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权, 兰世林
(辽宁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辽宁 大连 116081)
金朝的汉制改革,自熙宗朝开始提速。与此同时,残留的部落、军事组织因素也制约着这一进程,中央有勃极烈制,地方有猛安谋克制。熙宗改定官制,在中央废除勃极烈制,建立了以尚书省为中心的三省制(1)参见《金史》卷55《百官志一》:“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故太祖以都勃极烈嗣位,太宗以谙版勃极烈居守。谙版,尊大之称也。其次曰国论忽鲁勃极烈,国论言贵,忽鲁犹总帅也。又有国论勃极烈,或左右置,所谓国相也。其次诸勃极烈之上,则有国论、乙室、忽鲁、移赉、阿买、阿舍、、迭之号,以为升拜宗室功臣之序焉。其部长曰孛堇,统数部者曰忽鲁。凡此,至熙宗定官制皆废。”[1]1215-1216;在地方,猛安谋克由军政合一的地方行政机构衍生出了女真特有的世袭爵位制。至此,金代实行汉、女真双轨爵制。
学界关于金代汉爵、女真爵的研究已有一定基础。日本学者三上次男指出,熙宗后“猛安谋克”特冠上“世袭”名称,成了带有特殊历史意义的荣誉爵位[2]266-293;程妮娜总结女真族世爵与汉族封爵的授予情况和特点,认为女真统治者将本民族特有制度纳入汉官制度中,以此保证女真族官员在汉官制度中的统治地位[3]236-242;孙红梅进一步考察金代汉制封爵制度,整理了海陵朝封爵制度改革时期降封的国号王、郡王、国公[4];等等。既有研究多从建立国家政权、加强中央集权、完成社会转型等角度讨论金朝爵制的沿革,而若将爵位制度的确立与变化置于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中去认识或许能够更为深刻。有鉴于此,本文主要探究金前期基于国家稍见承平、百废待兴的历史背景下,女真统治者学习辽、宋相对完善的爵制体系,取舍本民族传统,改革与创新爵制的深层因素。具体而言,本文拟主要考察金代国王爵位的由来、海陵王改革爵制后国王爵位废除的原因,从而探析金朝汉制封爵制度的异变与回归,并从世爵的角度考察猛安谋克的爵级、迁转以及女真世爵制的特点和意义。
金前期的国王爵制度源自辽朝,《金史》明确记载最早授予国王爵是在天会十三年(公元1135年),宗翰、宗磐分别被授予国王爵:“以国论右勃极烈、都元帅宗翰为太保,领三省事,封晋国王”[1]70,“(宗磐)为国论忽鲁勃极烈。熙宗即位,为尚书令,封宋国王”[1]1729-1730。宗翰历太祖、太宗、熙宗三朝,有定策之功,处尊居显;宗磐乃太宗长子,身份显赫,熙宗朝与宗翰、宗干并领三省事。此后,金陆续封授(或追赠)撒改、昌(挞懒)、阿离合懑、阇母、宗隽、宗弼、宗干、宗雄、宗望、宗敏、杲(斜也)、斡鲁、斡赛、宗辅、勖、完颜亮(岐国王)16位国王(2)分别参见《金史》卷70《撒改传》、卷77《挞懒传》、卷73《阿离合懑传》、卷71《阇母传》、卷4《熙宗纪》、卷73《宗雄传》、卷74《宗望传》、卷69《宗敏传》、卷76《杲传》、卷71《斡鲁传》、卷65《斡赛传》、卷19《世纪补》、卷66《勖传》、卷129《佞幸传》。,而《金史》中拥有国王爵位的宗室和大臣不过25人(3)剩余7人中,6人为海陵朝新封大、完颜言、耨碗温敦思忠、完颜希尹、徒单恭、萧仲恭,1人为章宗朝封宋降将吴曦(蜀国王)。。可见国王爵的授予主要发生在熙宗朝。天眷元年(公元1138年)“熙宗颁新官制及换官格,除拜内外官,始定勋封食邑入衔,而后其制定。然大率皆循辽、宋之旧”[1]1216,同年十月“定封国制”[1]73,除个别国号不同外,《金史》与《大金集礼》所载的“天眷元年定到国封等第”[5]基本相同。孙红梅认为,封爵制度是在此时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确立下来的,即天眷元年确立(4)武玉环认为金朝封爵食邑制度确立于金太宗时期(参见武玉环.辽金职官管理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291.)。然而这一时期的王爵封授主要为汉人、契丹人、渤海人,并不见女真人,可以说与后来主要用于封赏宗室的、完备的爵制体系大相径庭,将其看作是对辽制的简单模仿更加合适。另,武玉环误将银术可于天会十三年(公元1135年)封蜀王归于太宗时期,以此佐证太宗朝封爵食邑制度已定,但此时已是熙宗朝,此举可看作熙宗为后期定封爵做准备。[4]。至于宗磐、宗翰等在此之前便已受封国王,笔者以为这仅是熙宗对他们失去勃极烈一职的补偿。但是,熙宗大封有功之臣国王之爵,造成了王爵泛滥,于是海陵王即位后便进行了大规模的降爵运动。
海陵王初登基时多次“加恩大臣以收人望”(5)海陵篡立后高封远支宗室和异族,参与密谋刺杀熙宗的大臣几乎都被封以王爵,如秉德、唐括辩、乌带、忽土、阿里出虎、特思等,参见《金史》卷132《逆臣传》。[1]1560,但他在皇位稳固后于正隆二年(公元1157年)改革爵制,“改定亲王以下封爵等第,命置局追取存亡告身,存者二品以上,死者一品,参酌削降。公私文书,但有王爵字者,皆立限毁抹,虽坟墓碑志并发而毁之”[1]107。此政策将二品阶以上爵级尽数削降,亡故者的一品王爵也被追夺,《金史》列传中频频出现高级爵位“正隆例削”的句式,相关墓志中也有王爵字样被抹去的痕迹(6)目前所见如《时立爱墓志铭》《时立爱三夫人墓志铭》《时丰妻张氏墓志铭》等碑刻均对时立爱所授“钜鹿郡王”爵位字样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抹毁。参见王新英.全金石刻文辑校[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12:45,47,71.,证明此命令执行得相当到位。有学者总结这一政策主要针对国号王、郡王与国公[4]。按,国号王又有“国王”与“王”之分,海陵朝以后不再授予“国王”,且只有皇室能获封“一字王”的国号王爵,那么海陵王为何废除了国王爵,且以后再未恢复?对此,学界多认为是海陵王为了削弱宗室及贵族的权力,以加强中央集权,如周峰以为此举“是为了削夺宗室、贵族的权力,使他们在政治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小,从而达到集权的目的”[6],然而海陵此次降封的范围还包括许多后嗣不昌的宗室(如宗翰一系在此前已几被杀绝),谈不上“削夺贵族权力”,所以削权的解释不能令人完全信服。笔者以为探究海陵王废罢国王爵的原因还需从国王爵的源头说起。
金朝国王爵制度源自辽朝。有辽一代国王之册封不断,李忠芝统计过辽的封爵人次,“两字国王爵只封授5人6次,一字国王爵封授了27人45次”,辽后期,仍有“11人获封18次一字国王爵,3人获封4次两字国王爵”[7]。辽朝的国王爵制度源自五代的中原诸朝(7)有学者总结,为了适应唐末变局的需要,五代各朝将国王爵作为最高爵位,而辽代爵制体系的建立受五代影响,吸收应用了这一制度。参见曾成.唐末五代王爵考[J].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2(第28辑):224-242.,梁“龙德三年(公元923年),梁末帝遣使册命吴越王钱镠为吴越国王”[8];后唐天成二年(公元927年)“以天策上将军……楚王马殷为守太师、尚书令,封楚国王”[9]525;后晋天福三年(公元938年)“封闽王昶为闽国王”[9]1021。国王爵制度诞生于五代时期,当时的中原小王朝需要利用封爵这一手段来拉拢地方政权。这从后唐群臣在反对册封钱镠国王问题的讨论上可以窥知:“群臣咸言:‘玉简金字,唯至尊一人,钱镠人臣,不可。又本朝以来,除四夷远藩,羁縻册拜,或有国王之号,而九州之内亦无此事。’郭崇韬尤不容其僭,而枢密承旨段徊,奸幸用事,能移崇韬之意,曲为镠陈情,崇韬僶俛从之。”[9]1768
国王爵仅是乱世的“权宜”之制,海陵的统治稳定后,为遏制爵位继续增加,以使皇权至高无上,遂在正隆二年(公元1157年)收回了“国王”称号,少数显贵皇亲改为国号王:如冀国王宗辅改封许王[1]410;辽越国王完颜杲(斜也)封辽王[1]1740;吴国王阇母改封谭王[1]1643;等等。其他国王或被夺爵,或被降为郡王、国公。一般宗室和异姓大臣能够得到的最高爵位只是郡王。
金代汉制封爵体系大体在熙宗时确立,海陵朝进行改革,而与之对应的女真爵即猛安谋克制也发生着改变。较早提出猛安谋克爵号的是清人杨宾,他在《柳边纪略》中说:“康熙丙寅年,沙儿虎旧城(去宁古塔四十里)掘一铜章,传送礼部,大若州印,面篆‘合重浑谋克印’六字,背左一行楷书如面文,右一行刻‘大同二年少府监造’八字。按大同辽世宗年号,谋克则世传金爵也(金三百户置长曰谋克,十谋克置长曰猛安)。今观斯印,则金未建国号,为辽属国时已有斯爵,而后特广之耳。”[10]按其文说法,谋克在辽世宗时已作为女真爵,然而印中所刻“大同”并非辽世宗年号。辽太宗大同元年(公元947年)世宗即位,当年改元天禄,故并无“大同二年”。女真在“为辽属国时已有斯爵”大概属于谬误,有学者考证印中“大同”乃金末东夏国年号[11],其说是。杨宾“谋克则世传金爵也”的观点也值得商榷。《金史》记载,“丞相襄本名唵,昭祖五世孙也。祖什古乃从太祖平辽,以功授上京世袭猛安,……襄幼有志节,善骑射,多勇略,年十八袭世爵”[1]2085-2086,“抹撚史扢搭,临潢路人也。其先以功授世袭谋克。史扢搭幼袭爵”[1]2071,“术甲脱鲁灰,上京人,世为北京路部长。其先有开国功,授北京路宋阿荅阿猛安,脱鲁灰自幼袭爵”[1]2698,可见金人已将世袭猛安、世袭谋克以世爵论(8)这里讨论的是驻守四地的一般猛安谋克,而非守卫边境或战场的押军猛安谋克。。三上次男指出:“(熙宗)皇统末年以后叙授的猛安、谋克,特称为世袭猛安谋克,成了一种荣誉爵位。”[2]167程妮娜认为,熙宗“天眷官制”改革后,原来的猛安谋克官员出任汉官职,同时拥有猛安或谋克的称号,从而由猛安谋克地方世袭官制衍生了猛安谋克世爵制[3]236[12]。
阎步克指出:“在历代品位变迁史上,职位之转化为爵级、位阶,乃是经常现象。”[13]而笔者认为金朝的猛安谋克爵位不尽如是,猛安谋克并不是由地方世袭职官转为世爵,而是职、爵兼而有之,即处于一种“过渡”形态。《金史·百官志》虽记“猛安,从四品,掌修理军务、训练武艺、劝课农桑,余同防御。……诸谋克,从五品,掌抚辑军户、训练武艺。惟不管常平仓,余同县令”[1]1329,然实际施行不尽如此,海陵王时,突合速“(熙宗)皇统八年(公元1148年),改济南尹。天德间,封定国公,授世袭千户(猛安)”[1]1803;赤盏晖“天德二年(公元1150年),迁南京留守,寻改河南路统军使,授世袭猛安,拜尚书右丞,封河内郡王”[1]1807。世宗时,完颜守道“迁右丞相,监修国史,复迁左丞相,授世袭谋克”[1]1957;唐括安礼“进拜平章政事,封芮国公,授世袭谋克”[1]1966。不止如此,世宗诸皇子也均被授予世袭猛安。上述国公、郡王爵至一品,尚书左丞相、平章政事官至从一品,尚书右丞官至正二品,最低的济南尹也官至正三品,对于这些世袭猛安谋克不能单纯用从四品、从五品官阶定义,应当还有深远的含义。《金史·纥石烈良弼传》载:“上问宰相曰:‘丞相良弼必欲归乡里,朕以世袭猛安封其子符宝曷荅,俾之侍行,何如?’右丞相完颜守道曰:‘不若以猛安授良弼,使其子摄事。’上从之。于是授胡论宋葛猛安,给丞相俸傔,良弼乃致仕归。”[1]1955一般而言,对致仕官员的加封理应奖励大于职事。世宗与完颜守道商议纥石烈良弼的致仕待遇时,正是考虑到世袭猛安担负具体职事,欲封其子。此外,良弼位居宰相近二十年,号贤相,也要在致仕时才获封世爵。联系上文,世袭猛安谋克并不轻易册封,以此嘉赏宗室、高级官员抬高了世袭猛安谋克的地位,猛安谋克相比之前被赋予了更显赫的意义。与此同时,世袭猛安谋克并没有沦为虚衔,依然担负和以往类似的职务,所以不能说两者相互脱离,或者由此及彼。
关于女真世爵的内部等级,有学者认为只分为猛安、谋克两类[14],但遗漏了一度存在的蒲辇和万户两级。据《金史·百官志》载:“收国二年(公元1116年)九月,始制金牌,后又有银牌、木牌之制,盖金牌以授万户,银牌以授猛安,木牌则谋克、蒲辇所佩者也。”[1]1335与猛安、谋克类似,蒲辇、万户也肩负地方官员的职责:大定三年(公元1163年)“诏廉问猛安谋克……污滥者第一等决杖百,罢去,择其兄弟代之。第二等杖八十,第三等杖七十,皆令复职。蒲辇决则罢去,永不补差。”[1]1202蒲辇、猛安、谋克接受廉问考核,说明蒲辇在军事以外亦有行政职务。或许是蒲辇位卑权轻,责任和象征意义层面并非不可取代,故“蒲辇决则罢去,永不补差”。蒲辇作为世爵的记载唯见《金史·纥石烈良弼传》,“纥石烈良弼,本名娄室,……父太宇,世袭蒲辇,徙宣宁”[1]1949。《金史·兵志》载:“(天德)三年,以元帅府为枢密院,罢万户之官,诏曰:‘太祖开创,因时制宜,材堪统众授之万户,其次千户及谋克。当时官赏未定,城郭未下,设此职许以世袭,乃权宜之制,非经久之利。今子孙相继专揽威权,其户不下数万,与留守总管无异,而世权过之。可罢是官。若旧无千户之职者,续思增置。国初时赐以国姓,若为子孙者皆令复旧。’”[1]1003“设此职许以世袭”表明万户初设即拥有世袭权,后期子孙相继专权导致罢去,“续思增置”千户作为补偿(9)部分地区则改置节度使,《金史》卷24《地理志上》记载,蒲与路、恤品路、胡里改路的万户罢去后改置节度使。,以世爵替世爵。“万户之官”的世袭权、统率户民权带有爵的色彩。由此,女真世爵中有蒲辇和万户两级,前者因位卑不见记载,后者则罢去不再任免。
此外,猛安谋克的升迁予夺只在少数情况下发生:“黄掴敌古本……皇统间,以功袭谋克,移屯于寿光县界为千户。六年,授世袭千户,棣州防御使。卒。”[1]1818黄掴敌古本由谋克升为世袭千户,三上次男认为这不是按照升进制度升迁的,而是移屯的寿光县需要一个猛安,才有此擢升[2]275。笔者以为,黄掴敌古本“移屯于寿光县界为千户”,后授为世袭千户,因事而授大于因功而升,若以升爵论则稍显牵强。考《金史·彀英传》:“彀英,本名挞懒。幼警敏有志胆,初丱角,太祖见而奇之。年十六,父银术可授以甲,使从伐辽,常为先锋,授世袭谋克。……(大定)二年正月,至南京,遂复汝、颍、嵩等州县,授世袭猛安。入拜平章政事,罢为东京留守,未行,改济南尹。”[1]1659-1662完颜彀英在太宗天会年间初授世袭谋克,世宗大定二年(公元1162年)又授世袭猛安,三上次男认为这种情况应该认为是升爵[2]312。笔者对此有不同看法,金初大肆授予猛安谋克的行为使其泛滥化,而世宗朝猛安谋克地位却不同往日,因此为嘉奖彀英之功再“授”其世袭猛安,而未使用“进封”某爵这样的表述,两者显然有别。真正可理解为升爵的一则材料见《金史·纥石烈志宁传》:“父撒八,海陵时赐名怀忠,为泰州路颜河世袭谋克,转猛安,尝为东平尹、开远军节度使。”[1]1929然而这也不是制度下的爵位晋升(10)直到大定二年二月才“定世袭猛安谋克迁授格”,且目前文献并无猛安谋克按制迁转实例。,更可能是一起偶然事件。由此可见,“押军”猛安等往往会因军事行动而变动频繁,其他猛安谋克之位则相对固定。世宗曾言:“猛安谋克皆太祖创业之际于国勤劳有功之人,其世袭之官,不宜以小罪夺免。”[1]167不仅甚少夺免,即使夺免后复授的仍是原来的世爵,如完颜爽、完颜璋在海陵朝被“夺猛安”“夺其谋克”,在世宗朝被“复世袭猛安”[1]1605、“授山东西路蒲底山拏兀鲁河谋克”[1]1552。
从金初草创制度到中期完备制度,猛安谋克制没有明显变化。除记载罕见的蒲辇与短期存在的万户,金代女真世爵体系中长期使用的仅猛安、谋克两级,而世袭猛安的授予可以越过世袭谋克,谋克偶然间才升为猛安,并不属于按制迁转。一方面,这主要是因为猛安谋克兼具领有户民和允许世袭的双重权力,前者的掺杂注定其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爵位,故迁转不能形成制度;另一方面,反映了猛安谋克制的简易粗陋,不能发挥汉制封爵明尊卑的作用。女真建立政权后,为打压部落旧势力,快速架构了完整的汉官制度,包括汉爵制度,以至于女真世爵制长期处在停滞状态,又因政治需要和民族本位的政策,传统女真世爵并未取消而是简单延续了下来。
金代汉制封爵与女真世爵都有标榜贵族地位的作用,但前者常常发生升降予夺,爵级层次分明;后者则重在奖励战功、勉励下属。据《金史·兵志》记载,熙宗时将猛安谋克分为上、中、下三等,以宗室为上,海陵王取消了这一制度[1]993,世宗以后不再恢复,这是因为此后女真世爵的嘉奖性已远大于规定尊卑秩序的职能,故无须划分过细。
不过,女真世爵从章宗中期开始,陆续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首先是章宗朝女真世爵“爵”的一面有所淡化,“职”的一面有所提升。章宗曾数次改革女真爵位的世袭制度,承安五年(公元1200年)正月,“定猛安谋克军前怠慢罢世袭制”[1]252;五月,“定猛安谋克斗殴杀人遇赦免死罢世袭制”[1]253;泰和八年(公元1208年)四月,“诏更定猛安谋克承袭程式格”[1]283。经过一系列整顿,女真人世袭猛安谋克爵位较以往有了更多的限制。章宗此举主要是为了整治女真人骄奢淫逸之风,通过提高女真爵位世袭的条件来促使猛安谋克恪尽职守。
但事态的发展证明章宗的整顿并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效,女真人的腐化堕落日甚一日。对蒙战争爆发后,女真军户不仅未能起到主力军的作用,反而成为政府的沉重负担。在此种形势下,女真世爵“职”的一面形同虚设,“爵”的一面空前加强。宣宗元光二年(公元1223年),邳州从宜经略使纳合六哥谋反,“红袄贼高显等杀六哥,函首以献。诏加显三品官职,授世袭谋克”[1]2261,高显身为起义军,非女真族人,然也因功被授予世袭谋克的女真世爵。哀宗正大七年(公元1230年),移剌蒲阿、完颜合达等率军解卫州之围,“上登承天门犒军,皆授世袭谋克,赐良马玉带,全给月俸本色,盖异恩也。”[1]2467移剌蒲阿作为契丹人,也被授予女真世爵。此外还有汉臣姬汝作“子孙世袭谋克”[1]2690,汉臣王宾“世袭谋克”[1]2559之爵,等等。金朝廷在内外交困的窘况之下为维持统治,已经不再吝惜往日象征女真贵族地位的世爵,广而封之。至此,女真世爵已演变为与汉制封爵一样的荣誉虚衔了。
女真人在建国之前的文化特色不明显,猛安谋克已是其民族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制度。金朝初年,出于伐辽的军事需求和政治结构简单的现实情况,统治者对新占领的地区和归附的部族首先采用了猛安谋克制管理。太祖收国二年(公元1116年)诏曰:“自破辽兵,四方来降者众,宜加优恤。自今契丹、奚、汉、渤海、系辽籍女直、室韦、达鲁古、兀惹、铁骊诸部官民,已降或为军所俘获,逃遁而还者,勿以为罪,其酋长仍官之,且使从宜居处。”[1]29即对这些前来依附或投降的各部长官以猛安谋克封之,其长官与女真猛安谋克一样集政权、军权于一身,且可世袭。如渤海人高六哥、二哥、高桢、张玄素、大等皆授猛安;汉人霍石、韩庆和、王伯龙、李孝功、张应古、刘仲良、刘宏等皆授千户,杨询卿、罗子韦等为谋克;契丹人高从祐授猛安,讹里野为谋克。这些异民族猛安谋克的规模要逊色于女真猛安谋克,“尝用辽人讹里野以北部百三十户为一谋克,汉人王六儿以诸州汉人六十五户为一谋克,王伯龙及高从祐等并领所部为一猛安”[1]993,同期女真本族则以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绍兴和议后,金朝的对外扩张告一段落,熙宗于是在皇统五年(公元1145年)“又罢辽东汉人、渤海猛安谋克承袭之制,浸移兵柄于其国人”(11)《金史·大传》记“天眷三年,罢汉、渤海千户谋克,以旧臣,独命依旧世袭千户”,较之早五年,张博泉认为天眷三年所罢渤海、汉猛安谋克应是将其罢为州县,皇统五年所罢才指世袭猛安谋克之爵。参见张博泉.金史论稿:第一卷[M].吉林: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338.[1]993,将渤海人、汉人的世袭猛安谋克废除。此后金朝的猛安谋克除女真人之外,只有少量的契丹人、奚人。总而言之,有金一代,女真人始终是猛安谋克的构成主体。
由于女真人是构成猛安谋克的主体,女真人在金代的兴衰便决定了猛安谋克世爵的演变。金朝崛起之初,女真人剽悍善战,完全能够承担南征北战的重任,此时的猛安谋克基本上是职事官。对外扩张基本停止后,女真统治者为实现对中原地区的有效统治,不断将猛安谋克户南迁。女真帝王在实行汉化爵制体系的同时,将传统的猛安谋克也加以改造,使之成为“半职半爵”的世爵,符合当时的国情。然而随着女真人的奢靡腐化日渐加深,其行政、军事能力不断衰退。虽经世宗、章宗努力扭转,但终无力回天。金末国土日蹙,强敌环伺,女真军户已无法依赖。统治者在重压之下,不得不将女真世爵作为殊荣以激励将帅,猛安谋克逐渐演变成了与汉制封爵一样的荣誉称号。
女真统治者不断改造猛安谋克制度,实是其坚持民族文化的体现。学界以往多认为金朝中叶女真人的骄奢淫逸情况已经相当严重,为了扭转这种风气,世宗发起了一场旨在恢复女真旧俗的运动,即“女真文化的复兴运动”(12)参见三上次男:《金代中期にぉける女真文化の作興運動》,原载《史学杂志》49卷第9号,1938年9月;又载《金史研究》第三卷《金代政治·社會の研究》,中央公论美术出版(东京)1973年版。按,本文借用三上氏这一说法。,章宗即位后,进一步扩大了这一运动的范围。但笔者认为坚持女真本位文化,实际上不仅是世宗、章宗力主的事情,也是此前熙宗、海陵王的一贯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