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要融入群众生活
——写在《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实施之际

2022-02-22 15:26李宝军
人大研究 2022年11期
关键词:预付卡预付管理条例

□ 李宝军

2022年8月1日起,《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开始施行。在预付消费卡遍及千家万户、已经成为老百姓日常消费的一种重要方式的当下,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无疑非常及时。

纵观全国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的立法进程,早在2012年9月,商务部就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浙江省、江苏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对预付卡金额、退款等问题作了相应规定。2019年1月1日,《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正式实施。2022年6月1日,《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开始施行。作为经济并不发达的内陆地区,甘肃省此项地方立法走在了全国前列,这是难能可贵的。

细读《条例》,感觉有这么几个亮点:一是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概念界定比较科学,涵盖了实体凭证和虚拟凭证的所有形式。二是在法律责任主体的规定中,除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外,对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商会等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形成了社会各方共管共治的格局。三是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中,规定了发行备案、信用管理、风险警示、社会公示、履约保证、消费信息查询、争议解决等制度,可以说法律制度比较完备。四是在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规定中,明确了消费卡暂停发行、不得发行或续卡、格式合同内容无效、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停业歇业前的告知、预收款退款等内容,充分体现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

当前,单用途消费卡涉及健身、餐饮、娱乐、教育、购物等方方面面,已经深度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以地方立法对其发行、使用、管理进行规范,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退费难、商家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问题,让法治融入群众生活,以法制规范群众生活,是地方立法的一个重要功能。

这部法规,给设区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带来了一些启示。一是地方性立法要突出“小、快、灵”的特点。小,指切口要小,法规规范的社会关系可以是相对比较简单或具体的;快,就是要紧跟时代和社会发展步伐,适应新形势新现实的需要;灵,就是要务实管用,能真正发挥作用。二是地方立法要发挥创制性、试验性功能。对一些在国家层面还没有立法进行规范的社会关系,可以先行立法进行试点,为国家立法提供基础和经验,如有些地方对快递业、扬尘污染治理、户外广告管理等进行立法。三是地方立法要更多地贴近群众生活,解决好群众生活中遇到的难心事、烦心事,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如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物业管理、城市养犬管理等进行立法,这样才能让老百姓更多地分享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完善所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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