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扬 杨志伟 楚文旭
大学生网络信贷是以在校期间的大学生为对象,针对生活消费、学业消费、创业消费等需求提供消费信贷服务,通俗地讲是它是有偿性地向大学生提供资金上的帮助,结合它的市场性和时代背景来看,其实它并未带有原罪,在某种意义上,它应属于“普惠金融”的本质。虽然银行在校园信贷市场上已经耕耘了很多年,但由于这一市场的特殊性,除了传统银行的助学贷款,长久以来并没有出现专门针对校园学生的较为成熟的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1]。
但是,大学生网络信贷是把“双刃剑”,它在满足大学生合理的信贷消费需求时,由于网贷平台良莠不齐、风控措施形同虚设、虚假借贷层出不穷等因素,加之大学生金融理财知识缺乏、风险防范意识薄弱致使出现“暴力催收”“裸条借贷”“欠款跳楼”等社会影响极大的恶性事件,不断刷新人们对网络信贷的认知水平,并深陷社会舆论漩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
2021年3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加强放贷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2021年3月31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2021年第1号预警,提醒同学们警惕“注销校园贷”骗局。中国银保监会、教育部等上层对大学生网络信贷进行密集调整与严格规范,主要涉及高校教育部门、金融监管部门以及网贷平台主体等。在经历了急速发展、无序乱象和层级整顿等多个过程后,大学生网络信贷日渐规范,但问题仍然存在。
本研究采取线上问卷调查,面向湖南省128所高校,共回收157758份问卷。44.11%的被调查者为男性,55.89%的被调查者为女性,女性略多于男性,整体相对平均;69.83%的被调查者家庭在乡镇、农村,30.17%的被调查者家庭在城市。
在本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联系部分在校大学生进行针对性访谈,以期全面了解高校网络信贷现状和学生风险防控能力。据调查结果,被调查者在进入大学之前对于网络信贷的了解很少,只有6.31%的被调查者知晓网络信贷。网络是大学生了解网络信贷最主要的途径,28.27%的被调查者是通过“网络广告”知晓网络信贷的。同时,对于网络信贷的了解不多,在关于“是否知晓网络信贷的运行步骤”一项,只有4.71%的被调查者非常了解,95.29%的被调查者有所了解或是一点也不了解。网络信贷知识的匮乏,将造成对信贷行为的风险识别意识薄弱,防范能力不足,正确消费观和价值观难以形成。
网络信贷手续简易、方便操作,大学生使用网络信贷进行消费的频率增加,主要消费项目包括购买电子产品、服饰、化妆品、奢侈品等。数据显示,59.86%的被调查者每月生活费能满足消费需求,8.46%的被调查者消费需求不能满足,31.68%的被调查者消费需求有时能有时不能满足。在急需用钱时,有15.22%的被调查者会选择在电商平台借贷,有7.45%的被调查者在贷款即将逾期或已逾期时选择借新还旧。根据调查数据,学生贷款时很少考虑自身的还款能力,以及网贷产品的潜在风险,在缺乏相关法律知识的前提下超前消费、盲目消费,极易产生人身财产安全等问题。
数据显示,11.49%的学校仅在大一入学时开展网络信贷教育活动,23.39%的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11.62%的学校每学年开展一次,40.6%的学校不定期开展网络信贷教育主题活动,有65.26%的学生认为此类活动实效意义不大。高校应完善校园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对大学生正确观念引导,提高大学生风险防范能力,促使大学生形成良好的消费观和价值观。
1.消费事项的广度化。“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网络信贷使大学生在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心态发生了改变,在物质、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呈现多元化发展,大学生网络消费信贷主要有时尚性、个性化、阶段性等特征[2]。数据显示,大学生从购买电子产品、服饰等满足生活基本需求的消费,到外出旅游,购买奢侈品等发展性消费,再到创业支出、培训支出等发展性消费,大学生消费视野越趋多元化,商品选择的覆盖面越来越广。
2.消费场景的虚拟化。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在此环境下,大学生的消费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线下实体店购物到线上网购,大学生对于互联网消费的使用越来越多,依赖性越来越大。移动支付的各种支付技术带来支付场景化,衍生出各种消费信贷软件,为大学生带来更多的选择与消费空间[3]。不同于传统消费在时间、空间的局限性,互联网消费的便捷性、及时性,满足了消费者实时消费的需求。大学生作为互联网的“原住民”,具有时代特征和群体特征,虚拟化消费场景的多样性、便捷性,极大提高了大学生的消费兴趣。
3.支付方式的数字化。电脑和手机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不可或缺的“伙伴”,成为大学生进行网络信贷消费的重要载体,借助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软件,省去了中间的取现环节,网络信贷消费更具便捷性。
4.产品营销的精准化。网络信贷消费提供方借助大数据技术,根据大学生的消费习惯、消费需求,筛选需要的信息精准的推送相关商品。大学生具有群体特征,网络信贷消费提供方将大学生群体进行细化分类,根据不同的群体采取针对性的推送产品和服务,甚至存在一定的诱导大学生进行消费的现象。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支付方式的变革,使得消费方便、快捷,大学生由于消费观念不正确、缺乏金融理财知识、个人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容易进行非理性消费。大学生网络信贷消费行为受即时满足心理、自我效能感、攀比心理等驱使,不良的消费观念将容易导致大学产生网络信贷消费行为[4]。
1.过度消费。大学生过度消费是超出基本需求和支付能力,与经济水平不相适应的消费方式,是一种扭曲的、不可持续的消费方式[5]。据调查结果显示,有40.14%的被调查认为每月的生活费不能满足其每月的消费需求,而当急需用钱时,84.88%的被调查者将会向“父母、亲戚要”,金钱得来容易,致使部分大学生在消费时容易不理性。大学生在进行网络信贷消费的过程中,大额资金支出时缺乏谨慎思考,小额支出频率增加,日积月累则容易产生过度消费。
2.冲动消费。当前消费场景的数字化、营销手段的多样化、支付方式的便捷化以及满减、打折等优惠,极易导致大学生冲动消费。由于大数据化,大学生在浏览网页、朋友圈、微博等信息时经常会弹出商品推荐信息和各种广告,在这种经常性、持续性的推送下,禁不住诱惑产生购买欲望,但购买的商品可能并不是自己真正需要的,就会造成冲动消费行为[6]。
3.盲从消费。盲从消费是一种缺乏消费自主意识的随波逐流的消费行为,盲从、攀比等不正确的消费观念持续影响大学生的消费观念与消费心理。家庭之间存在一定的贫富差距,在个人生活方式、学识涵养等方面存在不同,可能导致一些同学存在自卑心理。为改变自身消费处境、融入同学之中,购买同类商品时不太关注商品价格,以示自己的消费能力并非处于劣势[7]。
4.超前消费。大学生超前消费是指超出自己的收入范围,采用贷款、分期付款等形式进行消费[8]。当进行消费时,心智未成熟的大学生会选择网络信贷服务来超前满足自己眼前的欲望,但部分大学生过度透支自己的信用进行消费,在“丁吃卯粮”中失控,对自己的个人征信信用产生影响,影响自己的生活质量。
网络信贷的使用主要取决于个人态度、主观规范与感知有用性、感知风险性等[9],受参照群体的示范效应、符号消费的认同效应、网络消费的惯性效应、传媒营销的虚假效应等影响[10]。网络信贷产品在对有消费需求的学生提供资金上帮助的同时,如果使用不恰当,将会对使用者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数据显示,在急需用钱时,有近1成的大学生会选择借贷,在不良消费环境的影响下,易操作、快捷的网络信贷满足了大学生的消费心理需求。当借贷所需的偿还额度较大,或出现新的消费需求时,大学生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将受到很大的影响,无序借贷、借新还旧等不良透支行为极易成为大学生“救急”的策略,致其陷入不良透支的处境中。
大学生的信贷消费需求影响信贷供给,但由于信贷消费市场和信贷消费产品的特殊性,大学生在相关信息获取和自身信息保护方面存在不足,在消费信贷方面处于弱势,同时也存在信用违约和利益转嫁的危害。数据显示,有近八成的被调查者认为校园贷存在着消息盗用风险。一方面,其他信贷机构和不法分子将有可能利用大学生泄露的个人信息进行借贷;另一方面,大学生在毫无防范意识或是注意不够的原因下泄露了身份证、学生证等个人隐私信息,而被“别有用心”的人知晓,使用其信息进行借贷,但被偷盗者却要承担偿还责任,对大学生的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
网络信贷固然方便快捷,但其风险也可见一斑。低分期利率是网络借贷平台经常使用来吸引大学生借贷的措施,月利率通常在0.99%~2.38%之间,然而很多利率都高于目前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利息。当逾期还款时,将需要支付较大的违约金,同时将影响个人信誉。据调查结果,知晓部分校园贷平台已开始把信用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的被调查者只有31.54%。
数据显示,多数同学认为产生网络信贷消费风险的主要原因是自身和平台。网络信贷与大学生喜欢探求和接受新事物的心理特征相适应,但同时存在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概率提高[11]。大学生网络信贷消费行为风险的影响因素既有大学生自身金融素养不高,风险防范能力薄弱,辨别风险能力不足,消费观价值观不正确等主观影响,又有部分借贷平台虚假宣传,管理松懈等客观影响,同时也有部分有关部门监管不严,管理体系未完善以及各高校对大学生基础金融知识的教育触及不到等其他因素。
大学生容易形成不正确的消费观念,产生炫耀、攀比的不良心理。很多大学生不能做到勤俭节约、理性消费。数据显示,多数学生使用网络信贷的消费项目为电子产品、服饰和奢侈品,由于未有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自身理财知识的匮乏,对网络信贷消费行为的防范意识薄弱,导致每月生活费不能满足消费需要,而选择通过网络信贷超前消费来满足自己。
从法律方面来说,学校无权对学生的网络信贷消费行为进行简单干预,大学生具有自主选择网络信贷消费行为的权利,但高校理应加强对大学生消费观念的引导,促使他们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和正确的价值观。有的高校对于大学生网络信贷消费行为重视不够,在出现极端案例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政策压力下才开始有所行动;有的高校没有建立严格的事前教育、日常监测、应急处置和事后疏导机制;部分高校没有深入大学生群体中了解大学生的网络信贷消费行为,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效率偏低,教育方式过于死板,效果不佳。
信贷机构往往秉持着“利益至上”的原则进行借贷工作,“低门槛、低利息、无抵押”成为他们最主要的营销手段,在进行业务办理过程中信贷机构放低了对自己的管理。信贷机构存在对风险内控关注不足,对征信数据体系建设投入不到位等问题,多数体现在对大学生贷款资格审核敷衍了事,对大学生是否具有还款能力也置若罔闻。少数信贷机构打着法律的“擦边球”,为了利益最大化开始开展违法业务。一旦借款人员无法还款,他们的催款方式五花八门,暴力催收的方式更是让学生、学生家长身心疲惫。
在网络消费信贷的新阶段,一定程度暴露出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对不良信贷机构和不良信贷行为的打击力度应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金融监管部门对网贷平台机构的准入门槛审核不高,甚至存在没有取得资质的网贷平台机构向大学生开展业务的现象。加强对网贷机构的监督管理,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需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市场、法律规定进行监管和约束,建立完整、有效的工作体系。
大学生在就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方面的消费,以及适度改善生活消费方面的合理需求是无法被压抑和回避的,大学生网络信贷消费行为的规范是涉及大学生自身规范、高校教育机构、银行金融机构、互联网借贷平台、金融监管机构、工商公安执法部门等多元主体共同作用的结果。为促进网络信贷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仍需相关部门加强思想建设,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综合共治予以规范,以形成良好的网络信贷消费生态。
1.增强科学消费意识。在进行消费之前,大学生需要充分了解自身及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自己的贷款偿还能力,根据自身情况量力而行,做到理性消费。同时,要增强勤俭节约的意识,树立科学消费理念,学会制作理财规划,对自己的收入情况和消费情况进行记录。
2.提升金融理财素养。对于非金融类专业学生而言,利率计算、违约金、滞纳金等专业名词都很陌生,对网络信贷了解不深且有误解,容易造成非理性消费。作为大学生,应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积累丰富的专业素养的同时,提升金融理财素养,加强个人综合能力,从而更加正确认识网络信贷,正确处理与网络信贷的关系。
3.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风险识别能力不强、意志不坚定的大学生易受校园贷的诱惑产生一系列不当行为,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因此,大学生应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大学生要主动参加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发现自身爱好与特长,丰富自己的生活,将注意力放在学习和完善自我上,促进身心健康。可以利用闲暇时间寻找正规的勤工助学工作,获取一定的劳动报酬,拓宽自己的视野和价值认知,树立正确的金钱观。
1.加强大学生思政教育和勤俭节约教育。大学是“三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对于纷繁的商品,膨胀的消费欲望,老师应该告诉学生如何去应对。“艰苦奋斗”“自立自强”不该被视作老调重弹,而本就是年轻人安身立命之本[12]。高校需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形成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脚踏实地、勤俭节约、有责任担当的人;要将中华传统文化和湖湘文化中勤俭节约的品质融入对大学生消费观念的教育中,引领学生坚定正确价值追求。
2.增设金融及法律相关选修课程。选修课是非金融类专业学生获取金融知识、信贷消费基本理论的有效途径,高校应顺应当下进一步规范大学生网络信贷这一时代背景,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增设金融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选修课程,帮助大学生掌握基本金融知识和法律法规、知晓如何有效辨别网络信贷消费风险,提高个人风险防范和法律意识,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加强学风建设和诚信教育。加强学风建设,建立良好学习氛围,引导学生专注学业发展及与自身发展相关的工作,合理分配精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时间虚度和减少不理智消费行为。当今网络信贷平台存在较高的信用风险,许多学生因为长期拖欠贷款严重损害了个人信用。高校应从多角度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正确认识网络信贷平台。
4.利用校园活动载体开展专题教育。高校应创新活动形式进行相关教育,要善用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通过辩论赛、舞台剧、情景剧等贴近学生的方式组织活动,让学生真正成为教育活动的主体,在活动过程中引发思考,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5.建立校园网络信贷日常监测队伍。数据显示,有76.72%的高校建立了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组成的校园网络信贷日常监测队伍,还有23.28%的学校未曾建立。学校可通过日常监测队伍反馈的新动向,及时进行“教育预警和主动干预”,从法律上为学生提供咨询建议与帮助,有效化解学生可能遭遇的法律风险。监测队伍对已有贷款行为的学生应多加关注其心理状况,必要时进行心理疏导,避免部分学生因无法承受心理压力酿成悲剧。同时,学校应增设勤工助学岗位、完善生源地贷款流程,帮助本校大学生解决部分资金需求。
公安等执法部门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精准打击不良网贷平台机构;工商部门要定期排查,识别不良网贷平台机构;监管部门严格审核网贷平台准入制度,督促其合法合规运营;司法机关对于违法犯罪的借贷事项和网贷平台机构,要及时介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各方协同形成“高压”态势,严格治理不良网贷行为和网贷平台机构,才能有效遏制不良网贷平台“收割”大学生的现象,保护大学生的合理消费。
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了“强调诚信,加强风控”的建议,明确网络借贷平台需加强行业自律,完善监管体系包括自律和他律。网络网贷平台在完成交易前,需对贷款人的信用情况、偿还能力、贷款用途等进行核实,强调个人信用制度,加强对信贷风险的把控,规避大学生不良消费、过度消费事件,构建绿色、健康、安全的消费生态。行业管理部门需促进网络借贷平台自我约束,督促其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