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德平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赢得了新机遇,也面临着新考验。如何处理好干部队伍老化与改革开放事业之间的矛盾,成为当时中共中央必须正视和亟待解决的重大政治问题。
“挑选好接班人,亲自看他们成长起来。”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把妥善解决好干部队伍新老交接视为防止“文革”复发和推进改革事业的重要举措。1979年7月29日,邓小平在接见中共海军委员会常委扩大会议全体领导干部时强调:“一定要趁着我们在的时候挑选好接班人,把那些表现好的同志用起来,培养几年,亲自看他们成长起来。”
1980年2月,邓小平在十一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会议上再次强调:“我想请在座的同志们考虑,下届的中央委员是不是可以选五十个五十岁以下的人。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该有相当数量的五十岁以下的人。如果做不到这两点,我们那个代表大会就不是成功的代表大会。再往后,我们的代表大会代表、中央委员会委员还应当更年轻一些。这是我们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标志之一。”由于邓小平当时在党内的地位和威望,他对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的重视,有力推动了中共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也为妥善解决当时颇为严重的干部老龄化问题提供了思路。
邓小平对实现干部队伍新老交接稳妥“过渡”也有深刻思考。1982年7月30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讲话指出:“顾问委员会是个过渡,这个过渡是必要的,我们选择了史无前例的这种形式,切合我们党的实际。但是在这个过渡阶段,必须认真使干部队伍年轻化,为退休制度的建立和领导职务终身制的废除创造条件。”
邓小平在讲话中还强调:“中青年干部有的是,问题是过去我们老同志眼睛长期不是向着他们,不从他们中间去选拔接班人,总是在老的圈子里面转过去转过来,总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关系到军队建设的前途。体制调整,国务院、党中央机关都做得不错,军队就比较差。当我们真正找人的时候,人还是可以找到的。当然,总要过渡一下,总要想办法。反正我们这一代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是要欠账的。”
“进入中顾委的条件很严格”
1982年9月6日,中共“十二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正式决定设立“中顾委”制度,对其性质、定位、职权、人员组成等作了专门规定。
中共“十二大”期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中央顾问委员会是中央委员会的政治上的助手和参谋。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必须具有四十年以上的党龄,对党有过较大贡献,有较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在党内外有较高声望。”“中央顾问委员会每届任期和中央委员会相同。它的常务委员会和主任、副主任,由中央顾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并报中央委员会批准。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必须从政治局常务委员中产生。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可以列席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它的副主任可以列席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在中央政治局认为必要的时候,中央顾问委员会的常委也可以列席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
《中国共产党章程》将“中顾委”制度化和规范化,照顾到当时中共干部队伍的现状,保证了中共高级干部队伍和核心部门干部新老交替的有序稳妥推进。原中顾委秘书长李力安回忆:“当时进入中顾委的条件很严格,必须具有40年以上的党龄,担任过省部级、大军区主要领导职务,对党有过较大贡献,有较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在党内外有较高声望的人,才能当中顾委委员。这样,一共选出了172名委员,小平同志任主任,日常工作由薄一波副主任主持。中顾委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最主要的是使老同志从第一线顺利过渡到能够完全退出工作岗位,从而实现新老干部的合作和交替。”
随后,“中顾委”主任邓小平对“中顾委”的工作作了原则性安排部署。1982年9月13日,鄧小平在“中顾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又对“中顾委”的历史定位、权限职责、工作原则等作了说明和规范。
到1992年中共“十四大”前,中顾委历时两届,委员们的年事都很高了,党的干部离休、退休制度已经全面建立并正在顺利执行。中顾委已基本上完成了它作为一种过渡性组织的历史任务,经中央同意,十四大不再设中顾委。
(摘自《炎黄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