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教育报》2022年3月17日02版报道: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就进一步健全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制度,坚持素质教育导向,更好地发挥竞赛活动的育人功能提出明确要求。《管理办法》坚持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这实质上是转变了竞赛的奖励机制,弱化了功利诱惑,斩断了竞赛与升学之间的勾连,将有助于竞赛活动从“功利性”回归“兴趣性”。《管理办法》明确任何学校、学生及家长坚持自愿原则参加竞赛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平等开放,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把竞赛的舞台还给那些真正有潜质、有特长的学生,将有助于竞赛活动从“驱赶性”转向“激励性”。《管理办法》强调竞赛活动的组织举办要做到“八个不得”,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这一方面有助于净化竞赛环境和过程,另一方面也引导家长摒弃孤注一掷、只关注结果的急功近利心态,促进竞赛活动从“结果性”回归“发展性”。加强制度管理的用意在于促进竞赛育人功能的实现。在营造风清气正的竞赛环境、促进竞赛活动回归育人本真的基础上,还可以更进一步发挥竞赛活动对广大中小学生的普适性反哺。随着“双减”政策的稳步推进,学生在校内有了更宽松的学习时间和发展空间,有更多的机会去培养兴趣、激发潜能、发展个性。竞赛主办方可以联合区域、学校将竞赛活动在适当降低难度的基础上进行课程化,尝试项目化开发,灵活设课。既可以纳入课后服务体系,作为普适性选修课;也可以纳入社团,作为精品性专长课;还可以与课堂教学联动,作为学科渗透课。如此一来,竞赛活动既可以实现对拔尖创新学生的激励,又能实现对普通学生的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