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娜
摘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成为解决农村社会治理难题的重要手段。本文基于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问题展开研究,首先从依法治国进程、群众的满意度以及国家治理体系等方面分析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时代意义;其次从规范性建设、文化氛围、工作力量和物质基础等方面分析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进程中遇到的难题;最后相应地提出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创新路径。
关键词:农村;社会治理;法制化
随着国家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加快,法治化治理成为农村社会治理的主要手段。虽然我国农村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建设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是由于历史、发展、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仍存在一些问题。这就需要立足根本,从实际问题出发,提出行之有效的策略进行完善,推动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早日实现乡村振兴。
一、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时代意义
(一)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会使农村社会治理更加规范,进而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不足,实现农村社会治理制度化,发挥出法治在解决农村社会问题中的作用,为最终解决“三农”问题和实现乡村振兴作出重要贡献。农村社会治理实现法治化,能弥补我国依法治国的短板,有力推动依法治国进程,对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二)有利于提升农民群众对党领导的满意度
在农村地区,社会治理问题较多,群众法治意识淡薄,治理中主观意识过重。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法治思想在农村的传播,使群众对党的领导产生误解甚至不满。由于国家法治建设的不健全,农村社会治理缺乏法治色彩,所引发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越积越多,尤其是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更为复杂。我国非常重视依法治国和农村问题,尤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很多累积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色彩逐渐浓厚,农民的法治意识得到了加强,对党领导的满意度大幅提高。
二、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进程中遇到的难题
(一)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性建设不足
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规范,而法律制度就是其规范建设的基本依据,是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本保障。但是,由于我国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建设和执行存在很大差距,法治治理的规范性不足,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农村基层的法律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地区忽视法律现实,不能真正体现群众需求,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基层组织的法治意识不强,法制化难以有效贯彻,严重影响了治理效果。第二,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农村法治化治理的主体地位和职责的规范性建设存在较大问题,导致治理缺乏监督,影响农村法治化治理建设。第三,村规民约等柔性管理程序和内容的不规范,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制化的治理效果。
(二)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力量有限
离开法治队伍谈法治化治理是行不通的,但是目前我国基层法治人才比较缺乏,没有稳定的法治工作队伍,这是农村法治建设不足的重要因素。具体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农村执法力量比较分散,由于经济原因,农村地区很难留住人才,导致执法程序和标准不规范,影响治理效果。其次,司法工作没有很好地和农村实际相结合,程序多,效率低,群众不愿意走法律途径。第二,由于现在农村人口流失严重,致使依法自治能力不足。
(三)缺乏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物质基础
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离不开相应的物质保障。目前来看,我国多数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不足和当地经济发展有限有着直接的关系。首先,农民群众的收入水平提高有限,单靠农业发展很难满足他们的现实生活需要,外出务工是不少农民增收的主要手段,这样他们就没有时间参与法治化学习和治理。其次,地方政府的资金支持有限也是造成法制化治理不足的主要原因。最后,农村市场经济发展不足,缺乏融资渠道。此外,农村优势资源得不到利用也影响了资金的进入,没有资金保障,法治化治理就缺乏发展基础。
三、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创新路径
(一)构建法制体系,加强规范建设
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撑,只有在法律制度的保障下才能实现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目标,才能改变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规范性不足的问题。第一,完善地方法律法规来规范农村社会治理。面对农村地区选举不规范、村委管理不透明、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各地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不断规范立法程序,使立法程序更加科学化、系统化,形成完善的制度框架,确保法律贯彻落实。完善行政程序立法,解决治理主体不明确的问题,使治理主体明确各自职责。第二,借助村规民约来促进农村社会治理。法治社会除要有法律的强制约束力外,还要发挥村规民约的柔性管理作用。村规民约的制定,要符合国家法律要求,要保障制定主体的广泛性,保障村民的集体利益。对于过时的、不符合时代发展的内容要及时修正。同时,还要严格村规民约的执行流程,确保村民遵规守约。
(二)加强人才培养,强化工作力量
要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进程,就要提高治理主体的法治化意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要建立一支法治化工作队伍,为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提供人才,加强法治化工作力量。第一,要培育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思维,通过相关业务的培训和正面典型的宣传带动作用,逐漸改变基层干部的人治思想,让他们掌握法治知识和法治工作的手段,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成效。第二,具备了法治思维之后,要逐渐提高基层干部的法治能力,使他们严格按照行政决策的程序进行决策,实现农村社会的良好运转。基层干部在面对群众之间的矛盾,要从群众利益出发,采用人性化的手段,耐心地利用相关法律知识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三)夯实物质基础,做好后勤保障
农村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建设离不开持久的经济支撑和物质保障。因此,要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就要夯实物质基础,为法治化治理做好后勤保障。第一,农村地区法治基础薄弱,各地要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主动为农村提供与农民利益相关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加快农村司法基础设施的建设,设置司法所,扩大司法服务的范围,切实为农村法治化治理服务。第二,法治化治理离不开资金的保障。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让法治资金向农村倾斜,加大农村法治资金的支持,用于法治宣传、法治文化建设和人才的培养,在资金的支持下逐渐建立完善的、得到群众认可的和符合国家法治理论的法律法务体系,切实为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服务。
四、结 语
法治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和发展方向,是国家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相较于城市,农村社会问题多且复杂,治理的难度也比较大,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进程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在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进程中,要做好存在问题的调研工作,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完善,提高农村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能力,切实解决农村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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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助教,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