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宝君,樊瑞科
(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 石家庄 050043)
“智能媒体”(Intelligent media)是指依托于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智能技术为人们提供分众化信息服务的新兴媒体形态。当前学界围绕“智能媒体”的意识形态相关研究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例如,聂智和李康辉(2021)探讨了智媒算法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带来的双重影响及其善治路径,提出构建以平台自治、政府规制、主流媒体领治和用户协治的多中心协同治理体系。[1]牛玉和林海玲(2022)侧重于智媒时代下高校的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防范研究,提出用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用制度规范重构“中心”,用主体素养主导“全觉”,以构筑高校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防范体系。[2]邱静文(2022)关注智能媒体对青年价值观认同层面带来的风险挑战及其应对策略,提出全面提升青年作为认知主体的自律性,通过主流价值观牵引、匡正智能媒体算法技术和逐步完善智能媒体监督惩戒制度等措施,为青年价值观认同建构一个健康有序、风清气正的良好网络生态空间。[3]如今,媒介融合纵深发展的智能媒体建设给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带来了巨大变革,这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基础理论创新提供了良好契机,也为其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本文基于唯物史观立场,通过对智能媒体时空场域下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媒介逻辑进行发展动因考察与确立依据分析,从技术和价值双重向度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媒介逻辑进行深刻揭示,有利于处理好技术赋能与价值坚守的辩证关系,以实现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有效传播提供参考。
马克思强调:“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4]501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其实践逻辑总是受到特定历史条件的制约,也以现实历史条件所提供的可能性为前提。进入智媒时代,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高新智能技术联袂引发了媒体格局的颠覆性变革,重塑了素材采集、内容创作、智能分发和实时反馈等信息传播机制。这不仅改变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实施模式和呈现形式,还推进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向智能媒介化的转变。科学认识智媒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实践逻辑,首先要明晰智能媒体这一新时空场域的基本特征。
“智能媒体”是新兴媒体对传统媒体深度补偿融合发展状态的呈现,并且也是对新科技革命下我国媒介演进趋向的揭示。罗杰·菲德勒在《媒介形态变化:认识新媒介》中指出,不管媒介会如何变化,人们都将会一如既往,继续体现并建立在过去经验的基础之上。[5]6从媒体补偿融合的发展进程来看,第一个阶段主要体现为新旧媒体的同时并存,如以网上冲浪、读书看报与影视欣赏等多媒体组织结构的相互兼容为显著表征;第二个阶段主要体现为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互补发展,新兴媒体的强大功能并不能完全取代传统媒体,以纸媒、电媒、网媒等传播媒介形成功能互补传播格局;第三个阶段是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局部融合,具体表现为新旧媒体在渠道、管理、手段等方面的局部性融合探索;第四个阶段则是新旧媒体高度一体化的发展融合,是集整体性、全面性、协同性的高级融合。[6]上述四个阶段的媒体补偿融合演进路径是一个由浅入深、由初级到高级、由局部到整体的渐进式发展过程。诚然,智能媒体对应于媒体深度融合的第四个发展阶段,是对社会化媒体在技术、联通和分发等层面的智能化补偿融合的高级媒体形态。因此,要想准确把握智能媒体的时代特征,就要正视并深入探究媒体智能化的颠覆性力量对人们社会生活带来的深刻影响。
“万物皆媒、人机共生、虚实交融”是智媒时代的鲜明特征。[7]这三大特征鲜明体现了新兴信息技术给社会传播格局带来的智能化变革。“万物皆媒”是指在智媒时代信息传播图景的媒体泛在化变革。泛媒化趋势拓展了信息传播渠道的外延,丰富了信息传播媒介的种类,能够通过构造全方位的人体数据化模型,为人们提供更为个性化的服务。“人机共生”是指在智媒时代信息传播基本关系(人机关系)的科学性变革。只有人与机器的密切协作形成人类智慧与机器智能的优势互补、联通共生,才能有效提升媒体新闻叙事的严谨性、缜密性和协调性。“虚实交融”是指在智媒时代信息传播虚拟场景的具象化变革。虚拟影像与现实情境相融为人们提供了身临其境的体验感受,进一步强化用户的感官感知与空间认知。总之,不论是万物皆媒的媒介呈现形态、还是人机共生的信息系统生态,抑或是虚实交融的空间传播景态,都是为了实现信息传播的最优化。
处于上述特性的智能媒体传播场域下,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实践逻辑呈现出明显的智能媒介化特征,并且面临着空前的机遇与挑战。[8]其一,媒体的泛在化为意识形态工作提供系统性资源依据,有助于拓宽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渠道。其二,区别于传统的新闻传播过程,人的价值理性与智媒技术理性相结合有助于提升智能媒体信息传播的科学决策能力。但是,由于当前智媒技术实践的局限,智媒技术的不确定性也为意识形态的治理带来了潜在的“技术利维坦”风险,未来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人机关系还需进一步深化拓展。其三,在智能媒体营造的虚实交融场景下,主流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在节省人力物力、丰富传播手段、强化感官体验的同时,也易导致主流叙事逻辑的片面化、形式化、泛娱乐化,造成人们对智媒技术的过度沉浸和日益依赖。
虽然智能媒体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撑,但智媒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价值旨归却是永恒的,即致力于将理论阐释层面、价值信仰层面和实践策略层面的主流意识形态内容内化为传播受众的认知元素、情感归属和价值依托,以打造风清气正的媒介生态,促进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维持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从而确保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总之,在对智媒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实践逻辑转变趋向的探索性研究过程中,要注重处理好“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
媒介逻辑是实践逻辑问题在智能媒体这一新时空场域中的深化与拓展,因此要把握智媒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媒介逻辑,就要先厘清和理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实践逻辑。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认为,实践有一种逻辑,一种不是逻辑的逻辑。[9]133为防止与理论逻辑相混淆,他进一步指出实践逻辑的特征:“是隐藏在实践活动中的深层次的生成原则,而不是规范行动的规则。这些生成原则将实践活动中的思想、感知和行为构成一个整体,并且也只有这样,才使得实践活动成为可能。”[10]411由此可知,布迪厄并没有对实践逻辑加以界定明晰,只是运用解释性概念加以阐释。在他看来,由于实践在现实生活中具有紧迫性、复杂性、模糊性等特点,因此并不能单一地以一种理论逻辑去限制、明确它。但这并不意味着实践逻辑是不可知的和无法揭示的。由于“关系”是实践的普遍本质,布迪厄就将这种实践活动原则建构于关系之中进行考量。对此,他强调:“关键是客观结构(社会场的结构)和混合结构(习性结构)之间双重意义的关系。”[11]1-2诚然,实践逻辑以关系哲学为根基。从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视角来看,智能媒体通过传播渠道、传播环节、传播风格等方面的转型,重构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境遇关系。人们对其实践逻辑的探讨,总离不开在特定历史阶段中对其所处社会关系情境和社会交往条件的分析。
尔后,布迪厄又进一步揭示了实践逻辑的生成性特征。他认为习性作为建构的结构,构成了实践和对实践的认识。[12]270由是观之,习性本身具有生成建构性特征,但与此同时,实践主体的习性探索也受到社会空间的制约。“历史进程的不透明性来自于这个事实,即人类行动是习性与社会空间(尤其是场)之间的无数相遇的非偶然的但从未受到理性控制的产物,这种相遇对其本身而言都是费解的,这些习性由它们源于其中的历史体现,它们在社会空间中实现自己的潜力,但受到这些空间的结构的限制,它们从这种双重必要性中得到他们特定的历史逻辑。”[13]133这一观点正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相契合。“历史的全部运动,既是这种共产主义的现实的产生活动,即它的经验存在的诞生活动,同时,对它的思维着的意识来说,又是它的被理解和被认识到的生成运动……”[4]186概言之,实践逻辑的内涵和特征都能够从特定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找到它的逻辑依据。
依据上述分析,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实践逻辑是传播主体在与特定现实环境相互作用的历史活动中“生成”的,是解释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实践活动原则的理论,即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实践活动“何以为”而非“应该为”的理论,蕴涵着正确认识与把握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实践的方式方法。近年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兴标志性技术的深度融合成为驱动社会发展的强劲动力。对传媒业来说,智能媒体催生的时空场域已然成为规制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实效性的关键变量,理应纳入到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实践逻辑的考量范畴。在智媒技术的既有影响下,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实践逻辑整体上呈现为智能媒介化的显著特征。“在‘媒介即关系’的基础上理解‘媒介即实践’的内涵,再在‘媒介实践范式’的框架中总结媒介关系的实践逻辑。”[14]可以说,媒介逻辑是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实践逻辑在智能媒体场域下的具象体现。
单独把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媒介逻辑作为分析框架,是为了凸显新兴智媒技术在实施模式和呈现形式等方面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带来的诸多可能性和创新性。技术的社会塑造理论认为,任何媒介技术都具有公共属性与价值蕴含。这是因为媒介技术本身是社会实践活动的工具,但是媒介技术的使用必有人的介入,这也就相应地带来了意识形态的介入。[15]在此背景下,我们不能将智媒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媒介逻辑仅仅理解为表征智媒技术特性的关系实践,还需要对人的价值投射进行深入考察。由于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关涉价值要素投入、价值流程传递与价值结果输出等环节,关涉受众对所传播内容的价值接受与价值内化,还关涉相关从业人员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那么主体性的智媒场域空间对符合主流意识形态要求的生成机制与价值功能的嵌入尤为凸显。因此,对于智媒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媒介逻辑,既需要把握传播主体与智能媒体关系互动中应当遵循的技术内在运作机理,更要符合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媒介逻辑的价值要求。
通过对智媒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媒介逻辑的确立依据可以发现,该媒介逻辑既需要遵循智媒技术的内在运行机理,也要正确把握其价值本质的必然要求。智媒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媒介逻辑囊括价值与技术双重向度,二者深刻影响并形塑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习性。
在智能媒体这一新时空场域下,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实践逻辑向智能媒介化发展的显著标志是必须顺应互联网传播规律,遵循新兴信息技术的运行机理。智媒时代,智媒技术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意义不仅在于技术装置的优化升级,更在于从整体上变革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和建设的动力机制与组织模式。就当前智媒技术赋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具体表现而言,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媒介逻辑的技术向度主要包含如下:
第一,实时流程掌控。随着移动通信技术和信息传输技术的升级迭代,智能媒体突破传统媒体的局限,实现了海量数据的互联互通、实时传播、及时分析和全程把控。一方面,由于互联网信息纷杂,真假性信息交织,正负向信息并存,智能媒体能够随时随地进行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的生产、传播、接收、反馈,有利于在潜移默化中强化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效度。另一方面,智能媒体可实现实时跟进信息进展、及时了解大众思想动态、适时澄清不实舆论并进行主流价值引导,这极大地提升了主流意识形态宣教工作的实际掌控能力与综合信息服务水平。
第二,多元主体参与。智媒技术逻辑通过驱动社会关系逻辑,突破传统机械的单向信息传播关系,为多元节点互动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提供了可能。具言之,随着智能媒体逐渐成为大众信息传播的主要媒介,智媒技术驱动媒体、平台和用户等多元主体形成了节点多元、紧密交互的协作关系。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不再仅仅是主流媒体独占优势的单声部传播,而是构建了以专业媒体机构、政务媒体平台、自媒体和用户等共时性参与的智能多向传播关系,进一步扩大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面向。但在这一过程中,看似“去中心化”转变过程的体现却随着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的生产和传播,又呈现出以专业主流媒体为核心,对其他多元主体的专业重塑、流程引导和管理系统的“再组织化”趋势,从而使得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精准信息分发。相较于传统“大水漫灌式”的信息传播方式,当前,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更加重视利用智媒技术实现主流价值信息的定制化、分众化和差异化传播,满足大众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多样化信息需求。智能媒体通过算法推荐能够精准捕捉大众的信息偏好、知识结构、行为动态和情绪状态,科学分析出社会成员对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的内化情况,从而实现主流意识形态信息的个性化推送。借助于该传播优势,大众得以从海量主流意识形态信息中找到自身所需内容,实现主流信息资源的“适销对路”。但与此同时,信息传播的“信息茧房”效应也愈加凸显,不利于大众全面、整体、连贯、深层地理解主流价值体系。
第四,拟真场景叙事。智媒时代运用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混合现实等数字仿真技术营造的拟真场景,弥补了传统语言线性叙事模式的不足,进一步拓展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效果的分析维度。通过寓主流价值内容于临场化、可视化的智媒传播语境中,能有效强化受众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的存在感、参与感、获得感,从而更好地激发受众对主流价值内容的共情心理,拉近传播主体和传播受众的距离。“身体在认知传播中的潜能被挖掘出来,认知传播研究有了新的范式。”[16]智能媒体所构建的强互动性临场体验有利于受众真切体悟主流价值意蕴,强化主流价值认知,进而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认同,外化为自身的价值实践。
智媒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媒介逻辑的价值向度直接关涉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价值取向。虽然新兴智媒技术改变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实施模式和呈现形式,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始终坚守既定的价值旨归和本质要求。在智媒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媒介逻辑要始终秉持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立场,以人民的利益为价值追求,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需要服务,并将其贯穿于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全过程。
第一,始终秉持马克思主义价值立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是一项极具意识形态阶级性和政治性的实践活动,始终承载着马克思主义价值立场,塑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体系的既定性使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实践在遵循智能媒体技术运作机理的前提下,能够充分运用新兴技术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价值自洽性与现实解释力,强化主流价值体系的理论指导力和文化向心力。尽管意识形态内容在智媒时代的复杂性、流变性加剧,进而导致主流意识形态的统一整合难度加大。但无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工作在智能媒体时空境遇下面临怎样的冲击和挑战,都要坚决维护马克思主义价值立场,在批判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中,确保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价值终极性和精神统摄性,从而为智媒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始终坚守以人为中心的价值原则。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效果归根结底是由社会共识的认同状况所决定的。马克思指出:“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4]12由此可知,要想推进主流意识形态的有效传播并确保其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就要得到大众的认知、认可和认同。从理论品质来看,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最鲜明的品格,这就要求必须始终把凝聚民心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行动方略来看,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和建设任务的核心。当前新兴智媒技术将“人”的地位在智媒逻辑中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基于人际关系的基础上,实现高频、高效的交流互动,满足人们对主流意识形态场景化、智能化、定制化的信息需求,从而强化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所以说,智能媒体的发展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的发展需要,在这一时空场域下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也始终立足于以人为中心的价值原则。
第三,始终服务于国家治理的价值指向。舆论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其必须始终契合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智能媒体传播体系的建立,以为大众创设一个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智媒环境、提升网络舆论治理能力为价值指向。这既是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自身发展的应然趋势,更是服务于党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逻辑。具言之,智能媒体作为国家治理工具而服务于人们的社会实践,在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思想根基的前提下,为处理舆情政治风险、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满足主流信息需求、实现主流价值认同等实践提供运作规制。基于此,体现了智能媒体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的公共服务特质,这也正是智媒繁荣与政治发展的生长点。由是观之,智媒时代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媒介逻辑统一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逻辑中,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保驾护航。
进入智媒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技术向度和价值向度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这一内在耦合性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的逻辑体系。具体而言:
第一,技术向度是实现价值向度的重要手段。智媒技术为实现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媒介逻辑的价值向度提供了有效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随着形势发展,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创新理念、内容、体裁、形式、方法、手段、业态、体制、机制,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加快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17]因此,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必须积极将智媒技术的工具优势转化为效能优势。一方面,智媒技术有助于驱动受众朝着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应然导向发展。在当今数字化发展时代,只有主流价值内容成为受众的价值需要、价值选择、价值认知进而转化为价值信仰,才能实现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价值目标。智能媒体作为传统媒体单一信息传播方式的迭代升级,赋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形式和呈现效果的创新发展,满足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内容的分众化需求偏好。另一方面,智媒技术有助于最大限度促进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实然效果的提升。由于线上和线下主流意识形态宣教的根本目标和价值旨归一致,通过运用“O2O”(Online To Offline,在线离线/线上到线下)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模式,有助于打破空间壁垒,实现线上场位与线下场位的互联互通,提升主流意识形态叙事的系统性、协同性和科学性。
第二,价值向度是技术向度发展的方向遵循。基于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媒介逻辑的技术向度分析可知,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双刃剑效应,智媒技术也不例外。在智媒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智媒技术有利于创新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形式、传播渠道、传播环节,提升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的生动性和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主体的交互性,推进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有效性传播。另一方面,智媒技术也给主流意识形态带来一定的传播风险。例如,智媒算法的“信息茧房”“回声效应”“寒蝉效应”等弊端易使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面临认同脱嵌风险,在符码场景的狂欢和驯化下易给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带来价值失范危机,基于资本逻辑的智媒消费文化、权力异化易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产生边缘化隐忧等。为有效应对智媒技术给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带来的种种风险和挑战,必须将所秉持的马克思主义价值立场,坚守的以人为中心的价值原则,所服务于国家治理的价值指向等内在要求参与到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实践中来。可以说,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媒介逻辑的价值向度是技术向度的内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根据时代变化和实践发展,不断深化认识,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18]面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实践的智能媒介化发展,要在秉持马克思主义价值立场不能变、以人为中心的价值原则不能变、服务于国家治理的价值指向不能变的前提下,深刻认识新型传播技术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总之,结合当前智媒时代背景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媒介逻辑给予一定的学理观照,基于认识论维度深入探究该媒介逻辑包含的双重向度和二者的对立统一关系,有助于我们辩证认识和正确把握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实践逻辑向智能媒介化转向的“变”与“不变”,推进新时代主流意识形态的高质量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