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院校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的探索与思考
——以S 专科学校为例

2022-02-26 14:18:36周成方陆爱春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中央财政绩效评价资金

周成方,陆爱春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广西桂林 541199)

自1994 年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成为我国财政领域不可或缺的一项辅助制度,其对弥补地区发展不平衡和支持专项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构建适合我国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教育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和评价体系是保障我国财政资金规范化使用和科学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是其中的重要措施之一。2011 年4 月,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这为做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指明了方向。高职高专院校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拟以S 专科学校为例,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作探索和思考。

一、财政转移支付的内涵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有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性转移支付两种。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中央对地方的财力补助,不指定用途,可自主安排支出;专项性转移支付是指中央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补助给地方政府的专项支出,地方政府需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转移支付制度的原则有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和法治原则等。

高职高专院校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是中央专项转移的一部分,主要是根据国家教育方面相关政策安排的专项转移,按是否连续性分类,分为连续性转移支付和一次性转移支付。

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经验及存在问题

开展绩效评价目的是促进预算管理水平提升、增强资金使用单位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S 专科学校2000 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实行自治区、市(桂林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坚定以培养优质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办学方向,做优教师教育专业,做强艺术教育专业,做大应用教育专业,形成了鲜明的教师教育和艺术教育办学特色。S 专科学校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由自治区教育部门下达市财政部门,再由市财政部门下达学校使用。S 专科学校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涉及的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国家职业教育特色专业与示范基地建设配套项目资金等,学校按照绩效评价管理规定,积极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绩效评价,提高了学校和项目实施单位对支出资金的绩效意识,加强了项目建设。但是在绩效评价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在绩效意识、评价能力、指标体系设定、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仍存在不足,需进一步改进以提高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效益。

(一)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的经验

在工作中,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主要表现在绩效评价规范、评价方式灵活、提高了单位的绩效意识等三个方面。

1.绩效评价规范

学校绩效评价在市财政部门指导下开展,学校建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的组织机构,负责学校绩效评价工作;学校实行项目建设责任制,与项目负责人和责任部门签订责任书,将目标责任制落实到每个具体建设部门,项目建设方案一经批复,不得随意变更;建立项目绩效督查考核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项目建设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按期完成任务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不能如期验收的,不能参与单位当年工资绩效评优、个人先进评优;学校制定了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明确了绩效评价方法、评价程序,确保了绩效评价工作正常开展等。

2.绩效评价方式灵活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包括有连续性转移支付和一次性转移支付两类。连续性转移支付是指每年按一定标准安排资金,如国家奖助学金、奖补资金,包含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占80%,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占20%;一次性转移支付是指有特定政策目标,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如扶持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的转移支付等。学校根据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在学校的使用情况,按不同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对能融入学校资金共同使用的、融合的综合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如国家奖助学金项目;对一次性能单独完成项目建设的中央转移支付,单项开展绩效评价,如国家职业教育特色专业与示范基地建设配套项目等。按不同项目、不同的绩效评价方式分别设定评价栺标体系,以考核不同项目资金使用效果。

3.提高了单位绩效意识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高了学校领导、资金使用单位对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意识、绩效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评价能够发现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使用资金,并及时将相关问题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督促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按规定使用资金、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在绩效评价中对发现转移支付执行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率低的单位,学校财务部门进行研究分析,提出相应措施,报告校领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建设进度,要求在项目完工后及时收集整理付款证明材料,完善付款手续,尽快完成用款,加快支出执行进度;学校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统筹分配资源,强化相关人员的绩效意识。

(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S 专科学校在开展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改进和提高。

1.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主要是项目建设单位对绩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项目建设单位一般较重视项目立项和资金申请,对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不够,相关人员对绩效管理的意义理解不深、对绩效评价的目的不清晰、对绩效工作内容和绩效工作开展程序环节了解不全面,在调整绩效目标时依据不够充分;开展绩效评价不积极主动,而是走过场、表面应付,绩效评价质量不高,不能达到绩效评价的目的。项目建设单位对绩效评价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2.指标体系建设有待完善

合理设定绩效指标体系是实施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4]。总的来说,学校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有较为完整的指标体系,但针对具体项目个性化不够,反映具体项目和具体政策不够突出,与本单位对资金要求结合不紧;在绩效指标值设置上,报送资料的合规性、时效性等分值占比过高,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管理作用、项目实施进度、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社会满意度等重点评价指标的侧重点不突出,绩效评价精准性有待提高。因此,应针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在高职高专院校发挥作用设置合理高效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绩效评价工作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在高职高专院校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工作主要由财务人员牵头,学校财务人员主要任务是完成财务会计任务,工作业务能力主要是财务业务方面。因此,一方面是学校财务人员工作任务繁重,投入开展绩效评价的精力有限;另一方面是财务人员在绩效评价方面的能力和专业水平有限,绩效评价质量不高,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4.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加强

从S 专科学校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绩效评价实践看,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一般由学校财务部门牵头,按市财政部门规定,首先单位开展自评,然后将绩效评价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再对单位自评报告审核抽查,最后由市财政部门形成绩效报告。但绩效评价结果是否被运用不清楚,一是市财政部门对绩效评价结果是否利用、评价意见是否被采纳,没有明确的反馈,这不利于做好下一步工作;二是学校未公开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在学校运用情况,项目单位无从获知评价结果运用情况;三是没有建立结果运用机制,在预算安排上,没有体现资金向绩效评价好的项目单位重点倾斜。

三、加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的建议

(一)做好宣传,强化绩效理念

思想决定行动,只有思想上有绩效意识,才能积极主动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绩效评价涉及多方面人员,如单位领导、项目建设管理人员等,只有项目相关人员真正了解绩效评价的必要性、重要性,并懂得绩效管理的政策规定、目的、程序、方法,才会积极有效地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因此,需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政策规定和相关知识宣传、培训,使绩效管理理念融入每一个相关人员的意识中,在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相关人员自觉围绕绩效评价目标,做好绩效基础工作,打牢绩效评价基础,绩效评价的质量才能提高。

(二)结合实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是否科学,对绩效评价质量有重大影响,对于高职高专院校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在共性指标体系基础上结合高职高专院校的特点,科学设置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绩效指标。一是所选绩效评价指标应充分反映对学校发展的促进作用、对财政资金使用的满意度,指标尽可能做到细化、量化,对指标能清晰解释,根据指标情况能作出明确判断。二是设定效益指标应具有可操作性,选定的指标相关资料能够收集,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三是根据绩效评价指标在绩效评价中的重要性,合理设置相关指标权重,以充分反映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三)提高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能力

财务人员作为绩效工作的实施主体,高职高专院校应重视提高他们的绩效评价工作能力,多安排他们参加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扩大知识面,熟悉掌握绩效评价政策要求、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和方法。同时,学校也要加强项目单位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使相关人员懂得绩效评价的必要性、重要性,掌握绩效评价相关专门知识,让财务人员与项目单位管理人员相互配合,高质量地开展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绩效评价。

(四)积极适用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的关键在于结果运用,评价结果只有有效运用才能体现价值、得到检验[4]。因此,高职高专院校应建立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制度,加强绩效结果情况通报,总结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经验,向被评单位通报;建立绩效评价整改制度,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评价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规范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制度,在规定期限、一定范围公开,通过绩效评价结果公开,促使被评单位提高绩效评价意识,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推动项目建设和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资金安排向绩效评价优秀的项目单位倾斜,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单位人员实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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