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居延位于西北边塞地区,在汉代对于戍守在这里的戍卒们来说他们的生活是非常艰辛的。居延戍卒来自全国各地,他们的爵位从无到八级公乘都有分布。这些戍卒及其随从家属对居延地区的早期开发与建设产生了的巨大影响。
关键词:居延汉简;戍卒;籍贯;爵位
一、戍卒名籍
关于戍卒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戍卒如劳幹所言:“戍卒者,天下人一生当为戍卒一岁,其在京师,屯戍宫卫、宗庙、陵寝,则称卫士,其在诸侯土守宫卫者亦然,其在边境屯戍候望者,则称戍卒。”[1]广义的戍卒如陈直所言:“戍卒可依事实需要而有不同名称,如称戍卒、田卒、河渠卒、养卒、守谷卒等。”[2]此文所讨论的戍卒基本上是狭义上的戍卒。为了有效管理戍边人员,即戍卒。编订戍卒名籍是势在必行的举措,由于边塞戍卒人员变动比较频繁,所以必须编制并每月定期上呈卒名籍,以备政府及时了解戍卒人员构成及变动。名籍即记载吏卒信息的名单。《汉书·高帝纪》:“吕后与审食其谋曰,‘诸将故与帝为编户民”师古注曰:“编户者,言列次名籍也。”[3]凡民应有籍,名不在籍谓之“脱籍”,脱籍之民不利于统治者对治下人口的掌控和管理。可以说名籍制度的实行确保了政府对戍卒在戍卫期间的管理与控制。既然名籍是为了掌握并了解戍卒情况的信息表,那么由戍卒生病、死亡等各种事由引起的卒员变动情况也应编制名籍予以登记,所以就有了病卒名籍、罢卒名籍、省卒名籍等名籍,这些名籍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帮助政府掌握并有效控制卒员,由此可见名籍所记可以细到戍卒的衣食住行各个方面。
(1)不侵部建始二年六月卒名籍262.1
(2)甲渠候官建始二年障卒名籍EPT65:153
(3)元凤元年十一月己巳朔乙未骍马农令宜口丞安世敢言之谨速移卒名籍一编敢言之19.34
(4)鉼庭、第廿三部五凤四年三月病卒名籍45.15
(5)第廿四燧高自当以四月七日病头痛四节不举鉼庭燧卒周良以四月三日病苦口口口口口4.4A
第二燧卒江谭以四月六日病苦心腹支满
第卅一燧卒王章以四月一日病苦伤寒
第一燧卒孟庆以四月五日病苦伤寒
第卅七燧卒苏赏三月旦病两肋葥急少愈4.4B
第卅三燧卒公孙谭三月廿日病未愈
第卅一燧卒尚武四月八日病头痛寒炅饮药五剂未愈
(6)始建国天凤二年二月戊辰朔戊寅第十候长良敢言之谨移戍卒病死爰书旁行衣物卷如牒敢言之EPT48:136
简(1)、(2)说明部是卒名籍的基础编订单位,(3)说明卒名籍属于上行文书,须定期上呈。(5)是一比较完整的病卒名籍,依次记录了戍卒的所属单位、姓名、生病日期、病症、治疗方法、治疗结果。(6)是证明戍卒死亡的爰书,“爰书是一种专用文书,是专用于记录囚犯供辞的文书。但根据居延汉简中的大量爰书简看,它并不仅用于记录囚犯供辞,似乎一切带有证明性质的文书都可以称为爰书。以此理解爰书亦即证明书。向上级官属报告戍卒的死亡情况,用爰书这种文书形式,大概是比一般文书更严肃、更带有确证的性质。” [4]
二、戍卒籍贯
关于居延地区戍卒戍卒的籍贯问题,如何双全先生认为“以魏郡、张掖郡人数最多”[5],“戍守河西全线的边防士兵,来自全国二十五个郡,140余县”[6],但为什么以张掖、魏郡人数占多数呢?居延地区属于张掖郡管辖,人数居多尚可理解,但距居延千里之遥的魏郡戍卒人数占相当比例该作何解释?《汉书·地理志》记载魏郡设置年限在高帝时,辖县十八,分别是邺、馆陶、斥丘、沙、内黄、清渊、魏、繁阳、元城、梁期、黎阳、既裴、武始、邯会、阴安、平恩、邯沟、武安。
(7)田卒魏郡贝丘武昌里李年藁矢五十82.9
(8)戍卒魏郡厝平阳里公士华捐年廿五73EJT10:108
(9)田卒魏郡廪丘区里大夫充年卅姓宋氏职EJT10:122
(10)乞鞫卒魏郡鄃文里73EJT9:23
从简(7)—(10)中看到贝丘、厝、鄃属于清河郡,而廪丘属于东郡,这与《汉书·地理志》记载相左,《汉书·地理志》的记载中魏郡并无丘、厝、鄃、廪丘诸县,这可能意味着魏郡辖区在高帝以后的某几个时间段内屡有变迁而边境政府在对这些刚来的戍卒进行名籍造册时未能及时更新信息。另外,西汉政府对于戍兵是否必须亲自服役并不是强制的,民众可以交钱与政府以免役。关于汉代戍兵的役期有人说是一年,有人说是三天,虽然三日之说貌似不合理,但即便按三天计算,不去服役的人一天出钱一百,三天即三百可免去戍边之役,“一百个人不去,应该是三百天的免役费,由政府把它用来另雇一人肯去的,一去便要他服三百天的戍役。”[7]魏郡之卒多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由于魏郡出钱免役的人多。这样就涉及到魏郡的经济问题了,魏郡之民是否有足够的财力用于免役支出,据孙晓丹《从居延所出名籍简考察西汉魏郡政区变迁》一文指出,魏郡经济地位在西汉诸郡中算是靠前的,不容小觑。
三、戍卒爵位
关于居延戍卒戍卒的爵位问题,通过对居延简的阅读总结,我们得知居延地区戍卒的爵位问题还不是很明确。
(11)戍卒张掖郡居延当遂里公士张褒年卅194.18
(12)戍卒居延孤山里上造孙盛已年卅二188.32
(13)戍卒簪袅司马骏283.14
(14)戍卒梁國睢阳中丘里不更李□ 73EJT1:137
(15)戍卒魏郡邺万岁里大夫孙梓年廿四 EPT51:497
(16)第卅三燧卒昌里公大夫马朝年卅八EPT65:453
(17)戍卒东郡清城西里公乘孟辛 年廿四EPT56:106
(18)戍卒魏郡瞭阳宜万里公乘李光宗198.21
(19)戍卒魏郡繁阳上乐里李让38.40
(20)戍卒魏郡贝丘临市里王吞远燧EPT56:110
(21)□官大夫□?武□□里年廿八,□□木□□□□《合校》116.56
从简(11)—(21)可见,戍卒的爵位从无爵至公乘这个区间内除公大夫之外都有分布,最高爵没有超过第八等爵公乘的。这里有三个小问题值得一提,一是六等爵官大夫和七等爵公大夫为何如此之少,居延汉简中涉及公大夫爵位的简文只有三枚,其中有关戍卒的仅有简(16)一枚,而关于官大夫這一爵位的简文只有简(21)一枚,二是对于四等爵“不更”的理解有偏差。
关于第一个问题,学界至今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窃以为随着汉代中后期赐爵及爵位买卖的普遍化,汉代民爵几乎变成了一种荣誉性质的爵制,并考虑到居延汉简多是西汉中后期简,此时爵位贬值严重,且看居延戍卒简中民爵最高的公乘从卒至吏都有,有相当的戍卒简,这种情况说明民爵已无甚实质作用了,只是一种名誉衔而已。“官大夫”、“公大夫”颜师古《汉书·艺文志》注曰“加官、公者示稍尊也”,凡爵带“大夫”字眼者,多有示敬示尊之意。加“官”与“公”之字本是沾国家之光以显朝廷恩泽之意,此时亦无多大意义了,但毕竟戍卒名籍“郡县里爵名”的这种书写格式已经是约定俗成的存在了,即使此时爵位已经名不副实了,但变化名籍的书写格式可能不会一蹴而就,居延戍卒简中“大夫”简少的原因可能也有这方面的因素吧。
对于“不更”爵的理解问题,到底是真的不去服役,还是仅仅指爵位而已似乎存在争议。汉代有“过更”之役,即天下人皆有戍边之役,不更者,即兵卒可免轮流服役之意,颜师古在《汉书》中注曰:“更言主领更卒,部其役使也,不更言不豫更卒之事也。”刘劭《爵制》言:“不更者,为车右,不复与凡更卒同也。”戍卒梁国睢阳中丘里不更李□73EJT1:137,张朋军对此简这样解释:“本应该去戍卫的梁国睢阳中丘里李没有去服役,说明汉代戍卒是有免役的。”[8]此言或有不妥,居延吏卒名籍是按部编制的,既然戍卒李没有去边郡戍卫,那么金关出土的这枚简该作何解释,难道说是有人代替戍卒李去边疆服役而又用了李的姓名?如此则庸卒名籍又作何解释,似乎只能说明戍卒李确定去了居延服役,而“不更”只是仅仅表示爵位和为了凑足名籍的书写格式所需“部件”而已,并不是不去过更。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汉代中后期民爵的贬值问题,戍卒虽有爵位而无与其爵位相应的权益。
三、戍卒生活
(23)再拜,?下,善毋恙。甚苦官事。?君卿足衣、善酒食,出入远辟?283.39
(24)成伏地再拜请
卿足下:善毋恙,甚苦侯望,春45.6B
(25)少卿足下:善毋恙。惠君不起,病甚痛,无??,愿自爱,迫府君新视事.....甚善塞外......进衣裘EPT51:233B
(26)叩头初问
丈人,寒时,初叩头,愿丈人进衣彊幸酒食,初叩头,幸甚幸甚。初寄□赣布二两□□者。丈人数寄书,使初闻丈人毋恙。初叩头,幸甚幸甚。丈人遗初手衣已到。《合校》(乙附51
居延位于边塞苦寒地区,无论是物质生活还是精神生活都是相对匮乏的。从简(23)—(26)这几枚书信简中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当时人们对戍卫边疆的戍卒的最朴素的祝福就是“善毋恙”并愿“足衣强食”,也就是愿他们身体健康无疾病,穿暖吃饱。这就从侧面放映出当时戍卒的境况不好,患疾病、穿不暖吃不饱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居延地区出土的家属给戍卒邮寄衣服的简文也说明了这一点,如简(26)说的就是戍卒丈人的家属初寄给他的赣布两双的情况。居延地区的戍卒由于其特殊的区位,除了负责日常的谨侯望、画天田、守烽火、传文书、修障塞等军事任务外,还要负责屯田修渠、采薪养马等其他任务,可以说“甚苦官事”是真实的写照。
在居延边地服役期满的士兵并不是在完成戍卫任务后全都返回故里,《盐铁论·徭役》篇云:“古者无过年之徭,无逾时之役。今近者数千里,远者过万里,历二期。长子不还,父母愁忧,妻子咏叹。”[9]但我们发现在居延地区有很多内郡戍卒在役满之后选择留在当地,并随同家属定居居延,有些戍卒在赴居延服役时就有家属随从同来,戍卒家属在署廪名籍放映的就是这种情况,这就形成了居延地区的早期移民,由于吏卒家属在居延地区的生活口粮是国家提供的,这样既免去了戍卒的养家之忧,使其能安心戍边,更重要的是这样的政策对于那些在内郡糊口无望的贫民来说无疑是起了很大的吸引力,使他们情愿随同戍卒一起来到居延。这些戍卒家属可以说是最早的“西部大开发”的支援者。《汉书·地理志》:“自武威以西,本匈奴昆邪王、休屠王地,武帝时攘之,初置四郡,以通西域,隔绝南羌、匈奴。其民或以关东下贫,或以报怨过当,或以誖逆亡道,家属徙焉。”[10]这些刑徒性质的戍卒比普通戍卒的待遇更差,这些人没有确定的役期,被长期留下来,也就成了居延人。
四、结语
汉代居延戍卒是一群身份低微但身居边地重地的特殊群体,汉政府为了管理这些戍卒的活动,制定名籍来约束他们。汉代民众普遍有爵,居延戍卒也不例外,其爵位从一等公士到八等公乘均有分布且没有超过公乘的,但六等爵官大夫和七等爵公大夫的戍卒在居延地区出土的简中极少见,现仅发现四枚,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与西汉中后期爵位贬值有关。居延戍卒久居塞上生活艰难,但是这些来自内郡的戍卒在戍守服役时,也带来的中原地区的先进生产技术,对汉代边疆开发和边境稳定产生了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1]劳幹:《居延汉简考证》,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0年。
[2]陈直:《论居延汉简八事》,《北京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63年第4期。
[3](汉)班固:《汉书·高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80页。
[4]李振宏:《从居延汉简看汉代的戍卒管理制度》,《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1期。
[5]何双全:《简牍》,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2004年,第89页。
[6]何双全:《汉简—乡里志及其研究》,《秦汉简牍论文集》,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4页。
[7]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北京:九州出版社,2019年,第29页。
[8]张朋军:《汉代居延戍卒研究》,硕士学位论文,郑州大学,2012年,第39页。
[9]王利器:《盐铁论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39页。
[10](汉)班固:《汉书·地理志》,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6月版,第1644页。
作者简介:张升(1990—),男,甘肃通渭人,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简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