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会计背景下《纳税实务》课程教学创新对策
——以W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2022-02-25 13:49刘祎
质量与市场 2022年2期
关键词:税种税法财税

■刘祎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1 云会计背景及研究意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之一就是到2035年要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此背景下,税收现代化与税收治理改革发展正在不断加速,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逐步成熟的技术力量,金税四期也即将拉开序幕。随着金税四期逐步推进,现代化税收征管系统更强大,金税四期实现业务的全面监控,发挥信息共享的“云化”功能,全面打通税费全数据、全业务、全流程,为开展智慧监管与智能办税奠定良好的基础,使得纳税环境不断信息化,纳税流程不断智能化、纳税业务不断规范化。

在此背景下,如何正确面对金税四期,如何使纳税业务教学紧跟国家的步伐,是每一名教师都需要面对的问题。W职业技术学院在此背景下及时地在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上进行改革,将会计专业更名为“大数据与会计专业”,重视会计教育改革创新、不断推进课程体系优化。然而即将走上财务岗位的高职院校学生,如何学好学懂纳税实务、如何提升并规范纳税实务操作、如何紧跟大数据与云会计技术发展等问题在教学中也日益突出。《纳税实务》课程作为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的核心必修课程,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程度将会直接影响他们未来对财务税务知识的整体运用效果。因此,研究《纳税实务》课程教学创新对策迫在眉睫,建立一套适合“云会计+云税务”环境的教学模式势在必行。

2 《纳税实务》教学现状

《纳税实务》课程是W职业技术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必修课。《纳税实务》课程践行“素质导向,能力本位,行动教学”的教育理念,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熟悉企业税款征收方式,熟练掌握各税种的计算、核算与申报的基本知识;在学知习技的同时,要将个人理想与社会担当有机结合,养成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的职业道德和严谨、认真、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然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2.1 教学目标不统一、课程定位不清晰

当前高职院校开展税法类课程种类繁多,W职业技术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开设《经济法》、《纳税实务》、《纳税筹划》等多门税法类相关课程,然而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对不同的税法类课程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区分,《纳税实务》课程的教学目标没有形成有针对性的标准,缺乏一个清晰的课程定位。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税法类课程之间内容重合较多,区分各类税法课程定位本身比较困难,学生学习《纳税实务》课程针对性也就较差;二是当今云会计背景下的社会环境使纳税实务人才要求标准也在不断变化,社会中对于纳税实务人员尚无形成一个清晰的需求定位;三是高职学校的课程设计往往与社会需求具有滞后性,不能快速根据社会需求的发展变化来确定教学目标。

2.2 课程本身综合性强、教学难度大

W职业技术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开设的《纳税实务》课程主要是依据企业“纳税核算与申报”工作项目设置的,综合性强、教学难度大。一方面,《纳税实务》课程是在《会计基础》、《财务会计》等课程基础上学习的,学生只有先深入理解基础知识,才能更好的理解相关实务内容;另一方面,该课程包含了很多税种,如常见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也有一些特殊行业企业才接触到的税种,各税种都有申报与缴纳,而在纳税申报具有很强的综合性,这又加大了课程学习难度;再一方面,学生基本没有财务社会实践经历,对经济业务和财税处理的流程往往机械化、单一化、片面化,而该课程对实操要求又较高,这也间接增加了学习难度。

2.3 教材与税法相比具有滞后性

我国近年来税法改革变动较为频繁,大幅度进行企业减税降费,不断出台税收新优惠政策,比如个税近年来的大力改革、增值税税率的多次降低等。但是高校在教学过程中使用的教材由于更新和出版周期较长,很难和现行税法制度完全匹配,教材与税法相比存在滞后性。在实际授课过程中,教师往往需要花很大一部分时间提前备课,课堂上也需要对学生讲解最新的税法政策,修改教学设计与教学课件,同时还需要修改部分习题的做法与答案,加大教学课时以及教学工作量,学生在学习时也会增加难度,降低学习热情。

2.4 课程考核方式传统且单一

W职业技术学院《纳税实务》课程采用“教、学、练三者结合、以练为主”的教学方式,以过程考核与成果考核相结合形式进行考核,成果考核依然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基础,试卷考核依然是主要的考核方式,课程考核方式传统又单一。在这种教学模式下,传统考核分数依据仍然是平时作业、软件实操及期末成绩,学生对真实案例的参与度远远不够。在传统的考核方式下,成果考核大多以零碎知识点分散为主、综合题为辅的模式进行,而在企业实务操作过程中涉税业务往往会涉及多个税种,因此传统的试卷考核方式并不能有效地评价学生对知识的融会贯通能力,考核结果较为片面化。

3 《纳税实务》课程教学创新对策

3.1 创新课程体系、建立适应“云会计+云税务”背景的课程内容

以大部分企业需求为导向,将税务会计作为人才培养目标,将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的各类课程进行整合与定位,如图1所示:《经济法》课程为基础,主要让学生掌握企业财税环境中的基础税法法规,为《纳税实务》做前期铺垫;《纳税实务》课程为提升,主要让学生掌握各税种税种的计算、核算与申报,了解减免税优惠政策,为《纳税筹划》做前期准备;《纳税筹划》课程为拔高,主要让学生掌握各种税种纳税筹划的原理和方法,对企业各税种进行融会贯通的税收筹划。也要将《纳税实务》与《企业财务会计》关于财税处理进行融合,将财税一体化的业财融合思维深入结合,《企业财务会计》简要学习各税种计提、缴纳的会计处理,《纳税实务》则主要学习各税种的计算、申报与缴纳;同时将《纳税实务》与《管理会计》关于企业各阶段财务管理战略与税务处理紧密结合,结合新技术及时进行涉税数据分析。最后针对大部分企业涉及的增值税、所得税等重点税种设计课程内容展开详细的教学工作,而一些特殊企业才涉及的税种,如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作为选修内容,将其相关微课视频及教学资料上传到e学堂并及时更新,供学生自主选择学习。

图1 税法类课程创新课程体系

3.2 整合教学资源、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各《纳税实务》任课老师根据创新课程体系和具体课程定位,分工合作共同重建《纳税实务》资源库,积极开发和利用各种网络课程资源,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使教学从单一媒体向多种媒体转变、教学活动从信息的单向传递向双向交换转变、学生单独学习向合作学习转变。学校各任课老师应积极创造条件搭建远程线上教学平台,不断扩大课程资源的交互空间,注重教学素材的积累,如教学材料、实训方案、企业案例、教学视频、教学课件、学生优秀作业等,不断更新教学资源库,并确保资源内容能够与社会需求相适应。

在云会计的大环境下开展实践教学改革,线上线下结合开展。线上结合中联“1+X”智能财税证书平台,以高度防真模拟的企业办税场景,通过财天下、票天下,学生学习财务系统、开票系统、票据采集系统、涉税报税系统、税务稽查与税负分析工具,让学生熟悉并掌握企业真实涉税业务和流程。线下以企业案例为例,以重点项目税种的纳税申报表作为起点,讲解纳税申报表的构成,指导学生学习掌握报表的数据来源及金额计算,通过项目案例实训巩固学生的税法理论知识,充分挖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及动手实操能力,让学生在实训的过程了解企业真实涉税服务流程,真正实现对接企业工作岗位。

3.3 深化三教改革、形成云教师、云教材、云教法的改革创新思路

全面深化《纳税实务》课程三教改革,融入新技术、新理念,打造一支德技精湛的教师队伍,建设一批内容形式精良的教材,形成一套精准施教的有效教法,融入云会计理念,形成云教师、云教材、云教法的三教改革创新路。

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体,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是开展课程改革和提高教学效果的关键因素之一。《纳税实务》课程任课教师需要更新教育观念,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并及时应用于课堂教学。该课程是一门实践操作性非常强的课程,因此教师应该更多参与下企业锻炼或者参与横向课题,全面深度开展校企合作,把企业和学校真正联系在一起,不断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建设一支知识不断更新、业务不断精进、能力不断加强的云教师队伍。

教材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主要载体,体现了国家意志,遵循了教育规律,服务于学生学习和成长需要。近年来税收现代化与税收治理改革发展正在不断加速,高职院校应当紧跟时代的步伐,利用最新的云会计、大数据技术,围绕我国税制的前沿改革动态,紧密关注税法的最新政策,创建并更新《纳税实务》云教材,确保学生接收的知识和技能是最新的,保证学生学习的专业性和实效性,从而更好的适应社会岗位的需求。

目前教法改革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采用项目式案例教学、任务驱动教学、仿真模拟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以各税种作为教学项目,以企业案例作为教学内容,以编制纳税申报主表及附表作为任务驱动,以计算应纳税额作为业务处理。学生可以通过线上中联“1+X”智能财税证书平台进行相关涉税业务实操,通过线下案例教学完成相应任务来巩固知识,真正实现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过程。

3.4 更新考核方式、建立多维度智能综合教学评价系统

科学合理的评价学生,采用多维度智能综合教学评价系统进行教学考核,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覆盖全过程的考核评价体系,结合中联“1+X”智能财税证书平台考核学生专业技能的熟练程度,结合课程思政教学效果评价学生财税职业道德,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同时也会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技立学、以才施教,督促教师不断研究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实现教学相长。

具体的课程考核继续沿用过程考核+结果考核并举的方式进行。过程考核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与小税种等项目,分项目进行理论知识测试、职业道德素养考核、岗位工作任务实操考核,教师与学生通过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小组互评等方式共同评价总结项目学习情况,并在后期项目学习中不断改进,真正提升学生税务业务能力。

3.5 积极参与“智能财税”技能大赛,形成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教学氛围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已成为助推“三教改革”的重要实践,也是落实“岗课赛证”的重要一环。2022年会计类技能大赛新增“智能财税”项目的比赛,该技能赛项围绕新经济、新技术、新职业、新专业,聚焦财税改革发展新方向,通过以赛促教、以赛促学,提升数字化财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

高职院校应该积极参加各类财经商贸类技能大赛,对教师与学生都大有裨益。指导教师为顺利地指导学生,需要更新财税知识系统、研究大赛实训案例,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提升专业水平。参赛学生则需要通过层层选拔,学生在此过程中,掌握财税理论知识,提高财税业务技能,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教师通过以赛促教,提升教学质量;学生通过以赛促学,学习财税知识,为今后从事财税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4 结 语

随着云会计、大数据等大力发展,高职《纳税实务》教学的改革正面临重要转折点,高职院校要坚定创新教学改革的信念,勇于接纳新的教学方式,踏实稳步的推进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改革不是一方努力就可以达成的,需要各方通力协作,共同深挖教学中的问题,剖析背后存在的原因,深入探究改革的内在逻辑,探索课程改革的新对策,逐步创新课程体系、整合教学资源、深化三教改革、更新考核方式,才能真正实现培养符合大数据、云会计发展的财税人才的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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