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綖《杜律本义》考述

2022-02-21 08:40王燕飞
关键词:编年演义杜诗

王燕飞 冯 昊

西华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四川成都 610039

张綖(1487—1543),字世文,自号南湖居士,高邮(今江苏高邮)人,为明代著名散曲家王磐(约1470—1530)之婿。关于张綖的生平,《明史》无传,钱谦益(1582—1664)《列朝诗集小传》丙集、曹溶(1613—1685)《明人小传》卷二、朱彝尊(1629—1709)《明诗综》卷三十七、《明词综》卷三、嘉庆《高邮州志》卷之十上《政事》等均有记载,大多沿袭顾瑮为张綖所作《南湖墓志铭》。《南湖墓志铭》对张綖行迹、著述等所述甚详,据此可知张綖的一生大致可分为读书求官时期(1487—1534)、为官时期(1535—1540)、归隐时期(1541—1543)三个时期。张綖大半生都耗费在科举考试上,“八上春官不第”[1],直到明世宗嘉靖十四年(1535),张綖49 岁时才被授予武昌通判,负责督察赋税。然而他只做了两任小官,便怀着对官场的失望辞官回乡了。在生命的最后几年,张綖隐居家乡南湖,“增构草堂数楹,贮书数千卷,其中多手自标点,昼夜诵读,目为之眚,犹日令人诵而默听之”[1],以读书、著述自娱,有《诗馀图谱》《杜工部诗释》《杜律本义》《南湖入楚吟》《杜工部诗通》等著作传世,以《诗馀图谱》在后世影响最大。在该书的《凡例》中,张綖提出了著名的“词有婉约豪放二体”说,被后世广为沿用[2]。在诗歌创作上,张綖早年诗学晚唐,尤喜韩偓等人的“香奁体”;晚年则转向学习杜甫,诗风发生了很大的转变。这显然是受到明中期盛行的复古思潮的影响,也和他不断注释杜诗有很大关系。因此,张綖还是明代著名的杜诗研究专家,有三种杜诗学著作传世,在明代杜诗学文献中较有价值和特色。关于《杜工部诗释》和《杜工部诗通》,学界已有相关研究成果①,本文仅就《杜律本义》相关问题试做考述。

一、《杜律本义》成书考

明代弘治、嘉靖时期,以李梦阳、何景明为首的“前七子”发起“倡言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诗文复古运动,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学习前代诗歌方面,杜诗,尤其是杜甫的律诗,成为时人学习和模仿的范本。另外,相较于宋代,明代出版业更为发达,“明代出版事业的勃兴,是在嘉靖中叶之后”[3]。在这两种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元人张性的《杜律演义》、伪虞集的《杜律虞注》被书坊大量刊刻并流行于世,“《杜律演义》《杜律虞注》在明代的刻印盛行,有一卷本、二卷本、三卷本、四卷本、不分卷本,名字多有不同,花样繁多”“据《中国古籍总目·集部·别集类·唐五代之属》著录该书的现存情况”,明代则多达23 种[4],可见其刊刻的盛况。

同时,承袭元人注释杜律的传统,明人也开始注释杜律。其中嘉靖初期三任首辅的张孚敬(号罗峰)即著有《杜律训解》。该书是明代较早一部专门注释杜甫七律的注本,以元人张性的《杜律演义》为底本,对杜甫的全部七言律诗加以注解,在当时流传较广,影响颇大。其后,张綖《杜律本义》、颜廷榘《杜律意笺》、邵傅《杜律集解》等对该书均有引用。《杜律集解·凡例》评价道:“罗峰统合诸家,考证详实。”②于此可见其特点。可惜该书已经亡佚,但在张孚敬的《张文忠公集》中,收录有《杜律训解序》《再识》及《进杜律训解疏》三篇序文。结合三篇序文及相关注本的引用,我们可以对该注本有一个大体了解。

张綖《杜律本义》的撰写,明显受到张性《杜律演义》和张孚敬《杜律训解》的影响。张綖弟张绘在《杜律本义跋》中对此书的编撰宗旨有所交代:

元进士金溪张伯成尝著《杜律演义》,今讹传《虞注》者是也;永嘉罗峰张阁老又为释义。二书优劣不待论而可知,其间俱不免有失杜之本旨者。余兄南湖先生因又为之注,以继二宗之后,而以“本义”名,良有谓也。[5]720

文中“张伯成”即指张性,“永嘉罗峰张阁老”即张孚敬。可见,张綖著《杜律本义》的目的是为了纠正二书“失杜之本旨”,还杜诗以本来面目,故而张綖为杜律作注,并命其书名为“本义”,即探求杜律本来的旨意。张綖《杜律本义引》亦云:

杜少陵虽称诗史,而沉郁顿挫,感人于言意之表,是其自负。说者乃谓其“句句字字咸有意藏焉”,则牵合附会,而非其本意者多矣。……予于杜律所以僣,谓之“本义”也。证事释文,多因诸旧增损,详略悉可意会,大抵理在人心,古今不异,以意逆志,是为得之。[5]499-500

按,张孚敬《杜律训解序》云:“夫少陵为诗,句中藏字,字中藏意。”③可见,张綖引文中所谓的“说者”乃指张孚敬。他有感于张孚敬注本的“牵合附会”“非其本意者多”,所以在张性、张孚敬等人注本的基础上,“因诸旧增损”,采用“以意逆志”的方法,对杜甫的七言律诗进行注解疏通,希望“得杜之本义”。

那么,《杜律本义》作于何时呢?据张绘《杜律本义跋》云:“(张綖)自鄂回,以稿示,绘敬受而读之。”[5]720可见《杜律本义》当是张綖在湖北武昌任上所作。

顾瑮《南湖墓志铭》载:“乙未(嘉靖十四年,1535)谒铨曹,得武昌通判,专督郡赋,武昌治。……昭圣梓宫附陵,圣驾继即南狩。君两承大役,备极劳瘁,事集而民不扰,然未尝自以为功。”[1]395-397按,《明史·世宗本纪》载:“(嘉靖)十八年(1540)春三月己巳,渡河。……夏四月壬子,至自承天。壬戌,免湖广被灾税粮。丙寅,还宫。……秋闰七月庚申,葬献皇后于显陵。冬十月丙寅,还宫。”[6]又顾瑮《南湖墓志铭》云:“庚子(十九年,1540)之会,谓予言:‘久宦,荒我南湖,闻今已擢光守,予将纳檄归矣。’”[1]395—397据以上材料可知,张綖于嘉靖十四年至嘉靖十九年(1535—1540)在武昌任上,因治理有方,随同接驾皇帝、办理陵墓有功,嘉靖十九年被擢为光州(今河南信阳)守,并于这一年返乡。

又,据《天一阁书目内编》:“《入楚吟一卷》,刊本:明张綖撰。自称乙未(1535)之岁判武昌,自是年冬十月抵任,至明年丙申(1536)冬十一月部粮归南京,一岁间得五言律诗若干首,七言古律诗若干首,六言绝句若干首,长短句若干首,成都百潭蒋子题曰:《南湖入楚吟》。”④《新编天一阁书目》:“《杜工部诗释》三卷,存残页。唐杜甫撰,明张綖释。明嘉靖十七年(1538)刻本,存八页。”[7]据此推断,张綖到武昌任的前几年,一边管理当地的赋税,一边进行创作和研读杜诗。他先是完成了《入楚吟》《杜工部诗释》(以五言古诗为主),并于嘉靖十七年刊印;其后在当时社会上广泛流传的《杜律演义》和《杜律训解》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研究体会,又对杜甫的七言律诗进行了注释,即后来的《杜律本义》。因此,《杜律本义》的撰写或在嘉靖十七年至十九年(1538—1540)之间。

嘉靖十九年,张綖回到家乡高邮,曾将《杜律本义》交给弟弟张绘观览。同时,他拜访友人顾瑮,告诉他自己擢任光州之事,并有退隐的打算。其后张綖赴光州任上,并将《杜律本义》刊刻。张綖子守中在《杜律本义后序》中说道:“所著《杜律本义》庚子刻在光,毁之。”[5]726可见《杜律本义》的初刻本是嘉靖十九年(庚子,1540)光州刻本。隆庆六年(1572),张守中又将《杜律本义》和张綖的另外一部杜诗学著作《杜工部诗通》一并在浙江温州官署刻印[8],是为重刻本。

综上可知,张綖注解杜甫七言律诗,应是受到了“前七子”发起的诗文复古运动的影响。通过对杜诗的认真研读,张綖在嘉靖十七年刊刻了《杜工部诗释》,后来又在嘉靖十七年至十九年(1538—1540)之间完成了《杜律本义》,并于嘉靖十九年刊行于世。可惜的是,《杜工部诗释》只剩下残卷(详见下文),《杜律本义》的初刻本亦不存于世,目前流传的是张守中隆庆六年刻于温州官署的重刻本。

二、《杜律本义》体例沿袭考

顾瑮《南湖墓志铭》云:“(张綖)所著《诗馀图谱》《杜诗释》《杜诗本义》《南湖入楚吟》皆刊行于世。其他诗文未经编辑者,与《杜诗通》十八卷皆藏于家。”[1]395-397在《杜律本义》之前,张綖著有《杜工部诗释》(简称《杜诗释》),该书残卷现藏于中国国家图书馆。据笔者研究,《杜工部诗释》以元代范梈《杜诗范德机批选》为底本,主要注解杜甫的五言古诗,注释体例和《杜诗通》一样,大略编年,以疏通诗歌大意为主[9]。《杜律本义》(即《杜诗本义》)是张綖的第二种杜诗注本,以张性《杜律演义》为底本,对杜甫151 首七言律诗进行注解,其篇数、诗歌数目和《杜律演义》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张性本是分类本,张綖采用的是编年的形式。张綖《杜律本义引》云:“夫释诗之病,舛误者其失易知,牵会者其失难辩,将使初学之士惑焉此。予于杜律所以僣,谓之‘本义’也。证事释文,多因诸旧增损,详略悉可意会,大抵理在人心,古今不异,以意逆志,是为得之。”[5]499-500可见张綖对前人注本“证事释文”的地方进行了“增损”,在杜诗阐述上则采取“以意逆志”的方法。如前文所述,张綖主要以《杜律演义》为底本,同时参考了《杜律训解》。其实,在诗歌注解的体例上,《杜律本义》对前二书亦有较多承袭。比如《望岳》诗云:“西岳崚嶒竦处尊,诸峰罗立似儿孙。安得仙人九节杖,拄到玉女洗头盆。车箱入谷无归路,箭栝通天有一门。稍待秋风凉冷后,高寻白帝问真源。”[5]539《杜律演义》和《杜律本义》的注释体例见表1。

表1 《杜律演义》《杜律本义》 注释体例对比(一)

再如《题桃树》:“小径升堂旧不斜,五株桃树亦从遮。高秋总馈贫人实,来岁还舒满眼花。帘户每宜通乳燕,儿童莫信打慈鸦。寡妻群盗非今日,天下车书正一家。”[5]608,二书注解如表2。

表2 《杜律演义》《杜律本义》 注释体例对比(二)

《杜律演义》原诗和注解单独分开,在注文中,先解释字词,然后以“○”分开,再疏通诗歌大意。张綖承袭了《杜律演义》的注释体例,在疏通诗歌大意方面,则言简意赅,有则详解,无则少注,对于不同意见则下按语说明。和《杜律演义》不同之处在于,张綖在诗歌的编排上以大略编年为主。关于这一点,在《杜律本义》卷一下,张綖解释道:

按,公自开元二十三年乙亥(公年二十四)至天宝十四载乙未(公年四十四),或游齐赵,或在东都,或归长安,往来不一。凡诗意在齐赵两京者,皆此时所作,其先后有不可尽知,必如旧谱系之以年,则近诬矣。至德后,至大历庚戌,自谏省居华,入蜀适楚之作皆然。今惟大约标三宗年号于卷首,若系年有明据者书之;题下略有可据,未必实者,则分注之,存疑之意也;其无实据者并不书年。(又按,公早年游吴越诗,既不传。今自乙亥至乙未二十年间,止得律诗五首,则所遗多矣。故韩昌黎谓其流落人间者,泰山一毫芒。)[5]509—510

对于杜诗编年,张綖的做法是“大约标三宗年号于卷首”“系年有明据者书之”“无实据者并不书年”,其编年法较为通达灵活,不像宋人那样坐实每一首诗歌的确切作年,甚至有时穿凿附会,强为杜诗系年。这种编年的方法从张綖撰写《杜工部诗释》已经开始[9],后来一直延续到《杜工部诗通》。《杜工部诗通》卷之一云:

观杜诗,固必先考编年,据事求情,而后其意可见。然编年非公自订,不过后人因诗意而附之耳。夫史传、编年已有失其真而不可尽信者,又况数百年之后,徒因诗意以求合史传之年耶!若《北征》《发秦州》《同谷》等篇及公自注年月,卓有明据,固无可疑。其馀诸篇,时之或先或后,亦未必尽实。观者要当以诗意为主,不可泥于编年,反牵合诗意也。且如《寄临邑舍弟黄河泛滥》诗,诸家皆编在开元二十九年。公是时年甫三十,而诗中有“吾衰同泛梗”之句,是岂其少作耶?徒以《唐史》此年有伊洛及支川皆溢,河南北二十四郡水,遂为编附。然黄河水溢常常有之,岂独是年哉?集中如此类者甚多,不能遍举。今惟大约标三宗年号于卷首,其逐诗编年颇为考订,分注题下,使览者更详焉。[11]19—20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标三宗年号于卷首”的做法并非张綖首创,他或是受到元人范梈《杜工部诗范德机批选》的影响。《杜工部诗范德机批选》虽然是按照诗歌体式编排,但是分体之下再编年,在诗歌能确定作时、作地的地方则标明,如卷一:“开元间留东都:《游龙门奉先寺》《赠李白》;齐赵梁宋之间:《望岳》《陪李北海》;天宝以来在东都:《送高三十五书记》……”[12]又,据仇兆鳌所引“张綖南湖《杜诗五言选序》”云:

有元宗工,首称范杨。……清江范德机先生批选杜诗,共三百十一篇,皆精深高古之作,盖欲合葩经之数,标点分节,悉有深意。……惜世罕见其编,余家藏旧本,暇日为订其舛讹,释其大义,刻之郡斋,用贻同志。……由清江之意而逆杜子之志,以上溯三百篇之旨,诗道尽在是矣。[13]

可见,张綖藏有范德机的杜诗批选本,并在其书的基础上“订其舛讹,释其大义”,而且他还继承了范德机编年和“标点分节”的做法。现存的《杜工部诗范德机批选》中大部分诗歌无注,据此推断,张綖《杜工部诗释》对诗歌注释并疏通大意的做法或是承袭自张性《杜律演义》的体例。

三、《杜律本义》《杜工部诗通》相同诗篇对比研究

在杜诗的编排上,从最早刊刻的《杜工部诗释》到其后的《杜律本义》,再到最后完成的《杜工部诗通》,张綖均采用编年的方法,并贯穿始终。《杜工部诗释》注解杜甫的五言古诗,《杜律本义》注解杜甫的七言律诗,《杜工部诗通》则杜诗诸体皆有。其中《杜工部诗通》共选杜甫七言律诗45 首,和《杜律本义》完全相同者34 首,有11 首在注解上略有差别。以下对其相同篇目的不同之处试做分析。

第一,《杜工部诗通》删除了《杜律本义》中的某些注解。如,《客至》后有张綖按语:“按,前有《宾至》诗,此云‘客至’,宾与客虽一,亦微有别。曰宾,则有敬之意;曰客,则有亲之意。观二诗可见。”[5]561-562《杜工部诗通》删除了这段话,原因即在于《宾至》没被选录,删除更符合《杜工部诗通》的体例。又如《和裴迪登蜀州东亭送客逢早梅见寄》,《杜律本义》云:“旧注:‘若为看去’谓折来尚伤岁暮,如何可去蜀州同看?盖裴诗必有忆公同看东亭之梅,故以此和答,意或然也。此诗尚议论,乃宋诗之祖,讽咏之余,不尽悠然之思,固是唐调。”[5]560按,“旧注”指张性的《杜律演义》:“然幸寄诗而不寄梅花,折花来则伤我岁暮之情,折来且伤岁暮,如何可去蜀州同看?必愈重我思归之愁。……意裴诗中必有惜不与公相看东亭之梅,故公之和章为此言也。”[10]169《杜律本义》所引的这段话在《杜工部诗通》中亦被删除,或许是关于此诗是“宋诗之祖”的说法不大准确。另外,在《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的注解后有一段按语,后来也被删除了。文曰:

綖按:公耽诗,虽出于性,其有志于天下,良非浅浅。既而事与意违,精随年减,则无复当时之心矣。耿耿深衷,特感于诗之漫兴而发。盖尼父叹衰,由梦而得;少陵慨老,因诗以感:其意一也。昧者不知微意所在,遂真谓作诗之道非“死不休”,不可以“惊人”,举其平生之日力,费之于此,则少陵者乃为丧志之始俑焉,岂不失之远乎?夫人各有好,亦莫不有本也。得其本所好自工,不然童而皓首,其技犹夫人也。自唐以来,耽诗如公者多矣,卒不杜若,正为无其本耳;古今称诗名家,无如陶与李、杜。渊明自述“总角闻道,白首无成”,太白云“我志在删述,垂辉映千春”,子美亦谓“文章一小技,于道未为尊”,其志岂专诗云乎哉?故陆象山称“三公绵有志于吾道”,其有见于兹乎![5]575—576

这段文字应该是张綖有感而发。据顾瑮《南湖墓志铭》载:“(张綖)增构草堂数楹,贮书数千卷,其中多手自标点,昼夜诵读,目为之眚,犹日令人诵而默听之,其癖好如此,故于声利泊如也。”[1]395-397可见张綖无意于功名利禄, 而志在著述。对于社会上流传的关于杜甫玩“诗”丧失的说法,他并不认同,认为“诗歌”就是杜甫“道”之所在,因为“人各有好,莫不有本”,并列举了陶渊明、李白二人的例子为例进行旁证。张綖撰写《杜工部诗通》时已经是晚年,其时他已经归隐南湖草堂,专心从事著述,所以就将这一段议论删除了。

第二,《杜工部诗通》对《杜律本义》一些诗歌注解的增补。如《送路六侍御入朝》,《杜律本义》注解为:

言与路六会之遽,故花柳春色可悦者皆可憎,以其触忤愁人到酒边也。张阁老以为指小人,恐无此意,若颠狂轻薄之句,诚有为矣。[5]588—589

《杜工部诗通》则云:

言与路六会之难别之遽,故花柳春色可悦者皆可憎,以其触忤愁人到酒邉也。《鹤林玉露》云:“锦与绵有用之物,而花絮胜之,此剑南春色所欲无赖也,故因路侍御入朝言之。”详此说,不为无理。梅圣俞《金针格》所谓“外尽其象,内尽其理者”,此类是也。然此意但当默会,必以为诗道所先,则泥矣。[11]325

检《鹤林玉露·乙编》卷三:“杜陵诗云:‘不分桃花红胜锦,生憎柳絮白如绵。’初读只似童子属对之语,及细思之,乃送杜侍御人朝,盖锦绵皆有用之物,而桃花、柳絮,乃以区区之颜色而胜之,亦犹小人以巧言令色而胜君子也。侍御,分别邪正之官,故以此告之。观‘不分’‘生憎’之语,其刚正嫉邪可见矣。”[14]据此,可知《杜工部诗通》所谓的“详此说,不为无理”其实指的就是《杜律本义》中的“张阁老以为指小人”之意。张阁老,即张孚敬,其解释当源于《鹤林玉露》。从史源学的角度来说,当以引《鹤林玉露》为是,所以《杜工部诗通》直接引用了《鹤林玉露》,也更为严谨。但是从文献辑佚的角度来说,据《杜律本义》则可辑佚张孚敬《杜律训解》佚文一条。又,梅圣俞《金针格》当为《续金针诗格》,原文为:“诗有内外意,内意欲尽其理,外意欲尽其象:内外意含蓄,方入诗格。”⑤应该说《杜工部诗通》的解释更为合理。

综上可见,张綖对《杜律本义》和《杜工部诗通》中部分相同诗歌的注解进行了增补、删改的工作,使得《杜工部诗通》更趋完善,从中也可见张綖精益求精的治学态度。

结语

朱曰藩给《张南湖先生诗集》作序时说道:“先生以奇才卓识,不获早售,于时优游田庐,辍耕之暇,纾写心曲,聊复尔尔。乃其集入楚后,诗格更奇,辞更古,旨趣更沉着,方将超西昆之畛域,闯少陵之堂室也。”[15]可见张綖入楚之后诗风发生了变化,而导致这一变化的原因之一即在于他受到当时以“前七子”为代表的文学复古运动的影响。复古派提出“诗必盛唐”,尤其重视杜诗,这种观点在张綖的三部杜诗注本以及后期诗歌创作上得以体现。通过对杜诗的不断学习和揣摩,在研究前人杜诗注本,尤其是《杜律演义》和《杜律训解》的基础上,张綖在嘉靖十七到十九年间(1538—1540)先后完成了《杜工部诗释》《杜律本义》,并刻印行世。其后,他继续注杜,并对前二书中一些不完善之处进行增补、删改,最终完成《杜工部诗通》,可惜该书没有刊印,张綖就去世了。直到30 年后的隆庆六年(1572),其子张守中才将《杜律本义》《杜工部诗通》二书合刻于温州官署,广为流传。

注释:

① 如王燕飞《明代张綖的杜诗研究》,《文艺评论》2013 年第10 期;王燕飞《国家图书馆藏〈杜诗释〉残卷及其价值》,《文献》2013 年第6 期;张月《张綖〈杜工部诗通〉研究》,西南大学2015 年硕士学位论文。

② (明)邵傅《杜律集解》日本贞亨二年刊本,1685。

③ (明)张孚敬《太师张文忠公集·文稿·卷一》,明万历四十三年张汝纲、张汝纪等刻本,1615。

④ 冯贞群编《天一阁书目内编》,民国二十九年铅印本,1940。

⑤ (宋)梅尧臣《续金针诗格》,见《宛陵先生文集》第六十卷,清道光七年夜吟楼刻本,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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