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西南壮族民间仪式音乐的发展变迁

2022-02-26 10:58农伟培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天琴法器乐舞

农伟培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艺术学院,广西 崇左 532200)

仪式音乐是在形式和风格上与特定仪式环境、情绪、目的相吻合的,可对仪式参与者产生生理和心理效应的音乐。仪式环境中的各种声音都可能具有“音乐”的属性而成为仪式音乐研究的对象[1]。桂西南壮族民间仪式历史悠久,形成了念、弹、唱、舞等独具地域特色的艺术形式。在长久的发展过程中,对仪式中的人有特定意义的近音乐和远音乐的仪式音声,在多重内因与外因影响下,其社会功能从“娱神”转为“人神共娱”和“娱人”,贯穿整个仪式活动的乐舞,在不同时空场域与社会功能中,呈现出“远音乐”与“近音乐”的发展变迁。

一、桂西南壮族民间信仰与仪式音乐

桂西南地区以壮族人口为主,特殊的地理环境、历史环境和生活方式造就了当地人对自然神灵的信仰,形成了独特的民间仪式文化。随着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桂西南壮族民间信仰体系也在不断变化,最终形成多元的民间信仰格局。桂西南壮族民间仪式音乐作为仪式行为的一部分,音声是连贯仪式行为和增强气氛的主要手段,通过它带出了仪式的氛围。信仰、仪式和音声行为是不可分割的整体[2]。在多元共生的民间信仰环境中,各类民间仪式活动的音乐各有特色,相互吸收、融合。

(一)原始信仰与仪式音乐

桂西南壮族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基于稻作农耕环境的壮族人产生了对雷雨、山水等的自然崇拜和对牛、蛙等的动物崇拜,并形成了相应的祭祀行为与仪式活动。对于壮族先民的民间信仰活动,在《尚书》《史记·孝武帝本纪》《赤雅》等众多古籍与地方文献中早有记载,左江流域出土的铜鼓纹饰在实物上证实了桂西南壮族民间祭祀仪式中的乐舞活动。《岭表纪蛮》《龙州纪略》《凭祥市志》《防城县志》等文献中也记载着桂西南地方民间信仰与仪式中的弹唱乐舞文化。

仪式音声,包含“听得到”和“听不到”的,对仪式中的人有特定意义的近音乐和远音乐的声音,包括一般意义中的“音乐”[3]。人声与器物结合的弹唱音乐是桂西南龙州、宁明、大新、凭祥等地的壮族民间仪式音乐的代表,仪式操持者以天琴、铜铃、铜链为主要法器、乐器,在仪式过程中一人多角地进入不同场景,表现不同的人物与故事。仪式操持者通过念、说、唱、拟声以及“无声之声”的默念(默念而不发声)等形式喃喃自叙、问答,为主家代言与神灵沟通。弹唱内容视仪式主题而定,多为求子、治病、扫屋、接新娘等,仪式过程中所念、唱的经文咒语均使用当地的壮话,唱词内容多为口头流传,但有时也会即兴编唱。

(二)多元信仰共生的桂西南仪式音乐

元代时,道教传入桂西南民族地区,在今属凌云、田东、德保、平果、大新、天等地区均有道观……佛教经过水、陆两面传入广西后,桂西南众多地区都出现了佛寺[4]。明清时期,天主教和基督教传入广西[5],天主教传教活动多集中在桂中、桂北、桂东及桂东南地区[6]。但当地壮族群众的信仰还是以传统民间信仰为主,因此天主教与基督教信徒较少,未产生多大影响,各类仪式活动与乐舞文化在各自信仰的文化背景中不断发展、共生,逐渐呈现多元信仰格局。总体而言,桂西南壮族地区民间信仰仍是该地区民间信仰文化的主体。

桂西南地区多元信仰下的各类仪式活动与仪式乐舞各有差异,也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各类仪式的操持者多为女性,她们以天琴为法器,唱腔悠扬,这些都是桂西南本土民间信仰仪式文化的独特之处。后来传入的佛教、道教仪式中所使用的法器与本土民间信仰仪式中所使用的法器、乐器有明显区别,本土民间信仰仪式以天琴、铜铃、铜链为主,道公以法印、法剑、令牌、鼓、锣、钹、手摇铃、木鱼等为法器、乐器,一些地方的道公也用佛珠、钵等佛教法器。此外,如道场法事、佛堂仪式等虽属“外”文化信仰仪式活动,但仪式唱词、唱本故事内容均已本土化,故事地点、人物形象、故事情节大部分与当地文化相关,如花婆崇拜、祖先崇拜等;唱词用当地的壮语来说唱,所存唱本多以古壮字、汉译壮音记录,说唱以壮族民间歌调为旋律,在调式上与壮族民歌五声调式一致,“依字行腔”的说唱也因壮语更显地方特色。

二、桂西南壮族民间仪式音乐变迁表征

桂西南壮族地区的仪式音乐艺术形态最具代表性的是以人声说唱和法器、乐器构成的本土民间信仰仪式音乐。在发展变迁过程中,以天琴为法器的本土民间信仰仪式音乐衍生出脱离仪式场域的说唱、弹唱等艺术体裁,佛道及其他外来的信仰仪式音乐虽基本保持原貌,但其唱本在发展过程中也融入了壮族文化元素。桂西南壮族民间信仰仪式乐舞是“动态”发展变迁的,这体现在自身文化的变迁,仪式音乐功能、艺术形态与时空场域等方面的变迁。

(一)原始信仰转向多元信仰的仪式音乐

桂西南地区的大新、凭祥、龙州、宁明等地均有民间天琴仪式音乐,但因所处地区的民俗、语言的差异而呈现不同的形态。龙州县以民间天琴仪式音乐为基础打造的“娱人”乐舞——女子天琴弹唱表演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桂西南其他地区壮族村寨中的民间天琴仪式音乐活动则以“神享”的信仰乐舞为主,在社会中认知度不高。区域仪式音乐的这种差异性表现,是桂西南壮族民间仪式自身文化变迁的表现。

桂西南壮族民间多元信仰共生背景下,各类仪式文化相互交融。民间信仰仪式中也请观音、天皇、四海龙王等神灵;民间天琴仪式音乐经书在本土原始民间信仰的基础上融入道教和佛教的内容。龙州、大新一带的丧礼会同时请巫师和道公,巫师为逝者洁身救赎,道公超度亡灵。在“斋醮”法事等大型仪式活动中,巫师、麽师、道公各自设坛,共同完成仪式。这些仪式音乐各有特色,说、唱、弹、舞等音乐艺术互渗互融。

需要说明的是,桂西南地区壮族原始民间信仰转向多元信仰的过程中,地方传统的信俗文化仍独立存在,既有的信仰体系结构没有改变,在保持传统仪式过程、仪式乐舞等的基础上,对外来宗教信仰文化进行了一定的吸收与借鉴。

(二)仪式音乐功能从“娱神”转向“娱人”

原始社会中,人们敬畏自然,企图通过巫师作法与神灵沟通,仪式乐舞主要为神灵而作。贯穿仪式活动的说唱及所用法器、乐器,不仅仅是仪式过程所需,也可为长时间参与仪式活动的人娱乐解乏,久而久之,仪式中的部分说唱和器乐也被用于桂西南壮族“侬垌节”等节庆活动或日常娱乐中。如天琴弹唱歌舞、曲艺“唱天”等就是从仪式乐舞演变而来的。脱离仪式场域的说唱歌舞,“神性”逐渐消失,社会功能从“娱神”转向“娱人”。

随着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出台,各民族的民间信仰仪式文化逐步得到挖掘与保护。仪式中的歌舞被“提取”出来,演变为地方民族特色歌曲、戏曲、舞蹈艺术,成为地方的文化符号。如龙州县的女子天琴弹唱表演,在2003 年亮相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后备受瞩目,逐渐成为广西的文化名片。作为地方文化标识的天琴歌舞艺术虽表现着一定的仪式文化,但音乐功能已从“喻神”转变为“娱人”和“族群标识”[7]。

(三)“近—远”变量中的音乐艺术形态

对于仪式中“听得到”的“人声”与“器声”,根据曹本冶先生提出的“语言性—音乐性”为假设性两极的“音声声谱”以及“近—远”两级变量思维进行概括,可分为“远”音乐、“近”语言的音声和“远”语言、“近”音乐的音声[8]。桂西南壮族民间仪式音乐便是在“近—远”的音乐变量过程中发展变迁的。

桂西南壮族民间信仰中的仪式乐舞,“仪式性”和“语言性”多于“音乐性”,不论是人声说唱还是法器音声,音乐旋律感均不强。例如仪式中的说唱,表现的“语言性”和内容的“故事性”更多,呈现出“远”音乐和“近”语言的特点。随着外来文化的影响以及人们艺术审美能力的提高,仪式操持者在喃喃说唱之余,也将民间歌调融入仪式说唱,出现了念唱、韵唱和咏唱形式,仪式中的部分音声向“远”语言和“近”音乐转变。而当仪式中的说唱、歌舞艺术从仪式场合脱离,在仪式活动外的展示、宣传等各类舞台表演时,“近”音乐成为主要的音声形态。

具有特定含义的天琴、铜鼓、铜铃、铜链等仪式法器在发展过程中则体现出从“远音乐”到“近音乐”的转变,即法器向乐器的转变。传统仪式法器音声多为体鸣乐器的敲击,天琴等弹拨乐器的弹奏也是规则简单的旋律片段。随着仪式音乐功能的转变,仪式中不可或缺的法器演变为可单独弹奏的乐器,并形成独具特色的铜鼓乐、天琴、啵咧等器乐文化。

(四)从民间走向舞台的时空场域

桂西南壮族民间仪式音乐依存于民间信仰活动,因此其表演场所大多具有神圣性的特点,加之喃喃说唱与法器乐舞,仪式带有很强的神秘感。而从仪式场合中分离形成的说唱、器乐与舞蹈艺术,当地人不仅在日常生活中用于自娱自乐,也在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舞台上展演。桂西南地区各县(市、区)中的文化节展演、民间歌舞类比赛的舞台,“非遗”展示平台(如地方政府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图文、器物、影像展示)上的仪式音乐展演,其受众主要是熟悉这些民间艺术的“局内人”,展演的性质偏于传承;在展示性舞台(如广西区外、国外的展演)、研究者面前的表演,其受众主要为“局外人”,演出性质多为文艺竞演与文化宣传。现今在桂西南某些地区的壮族民间多元信仰仪式活动中,仪式乐舞和舞台乐舞呈现出共存状态。

三、桂西南壮族民间仪式音乐变迁原因探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桂西南壮族民间信仰文化发生变迁,民间信仰的变迁也影响着仪式的变化,这有社会生产方式、心理诉求和艺术审美需求变化等内因,也有民族融合、政策影响等外因的作用。

(一)社会生产方式的改变

在桂西南地区农耕为主的生产方式下,当地形成了对雷雨、土地等的自然崇拜和对牛、青蛙等的动物崇拜,也产生了相关的仪式活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科学知识的普及,当地人对神灵的祭拜以及请巫师算卜转运等旧俗逐渐减少,仪式活动也逐渐减少。农耕收益少,村中大部分中青年群体外出务工,随着老一辈仪式操持者的老去,部分地区仪式活动无人接承,民间仪式操持者人数日益减少。此外,现存的仪式操持者日常生活有其他主业,只有在进行仪式时才是巫师,他们没有太多禁忌,所操持的仪式活动程序相对简单,仪式音乐内容也融合了其他音乐元素,各类仪式的神秘性渐弱,音乐性增强。

(二)民族融合背景下的文化交融

民族融合使得各民族文化交融愈加频繁,尤其是明清时期,汉族人口以各种方式迁入壮族地区,规模远远超过前代[9]。在此背景下,道教与佛教文化传入桂西南壮族地区,因道佛的神灵信仰与壮族的鬼神崇拜有很多相似之处,容易被壮族人民所接受。随着汉族人口的迁入,汉族戏曲、说唱艺术也传入壮族村寨,传统壮族音乐吸收了部分汉族戏曲、说唱艺术元素,外来的戏曲说唱艺术中也融入壮族文化元素,体现了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民族交往愈加频繁,多元文化的碰撞交融下,桂西南壮族民间催生出独具地域特色的曲艺“唱天”、天琴歌舞弹唱等壮族仪式乐舞与汉族乐舞艺术相融合的艺术形式。

(三)现代文化的影响

随着国家各类少数民族艺术传承政策的出台,地方政府也逐渐加大民族民间艺术的挖掘与整理力度,学者们多从文学和艺术学的角度对各类仪式文化进行收集、整理、改编、创作。对于仪式中的乐舞也进行了认定,如1989 年全国少数民族曲艺曲种鉴定大会上认定了多个壮族曲艺曲种,“唱天”便是其一。界定后的桂西南壮族地区的曲艺“唱天”、歌舞弹唱等作品,在艺术形态上也逐渐偏向于集说、唱、弹奏、演、舞于一体的民间曲艺形式。由此可见,壮族民间仪式音乐艺术的传承发展正向现代的曲艺、戏剧、器乐等艺术靠拢,民族文化与现代文化融合发展日益成为现实。

(四)群众音乐艺术审美需求的提高

古代桂西南壮族先民通过喃说、念唱、弹唱、“默声”等人声与天琴、铜鼓、铜铃、铜链等器声组成的仪式音声进行祭祀祈福,将对美好生活的期待通过说唱的形式进行情感抒发,仪式中伴随着法器、乐器敲击的说唱演变为“说故事”和“唱天”等说唱艺术。地方政府在挖掘、保护壮族民间仪式的过程中,仪式中的歌舞被“提取”出来,以新的表演艺术形态从仪式场域走向大众舞台。传统祭祀的日子成为地方特色民俗节日,人们不再满足于仪式活动中的说唱,开始追求群众齐聚时共同的歌舞娱乐。在此背景下,桂西南壮族民间传统祭祀仪式的后半部分逐渐加入其他文艺活动,祭祀仪式和仪式后的文艺表演组成地方特色文化节的表现形式,仪式的“神性”被弱化,娱乐性增强。

结 语

从乡土仪式场域中的“娱神”乐舞到“国家在场”的各类舞台上“娱人”的说唱、歌舞、器乐等艺术,桂西南壮族民间仪式音乐的变迁不仅仅是音乐形态的变迁,也是其所处时空场域和社会功能的变迁,折射出桂西南壮族民间信仰体系、民俗活动、艺术形态在社会发展历程中动态发展的情况。现今桂西南地区一些壮族村落仍保有传统的仪式音乐活动,作为众多地方特色乐舞的前身,仪式中的音乐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与脱离仪式活动衍生的各类歌舞艺术在一定的时空场域中是“共存”的状态,且是“活态”的发展。在快速发展的社会中,了解桂西南壮族民间仪式音乐的历史与现状,思考其传承发展路径,是民间仪式音乐文化传承保护不可或缺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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