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晶
系统论视域下高校校园安全治理
赵 晶
[浙江外国语学院]
系统论是以系统的层次结构为基础研究整体的科学,它包括整体性、层次性、开放性、突变性、稳定性、自组织等原理。系统论与高校安全治理的过程和体系存在高度契合。从系统论观点出发,高校安全理念从管理到治理转变,促使安全治理的体系化和现代化发展,从行政主导到主体需要的转变,更突出事前防范和预警。本文从完善顶层设计、完善安全治理机制、构建“物防、人防、技防和心防”四位一体的安全治理网络、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智慧安防水平、提高学生安全教育的有效性,、实现多元化的合作治理模式等方面探讨高校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
系统论;高校;安全治理;安全教育
截止到2020年底,全国共有普通高校2738所,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4183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4.4%。[1]我国已形成全球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高校在学学生规模庞大,校园安全越来越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之一。安全的校园环境是高校办学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师生在校内的幸福生活,是社会安全稳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随着高校外部环境的改变和社会飞速发展带来的新问题,高校安全风险日益增多,形式和内容复杂多变,而且随着网络的扩散变得越来越不确定,如果治理不当,可能导致风险的叠加和扩散,造成更大的风险隐患。校园安全涉及学生、教师、环境三个层面,师生的安全包含身心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全过程的安全,环境包括校园环境和学校周边环境。高校安全治理现代化也主要是对这三个层面内容的科学治理。
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是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两个核心内容之一,高校安全治理不能孤立于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之外,是高校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治理强调安全管理中专门机关与社会组织及公众对安全活动参与的结合,是专门机关与公众对安全的一种合作式治理[2],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和稳定的校园治安是安全治理的最终要义。当前国内外校园安全的相关研究主要从安全立法、宣传教育、应急管理机制、安全数据共享等方面开展。结合高校作为安全治理主体的实际,厘清当前安全治理呈现的发展特征非常有必要。
近年来,高校校园安全的广度和深度都在不断拓展,不再局限于校园自身内部的安全。安全治理的基本理念是通过协商来解决冲突,安全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动模式、体系结构、资源配置和供给都随之发生变革,由传统的单一化管理模式向多元化、体系化发展。安全治理不再局限于单一的行政机关或机构,而应突破政府规制的桎梏,走向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与平权化。[3]高校安全的主要工作是预防伤害师生的事故发生,服务于人才培养,保障师生的心理健康,涉及到意识形态、舆论、心理健康、实验室安全、消防管理、治安、校车、食品、网络安全等各方面。安全治理的内容由复杂的体系构成,但当前高校安全治理的“碎片化”现象较为普遍,治理主体单一,相关部门各成体系各自运作,缺少协同。
传统的学校安全管理主要是对校内师生、设施设备、财产的管理,减少人财物可能带来的风险和隐患,政府部门在安全管理过程中起到了主导的作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前提下,校园安全治理强调多元主体参与,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基于安全治理价值分析框架,高校安全治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从宏观层面来看,它是社会安定与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观层面来看,它是高校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国际交流等职能的前提条件;从微观层面来看,它是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基本保证。校园安全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体现了师生需求的转变,从传统的由管理者主导的安全管理到当前的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治理,体现了校园安全治理的现代化。
肖鹏军(2006)从危机产生的诱因将公共危机分为内生型、外生型和内外双生型三种。[4]影响高校安全的危机由内部管理的不到位引起,如消防设备损坏维修不及时、某件事情引起学生舆情的发酵等,也可能由外部环境变化所导致,如台风、疫情等,或由校内管理和校外环境共同作用产生的,如外卖车辆和人员进校引起的安全隐患。
在危机事件发生前就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是高校安全治理的重中之重。要确立事前防范和预防,事中控制和协调,事后完善和预警的应急响应机制。安全治理的理念就在于事前预防重于事后补救,事先排查先于事后处置。一切安全治理的方法在于预防和处置风险,防止风险的发生和发酵。在应急响应程序中,把重点放在事前的管控,而不是对已发生安全事件的回溯性解释上。
维护安全和稳定日益被社会中的每个主体所重视,对安全问题预防的主观态度转变,将对安全的维护视作安全管理部门职责的理念也在逐渐转变。马斯洛(Maslow, A. H)的需求层次理论(hierarchical theory of needs)将人对安全的需求划分为第二层次的缺失性基础需求。可见,安全是人的基本需要,对高校安全而言,最首要的主体是“人”的安全。安全不仅是师生生命财产受到保障,还包括个体对主观安全的需求,表现为个体对校园环境不存在恐惧或对校园突发事件不表现出过激反应。
安全治理的能力由多个个体共同作用产生,个体的专业水平、责任感、协调力和控制力发挥着重要作用。个体想要参与安全治理必然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强化治理技能和价值创造能力,形成问题意识,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增强对环境的敏感度和控制感,强化自己参与治理的意愿并主动参与治理过程。安全治理的目标状态是善治,是使不同主体采取联合行动维护安全的持续过程。安全治理不再是安全管理部门的行政命令,而是每个社会人的需求。
系统论(system theory)是一种“元理论”,是以系统的层次结构为基础来研究整体的科学。系统论由奥地利学者贝塔朗菲(L.Von.Bertalanffy)创立,他强调任何系统都是有机的整体,整体的功能由系统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魏宏森、曾国屏(1995)阐述了系统论的八大原理,包括整体性、层次性、开放性、目的性、突变性、稳定性、自组织、相似性等。[5]系统论能为高校安全治理效能的提升提供有效的理论指导。高校安全治理在整体和层次之间的相互作用,安全事件的渐变、突变与治理的内在动力等方面与系统论原理存在深度契合。
没有整体也就没有系统,高校安全是一个具有复杂内在结构的整体,安全治理需要多层次组织的协同和共同作用。在治理现代化的视角下,高校安全治理的主体不仅仅是高校,高校也不只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安全治理必然走向治理主体多元化。此外,系统和环境的相互开放会带来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高校与外部环境互相融合,时刻交换着信息,高校具有开放性的特点。
高校的开放性和与外部环境的高度相融也给安全治理带来了挑战。同时,高校安全也依赖于外部环境和校外的各系统的支持,高校的安全与政府、社会、家庭、行业协会等系统密切相关。2021年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会议强调,要落实责任分工,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配合,形成维护校园安全工作合力。[6]因此,落实主体责任,多系统协同治理是高校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突变性原理是系统通过失衡从一种状态进入另一种状态的过程,表明了系统运动的基本形式。系统内部渐变和突变同时存在。任何一个看似稳定的系统,其内部都存在突变的可能性,渐变表现为量的积聚,突变即质的飞跃。当系统内部某种变量积累到一定程度时,或当外部条件对系统产生明显影响其稳定的作用时,会致使突变的产生。高校的安全由其内部环境中的各种“量”组成,也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当风险和隐患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会导致危机的发生,当外部环境产生突发事件时也会影响高校的安全稳定。因此,高校安全治理侧重于找出系统内部导致不稳定性发生的因素和原因,对校园环境内渐变潜在风险的评估和预防,对校园和周边环境突变危险的识别与控制。
自组织系统是指组织的形成过程不仅仅是对外部输入的反馈,而且主要是对自身内部逻辑的反馈。[7]高校是典型的自组织,高校安全治理存在“自组织”的特点。自组织原理阐述了系统运动的内在动力,这种内在动力是系统运动的“前提”和“本质”。[8]随着环境影响因素的增多和影响内容的转变,整体内各系统之间的结构关系会发生适应性改变,系统内也会出现要素重组和稳定性重塑。安全治理由高校内部系统之间的协同治理,通过人、物、环境三者间的信息传递、加工和控制,形成复杂的安全保障系统,是一种在高校内部运作的内在动力。高校安全保障系统从低级向高级发展,从无序向有序发展,使高校这个系统具有安全、有序、高效的效能。
治理现代化是高质量校园安全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柱,安全治理的有效性有赖于行之有效的安全治理途径和方法。要用系统思维指导安全治理的顶层设计,整合高校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促进相关利益主体在安全治理过程中的参与性和发展性,建立更加现代的安全治理体系。而建立基于校园安全利益相关者权利义务的科学、合理和明晰的权责一致治理规则是校园安全治理的根本保障。[9]
进一步完善安全治理机制,需进行顶层设计,多方培育治理主体,基于标识功能,协商治理目标,共享治理资源[10],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管理闭环的安全治理体系。具体而言,即建立成熟有效的六大安全治理工作机制:组织领导机制、研判与预警机制、排查与整改机制、危机和风险防控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保障与考核机制等。综合现有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完备的应急响应机制,制订应急方案,共享数据、动态监测人员和环境,及时调配资源。一旦有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并根据反馈信息实时调整,从而进一步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体系。
针对校园安全的科学治理,要从法律和制度两方面着手建立系统的、科学的、规范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规则。梳理各治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相关系统应当承担的责任,实现责任的日常化和明晰化,不断完善系统的治理能力,提升安全协同治理效度。
在法律层面,健全校园安全治理的法律体系势在必行。要加大立法部门对校园安全的重视程度,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者有法可依、依法追责。[11]目前我国缺少基于整体的校园安全法律法规,缺少对校园安全治理的总体规定,使高校安全治理过程缺乏指导性意见和有效的抓手。此外,还需加强其他法律建设,如针对校园暴力、性骚扰、电信网络诈骗等行为的专项法案,完善校园安全法律体系。
制度是安全治理的依据,安全治理是制度的实施,二者紧密相连,既要看到制度的必要性,也要看到治理过程的作用和价值。制度是在治理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强调制度赋能就是抓住人的因素。[12]安全治理细在建章立制,制定详细的管理规章制度,把规则做细做实,把安全监控抓细抓实,同时健全治安、安全设施设备,加强师生心理健康、生活管理、大型活动管理、车辆与交通管理、食品安全、校外人员进出管理等,这些都是校园安全治理的重要抓手。
高校的安全治理有其特殊性,安全治理所服务的对象主要是教师和学生。安全的校园是让教师和学生在远离危险、危机事件或对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威胁的环境中完成教学、科研工作和完成学业。因此,在传统安全防范范畴的基础上,构建由“物防、人防、技防和心防”组成的四位一体的安全治理网络结构显得非常有必要。
1.构建高校自组织式的管理模式
要在安全治理中做好防范与预警,减少影响安全的事件量的积累,防止影响安全的各种因素的突变,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安全的高校校园是一个受到全面安全监控的校园,监管有力的校园需要有专业素质的人员队伍和现代化的技术手段。自组织式治理的第一要素就是配备结构合理、责任心强、技能过硬、训练有素的安全保障人员队伍,这是校园安全稳定的基本保证。其他如资金投入、设施设备和先进技术的运用是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手段。
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手段,提升高校安全治理的现代化、科学化水平,消除经验化治理理念带来的负面影响。构建集监控、报警、消防、调度于一体的职能安防系统,增强校园安保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智能化水平。[13]强化数据监测与共享,有机整合视频行为分析、消防水管压力自动监测和烟雾自动报警、联网报警求助、车辆轨迹监测与速度监控等先进技术,整合平台建设校园安全大数据监测平台。利用互联网实现数据自动归档,让安全工作可视化,实现校园人防物防技防管理数据化。[14]提高数据分析和运用能力,打造校园安全威胁集中监测分析平台,强化对校园突发事件的智能预警,促进多元主体在有限时间内分析和互通信息,提升智慧安防水平。
2.构筑师生“心防”体系
校园安全与每个教师、学生、家长都存在紧密的关系,大学生在校园安全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校园舆论隐患风险、大学生心理问题等危机,形成机制的隐蔽性高,管理部门投入大量精力管控效果也未必理想。大学生是这些事件的观察者和参与者,也是安全治理的成员之一。因此针对此类问题,高校在教师的指导下吸纳大学生共同参与治理,采用新媒体技术宣传安全文化和安全知识,提升大学生安全意识,形成师生联合的“心防”体系,对于大学生舆论和心理健康状况等安全问题,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
高校要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有效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与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更好地保护其人身与财产安全。可借鉴美国高校的做法,把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氛围作为加强安全教育的重要手段,将安全教育的理念渗透到学校的方方面面。[15]构建“校—院—班—寝”四级安全教育模式,结合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如网络安全、心理安全、求职安全等他们比较关心的问题,激发其学习兴趣,从而提高安全教育的有效性。当学生形成安全心理意识和安全思维,时刻注重行为安全时,也会对他们的心理健康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安全教育的形式可以采用安全教育课程和安全实践活动,建设安全系列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统,实现从理论到校内实验再到校内外实践的安全教育体系化课程。还可以通过组建公安、交警、消防、司法、卫生、禁毒办等管理部门的专家组建讲师团队等途径。要转变安全宣传即安全教育的理念,改变做了安全宣传就有效果的想法,提高学生的参与度,让他们成为校园安全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的主体,真正让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从系统论的角度看,高校安全治理成效的提升是复杂的社会性程序,须充分发挥高校作为治理主体的自适应能力。治理不同于管理,各主体间权力运行不是自上而下的模式,更多是一种上下互动的协作伙伴关系[16],治理更注重于整体内各系统的合作和互动。要将“自上而下”“一元控制”的管理思维转化为“相互平等”“多元协作”治理思维[17],原有的以管理部门为中心的直接管理的安全管理形态被打破,在治理主体彼此间信息的交换、反馈、内化、共享的整个过程实现安全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构建成高校安全治理共同体。在治理过程中需加强与政府、社会组织、家庭、公众等高校外部环境中的相关系统的合作与联动,实现多元化、多主体合作协同治理的安全治理模式。突破以政府为主导的中心化管理模式,治理整体内的各系统各司其职,让社会的相关系统参与治理,达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政府负责做好指导和政策导向,社会组织可从技术、资金、专家和物质资源等方面有效支持安全治理的开展,家长可全程履行安全治理职责,监督其他系统的治理过程。
多元合作治理需构建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的信息沟通与预警机制[18],不断优化信息传递方式,进而优化危机管理层次,使危机和隐患的信息能迅速不失真地传递到学校安全决策体系内。当前高校面临日益复杂化的风险和安全隐患,过度依赖行政手段会导致隐患排查不及时和风险处置不及时,不能有效预防“渐变”隐患和控制“突变”风险。因此,在高校安全治理中应合理框定高校作为治理主体和其他治理体系之间的信息沟通模式,及时反馈信息,提高治理效能。此外,高校安全治理不仅依靠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也要充分吸收高校内部管理条例、社会行业规范、社区规则等领域的制度规范。
安全治理体系以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为核心,安全治理既要立足于发展中的安全问题,又要着眼安全中的发展问题。随着校园风险由传统的内容向非传统内容的转变,高校面临着更多潜在的新型风险,如意识形态渗透[19]、网络舆情[20]、性骚扰[21]、电信网络诈骗、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等。安全治理主体和治理责任都应由学校与其他不同社会组织间进行合理划分。[22]要解决日趋复杂的新型危机,需改变单纯依靠行政部门主导校园安全管理的模式,向为师生服务的多系统参与的安全治理模式转变,不能因安全的前提而束缚了常规的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治理整体内各系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系统之间合作机制的进一步建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期进一步深化多系统协同治理,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危机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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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