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岳 汤俪瑾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 合肥 230026)
2013年11月,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创造性地提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1]的重要论述。随着生态文明实践的不断深入,“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的内涵实现了从“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2]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3]的丰富和发展。2021年4月,习近平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站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阔视域详细阐释了“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六项基本原则。[4]在此之后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习近平更是直接指出:国际社会要加强合作……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5]习近平关于“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的内涵正随着变化发展着的实际不断得以完善,日益成为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和学界研究的新热点。本研究基于Cite Space知识图谱软件与CNKI数据库,对这一论述的研究热点和趋势进行全面科学的可视化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做出研究展望,旨在为后续研究提供参考与借鉴。
本研究基于统计学与计量学原理,运用Excel和Cite Space对检索文献的作者、研究机构、关键词(含词频)等进行统计分析,从而探讨这一论述的研究热点和趋势。第一,借助Excel的图表功能对文献展开描述性统计分析,统计高频被引文献;第二,选取可视化软件Cite Space(5.5R3版),依次设置节点为“Author”“Institution”“Keyword”,设定时间跨度为2012—2021年、切片长度为1、筛选标准的阈值为Top50,绘制出合作与共现两类知识图谱。
高频被引文献指的是在研究领域内被其他研究者所认同,进而引用频次高的文献。统计可知,当前引用频次最高的前15篇论文主要是在马克思主义生态观视域下集中探讨习近平关于“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的理论基础、内涵、价值及其实践路径等。从整体上看,这些研究成果皆发表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的两年时间内,说明学界对这一论述研究的日益深入正是源于党中央领导集体对于“生命共同体”认识的不断深化。其中,最早见刊的是王雨辰教授的《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概念的生态哲学阐释》(2018),时间节点贴近党的十九大。
由“研究作者图谱”(图1)和“研究机构图谱”(图2)可知,近三年国内学界关于习近平“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的研究热度呈上升态势,研究的内容、方向也渐趋多元化,日益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方向的热点话题。张云飞、王雨辰、耿步健、孙金龙、张永红、李桂花、穆艳杰、秦书生、陆雪飞等学者是这一研究领域的代表人物,研究机构主要聚集在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国内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学院。从图谱中的节点和连线结果也可以看出,关于这一论述的研究成果仍以个人为主,研究作者的集中度较低,研究机构间的合作同样较少,多为独自研究。
图1 研究作者图谱
图2 研究机构图谱
“关键词时线图谱”可以直观映射出关键词依时间顺序而产生的变化,即整个研究历程中不同时间、不同阶段的研究内容。如图3所示,习近平关于“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研究的热点变迁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12—2016年,关键词主要集中在“和谐共生”“人与自然”“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和“生态危机”,表明学者们尝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语境中来研究这一论述的来源、内涵和意义。第二阶段是2016—2019年,关键词主要集中在“绿色发展”“绿色消费”“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生态哲学”“生态美德”“生态伦理”、“人民立场”“内在价值”“时代价值”等,昭示着学者们开始致力于从多方面开展关于这一论述的实践路径、理论内涵和价值逻辑研究。第三阶段是2019年至今,关键词主要是“生成机理”“唯物史观”“哲学基础”“天人合一”“万物一体”“整体主义”“历史逻辑”“现实逻辑”、“资本逻辑”“发展方式”“生产方式”、“价值蕴涵”“现实意蕴”“生态意蕴”等,意味着学者们愈发重视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等学理性视角来研究这一论述的生成逻辑和价值意蕴。
图3 关键词时线图谱
从图3中可以看出,近年来关于“生命共同体”这一论述的研究主要围绕“人与自然”“现代化”“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实践逻辑”和“生态”等关键词。仔细查阅文献资料后,可以总结出近年来国内学者对于这一论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维度: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习近平关于“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日益丰富并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目前,学界对于这一论述的内涵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从整体性角度对这一论述的内涵展开研究。王雨辰等(2018)最早指出,“生命共同体”体现了人与自然界中的其他生物体处于一种共生关系中,从而生成一个互相关联和作用的有机整体,人、自然与社会之间保持一种有机联系与辩证发展的关系。[6]随后,耿步健(2021)在《论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整体性逻辑》中直接通过“整体性逻辑”来全面探究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逻辑体系,并深刻认识到这一理念中“两山论”“安全发展观”等内容的核心内涵及内在联系。[7]黄承梁(2021)则是依据习近平主席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的重要讲话而整体、系统地阐述了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六项基本原则。[8]
二是立足多维度对这一论述的科学内涵进行研究。陆雪飞等(2019)从求生、求真、求善和求美四个方面来深度解析生命共同体思想的核心内容。[9]92-94耿步健(2019)直接指出“生命共同体”应当包含“自然内部相制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人命运相连”三方面的内容。[10]邓玲、王芳(2019)从“生态生产力”“以人民为中心”“德法兼治”和“共建共享”四个方面阐释“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的理论内涵。[11]张永红(2021)从“自然内部、人与自然、人与人共同体”“生存、生活、文明共同体”和“天然、虚假、真正共同体”三个层面出发,对“生命共同体”思想的内涵予以思考和解读。[12]
三是从广视域对这一论述的科学内涵展开研究。王雨辰(2018)从生态哲学视野出发,阐释“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所强调的人类与自然的有机联系和整体性特征。[13]胡寅寅(2021)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视角解读“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进而揭示其“实践、理论、审美”三位一体的理论样态。[14]孙要良(2019)基于唯物史观视角深度解读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所包含的“自然”“生活”“经济”与“文明”四重内涵。[15]85-86张鷟等(2020)则从独具特色的承认逻辑出发,认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兼具“主体承认”“价值承认”“情感承认”及“制度承认”四重承认意蕴。[16]
习近平关于“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作为一个科学严谨的思想体系,其形成是目的性与规律性的统一。厘清支撑其整体框架的理论基础,是确保论证合理性的先决条件之一。具体来讲,当前学界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深入探究这一论述的学理渊源:
一是关于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对这一论述的影响研究。吴星儒等(2018)表示,这一论述是以马克思恩格斯人与自然关系思想为根基,以建构“生命共同体”为旨要的生态世界观。[17]28阮玉春(2019)认为,马克思自然观中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蕴藏丰富的生命共同体思想,是新时代建构人类生命共同体的理论根源。[18]杜茹等(2020)同样认为,这一论述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自然观中人与自然辩证统一关系的继承和发展。[19]郗戈等(2020)则表示,这一论述不仅继承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思想根基,还在此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20]而洪晓楠等(2021)从生态哲学角度出发,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在承继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21]
二是关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对这一论述的影响研究。赵永帅等(2019)认为,党的历届领导集体对“人与自然关系”所开展的中国式探索,为习近平总书记立足“生命”高度做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全新论断以重要启发。[22]金瑶梅(2020)同样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生命共同体”思想是直接承续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探索。[23]包大为(2021)在《生命共同体及其治理理由的历史逻辑》中更是直接指出,中国共产党自改革开放以来,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构建的新型社会主义生命共同体,为消解当下的生态危机指明了一条面向人类生命的共同体治理路径。[24]
三是关于中国传统生态智慧对这一论述的影响研究。张光紫(2018)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论断是对我国古代“天人合一”思想和《庄子·齐物论》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观点的继承和发展,扬弃与深化。[25]李猛(2018)表示,“生命共同体”思想是对“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中华传统生态智慧的当代诠释,镌刻着时代创新的印记。[26]张云飞(2019)在《“生命共同体”: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本体论奠基》中更是直接表示,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意蕴同习近平“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有着共通之处,二者都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统一,闪烁着辩证理性的光芒。[27]整体而言,国内学者大都将“天人合一”思想视为习近平“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的理论资源。
四是关于西方生态理论对这一论述的影响研究。王宽、秦书生(2020)从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相融合的视角出发,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生命共同体思想是超越西方生态伦理学的可行路径。[28]叶冬娜(2020)同样认为,新时代“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价值理念正是在借鉴吸收西方生态伦理视域中的“生命共同体”思想基础上,提倡以生命共同体的伦理自觉来调和人与自然间的和谐共生关系。[29]穆艳杰等(2020)在《重建与反思——论生态视域下共同体思想之理论演进及中国范式》中直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对西方生态伦理思想的借鉴。[30]李安君(2020)进一步表示,虽然“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并非起源于西方生态理论,但西方生态理论中所流溢出的积极有益成分对于新时代构建生命共同体仍起到借鉴的作用。[31]
习近平关于“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不仅展现在思想逻辑的整体性上,更体现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性中。目前,国内学界关于这一论述的价值研究主要聚焦于理论与现实两个层面,具体如下:
一是关于这一论述的理论价值研究。吴海龙等(2018)指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积极回应了人与自然共生共存是否可能及如何可能的问题,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思想素材和理论指导。[32]赵建军(2019)表示,“生命共同体”论述是新时代党对人和自然关系做出的科学论断,既揭示出自然生态系统内部互相作用、彼此关联的共生关系,又彰显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共同体关系,具有双重的生态维度。[33]刘燕(2019)认为,“生命共同体”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原点,创造性地变革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价值观与方法论。[34]杨美勤(2019)强调,“生命共同体”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立论根基,对当前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指导意义。[35]蔡守秋等(2020)从法理学角度出发,认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在环境法上具有丰富的内涵,并为我国环境法的完善奠定了理论基础。[36]
二是关于这一论述的实践价值研究。任铃等(2019)认为,“山水林田湖形成的生命共同体”和“人与自然形成的生态共同体”共同组成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两山论”的实现提供了目标与路径。[37]穆艳杰等(2019)同样指出,要实现人与自然的自由全面发展,必须把人与自然置于生命共同体的视域下,寻求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人与社会的和解之路。[38]于天宇等(2019)基于国际视域,强调这一论述不仅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切实可行的道路,也为消解世界生态难题提供中国智慧。[39]罗红杰(2019)更是直接说明,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对于美丽中国的建设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等均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40]刘经纬等(2019)同样表示,这一论述富有重大的实践意义,诸如指导美丽中国建设和引领全球生态安全建设等。[41]
对于习近平“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的渊源、历程、内涵及价值等的研究,最终都要指向生态治理的实践领域,落实到具体的物质生产实践中。基于此,关于这一论述的实践路径研究一直是近几年学界关注的焦点。具体而言,主要围绕以下两个方面展开:
一是在树立生态理念层面。正确科学的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和指南,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为推进“生命共同体”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对此,李贵成等(2018)表示,建构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生命共同体,必须深切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准确领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伦理蕴涵。[42]孙要良(2019)同样指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使命,亟待在生态实践中重构生态治理观等。[15]89-91陆雪飞等(2019)则强调,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需要在观念上实现“天人对立”向“天人合一”的转化,即扭转传统工业主义的生产力发展路向,坚定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相契合的生态生产力发展观。[9]94-95朱春艳等(2019)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出发,指出构建“生命共同体”需要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坚定人的能动性与受动性的辩证统一,进而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实践指导。[43]
二是在发展生态实践层面。成金华等(2019)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基本原则为生态监管体制改革提供了诸多实践路径,如推进生态系统的综合治理、统一管理自然资源资产等。[44]赵莹等(2020)同样强调,建构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亟待跳脱资本逻辑的窠臼,从而实现资源攫取型向可再生资源循环型的转化、扩张型发展向质量型发展的转化、过度化消费向适度化消费的转化。[45]诚然,建设科学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乃是化解生态危机难题的根本之策。吴星儒等(2018)直接表示,变革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才是实现人与自然共生共存的根本路径。[17]32王琪(2020)同样认为,应当坚定人与自然共生等原则,通过培植生态文化、加快绿色发展、完善生态制度体系、推动国际合作等路径,积极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46]
伴随生态环境问题的涌现,目前学界对于习近平“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的研究呈现日渐多元化的态势,研究热度也在逐年攀升。本研究借助Cite Space对于这一论述的整体概况和热点内容展开详尽分析,并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这一论述的最新文献资料进行前景展望。可以预见,关于这一主题的研究前景广阔,但仍需要在研究内容和研究视野上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一方面,应该从国内生态安全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维度出发,重视习近平“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的整体性研究。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总体来看,近年来学界关于这一论述的科学内涵、理论来源、价值意蕴和实践路径等方面的研究皆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伴随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日益深化与拓展,未来仍需加强关于这一论述的内涵、战略地位、世界价值和建构路径等方面的研究。
另一方面,应该从国际生态安全和世界可持续发展的维度出发,分析“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由于意识形态因素的影响,国外鲜有关于习近平“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的专门性研究,基本停留在研究探讨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或者从多维度研究和审视人与自然的现实性关系上。但是,现代西方思想中的生态智慧可以更好地为这一论述的研究提供价值参考。只有将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置于全球生态建设的环境中,才能够深入领会其深层次的现实价值。因此,当前国内外学者在该方面的研究还有待更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首先,针对“研究作者图谱”(图1)所反映的研究作者集中度较低和“研究机构图谱”(图2)所反映的研究机构间的合作较少等问题,亟待从多方位提升不同学者之间、不同机构之间、主要国际机构及主权国家的不同学者和不同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基于此,可以借助创建多样化学术交流平台等方式,充分发挥学者们在学科背景等方面的优势,有效地推动知识的共享与共鉴,集中合力消解关于这一论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其次,应当破除学科壁垒,拓宽多学科研究的视域,充分发挥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传统文科类学科和信息学、统计学等理科类学科交叉融合研究的优势,对这一论述展开综合性研究,进而为这一论述的理论逻辑建构和实践路径探析提供更具说服力的学理支撑。
最后,结合实证研究方法与定量研究方法的优势,深度解读习近平关于“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这样既可以有效地发挥出实证研究在问题导向力和现实指导力方面的影响,又可以加强定量研究在提升研究客观性和精准性方面的作用,进而生成更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在开展定性研究的同时,也可以有效地借助数学模型和地理信息系统等定量化方法,为生态保护修复等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指导。
总之,习近平关于“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作为科学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指导性理论,已然成为当前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应当从整体性高度开展研究。唯有如此,才可以更有效地应用于指导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