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全面推行林长制 促进林草工作创新高

2022-02-25 06:11刘忠友李爱华
内蒙古林业 2022年1期
关键词:林长林长制苏木

刘忠友 李爱华

内蒙古敖汉旗林业和草原局

健全组织 专项推进

成立旗级组织机构。2021年9月25日,敖汉旗委、旗政府联合印发了《敖汉旗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10月10日,18 个乡镇苏木街道和4 个国有林场分别制定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截至2021年11月底,敖汉旗已经全面建立旗、乡、村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同时,根据《敖汉旗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设立了旗委书记、旗长为林长,有关副处级领导干部任副林长的旗级林长责任体系。根据全旗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分布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将全旗分成6 个责任区域,即敖润苏莫苏木、长胜镇、古鲁板蒿镇和双井林场责任区;黄羊洼镇、四道湾子镇和萨力巴乡责任区;玛尼罕乡、木头营子乡、下洼镇和三义井林场责任区;牛古吐镇、丰收乡、贝子府镇和大黑山林场责任区;新惠镇、新州街道办、惠州街道办和新惠林场责任区;四家子镇、金厂沟梁镇和兴隆洼镇责任区。每个责任区分别由1 名副林长负责并落实到人。

构建基层组织机构。各乡镇苏木街道、村(嘎查)分别设立林长。乡级林长由乡镇苏木街道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苏木达担任,副林长由乡镇苏木街道分管领导担任。每个乡镇、苏木、街道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分区划片负责。村(嘎查)级林长由村(嘎查)党支部书记和村(嘎查)委会主任担任,下设监督员和护林员。国有林场具有独立经营管理性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由所属责任区旗级副林长监管,结合实际单独设立场长为林长,副场长和护林员根据工作需要划定责任区域。

分工明确 压实责任

敖汉旗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敖汉旗林长制办公室设立在敖汉旗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合署办公,主任为敖汉旗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人,由专人负责林长制相关工作。在全旗各乡镇苏木街道成立了林长制办公室,重新组建了乡镇苏木街道林业和草原工作站,并已全部挂牌,由专人承担具体工作。旗、乡两级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协调、指导下级林长制办公室抓好各项工作;开展林长制落实情况督查、检查;拟定本级林长制的配套制度;组织实施林长制督导考核工作;负责林长制档案和信息管理工作;联络协调上级林长制办公室以及林长制成员单位。

旗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旗森林草原的保护管理工作,落实赤峰市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完成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沙化土地治理面积等指标任务,组织协调解决全旗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问题。乡镇苏木街道、村(嘎查)级林长承担辖区内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开展森林草原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加强森林草原资源培育和巡查管护工作,组织依法调解村(嘎查)与个人之间林地、林木和草原权属争议纠纷,维护林权权利人和草原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

制定“一长两员”工作职责。建立以村(嘎查)级林长、基层监督员、网格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森林草原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并建立健全考核和奖惩机制。由村(嘎查)监督委员会成员担任基层监督员,由护林护草员担任网格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制定巡查管护制度,填写巡查管护日志,对发现的破坏森林草原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林长和有关部门报告。村(嘎查)委会与森林草原承包经营者签订森林草原保护责任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明确承包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对不履行责任与义务的依据责任书进行惩处。

明确任务 突出重点

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严格森林草原用途管制,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控制林地、草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草原资源管护。完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优化基本草原划定,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严格执行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探索建立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巩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成果。加强公益林管护,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快推进科尔沁沙地公园建设,推进构建以沙地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探索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加强森林草原生态修复。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退化林分改造修复工程,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草原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以森林抚育、退化林分修复、退化草原改良、灌木林平茬复壮为突破口,提升森林草原质量。创新义务植树机制,落实部门绿化责任,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督促破坏森林草原的责任主体依法履行修复义务。支持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建设公益林等方式,促进森林草原生态修复。

加强沙化土地治理。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强沙化土地治理和封禁保护修复,恢复重建稳定的沙地生态系统。做到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综合治理,巩固沙地锁边林建设成果,逐步恢复沙区林草植被。

推动林草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加快林草科技创新步伐,加强科普宣传、适用技术推广示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壮大基层科技力量,健全科技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服务水平。推动林草种业发展,建立乡土林草种质资源库,加大文冠果、元宝枫、山杏、沙棘、敖汉苜蓿等优良乡土树种草种推广和品种提纯力度,提高良种使用率。立足林草资源禀赋,持续推进经济林、林下经济木本粮油、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种苗花卉和草产业发展,不断优化林草产业结构,培育壮大重点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让绿水青山真正变成金山银山,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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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落实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政府负责制,将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健全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加强重大新发突发有害生物危害和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预防和美国白蛾、鼠兔害、蝗虫等森林草原灾害治理工作。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监测预警、野外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和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推动林场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草原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健全草原承包制度,规范草原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三权分置”和完善产权机制。创新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投入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政策措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

完善森林草原监测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互联网+”森林草原资源网络感知系统,不断完善全旗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据”动态监测体系,逐步实现重点区域实时监控、数据实时更新,提升资源监测智慧化水平。加强森林草原监测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效率,提升监测水平。加强普法宣传,建立健全林草综合执法队伍,强化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不断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林治草,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采滥挖、毁林毁草、乱占滥用草原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调运疫木等违法犯罪行为。林草、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协同抓好涉林涉草案件处理,巩固生态建设保护成果。

加强基层管护能力建设。加强生态护林护草员等管护队伍建设,逐地逐片落实林长和生态护林护草员责任,实现森林草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加强乡镇苏木街道林业和草原工作站以及森林草原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对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

制定林草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林草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六项指标任务,即林地面积达到580 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4.1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750 万立方米、草原面积达到100 万亩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0%以上、沙化土地治理面积每年10 万亩。

强化两项源头治理。一是开展签订管护协议试点。按照林长制工作要求和上级安排部署,敖汉旗积极推进嘎查村和草原林地承包经营者签订管护责任书工作。并按照市级林长制办公室制定的“林(草)地承包保护协议(样本)”责成乡镇林长制办公室专项推进签订工作。同时,按照市级“林草长制双控工作督查要点”工作要求,选定丰收乡作为全旗试点单位切实推进。截至目前,试点单位“林(草)地承包保护协议”签订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他各乡镇苏木街道正在推进中。二是落实网格化管护责任。为切实推进林长制工作全面开展,确保将林草管护工作落地落实,敖汉旗全面实施了林草管护工作网格化,形成“旗林长+旗副林长+乡林长+乡副林长+村林长+网格员”的网格化管护机制,将管护区域和管护地块全部落实到人。目前,敖汉旗林草资源管护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人,丰收乡作为试点单位已初步完成网格化管理制度,并建立了林长制网格化管护台账,签订了管护合同,明确了林长制网格化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人。其他乡镇苏木街道、林场网格化管理制度正在建设和完善中。

强化保障 高位推动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建立林长制作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各方力量,确保全面建立旗、乡、村三级林长制。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了各级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察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协作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等,研究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通报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情况。

强化督导考核。旗林长制办公室对林长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将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范围,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旗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乡镇苏木街道林长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敖汉旗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新时代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加快推动全旗林草产业发展,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到实处。2021年,旗委出台了《关于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意见》,旗人大作出了《关于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决议》,旗政府制定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对新时代敖汉旗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继续以生态建设不停步、生态保护不懈怠、生态产业不放松的姿态,奋力开创敖汉旗生态建设新局面,巩固敖汉旗作为全国生态建设一面旗帜的地位,为新时代生态建设贡献敖汉智慧和敖汉方案。

沟道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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