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
摘要:以“言文一致”为核心的中国现代白话文观念,是在参照欧洲文艺复兴运动语言文字变革之历史经验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晚清白话文运动虽然倡导“言文合一”,但并不主张废除文言,体现出较为温和的改良色彩。以胡适为代表的新文化人则主张废除文言而以白话代之,主张创立一种以言文一致的白话为载体的全新的文学文体、认识范畴和语言制度,体现出较为激进的革命色彩。以胡先骕为代表的保守派知识者则立足于欧洲语言与中国文字发展的不同历史情形,强调创造新文学不能割断以文言古籍为载体的文学传统。虽然在致思理路上有“意欲向前”和“意欲向后”的差异,但晚清以来的中国知识人在确立中国现代白话文观念时,都寄寓了其对中国的“文艺复兴”的期待。这也体现了“五四”话语的丰富性、多元性、复杂性和包容性。
关键词:现代白话文观念;言文一致;文艺复兴
一 晚清白话文运动中的“文艺复兴”
出于开通民智和启蒙大众的目的,晚清知识者赋予语言文字以极其崇高的功能和地位。在他们看来,言文分离、雅俗相异、文白对立是阻挠民德日进、民力日增、民智日开的主要障碍之一;拆除这些分立中的樊篱,建立适应国势民情的新语体、新文体,建设能将新知新思普及到下层社会的语言工具,是当时社会发展和思想文化进步的最大急务。他们努力倡导白话文运动,试图通过重构语言与文字、雅语与俗语、古语与今语、文言与白话等的关系来创立一种以白话为载体的文学文体和语言制度。他们相信,确定以“言文合一”为核心的中国现代白话文观念,一方面可以揭开中国语言文字建设的新篇章,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新文学的诞生和发展提供语言基础,为中国文艺的复兴和发展提供语言动力。为实现这一目标,晚清白话文运动的倡导者既在中国文学发展的进程中寻找史实依据,也在东洋扶桑和西洋各国语言文字变革的历史经验中掘发他者资源,欧洲文艺复兴语言变革的历史经验由此进入他们的理论视野,并进一步激发了他们对中国的“文艺复兴”的热切期待。
对言文分离之害,晚清知识者有切己的体验和普遍的共识。曾出使日本的黄遵宪早在其成书于1887年的《日本国志》中,就认为“语言与文字离,则通文者少”①;梁启超也说“中国文字能达于上而不能逮于下”②,“言日增而文不增”,“非多读古书,通古义,不足以语于学问”,“言文分而主衍形之国识字难”③;裘廷梁更是激进地宣称“文与言判然为二,一人之身,而手口异国,实为二千年来文字一大厄”④;刘师培则概括出其时中国文字之五大“流弊”:“字形递变而旧意不可考”,“一字数义而丐词生”,“假借多而本意失”,“数字一义”,“点画之繁”,认为“有此五弊,此中国文字所以难通也”,所以“言语与文字离,则识字者少”。⑤
如何改善这种“言文分离”的局面?晚清知识者持有的普遍观念是“言文合一”“俗语入文”、普及教育等,他们充分阐发了“言文合一”之后的理想情境:“语言与文字合,则通文者多,其势然也”⑥;“文与言合,而读书识字之智民,可以日多矣”⑦;“文言合一,则识字者益多”⑧。他们宣称,实现“言文合一”的目的在于“令天下之农工商贾、妇女幼稚皆能通文字之用”,而“变一文体为适用于今、通行于俗”⑨,也就是要做到口头语与书面语的统一,革除“正坐雅俗之分太严”的国文之弊⑩。梁启超主张“宜专用俚语,广著群书;上之可以借阐圣教,下之可以杂述史事;近之可以激发国耻,远之可以旁及彝情”11;裘廷梁干脆说“文言兴而后实学废,白话行而后实学兴,实学不兴是谓无民”,直接旗帜鲜明地提出“崇白话而废文言”的激进口号12;刘师培则将白话与中国前途和文明进化联系在一起,说“白话报推行既广,则中国文明之进化固可推矣”,因白话具有“救文字之穷”和“救演说之穷”的“二善”,“故白话报之创兴,乃中国言文合一之渐也”。13所以,白话报在晚清大兴,仅1897-1911出版的白话报刊,至少就有130种。14随之而生的报章文体、白话小说也逐渐兴盛繁荣起来,梁启超所创行的“新文体”也颇受欢迎,仿习者甚众,显示出语体变革和文体革新的巨大成绩。
其实,晚清知识者对言文关系的理解以及他们白话文观念的萌生,是与他们对欧洲文艺复兴的理解密切相关的。黄遵宪曾在《日本国志》中写道:“余闻罗马古时,仅用腊丁语,各国以语言殊异,病其难用。自法国易以法音,英国易以英音,而英法诸国文学盛。耶稣教之盛,亦在举《旧约》《新约》,就各国文辞普译其书,故行之弥广。”15这种经验使黄遵宪坚持认为语体变革是文学盛衰的重要表征,要使中国语言“适用于今、通行于俗”,言文合一是必由之路。在《论白话为维新之本》中,裘廷梁将白话提升到“维新之本”的高度上展开论述,也以《圣经》在文艺复兴时期迻译的史实为据,将文艺复兴之后人才兴盛的原因归结为“泰西用白话之效”16。刘师培更是征引英国哲学家斯宾塞的名言“世界愈进化,则文字愈退化”,将欧洲16世纪意大利人但丁“以本国语言用于文学,而国民教育以兴”的事件,作为其论证“由文趋质、由深趋浅”这一“文字之进化之公理”的重要论据,以“多以通俗之文推行书报,凡世之稍识字者,皆可家置一编,以助觉民之用”作为近今中国之急务。17梁启超也说“文学之进化有一大关键,即由古语之文学,变为俗语之文学是也”,而考诸世界各国特别是文艺复兴以来的文学发展史,“靡不循此轨道”。18
可以看到,晚清知识者已经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语言变革的历史进程中,看到了语言文字发展对于民族国家形成的重要意义,看到了以各国方言土语为基础建立本民族语言、突破拉丁语之钳制而实现口语与书面语两相统一的历史经验,看到了发展白话对于普及知识、提升民智的巨大效果,看到了文学語言由古语拉丁而进为俗白国语的文学进化之关键。姑且不论晚清学人各种言论中体现出来的等级意识、启蒙姿态和语言歧视,单就这种言文合一、俗语入文的主张来说,它所倡导的语言变革路径既合乎汉语语言发展的历史境遇,又具有一定程度的操作可行性,于是它很快便成为晚清白话文运动持论者的基本共识,也成为后来新文化人发动国语运动、倡言从语体形式和语言工具入手进行文学改良的重要参照。
但是,新文化运动之后,胡适、周作人等为了突显“五四”一代学人的历史功绩,都基本否定清末白话文运动之于“五四”白话文学的启示意义,而宁愿舍近图远将功勋归之于一千多年前的佛门语录和三百多年前的晚明公安文论。这其中,除了标新立异这种“五四一代学人严重的心理障碍”19之外,还与清末白话文运动与“五四”国语运动核心主张之间的“同中之异”密切相关。就同的一面来看,言文合一、俗语入文、文学进化等是两个时代知识者都颇为认同的观念和共识,都主张从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中语言变革的历史经验中寻找借鉴。就异的一面来看,晚清白话文运动虽然主张言文合一,但并不主张废除文言。即便是如裘廷梁那样持有崇白话而废文言之激进主张的人,也还是以文言为文,并未将废除文言的主张付诸实践,更别说刘师培这样明确主张“一修俗语,以启瀹齐民;一用古文,以保存国学”20的人了。而对胡适等新文化人来说,他们直接主张废除文言而以白话代之,显示出更为激进的与文言决裂的姿态。这种观念的分歧,大概也是胡适们不愿意将“五四”新文学的开创之功部分归因于清末学人的缘故吧。在这一问题上,尽管胡适等人将晚清白话文运动与“五四”白话文运动割裂开来的做法对后世学界影响很深,但近来关于“五四”新文学之传统资源的研究,已经证明了两者之间不可忽视的历史关联。
二 胡适白话文观念中的“文艺复兴”
胡适对中国语言文字问题的关注始于在美留学期间。1915年8月,因筹备美东中国学生会“文学科学研究部”文学股年会,胡适写下了题为《如何可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的论文。在这篇论文里,胡适以“必须深入到百万千万的广大群众中去”作为语言的基本原则,提出了语体(白话)是活的语言、文言文是半死的语言的论断。21这种白话与文言之间“活”与“半死”两相对立的判断,是根据词汇是到现在仍在通行还是已经废弃不用为标准作出的。所谓“活文字者,日用语言之文字,如英法文是也,如吾国之白话是也。死文字者,如希腊拉丁,非日用之语言,已陈死矣。半死文字者,以其中尚有日用之分子在也。如犬字是已死之字,狗字是活字,乘马是死语,骑马是活语。故曰半死之文字也。”22虽然这时胡适还没有完全在希腊语拉丁语与文言文之间建立起严格的对应关系,但将白话比作欧洲文艺复兴之后英法等国之现代国语,这个观念已经是具备雏形了。
在胡适与友人赵元任讨论的中国文字问题转到与友人任鸿隽、梅光迪、杨铨等人讨论文学问题后,欧洲文艺复兴以“活语言”为新工具而成功掀起文学变革的历史经验,开始以一个整体性的综合观念成为胡适阐释“文学革命全是文学工具的革命”之主张的重要论据。一方面,在反驳任鸿隽“徒于文字形式上讨论,无当也”的论调时,胡适振振有词地反诘说:“他们忘了欧洲近代文学史的大教训!若没有各国的活语言作新工具,若近代欧洲文人都还须用那已死的拉丁文作工具,欧洲近代文学的勃兴是可能的吗?欧洲各国的文学革命只是文学工具的革命。”23另一方面,在中国文学的发展流脉里寻找文学革命的历史依据时,胡适不无遗憾地发现了明代仿古文学对元代戏曲、白话小说等“活文学”的压抑和限制;又不无乐观地进行着历史假设:如果没有这一压抑和限制,“一个中国文学革命便可能早已出现了。[其光彩]足以和促成意大利文艺复兴的但丁、领导英国文学兴起的乔叟和由马丁·路德以现代德文翻译《圣经》而开始的现代德国文学等相媲美[亦未可知]”24。
其实,胡适这里的观念,并非对欧洲文艺复兴和中国文学历史发展的合乎史实的全真认识。一方面,欧洲各国的文学革命之功,居首者应该是思想内容的革新而并不只是文学工具的革命。文艺复兴文学相较于中世纪文学的突出品质在于其人文主义的思想内核,在于以人为中心的观念对以神为中心的观念的冲击,文学工具的革新还只是外在的、第二位的。另一方面,以元代白话文学类比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各国的国语文学也并不十分周严。元代戏曲、长篇白话小说和短篇故事的兴起,严格意义上只是胡适所说的文学工具的革命,相较于前代文学并没有多少思想内核的新变,不可与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文学同日而语。不过,胡适在这里所彰显出的活文字—半死文字—死文字、活文学—死文学、活语言—死语言、文言—白话的二元对立思维,以及“一部文学史只是一部文学形式(工具)新陈代谢的历史,只是‘活文学’随时起来替代了‘死文学’的历史”25的文学进化观念,还有希腊拉丁—文言文、近代民族语言—白话之间类比关系的建立,都成为以后胡适不断申说其文学改良主张、提出“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口号,以及“五四”为中国的文艺复兴论的致思方式和话语逻辑。
1917年6月归国途中,胡适读薛谢儿女士的著作《文艺复兴》(Renaissance),除了将旧译的“文艺复兴时代”专名改为“再生时代”之外,还将中古欧洲的拉丁语与中国文言文进行了类比。“中古之欧洲,各国皆有其土语,而无有文学。学者著述通问,皆用拉丁。拉丁之在当日,犹文言之在吾国也。”26法国、德国、英国都用俗语俚语为文,而“发皇灿烂,为世界光矣”。这些都是言文一致、白话为文的文学革命的成功典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用俗语之诸人,皆心知拉丁之当废,而国语之不可少,故不但用以著述而已,又皆为文辩护之”27。“其作始皆极微细,而其结果皆广大无量”,所以两相参照之下,结论必然是“今之提倡白话文学者,观于此,可以兴矣”28。看来,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中的“俗语”经验,至少是激发胡适提倡白话进而发出“文学改良刍议”的动因之一。
在1916年7月6日的日记中,胡适对白话与文言的优劣进行了详细比较,列举了九条基本主张,这也成为他后来策动文学革命的中心思想:“非活的言语也,决不能成为吾国之国语也,决不能产生第一流的文学也。”291916年11月,胡适将一年来与友人的讨论结果,总结成《文学改良刍议》,于1917年1月1日发表于由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第2卷第5号,正式提出了文学改良的“八事”:“一曰须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作无病之呻吟;五曰務去烂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30除“言之有物”“不摹仿古人”和“不作无病之呻吟”之外,其余“五事”都直指文学形式方面的改良。在评价中国历代文学得失后,胡适得出结论:“以今世历史进化的眼光观之,则白话文学为中国文学之正宗,又为将来文学必用之利器,可断言也。”31在这篇后来被称为文学革命宣言书的战斗檄文里,胡适又一次征引欧洲文艺复兴语言变革的史实:
欧洲中古时,各国皆有俚语,而以拉丁文为文言,凡著作书籍皆用之,如吾国以文言著书也。其后意大利有但丁诸文豪,始以其国俚语著作。诸国踵兴,国语亦代起。路得创新教,始以德文译《旧约》《新约》,遂开德文学之先。英、法诸国亦复如是。今世通用之英文《新旧约》乃一六一一年译本,距今才三百年耳。故今日欧洲诸国之文学,在当日皆为俚语。迨诸文豪兴,始以‘活文学’代拉丁之死文学;有活文学而后有言文合一之国语也。32
这段话虽然是作为附注以小号字体排版印刷,但却清晰地勾勒出胡适此时的文艺复兴观念,也折射出胡适“文学改良”规划的基本理路。在对欧洲文艺复兴的认识中,在使用方言俚语创生新文学、有活文学然后有言文一致之国语、诸国踵兴而国语代起等方面,胡适确有其合理与睿见之处。照研究者所言,这确实“既是为中国白话文运动在理论与实践上奠定基础,从而充分吸纳欧洲文化资源,为中国新文学建设开拓出多种发展趋势的可能性,也是对新文化运动‘尽可能做出最高程度的礼赞’”33。不过,这一“最高程度的礼赞”很快遭到学衡派胡先骕的质疑。也正是在对胡适的辩驳和质疑中,胡先骕表达出了另一种对中国文艺复兴的期待。
三 胡先骕辩难中的“文艺复兴”
在《评〈尝试集〉》中,胡先骕把胡适“文学改良”规划的基本理路概括为:“以过去之文字为死文字,现在白话中所用之文字为活文字;用活文字所作之文学为活文学,用死文字所作之文学为死文学。而以希腊拉丁文以比中国古文,以英德法文以比中国白话。以自创白话文以比乔塞之创英国文学,但丁之创意国文学,路德之创德国文学。”34对这一以言文一致为目标、以白话推倒文言的文学改良方案,胡先骕却不以为然且毫不留情地施以批评。在胡先骕看来,胡适倡导所谓“文学改良”,与后来陈独秀标举的“文学革命”一样,都是过于偏激的鲁莽之举,是“因噎废食”“大有所蔽”的不当之论。35
胡先骕首先指出胡适对欧洲各国言文合一之判断的失误。据他的观察,莎士比亚戏剧用字过万,英国人之日用口语断不可能用字如此之多。况且,语言若真的与文字合而为一,文字便将随着语言本身的变迁而变动不居,距今仅四百余年的乔塞和斯宾塞尔的诗作,将如我国商周之文那般难读。中国文化之所以保存至今,实乃言文分离之优势耳。所以,白话不能代替文言。而且,文字并不直接等同于文学。“文学自文学,文字自文字。”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工具、以准确表意为目的,“辞达而已”;文学却自有其结构、照应、点缀、修饰、锻炼等的要求,二者并无直接的因应关系。真正改良中国文学的方法,不是以白话代文言。相反,是必须浸淫于古籍之中,以“模仿”(陈陈相因)和“脱胎”(去陈出新)为步骤。胡先骕的结论是:
故欲创造新文学,必浸淫于古籍,尽得其精华,而遗其糟粕,乃能应时势之所趋,而创造一时之新文学,如斯始可望其成功。……故居今日而言创造新文学,必以古文学为根基,而发扬光大之,则前途当未可限量,否则徒自苦耳。36
胡先骕对胡适的反驳,即使在今天看来也不能谓之为绝对错谬,对我们重识言文关系、文白关系仍然具有启示意义。但是,就世界范围内语言发展的实际来看,由白话而文言而言文合一,是几乎所有语言发展的必然趋势。白话也好,文言也罢,除了保存文化的基本功能之外,最重要的价值必不能不用于交际。一旦用于交际,则必言文合一,才能取得理想的交际效果。胡适的偏颇不是在于主张言文合一,而是以白话完全取代文言的激进主义态度和以及对言文合一之先后次序的判断。实际上,胡适的反对者严复也曾经指出这一点:“北京大学陈、胡诸教员主张文白合一,在京久已闻之,彼之为此,意谓西国然也。不知西国为此,乃以语言合之文字,而彼则反是,以文字合之语言。”37西方国家言文合一的方式是“以语言合之文字”,也就是用书面语言来规范口头语言,而胡适等人却要以文字合之语言,要用口头语言来规范书面语言,显然走了一条与语言发展规律相悖的道路。
至于将文言比附于拉丁、将白话文运动比附于欧洲各国的国语运动,以欧洲各民族国语文学的兴起作为中国文学改良之历史依据的做法,胡先骕的批判更為激烈,甚至否定了两者的可比性。在《评〈尝试集〉》中胡先骕直接把这种做法斥为“以不相类之事,相提并论,以图眩世欺人,而自圆其说”;“非故为淆乱视听”,“即为不学少思”。38其理由是,希腊拉丁对于英国、德国和法国民族来说,无异于外国文,故英德法无不用本国文字以作文学之理;至于希腊拉丁之于意大利托斯卡纳方言的关系,恰如日本文和汉文的关系,日本人今日倡言弃汉文而以日本文作文学,恰恰说明了古代文字之于今日文学的重要性。此即证明文言之不当废的绝佳理由。对于这一点,周作人后来在《〈评尝试集〉匡谬》一文中“借力打力”地反驳了胡先骕:“我真料不到胡君会发这样通达之论。他明明是赞成胡适之的提倡废弃古文而用白话文了。因为日人提倡以日本文作文学,不但是废弃汉字,乃是废弃日本的古文而用日本的白话!”39这准确地指出了胡先骕的错误所在。
对于文学之“死”“活”,胡先骕断然反对胡适以是否采用日用白话作为判断的依据,而力主以文学作品自身的价值来衡量。“且文学之死活,以其自身之价值而定,而不以其所用之文字之今古为死活。”40所谓“自身之价值”,亦即文学作品能否穿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更久远的时代和更广阔的地域,为更多的人所欣赏并发生影响。所以,荷马、乔塞的诗歌,索福克勒斯的戏剧,西塞罗的演说,普鲁塔克的传说,都是活文学。倘以文学作品所用文字之今古为据,因为“言动出于常轨”,语言文字的易变和推迁,将使所有文学都成为死文学。胡先骕反复说:“文学之死活本不系于文字之体裁,亦不系于应用之范围。”“宁以其文字之灭亡,遂变为死文学耶?”“中国文言与白话之别非古今之别而雅俗之别也。”41他始终拒绝将文字之于文学的作用,像胡适那样浪漫主义式地提升到文学本体的高度,而仅仅将之作为文学的工具和媒介。
对于胡适在拉丁与文言、各民族国语与白话之间建立的比附关系,胡先骕从欧洲语言与中国文字的历史情形,以及各自衍声和衍形、言文发展顺序、时代背景等方面的差异入手,做出了进一步拆解,力图说明胡适的比附方式的错误。在他看来,欧洲各国文字“认声”,所以会随着语言本身的推迁而嬗变,稳定性不足,所以乔塞之诗已非今英人之浅学者所能读也。而中国文字“认形”,又由于文法少于变迁,稳定性充足,所以今天读宋元著作尤不异于时人之文章。拉丁文也有雅俗之分:“较雅之拉丁,则文人学士、达官贵人言之;较俗之拉丁,则屠沽驵侩、贩夫走卒言之。”42但丁之创立方言文学,与胡适的白话文也有根本不同:一是因为拉丁变为意大利语,变迁甚大;二是意大利为异族所亡,罗马文化之精神已经隔膜;三是彼时意大利诗人有竞相采用异国语言进行文学创作的风潮。这决定了但丁所创立的方言,实即为一种“高洁之俗语者”。更重要的是,但丁创立方言却并不废弃拉丁,他也常常反思方言“不足作庄重诗,而其作文仍用拉丁文”43。显然,胡适在以文言比附拉丁、以各民族国语之活文学代拉丁之死文学、以白话代文言等方面的认识方式就有其实难避免的盲区和偏见,其文学改良论的理论根基,也不过是建立在这种错误的比附方式上的。这样,胡先骕就拆解了胡适整个的“文学改良”规划。
应该说,胡先骕的这些反驳和质疑,一定程度上确实指出了胡适的激进态度和对欧洲文艺复兴的误读。确实,文言与拉丁,无论在表意与表音两相区分的文字性质上,还是在国内与国际并不相同的使用范围上,或者在和缓迅疾之形态递嬗的不同速率上,在被革新的历史机遇和主要诉求上,两者都有着极大的差异有时甚至是全然相反的特征。以拉丁语与文言文各自发展演化的历史实际来看,欧洲近代民族语言对拉丁语的态度,白话的兴起与文言的发展,也从来不是你死我活、有你没我的极端对立关系。欧洲土语文学也并不能真正代替拉丁文学,中国白话小说兴起的同时文言文学的发展也从未间断,欧洲言文合一的路径也并不能完全套用于中国语言实际。后来,余英时结合欧洲语言发展的历史情形客观地指出:由于15世纪欧洲人在文化意识上“仍自觉同属于一个文化整体,并具有共同的理想”,所以,即使意大利语、法语、英语、德国等各国土语之兴虽突飞猛进,但“国际间仍需要一种共同的语言以为沟通学术文化之工具”;因此在性质上,拉丁文作为一种国际性的文字,它的境遇与文言文在中国的处境实难同日而语,土语文学也并不能真正代替拉丁文学。44如果说胡先骕尖锐地洞见了胡适早期文艺复兴观念中的致命缺陷,那么,余英时的后见之明也确实指出了胡适的视野盲区和强制比附方式的偏颇。
四 现代白话文观念与“中国的文艺复兴”
有研究者已经指出,胡适对欧洲文艺复兴的理解并非对历史史实的客观描述,而是对历史经验的创造性误读,是出于一种“西方主义式的建构”,是一个“想象性的比喻”和“被建构出来的理论和实践体系”,多少反映了胡适本人对中国语言文学运动的期待和见解。45这无疑是颇有见地的。过于苛责胡适对于欧洲语言文字发展历史的盲视,或者过于批判他以文言白话强制比附于拉丁土语、以白话替代文言作为文学进化之方向的激进态度,多少都有些脱离胡适的原始初衷和历史语境,忽略了胡适文艺复兴观念中的主观能动因素。事实上,胡适始终把这个“误读”阐释为“一个根本的新觉悟”46,始终坚持以“有了新工具,我们方才谈得到新思想和新精神等其他方面”47的理念设计着文学改革的新方案。他的目标显然不是为了增加国人关于欧洲文艺复兴语言发展的历史知识,而是为建设一个民主、平等、自由的现代民族国家寻求语言制度和文化思想的建设方案。“即使胡适认清拉丁文与欧洲各国国语的关系,也不会妨碍他继续提倡白话文学,继续尝试白话诗写作。文学革命照样会发生,胡适也会以文艺复兴比附于‘五四’。”48
值得一提的是,1918年4月,胡适发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将国语运动与文学革命联系起来的尝试,一定程度上修正了其早期的观念缺陷和历史误读。这种修正体现在:一是重新发现了国语的标准问题。国语当以该国最普遍使用的方言为择取之要,昔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以托斯卡纳方言为基础、法国以巴黎和普罗旺斯方言为基础、英国以米兰德方言为基础建设本民族国语,与之对应,中国当以最普遍使用的“白话/官话”为基础升格为国语。二是建设国语与建设文学的先后秩序问题。胡适明确主张“有了国语的文学,方才可有文学的国语;有了文学的国语,我们的国语才可算得真正国语”49。考诸欧洲文艺复兴的史实,也是先有了意大利但丁的诗歌、法国维庸的诗歌和普罗旺斯的抒情诗、英国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等,才有了意、法、英各民族的国语。中国由于有《红楼梦》《儿女英雄传》《西游记》《儒林外史》等官话小说的成就,官话便自然具有十足的资格成为国语。所以,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中国若想有活文学,必须用白话,必须用国语,必须做国语的文学”50。三是发现文人学士的有意提倡之于國语形成的促进作用。语言的普及使用除了自然缓慢衍化之外,知识者对某一方言价值的肯定、提倡和辩护,对于它升格为国语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但丁不仅使用方言创作了文学巨著《神曲》,还专门写了一篇替方言的价值进行辩护的论文《论俗语》(胡适译为《为方言辩护》),在拉丁与俗语/国语的论辩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在这一点上,中国在“五四”白话文运动以前显然缺乏这种有意提倡的自觉。所以,胡适在后来的回忆中一再肯定这个有意的提倡的重要作用,并将它作为“四十年来的‘文学革命’便为此轻轻悄悄地成功了的道理之所在”51。
不论胡适早期文艺复兴观念中对语言进化规律的认识有着怎样的缺陷和偏颇,这里的三点补正,显然是合乎文学语言发展的历史事实和理论逻辑的。他的文学史著述(《白话文学史》)和新诗写作实践(《尝试集》),也为后来“五四”新文学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历史基础和示范经验。在采用白话文作为文学创作的主要媒介,并且将之建设成为“国语”,进而发展出迥异于传统中国文学的“新文学”这一个维度上,“五四”新文化运动确实如胡适所极力主张的那样,与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有某些相似之处,可以看作“中国的文艺复兴”。
今天回过头来看中国现代白话文观念的确立过程以及胡适文学改良论的主张和胡先骕的辩难,笔者以为,无论“二胡”对欧洲文艺复兴的理解和对中国未来文化发展方向的思想规划存在着多大分歧,其思想诉求的旨归,都是在于探索中国文学、文化乃至民族振兴的实践方案。他们对“言文一致”作为文学革新方案的主张,其目的多少也如日本学者柄谷行人在论述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时所指出的那样,“‘言文一致’并非人们一般所理解是书面语与口语的统一,实为一种全新的文体、全新的认识范型和语言制度的创出”52;“言文一致运动与其命名的意义相反,乃是某种‘文’的创立。这个‘文’的创立是内在主体的创生,同时也是客观对象的创出,由此产生了自我表现及写实等等”53。因此,他们观念中的现代白话文,其实已经不再是某种作为文学载体或工具的语言,而负载了现代中国知识者关于中国文学革新、文艺发展乃至整个民族国家复兴的期待。
只不过,胡适的方案是秉持自由主义和激进主义态度的“意欲向前”的开拓。如葛兆光所总结的:“‘文艺复兴’的历史意义,对胡适来说,重点并不是‘向后’,即重回古典发现传统,而是‘向前’,即推动启蒙运动和建设民族国家。”54而胡先骕的方案,则大致上承清末章太炎、黄节、邓实、刘师培等国粹派学人的致思理路,是秉持文化保守主义和改良主义态度的“意欲向后”的扬弃,即意欲在文化传统中寻找可以滋养现实的元素,对之进行创造性的转化,使之成为未来文艺、文化和文明发展的重要资源。
意欲向前和意欲向后的分野,实际上代表了整个现代时期中国知识者在探索中国文艺发展方向的最重要的两种理路,即“比”和“复”。所谓“比”,即将五四运动与欧洲文艺复兴运动进行比较或比附,在借镜他者中寻求自我文化的发展之路。所谓“复”,即重审古代中国传统,从中国思想文化自身的源流中寻求现代性转化的资源。两种逻辑,代表着两种中国的文艺复兴的想象,体现着两种不同的文化理念和文明路径。虽然不无分歧甚至两相对立,但值得肯定的是,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中国民族文学文化文明的“兴”。“复”“比”“兴”由此成了理解现代中国文艺复兴话语的三个关键词。只是在这种理解中,我们要看到,不只是吸纳西方文明、反对传统文化的激进主义和自由主义才是现代文化;顺应传统文化自然演化之趋势,在文化源流中探索现代性转化的因素,它们都是中国现代文化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文艺复兴的不同方案。这也体现了所谓“五四话语”(欧阳哲生语)的丰富性、多元性、复杂性和包容性。
注释:
①⑥⑨15黄遵宪:《日本国志》卷三十三《学术志二·文学志》,文海出版社(台北)1985年版,第815页。
②⑦梁启超:《沈氏音书序》,《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二》,中华书局1936年版,第1页,第2页。
③中国之新民(梁启超):《新民说·论进步》,《新民丛报》第10号。
④1216裘廷梁:《论白话为维新之本》,《中国官音白话报》第19、20期。
⑤刘师培:《中国文字流弊论》,见李妙根编《刘师培辛亥前文选》,中西书局2012年版,第154-157页。
⑧1720刘光汉(刘师培):《论文杂记》,《国粹学报》第1期。
⑩刘师培:《国文杂记》,见李妙根编《刘师培辛亥前文选》,中西书局2012年版,第159页。
11梁启超:《论幼学》,《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中华书局1936年版,第54页。
13刘师培:《论白话报与中国前途之关系》,《警钟日报》1904年4月25、26日。
14夏晓虹:《中国现代文学语言形成说略》,夏晓虹等著《文学语言与文章体式:从晚清到五四》,安徽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0页。
18梁启超:《小说丛话》,《新小说》第7号。
19胡全章:《清末白话文运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4页。
21242551胡适口述,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9-142页,第145页,第126页,第170页。
22胡适:《逼上梁山》,《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版,第4-5页。
234647胡适:《胡适自述》,河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3页,第93页,第98页。
26272829《胡适日记全集·第二册》,(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版,第527页,第528页,第529页,第355页。
303132胡适:《文学改良刍议》,《新青年》第2卷第5号。
3348付立松:《胡先骕与胡适论战始末考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8年第3期。
343840胡先骕:《评〈尝试集〉》,《学衡》第1、2期连载。
3536胡先骕:《中国文学改良论》,《东方杂志》第16卷第3号。
37严复:《与熊纯如书·八十三》,《严复集》第3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699页。
39式芬(周作人):《〈评尝试集〉匡谬》,《晨报副刊》1922年2月4日。
414243胡先骕:《评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學衡》第18期。
44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及其现代变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7页。
45李贵生:《论胡适中国文艺复兴论述的来源及其作用》,《汉学研究》(台北)第31卷第1期。
4950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新青年》第4卷第4号。
5253[日] 柄谷行人:《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赵京华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版,第214页,第21页。
54葛兆光:《一个历史事件的旅行——“文艺复兴”在东亚近代思想和学术中的影响》,《学术月刊》2016年第3期。
(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现当代文学思想史”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9AZD274;四川省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民族国家视野下的中国现代文艺复兴思潮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SC20A015;西华师范大学国家级一般培育项目“中国现代文艺复兴思潮文献整理及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A037;西华师范大学博士启动项目“思想史视野中的1940年代文学转型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1E001;西华师范大学英才科研基金项目“主旋律文学的话语谱系及传播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7YC525)
责任编辑:赵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