规范上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最大限度消除异体字,从每组同音同义字中选出一个正体字来,其他则予以废除,以减轻广大群众认字识字的负担。第二,简化汉字,1956年1月31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国务院的《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汉字简化方案》,2月1日起全国通用;196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长期实施和多次修改的基础上,发布了《简化字总表》。第三,给汉字注拼音,1955年2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设立了“拼音方案委员会”,开始设计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秋季开始,《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小学生的必修课程而进入全国小学的课堂。
下面,本文将着重分析异体字的整理情况。在一定意义上说,异体字的出现,是汉字使用中的冗余现象,对于社会应用来讲,它的存在其实是一种干扰,必须加以全面系统的整理。整理异体字,可以精简汉字字数,优化汉字系统,方便大家学习使用。整理之后,留下选用的是正体字(规范字),其他对应的字形则为异体字。
1955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以下简称《整理表》)[5],两部门的“联合通知”如下: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的意见,已经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完毕,我们现在随文发布,并且决定从1956年2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从实施日起,全国出版的报纸、杂志、图书一律停止使用表中括弧内的异体字。但翻印古书须用原文原字的,可作例外。一般图书已经制成版的或全部中分册尚未出完的可不再修改,等重排再版时改正。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用的打字机字盘中的异体字应当逐步改正。商店原有牌号不受限制。停止使用的异体字中,有用作姓氏的,在报刊图书中可以保留原字,不加变更,但只限于作为姓用。
《整理表》根据从简从俗的原则,从中选出810个作为正体,淘汰了1055个异体字。也就是说,“攷”是“考”的异体字,那么,在写到“考”时则不能写作“攷”。该表发布后,不仅精简了汉字的字数,使汉字系统向规范化方向大大迈进了一步,而且有效遏制了汉字使用中的字体混乱现象。
四、《整理表》之后异体字的调整情况
由于《整理表》是在旧形字和繁体字的基础上淘汰异体字的,因此,它只能作为淘汰异体字的主要标准,而不能作为书写新形字和简化字的规范性标准。同时,因为《整理表》出台时间紧迫,考虑不够周全,加之异体字本身十分复杂,所以《整理表》也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在该表颁布后,又曾作过一些调整,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恢复了部分异体字、调整了部分正体字和异体字的关系、解除了部分正体字和异体字的关系。
(一)恢复部分异体字
1.1956年3月23日,文化部、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出《修正〈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内“阪、挫”二字的通知》,恢复了“阪”“挫”二字。
2.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6],此表是在原来1964年编印的《简化字总表》基础上稍作修订后再次发表的,共恢复11字:䜣、䜩、晔、詟、诃、䲡、䌷、刬、鲙、诓、雠。
3.1988年3月25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关于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联合通知”中规定,确认《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收入的“翦、邱、於、澹、骼、彷、菰、溷、徼、薰、黏、桉、愣、晖、凋”等15个字为规范字,收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7],不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
4.1993年9月3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字应用管理司发出《关于“鎔”字使用问题的批复》,恢复了“鎔”,再类推简化为“镕”。
5.2013年6月5日,《通用规范汉字表》颁布,对以下异体字作了调整:
一是对以往调整的29个异体字进行复查和处理。
①将“挫、愣、邱、彷、诃、诓、桉、凋、菰、溷、骼、徼、澹、薰、黏、刬、於、晔、晖、詟、鲙、镕、翦”23个字确认为规范字;
②将“阪、、雠”3个字在特定意义上(限定使用范围)恢复为规范字;
③将“讌、紬、”3个字仍确认为“宴、绸、鳅”的异体字。根据专家意见,这三组字在现代没有区分的必要。也就是说,1955年将“讌、紬、”三个字作为异体字处理,1986年被恢复,2013年再次被列入异体字。
二是将“皙、瞋、噘、蹚、凓、勠”6个字确定为规范字。
三是将“迺、桠、耑、钜、昇、陞、甯、飏、袷、麹、仝、甦、邨、氾、堃、犇、龢、迳、、缐、釐、脩、絜、扞、喆、祕、、赀、叚、责力、菉、蒐、淼、椀、谿、筦、澂、劄、吒”39个字在特定意义上(限定使用范围)调整为规范字。
(二)正体字和异体字关系的调整
由于《整理表》是1955年发布的,早于1956年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因此,《整理表》中的字形都是繁体字。可是,有些《整理表》中作为异体字的,在《汉字简化方案》及后来的《简化字总表》中又作为被简化的繁体字的字形出现了。例如,在《整理表》中,“寳”為正体字,“寶”为异体字;而在《简化字总表》中,“宝”对应的繁体字是“寶”。这是因为《简化字总表》考虑到“寶”中的“缶”起表音作用,更有理据性,并且与甲骨文、金文和小篆字形一脉相承。
《通用规范汉字表》对下列10组的正体字与异体字关系位置进行了调整:
祇[衹秖]→衹[祇秖]
汚[汙污]→污[汙汚]
兎[兔]→兔[兎]
閙[鬧]→鬧[閙]
寳[寶]→寶[寳]
牆[墻]→墻[牆]
巵[卮]→卮[巵]
佇[竚伫]→伫[佇竚]
梔[栀]→栀[梔]
諡[謚]→謚[諡]
(三)正体字和异体字关系的解除
在《整理表》中,有些异体字与所对应的正体字音义无关或者非常生僻,将它们放到异体字栏没有实际意义,《通用规范汉字表》解除了这类字的正异关系。
1.将“挫、晔、詟、诃、刬、鲙、诓、翦、邱、於、澹、骼、彷、菰、溷、徼、薰、黏、桉、愣、晖、凋、镕”认定为规范字,不再作为异体字。
2.《整理表》中的“呆[騃]”“挪[挼捼]”“趟[䟖]”“拈[撚]”“婀[婐]”等5个异体字组中的 “騃、挼、捼、䟖、撚、婐”6个字,由于与原正体字音义无关,又很少使用,因此,《通用规范汉字表》将它们从异体字栏中删除。
3.《整理表》中,“䟖䠀蹚”是“趟”的异体字,《通用规范汉字表》解除了它们之间的正异关系。字表确认“蹚”为规范字,并将“䠀”作为“蹚”的异体字而不是“趟”的异体字。这是因为“蹚、䠀”多用于“蹚水、蹚地”等词,与“趟”有明确分工。
4.《通用规范汉字表》将《整理表》中的“鹼 [鹻]”和“碱[堿]”两组异体字合并为“碱[堿鹻鹼]”,因为“鹼[鹻]”实际上也是“碱”的异体字。
五、《整理表》发布后异体字恢复为规范字辨析
1.阪
“阪岅”为“坂”的异体字。调整后,“阪”作为规范字,但仅限用于地名;除此之外,“阪”仍是“坂”的异体字。“岅”还是“坂”的异体字。
2.挫
“剉挫”为“銼”的异体字。调整后,“挫”作为规范字;“剉”不仅至今仍是“锉”的异体字,而且还是“挫”在“挫折”这个义项中的异体字。
3.
“訢”为“欣”的异体字。调整后,“訢”作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但仅限用于姓氏人名,表示其他意义时,仍作为“欣”的异体字处理。
4.䜩
《整理表》将“讌醼”作为“宴”的异体字。《简化字总表》将“讌”作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意思是“相聚叙谈”。《通用规范汉字表》认为,没有必要因“相聚叙谈”而恢复“”为规范字,又将其作为“宴”的异体字。
5.晔
“爗曄”为“燁”的异体字。调整后,“燁”简化为“烨”,“爗”仍是“烨”的异体字;“曄”则作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晔”。
6.詟
“慴讋”为“懾”的异体字。调整后,“懾”简化为“慑”,“慴”仍是“慑”的异体字;“讋”则作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詟”。
7.诃
“訶”为“呵”的异体字。调整后,“訶”为规范字并类推为“诃”。诃,现在主要担任音译作用,如俄国作家契诃夫、古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等。
8.
“鰌”为“鰍”的异体字。《简化字总表》将“鰌”作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增加一个读音qiú,用于文言词,义为“逼迫,践踏”。䲡读qiū时,仍作为“鳅”的异体字处理。《通用规范汉字表》认为,没有必要因“逼迫、践踏”义项而恢复“”为规范字,又将其作为“鳅”的异体字。
9.䌷
“紬”为“綢”的异体字。《简化字总表》将“紬”作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增加一个读音chōu,用于文言词,义为“引出和理出头绪”,如“䌷绎”。䌷读chóu时,仍作为“绸”的异体字处理。《通用规范汉字表》认为,没有必要因“引出和理出头绪”义项而恢复“䌷”为规范字,又将其作为“绸”的异体字。
10.刬
“剷剗”为“鏟”的异体字。调整后,“鏟”简化为“铲”,“剷”仍是“铲”的异体字;“剗”则作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刬”。
11.鲙
“鱠”为“膾”的异体字。调整后,“膾”简化为“脍”;“鱠”作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鲙”。
12.诓
“誆”为“誑”的异体字。调整后,“誑”简化为“诳”;而“誆”作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诓”。
13.雠
“讎讐”为“仇”的异体字。调整后,“仇”读chóu时,“讎讐”仍是其异体字(如“仇恨”不得写作“雠恨”);“讎”则在校对文字义项中作为规范字出现,并类推简化为“雠”。“仇”读Qiú时,用作姓,没有异体字。
14.翦
“翦”为“剪”的异体字。调整后,“翦”为规范字,专用于姓。
15.邱
“坵邱”为“丘”的异体字。调整后,“邱”恢复为规范字,“坵”在大部分义项中仍是“丘”的异体字。
16.於
“於”为“于”的异体字。调整后,“於”为规范字,读Yū用作姓,读wū时常见词有:【於乎】wūhū 同“呜呼”;【於戏】wūhū 同“呜呼”;【於菟】wūtú 名古代楚人称虎。
17.澹
“澹”为“淡”的异体字。调整后,“澹”为规范字。
18.骼
“肐”为“胳”的异体字。调整后,“肐”仍是“胳”(在读gē时,义为“胳膊”)时的异体字;“骼”则作为规范字。骼,骨的统称,如“骨骼”。
19.彷
“彷髣倣”為“仿”的异体字。调整后,“髣倣”仍是“仿”的异体字;“彷”读fǎng时为规范字,读páng时自身还有异体字“徬”。
20.菰
“菰”为“菇”的异体字。调整后,“菰”为规范字。常见词有菰(茭白)、茨菰。
21.溷
“溷”为“混”的异体字。调整后,“溷”为规范字。溷,读hùn,本义为像猪圈一样污浊;引申指混乱,如“溷浊”,义同“混浊”。也指厕所。
22.徼
“徼儌”为“僥”的异体字。调整后,“僥”简化为“侥”,“儌”仍作为“侥”的异体字;“徼”则作为规范字,如“徼倖”,义同“侥幸”。
23.薰
“薰燻”为“熏”的异体字。调整后,“燻”仍是“熏”读xūn时部分义项中的异体字;“薰”则作为规范字。薰1〈书〉一种香草。也指花草的芳香。名姓。薰2 同“熏”。
24.黏
“黏”为“粘”的异体字。调整后,“黏”为规范字。黏读nián时,是指像糨糊或胶水等所具有的、能使一个物体附着在另一物体上的性质,如“黏液、黏米、黏土”等。《现汉》在第6版之前,注明“粘”在读nián时义同“黏”;从第6版开始,则注明旧同“黏”,也就是说,在用作姓氏之外,两者义项是不相通的。
25.桉
“桉”为“案”的异体字。调整后,“桉”为规范字,专用于桉树。
26.愣
“愣”为“楞”的异体字。调整后,“愣”为规范字。原因是在于,《整理表》发布后,人失神、发呆用“楞”有点不合适,用“心(忄)”旁更好。
27.晖
“煇暉”为“輝”的异体字。调整后,“輝”简化为“辉”,“煇”仍是“辉”的异体字;“暉”则作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晖”。
28.凋
“彫鵰凋琱”为“雕”的异体字。调整后,“凋”为规范字,“彫鵰琱”仍作“雕”的异体字。
29.镕
“鎔”为“熔”的异体字。调整后,“鎔”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镕”。我们知道,按模具材料,可分为型(土质)、範(竹质)、模(木质)、镕(金属)四大类。“镕”的主要义项就是“熔铸金属的模具”,借指规范、模式。将“镕”纳入“熔”也不是不可以,不过,这时“熔”应增加相应义项。即便如此,大家看到“熔”时,也很难将它与“模具、规范、模式”联系起来。为此,有关部门专门作了《关于“鎔”字使用问题的批复》。
30.皙
“晳皙”为“晰”的异体字。调整后,“皙”为规范字,专指人的皮肤白,如“白皙”;“晳”仍是“晰”的异体字。
31.瞋
“”为“”的异体字。这两个字均属于旧字形,后分别改为“瞋”与“嗔”。调整后,“瞋”作为规范字,专指人发怒时睁大眼睛,如“瞋目而视”。人在生气、发怒、责怪时,往往通过“口”表现出来,故作“嗔”,如“嗔怒、嗔怪、嗔怨”。
32.噘
“噘”为“撅”的异体字。调整后,“噘”为规范字,专指嘴唇翘起,如“噘嘴”,又如俗话说“某某嘴噘得老高能挂油瓶”。
33.蹚
“䟖蹚䠀”为“趟”的异体字。调整后,“䟖”不知所终,“蹚(tāng)”为规范字,用于“蹚水”(从浅水里走过去)、“蹚地”(用犁把土翻开,除去杂草并给苗培土)、“蹚浑水”(比喻跟着别人干坏事,还比喻参与他人的活动而惹上麻烦)。“趟”在读tāng时,义为旧同“蹚”。同时,将“䠀”调整为“蹚”的异体字,不再作为“趟”的异体字。趟(tàng),主要用于量词,如用于往返、来去的次数。也用于武术的套路,如“打了一趟组合拳”。它还用于方言,指成行的东西,如“半趟街”;也指行进的行列,如“跟不上趟”。
34.凓
“凓慄”为“栗”的异体字。调整后,“凓”为规范字,“慄”仍是“栗”在发抖、哆嗦义项中的异体字。“栗”在栗子树、栗子果、姓义项中,没有异体字“慄”。如今,“凓”专指寒冷,如“凓冽”。
35.勠
“剹勠”为“戮”的异体字。调整后,“勠”为规范字,专指合力、齐力,如“勠力同心”;“剹”仍是“戮”的异体字。
36.迺
“迺廼”为“乃”的异体字。调整后,“迺”为规范字,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廼”仍是“乃”的异体字。
37.椏
“枒椏”为“丫”的异体字。调整后,“椏”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桠”,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和科学技术术语;“枒”在“上端分叉的东西(如‘枝丫’)”义项中,仍是“丫”的异体字。
38.耑
“耑”为“專(专)”的异体字。调整后,“耑”为规范字,读duān时,可用于姓氏人名;读zhuān时,仍是“专”(除姓氏外)的异体字。
39.钜
“鉅”为“巨”的异体字。调整后,“鉅”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钜”,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
40.昇
“陞昇”为“升”的异体字。调整后,“昇”为规范字,可用于姓氏人名,如毕昇。
41.陞
“陞昇”为“升”的异体字。调整后,“陞”为规范字,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
42.甯
“寕甯”为“寧(宁,有两个读音:níng、nìng)”的异体字。调整后,“甯”(Nìng)为规范字,可用于姓氏人名;“寕”仍作为“宁”的异体字。
43.颺
“颺敭”为“揚(扬)”的异体字。调整后,“颺”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飏”,可用于姓氏人名;“敭”仍作为“扬”的异体字。
44.袷
“裌袷”为“夾(夹)”的异体字。调整后,“袷”为规范字,读qiā时,用于“袷袢(pàn)”;读jiá时,还是“夹”(夹袄、夹被)的异体字。“裌”仍是“夹”的异体字。袷袢,维吾尔、塔吉克等民族常穿的对襟长袍。
45.麴
“麴”为“麯(曲)”的异体字。调整后,“麴”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麹”,可用于姓氏人名。麹本是酿酒的主要原料,西周时成为掌管酿酒业的官名,世袭此职的人便以麹为姓。此外,汉代鞠谭的儿子因避难改姓麹,他的后世子孙亦称麹氏。
46.仝
“仝衕”为“同”的异体字。调整后,“仝”为规范字,可用于姓氏人名;“衕”仍作为“胡同(衚衕)”的“同(tòng)”的异体字。
47.甦
“蘓甦”为“蘇(苏)”的异体字。调整后,“甦”为规范字,可用于姓氏人名;“蘓”仍是“苏”的异体字。
48.邨
“邨”为“村”的异体字。调整后,“邨”为规范字,可用于姓氏人名。
49.氾
“汎氾”为“泛”的异体字。调整后,“氾”为规范字,读fán时,可用于姓氏人名;读fàn时,仍是“泛”的异体字。“汎”仍是“泛”的异体字。
50.堃
“堃”为“坤”的异体字。调整后,“堃”為规范字,可用于姓氏人名;除此之外,“堃”仍是“坤”的异体字。
51.犇
“犇逩”为“奔”的异体字。调整后,“犇”为规范字,可用于姓氏人名;“逩”是“奔(读bèn)”时的异体字。“(下面那横不连)”仍是“奔”的异体字。
52.龢
“龢咊”为“和”的异体字。调整后,“龢”为规范字,可用于姓氏人名。“咊”仍是“和”在某些义项中的异体字。其实,“和”与“咊”只是“口”与“禾”位置调换罢了。
53.逕
“逕”为“徑(径)”的异体字。调整后,“逕”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迳”,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
54.鑪
“鑪”为“爐(炉)”的异体字。调整后,“鑪”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用于科学技术术语,指一种人造的放射性元素(符号为Rf)。
55.線
“線”为“綫(线)”的异体字。调整后,“線”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缐”,可用于姓氏人名。
56.釐
“釐”为“厘”的异体字。调整后,“釐”为规范字,读xī时,可用于姓氏人名;读lí时,仍是“厘”的异体字。
57.脩
“脩”为“修”的异体字。调整后,“脩”为规范字,用于表示干肉,如“束脩”;其他意义仍是“修”的异体字。
58.絜
“絜”为“潔(洁)”的异体字。调整后,“絜”为规范字,读xié或jié时,均可用于姓氏人名。
59.扞
“扞”为“捍”的异体字。调整后,“扞”为规范字,可用于表示相互抵触,如“扞格(互相抵触)”;其他意义仍是“捍”的异体字。
60.喆
“喆”为“哲”的异体字。调整后,“喆”为规范字,只用于姓氏人名。
61.祕
“祕”为“秘”的异体字。调整后,“祕”为规范字,读mì时,可用于姓氏人名;除此之外,“祕”仍是“秘”的异体字。
62.
“俛頫”为“俯”的异体字。调整后,“頫”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可用于姓氏人名,如赵孟;“俛”仍是“俯”的异体字。
63.赀
“貲”为“資(资)”的异体字。调整后,“貲”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赀”,可用于姓氏人名和表示计量义。“所费不赀”意思是花费的钱财不计其数。
64.叚
“叚”为“假”的异体字。调整后,“叚”为规范字,读xiá时,可用于姓氏人名;读jiǎ时,仍是“假”的异体字。
65.责力
“勣”为“績(绩)”的异体字。调整后,“勣”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责力”,可用于姓氏人名。
66.菉
“菉”为“綠(绿)”的异体字。调整后,“菉”为规范字,读lù时,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读lǜ时,“菉豆”与“绿豆”是全等异形词,且以“绿豆”为推荐词条。
67.蒐
“蒐”为“搜”的异体字。调整后,“蒐”为规范字,用于表示草名和春天打猎;其他意义仍是“搜”的异体字。
68.淼
“淼”为“渺”的异体字。调整后,“淼”为规范字,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仍是“渺”的异体字。
69.椀
“盌椀㼝”为“碗”的异体字。调整后,“椀”为规范字,可用于科学技术术语,如“橡椀”;其他意义仍是“碗”的异体字。“盌㼝”还是“碗”的异体字。
70.谿
“谿”为“溪”的异体字。调整后,“谿”为规范字,可用于姓氏人名。
71.筦
“筦”为“管”的异体字。调整后,“筦”为规范字,可用于姓氏人名。
72.澂
“澂”为“澄”的异体字。调整后,“澂”为规范字,可用于姓氏人名;除此之外,“澂”仍是“澄(chéng)”异体字。“澄”读dèng时没有异体字。
73.劄
“剳劄”为“札”的异体字。调整后,“劄”为规范字,可用于科学技术术语,如中医学中的“目劄”;在其他义项中仍是“札”的异体字。“剳”还作“札”的异体字。目劄,常指儿童眨眼的毛病。
74.吒
“吒”为“咤”的异体字。调整后,“吒”为规范字,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吒”读zhā时,常用于神话传说中的人名,如金吒、木吒、哪吒;读zhà时,仍是“咤”的异体字。
六、异体字恢复为规范字探析
《整理表》发布后所恢复的异体字,一开始主要是考虑到字词的准确运用而将部分异体字恢复为规范字,如“挫、刬、雠”等。后来恢复为规范字的异体字,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姓名用字;二是地名用字;三是科技术语用字。
(一)姓名用字
人名用字主要是古代名人,如毕昇、李责力、吴大澂等。笔者无意中在《辞海》(第七版)主要编写人名单中看到一个名字:朱启鎔,这里的“鎔”不知为何没有用简化字。《通用规范汉字表》三级字表专门收录了651个姓氏人名用字。在姓氏用字方面,对于两代以上、符合规范的姓氏用字,《通用规范汉字表》尽可能全部收录。在人名用字方面,《通用规范汉字表》收录了适合取名的、音义俱全的、较为通用的、规范的人名用字;不过,那些生僻的、罕用的、不规范的人名用字则未予收录。
(二)地名用字
《通用规范汉字表》对乡镇以上的地名用字(排除繁体字、异体字等)做到了全部收录,村级地名和部分自然实体名称的用字只是部分收录。村级地名和部分自然实体名称的用字之所以未能全部收录,主要是因为这些用字还未经整理,其中,有不少字的形、音、义都需要进一步核查,以免收入字形有错讹或者普通话读音待定的字。地名用字收录的主要原则是:第一,必须有文献出处,或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用例;第二,音、义俱全;第三,在现代语言生活中确有使用需求,具有一定的使用频度。
(三)科技术语用字
《通用规范汉字表》收录了那些与人们学习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字,像医疗、卫生、环境、气象预报等日常生活用字;没有进入社会一般生活领域的科学技术术语用字,则不予收录。
七、如何正确对待异体字
关于如何正确对待异体字这一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制度
我们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尤其是要真正理解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根据“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其字面意思可以理解为:下列六条均应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需要指出的是,“(二)姓氏中的异体字”,前后似乎有些矛盾。有专家解释说,姓氏中的异体字可以保留,如“屆”是“届”的异体字,作姓时“屆”可以保留;但姓氏中的繁体字则应该简化,如“齊”姓必须简化为“齐”。
(二)姓氏用字
经公安部确认为传承姓氏的用字,如果未收入《通用规范汉字表》,可以收集这些字的字形、读音、来源、用途等详细属性信息,然后报请国家语委在适当时候补入《字表》。人名用字问题主要由公安部制定相关政策予以处理。
(三)地名用字
乡镇以上地名用字一般应遵循规范,可以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以外的字,同时,应由各地语委、民委负责收集,并可报请国家语委在适当时候补入《字表》。
(四)教材用字
中小学教材文言文中所使用的异体字是否需要改成规范汉字?《通用规范汉字表》在研制过程中,建立了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语料库,囊括了目前使用的多个重要版本的中小学语文教材,其中,适用的文言文用字都已收进字表,基本能够满足实际需要。教材文言文正文中所涉及的异体字,无论是依据哪个版本,原则上应改为规范字;在注释这些字词时,正、异体关系需要与《通用规范汉字表》附表1《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保持一致。不过,一些特殊领域(如人名、地名),或具有特殊意义的字,如果改为规范字会导致指向不明确或意义发生变化,这时可以使用原字形,但应以注释的方式说明与规范字的对应关系。下面,试举三例予以说明。
1.士匄。古代人名。士匄(?—前548年),春秋时期晋国政治家、军事家。祁姓,士氏,封地为范氏,谥号宣,故又称范宣子。需要说明的是,“匄”是“丐”的异体字,按说“士匄”本应写作“士丐”;由于是古代人名,所以教材中可继续保留“士匄”,同时,应注明“匄”是“丐”的异体字。
2.交阯。古代地名。又名“交趾”,先秦时期为百越支下骆越的分部,初期范围为今越南北部红河流域一带。秦朝以后,设交趾郡,为今越南北部。汉朝之后,其地域范围历经演变,东汉时将交趾更名为“交州”。“交趾”这一名称来源于《礼记·王制》:“南方曰蛮,雕题交趾”。后将“交趾”改为“交阯”。需要说明的是,“阯”是“址”的异体字。由于是古代地名,所以教材中可继续保留“交阯”,同时,应注明“阯”是“址”的异体字。
3.呿而不唫。出自《吕氏春秋·重言》,汉代高诱注:“呿,开;唫,闭。”需要说明的是,“唫”是“吟”的异体字。由于“唫”在这里具有特殊的意义,所以在引用“呿而不唫”时,需要保持原貌,而不能写作“呿而不吟”;同时,应注明“唫”是“吟”的异体字。
综上所述,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发布之后,相关部门根据语言生活的发展变化和实际需要,对此适时作出了必要的补充和调整,将一部分异体字恢复为规范字,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随着时间的推移与社会文化生活的日益丰富,我们推测,今后还会有一些异体字被恢复为规范字,当然也可能会有恢复为规范字的再次被纳入异体字,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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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汉字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M].北京:语文出版社,1989.
An Overview of Variant Chinese Characters
Wu Yongliang
(Shandong Bureau of Press and Publication, Ji’nan 250001, China)
Abstract:For a long time, variant Chinese characters have troubled many scribes. What is a variant character? What are the reasons for its creation and drawbacks? What is the connection between variant, traditional and standard characters? The background and role of The First Batch of Tabulated Variant Forms of Chinese Character(《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promulgated by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since then, which variants have been restored as standard characters, and what kind of definition has been made for the use of such standard characters? etc. Through a large amount of text examples, we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overview of variant characters, aiming to help readers grasp the ins and outs of variant characters and provide references for a better use and management of variant characters.
Key words:variant characters;The First Batch of Tabulated Variant Forms of Chinese Character(《第一批異体字整理表》);standard charac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