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健, 张建成
(1. 内蒙古税务局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2. 内蒙古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0)
在众多衡量一个地区市场经济发展活力的指标中,企业数量活跃度是一个简洁明了的重要指标。同时,该指标也能够间接衡量该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从而起着对地方党政管理机构的警示作用[1]65—70。因此,保持对企业数量活跃度指数的持续关注,对地区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改善有着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
企业数量活跃度指数,是指某一段时间内进入市场的企业净户数与某个观察期间内存活企业总个数的比值。其创制初衷就是用以反映一段时期某个区域内企业增长情况的活跃程度,判断该区域招商情况的活跃性[2]68—76。而从纳税数据中,特别是从税收贡献度数据中,可以明确地看到企业户数及其实际经营状况[3]16—23[4]75—78,从而避免“僵尸企业”或“影子公司”对实际信息的干扰。考查“十三五”以来内蒙古新办企业及其税务业务办理数据信息①,可以揭示当前内蒙古经济发展的许多特征和问题。
“十三五”以来,内蒙古新办企业数量保持稳步增长,成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及税收增长的重要力量,新办企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新动能茁壮成长,为内蒙古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新办企业的数量多少,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是否有后劲的一项重要指标。一定时期内,一个地区新办企业的数量越多,代表着人们对该地区经济发展的信心越足,也标志着拉动该地区经济增长的投资动力越足。“十三五”以来,内蒙古累计新办企业(包括单位及个体经营税务登记)143.9万户,新办且仍存续户数从2016年末的23.9万户增加至2021年末的98.5万户,存续数量占内蒙古全部现有企业数量的62.5%。以上数据显示,内蒙古目前存续的企业超六成为“十三五”以来新办,对全区经济与税收的贡献度逐步提升。
2021年,全区增值税发票开票金额为5.35万亿元,其中“十三五”以来新办企业开票金额占到29.3%。“十三五”以来新办企业中,有税户户均纳税额从2016年的6.7万元提高至2021年的12.6万元。新办企业对内蒙古税收的贡献度越来越高,贡献税收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从2016年的2.2%提高至2021年的11.9%。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新办企业正逐步成长为内蒙古经济发展及税收增长的重要力量。
配第-克拉克定理和经济发展史的一般规律都告诉我们: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力会不断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而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产值中所占比重最大,则是较为成熟的宏观经济体系所具备的产业结构特征。“十三五”以来,内蒙古新办企业中,服务业户数累计121.6万户,占新办企业总量的84.5%;累计实现税收收入680.0亿元,占全部新办企业的比重超过五成。服务业吸纳新办企业能力强,已成为新增规模最大的税源产业,说明内蒙古产业结构呈现进一步优化趋势。全部企业税收中服务业约占三成,而新办企业税收中服务业占比达五成以上,有力提升了内蒙古税收总额中服务业税收比重,促进了全区产业结构及税收来源的进一步优化。与工业生产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蓬勃发展,当年新办生产性服务企业的数量占服务业新办企业数量的比例从2016年的25.3%提高到2021年的40.2%,反映了内蒙古服务业不断转型升级,二、三产业融合步伐持续迈进,内蒙古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正在茁壮成长。
现代化的核心要义是工业化。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一个健全的宏观经济体系中,如果没有发达的工业,就不可能有发达的服务业,也难有发达的农业。“十三五”以来,内蒙古工业新办企业稳步发展,累计新增6.7万户,年均增加1万余户,累计实现税收收入437.8亿元,占全部新办企业税收超过三成。工业新办企业的税源质量和成长性相对更高,税收占全部新办企业的比重从2016年的28.1%增加至2021年的40.3%,提高了12.2个百分点;有税户户均纳税额92.1万元,高出全部新办企业平均水平7倍。特别是能源、冶金建材、化学、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等内蒙古工业“六大支柱”产业,户数占工业新办企业80%,税收比重达90%以上,在工业经济中的税源支柱地位持续稳固。其中,以煤炭和电力为主的能源工业税收贡献最高,税收占工业新办企业的比重超过50%;农畜产品加工业新办户数最多,占工业新办企业的40%以上。内蒙古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优势进一步凸显。
新型工业化的迅猛发展,催生了很多新生行业。“十三五”以来,新办企业在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活跃度较高。截至2021年年末,在97个行业大类中,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商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行业新办企业存续数量,占其所在行业全部企业存续数量的比例较高,居于占比最高的前20个行业内。同期数据还表明,近年来大力发展的包括通用设备制造、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卫生、文化艺术、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等领域的22个新兴行业大类的新办企业,纳税额占其所在行业税收的比例达到50%以上。新兴行业的发展呈现方兴未艾的态势,展现出内蒙古经济的良好前景和强大的发展潜力。
管理学中的ABC分类法也适用于税收管理:虽然纳税主体数量众多,但其中对税源影响最大的常常是那些数量少且分量重的税源大户。“十三五”以来,在内蒙古新办企业中,年纳税额超过亿元的新增税源大户从9户增至38户;5 000万元至亿元间的从7户增至49户;500万元至5 000万元间的从79户增至827户。其中,2021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户数占全部新增有税户的比重为1.3%,而纳税额比重则达到近70%,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采矿业、制造业等行业,税源大户对新办企业整体税收的支撑和提振作用显著。与此同时,年纳税额在百万元内的新增税源企业比重自2019年后整体显著下降,2020年和2019年的有税户数分别较2018年减少20%以上,纳税额占新办企业的比重分别较2018年下降了5.4%和2.9%,广大新办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明显减轻。
近年来,随着产业集聚的日益明显,城市群的经济增长引擎作用越来越显著。长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成渝城市群这四大城市群,以其鲜明的产业集群特征,组成我国经济的最强阵容,GDP占全国总量的一半,拉动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其他诸如中原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等的表现也都越来越引人注目。从内蒙古经济发展实际来看,“十三五”以来,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四市组成的城市群发展优势和集聚效应凸显,累计新办企业数量占内蒙古全部新办企业的40.0%,累计实现税收收入占比达到67.3%。从内部结构看,呼包鄂乌四市城市群新办企业特征鲜明、各具优势。鄂尔多斯新增税源规模最大,新办企业税收接近四市税收总和的50%,其中40%的税收来自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呼和浩特新办企业中服务业税收占比近90%,显著高于其他三市;包头新办企业中制造业税收贡献最高,税收占比达40%,其中主要来自通用设备制造业和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乌兰察布市新增税源体量明显较小,但区位优势突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税收占比10.3%,高出其他三市平均水平2倍。
招商引资是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以在内蒙古税务系统新办税务登记、投资方明显为区外单位的外地来蒙投资企业数据为样本(以下简称“区外投资新办企业”),可以反映外来投资新办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内蒙古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效。“十三五”期间,区外投资新办企业共9 077户,户数占内蒙古新办企业的0.7%,而税收占比达到21.3%。区外投资新办企业税收支撑作用强,而且产生了较多的新增税源大户。以2020年为例,区外投资新办企业年纳税额1亿元以上、5 000万元至1亿元、500万元至5 000万元的企业分别有12户、17户、158户,合计户数占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新办企业的45.6%,合计实现税收占其35.1%。这反映出区外投资有力地促进了内蒙古新办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反映出近年来内蒙古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基于税收贡献度数据的企业活跃度指标,体现出“十三五”以来内蒙古经济发展的崭新形势和美好前景。但是同样的数据也显示出内蒙古经济发展面临的以下问题:“十三五”以来内蒙古新办企业中超过三成已退出市场,尤以小微企业存续更加困难;新增税源中房地产比重偏高,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足;区域新增税源比重与整体税收比重大体相当,反映出东西部区域间经济比重尚未出现大的变化。
按照经济学的乘数理论,乘数是一柄“双刃剑”:当某一时期投资增量为正时,由于投资乘数的倍增作用,会使国民收入呈数倍于投资增量的增长态势;而一旦某一时期投资增量为负的时候,则由于投资乘数的数倍放大作用,会使国民收入呈数倍于增资减少量的衰减态势。因此,保持投资的增长态势,对于宏观经济增长非常重要。“十三五”以来,内蒙古每年新办企业数量均保持在20万户以上,总体保持平稳,但呈现波动下行趋势,同时注销户数较快增长,截至2021年年末,新办并仍存续的企业数量占五年多来累计新办企业数量的68.5%,这意味着有超过三成的企业已退出市场。其中,在创业一年内注销的比例就占到20%左右,存续期较短的新办户绝大部分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居民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以上信息表明,内蒙古小微企业的存续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需要持续关注小微企业的生存压力,继续改善营商环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稳定生产经营,提高小微企业的活跃度和存活率。
进入新世纪以来,房地产的迅猛发展曾经为我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提供了不可替代的强大动力,也是宏观经济增长的非常重要的推动力量。但是,由此引发的问题也逐渐涌现,国家的房地产政策也适时做出调整,房地产领域的“调结构”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内蒙古也与国家的总体政策调整方向同步,对房地产业进行了适时调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十三五”以来,内蒙古新办企业中房地产业贡献税收达到19.4%,显著高于房地产业在全区税收总额中10.3%的比重。内蒙古2020年区外投资新办企业实现的税收有约50%来自房地产业。近年来,内蒙古新办企业中房地产业税收比重偏高,而且对区外投资的吸引力强。在短期内,房地产业对税收的拉动作用较为显著,但从长期来看存在难以持续的风险。尤其是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人口流动大趋势,更加彰显了这种风险。因此,内蒙古仍需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十三五”以来,内蒙古中西部地区②新增税源贡献税收占全区新增税源的比重每年均超过70%,其中内蒙古中部地区的呼包鄂三市经济体量最大,吸引和发展新增税源的能力也最强,近五年来新增税源税收占全区新增税源的比重一直保持在60%以上,远高于其他盟市。各盟市新增税源占全区新增税源的比重,与区域税收占全区税收的比重大体相当,客观上反映出由于区域间经济规模和发展水平不同,对潜在新增税源的吸引力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内蒙古仍需加强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发展的平衡性,注重扩大有效投资,提高企业转化为有效税源的能力。
减税对宏观经济的促进作用,即使是理论经济各学派中分歧颇多的供给学派和凯恩斯学派都是有共识的,“拉弗曲线”和“税收乘数”等概念和理论也都论证了减税对宏观经济的显著促进作用[5]73—75[6]5[7]18—23。同时,古今中外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实践也充分证实了减税对经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现实中的例子众所周知且不胜枚举,这里不再赘述[8]26—30[9]90—98[10]52—58[11]70—71。当前在国际国内形势面临多重不确定因素及疫情影响下,以小微企业为主的服务业发展受到巨大的影响,急需政府部门出台系列帮扶措施来助力小微企业渡过难关。2022年第一季度,内蒙古中小微企业亏损面高达37%、亏损额同比增长24.3%。在各种政策选项中,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就是一个重要的政策选项。政府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会明显形成投资洼地效应,吸引更多市场主体不断涌入和活跃经营,企业活跃度指数显著提升,地区经济发展呈现“千帆竞秀”“百舸争流”的蓬勃局面[12]19—23。总之,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会形成政策“洼地效应”,进而有利于形成内蒙古“创业乐园”“产业高地”的良好后续效应[13]98—99。
相对于南方各省区而言,内蒙古的营商环境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没有梧桐树,引不来金凤凰”,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推动内蒙古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14]。内蒙古各级政府部门要用真诚意、真行动、真办法来改善对辖区内企业的公共服务,切实做到“有事随时到,没事不打扰”,做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守夜人”,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公共管理和服务[15]117—126。
优化内蒙古营商环境,需要政府部门本着“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精神,从体制上做出有利于改善公共管理和提高服务效率的改革,从管理规则上避免部分政府工作人员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从监察监督上消除个别政府管理人员“创租”“寻租”“抽租”的风险,同时通过职责的明确界定来防止“越位”“缺位”“失位”“错位”等政府失灵问题的出现[16]11—17。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强调,要坚决打好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整体攻坚战,为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强力引领和有力保障。自会议后的一年多来,内蒙古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旨在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地区营商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改善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做出从物质到技术、从制度到观念、从部门到个人、从当前到长远的“四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式努力。切实采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内蒙古应有所为,也大有可为,任重道远,未来可期。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内蒙古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特征越来越明显。相比于其他盟市而言,尤其是相比于因政策、工业和资源优势而迅速发展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这3个中部盟市而言,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这5个东部盟市经济发展速度和效益均处于相对落后态势,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1年,内蒙古地区生产总值为20 514.2亿元,其中东五盟地区生产总值为5 343.3亿元,占全区总量的31%;而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这3个“金三角”城市的地区生产总值则占全区总量的54.25%。但内蒙古东部5个盟市面积占全区的57.13%,是东北和华北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其生态功能比仅占全区总面积11.2%的呼、包、鄂三市更为重要,东部5个盟市也因此在发展第二产业方面非常谨慎,这事实上影响了这些地区经济的发展。这是东部5个盟市为内蒙古“两个屏障”和“两个基地”建设战略目标做出的贡献,也是为国家和地区生态安全所做的重要贡献,应该得到中央和自治区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偿。另外,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东部5个盟市的人口数为1 167.61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2 404.92万人的48.55%,这说明占全区近半数的人口生活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基于共同富裕的理念,也应该通过各种政策综合施治,促进内蒙古各盟市经济协调发展。
在促进内蒙古各盟市经济协调发展的诸多政策选项中,产业政策、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碳汇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区域间相互支持政策、国民收入的第二和第三次分配政策等,都有较充分的施策空间。特别是要积极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转换内蒙古各盟市的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各区域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见微可以知著,以小可以识大,基于“十三五”以来内蒙古税收贡献度数据,可以了解内蒙古近年来的企业数量活跃度状况,进而可以剖析出内蒙古经济发展的当前特征和面临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自治区各级政府应该知难而上,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通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的综合施治,采取税收优惠、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等多种措施,构建内蒙古经济社会的新发展格局。
注 释:
① 本文所涉数据均来自内蒙古税务部门统计数据。
② 本文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对内蒙古东、中、西部的划分标准,将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作为内蒙古东部盟市,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作为内蒙古中部盟市,将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作为内蒙古西部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