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山 ,刘艳峰
(1.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经济管理与文法学院,山东 东营 257061;2.榆林学院 外国语学院,陕西 榆林 719000)
2019 年3 月18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挖掘其他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1]。这就要求我们在教育中既要注重思想政治理论课育人,又要重视专业课教师对学生价值观、人生观的影响,做到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二者的有机融合。
在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我们需要大量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才,而高校法学专业是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基地,所以在法学专业开展课程思政尤为重要。2017 年5 月3 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再次强调,高校法学专业应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律人才[2]。法律工作者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和娴熟法律技巧,更应当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追求公平正义的理念。课程思政就是将传统的思政课程内容渗入非思政课程,从而在所有课程中均实现思政育人的目的[3]。这就要求法学教学中专业课教育和课程思政要互相配合,在专业教育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在教学、实践和学生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构建全方位立德育人模式,要求授课教师在讲授法学基础知识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渗透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及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促使“法律知识传授”与“法价值引领”无缝对接,最终实现培养“德法兼修”社会主义法律人才的目标[4]。
法学专业教师都是法学科班出身的专业教师,他们的教育背景决定了他们曾经接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但在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方面,许多教师缺乏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存在碎片化和浅显化的问题。加上教学科研工作的繁忙,部分教师没有时间和精力再去深入挖掘专业课程中的思政元素和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而思想政治理论则需要大量的学习和研究才能理解和把握,如果完全是让专业教师自行在各自的课堂上开展课程思政教学,加之缺乏具体的操作依据和激励机制,很多法学教师限于教学任务和科研压力,只能或多或少地体现一点,甚至有的老师为了应付听课督导,刻意凑出一点。思想政治理论作为一门专业学科,法学专业教师普遍没有系统地学习和研究,缺少理论深度,在教学中将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融入法学专业教学的效果并不理想。
要把课程思政融入专业教学中,就要充分挖掘和整理法学专业课程中的思政元素,寻找可以利用的思政点,挖掘更深层次的思政元素,这是法学开展课程思政教学的前提。这就要求法学专业教师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去研究本门课程相适应的思政元素,需要教师加强课程思政的教研和团队建设。而大部分教师对课程思政的教学研究较少,重视不够,总觉得那是思想政治教师的工作。同时,许多法学专业教师也不清楚课程中应引入哪些思政元素,经常是跟着感觉走,缺乏一套系统的课程思政教学模式和配套内容。这些因素导致许多法学教师在平常的课程思政教学中,或存在随意性,或存在轻视性,或存在盲然性,课程思政的有效作用受制于专业课程中思政元素未充分挖掘,结果不理想。
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是教学理念的变革,也是教学内容的变革。许多教师把课程思政简单化,以为专业课教学中加点思政元素就可以了,但二者不是简单的融合。法学专业要培养社会主义法律人才,其本身就是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完善和塑造,法学知识的传授中本身就渗透和贯穿着国家人文精神和主流价值观的塑造。许多法学授课教师对此缺乏清醒认识和科学态度,专业授课过程中,大多注重专业课知识的传授和训练,对学生的职业道德养成和健康人格的养成缺少关注。部分法学教师还未充分认识到课程思政的重要作用,固守着自己的专业知识体系,看不到“大思政”的育人作用,甚至有些教师在课堂上的言行太随意,起不到弘扬正能量的引领作用,这都会影响学生正确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养成。
2017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求在立德树人工作中要做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法学专业的立德树人工作应该是全方位的,课程思政需要多角度开展,要在学生第二课堂中育人、在专业社会实践中育人。目前许多教师还是把课程思政单纯局限在课堂上,学生日常管理和法学专业实践中的课程思政教育仍未得到充分重视。从事学生管理的学工队伍和从事专业教学的教师对如何协调起来实行全方位育人缺乏规划和沟通。从事学生管理的辅导员往往脱离专业知识进行纯粹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也仅在自己的课堂上推行课程思政,缺乏与日常学生管理教育活动的融合。专业社会实践中,教师只注重法学专业知识的实践训练,往往忽视了用鲜活的思政事例和法治模范人物去塑造学生良好的法律职业观。
法学课程思政要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结合。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科学的法治理念、熟悉我国基本法律制度和党的政策、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功底以及较为全面的人文素养,具有较强法律实践能力和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则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和德法兼修,坚定学生爱党爱国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增强其法治意识和法治情怀,坚持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为依法治国塑造合格的法律人才。因此,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中,要坚持专业培养目标与法学课程思政相结合的教育理念,要用具体的课程来支撑德法兼修,也就是将法学学生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在对应的课程中实现,既培养学生扎实的法学专业理论基础,使之具有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同时要使之富有社会责任感、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人文素养,能够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特别是要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及“法律职业伦理”等课程,要不断增强其在课程思政育人中的作用。
专业课程是课程思政建设的基本载体,要深入梳理专业课教学内容,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5]。法学专业的课程思政育人目标应该在课程教学目标体系中得以凸显,需要科学合理的建构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善于挖掘法条背后的“中国故事”。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育人目标包括法治观念的树立、法治思维的养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这些观念和思想的养成和训练应贯穿于四年的法学教育生涯,体现在平时的教学任务之中,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心理特点和知识水平,科学合理地做好课程设计。大学一年级开设“法理学”“宪法学”“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国法制史”和“民法学”,从专业知识的传授角度来看,是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概念术语,了解中国法制发展的脉络,学会运用民法知识理解生活中民事法律纠纷的处理。而从课程思政目标来说,大学一年级的课程设置应凸显法治观念培养。首先通过“法理学”的学习,使学生懂得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培养其对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信仰。通过“中国法制史”的学习,了解我们国家悠久的法律制度和优秀的法律文化,增强其制度自信和民族自豪感。通过“宪法学”的学习,深刻领会依法治国和尊重宪法权威的重要性。通过“民法学”的学习,使学生初步了解法律在依法治国和处理社会纠纷中的作用。通过“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的学习,要引导学生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大学高年级开设的专业课程,是对法科生专业知识的进一步提升。而从课程思政的角度来讲,“刑法学”的开设旨在提升学生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国际法类”和“专业外语”的开设旨在提升法科学生的国际视野,学会用国际法的知识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而“诉讼法学”的学习旨在增强法科生人权观念和程序正义的理念。“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学习旨在培养学生尊重知识产权、公平竞争、合法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理念。开设“法律伦理学”“律师公证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等选修课,其中渗透着环保意识和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就业指导”及实训课程的开设,一方面要提升法科生专业实践和动手能力,同时在此过程中要增强其对中国国情的了解,加深对依法治国的深刻感悟。
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教师是关键。要推动广大教师进一步强化育人意识,找准育人角度,提升育人能力,确保课程思政建设落地落实、见功见效[5]。首先要使广大专业课教师认识到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作用,这就要增强专业教师立德树人的历史责任感,使其充分认识到课堂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阵地。其次要形成课程思政育人自觉意识,法学教师要时刻遵循思政育人这条主线,能够充分发挥和利用专业知识中思政元素,能够将知识传授和思政育人有机结合起来,把课程思政育人自觉贯穿于法学教育工作全过程中。这就需要有强烈的课程思政自觉意识,把课程思政育人作为自己的使命和担当,主动在教育中思考和实施课程思政,并最终形成专业教育和思政教育同向同行的一种习惯。再次是不断强化教师课程思政的能力,因为教师的课程思政能力直接影响课程思政的效果。如果教师课程思政能力强,就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教师有实行课程思政的愿望,但方法欠妥,也不会起到很好的效果。而教师课程思政能力的提高,首先要靠教师主动去提高自己的课程思政理论水平,需要学习党的方针和政策,去关心国家大事,具有高度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敏感度,能够将专业知识和国家情怀、民族责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要将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融合到专业课教学中。其次要选好教材,应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做好课前的教学内容设计,找准课程思政的切入点,注意课堂的生动性,紧跟时代,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能够激起学生兴趣,引导和激发学生的情感共鸣,传递专业中的正能量,避免单纯的说教和空洞的教育。再次,为提高教师的课程思政能力,学校要多组织和搭建课程思政教研、交流平台,开展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组织课程思政教学研讨会,举行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和教学比赛,开展各种课程思政培训;同时在教学评价和督导中凸显课程思政,引导和激励专业课教师不断提高课程思政教学能力。
法学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所以要重视实践过程的课程思政的开展,要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寻找与德育知识体系的“结合点”,充分发挥专业实践对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引领和职业素养的培养,塑造学生正确的法律职业伦理。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开展课程思政教育,要深挖专业实践中的“思政因素”,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可以通过参观法治和廉政教育基地,培养学生对宪法和法律的忠诚;通过参观监狱、看守所等警示教育基地,使学生更加坚定恪守职业道德,增强其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的理念。要充分利用法学学生去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实习、实训的机会和时机,发挥好法律实际工作者的典型示范作用,通过身边典型法律人物的教育和引导,使学生更加了解中国的司法进程,培养其职业兴趣,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增强学生对法治的信仰,强化其献身我国法治建设的职业责任感。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参与社会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参加各种法律职业大赛,对学生进行热爱职业教育,增加其职业价值感和自豪感。同时,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开展,也要充分与司法实务机关协作,做好协同育人的联动机制,联合打造课程思政育人平台,共同引领学生完成法律职业精神的塑造和法治情怀的培养,为依法治国输送合格的法律人才。
第二课堂是培养学生兴趣,提升学生动手能力的重要渠道,是第一课堂的延伸和补充,是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不可忽视的重要阵地,课程思政也应发挥在第二课堂中的育人作用,让第二课堂不但担负能力素质的培养任务,还要承担起价值引领的使命。法学专业第二课堂主要包括普法宣讲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模拟法庭等活动。通过普法宣讲、宪法知识竞赛、送法下乡、法治文化月和模拟法庭竞赛等活动的举办,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和教育,不仅要提高法学学生的专业能力素质,提高法学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同时还要注重政治道德素质和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的教育,提升其综合能力素质,使之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当代大学生,增强其文化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从而架构全方位立德树人的模式。
法学专业课程思政要获得理想的效果,还要动员参与教育的各个主体的课程思政积极性,发挥每个教育主体的联动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大思政”模式的育人体系建设。专业课教师要积极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互相沟通,共组教学团队,一起解决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的互相配合,共建课程。法学专业课教师也要主动与辅导员、班主任沟通,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要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的指导,重视在学生课堂外的思政渗透。专业教师要积极利用校外资源,协同社会导师和优秀校友进行职业规划指导,以榜样的力量逐步培养学生对法治和正义的追求和信仰。管理干部、教辅科研人员要有课程思政意识,为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积极引导和监督课程思政活动的展开,形成科学的课程思政评价和激励机制,促进全员参与和协同育人的课程思政体系建构,从而关注学生的成长,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实现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
总之,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是一个综合的体系,需要所有教育部门都肩负立德树人的职责,每一门课程都要具备课程思政育人目标,全体教师都要具有课程思政育人意识和育人能力。要在法学知识传播中注重价值观的塑造和引领,把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职业道德伦理教育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中,充分发挥法学专业课程中所蕴含的育人价值,重视法学专业实践和学生综合素养课程价值引领功能,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课程和综合素养课程三位一体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要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教学上要设计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思政体系,管理上推行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和全员育人的“三全育人”模式,强化专任课教师、辅导员、管理干部和学生的协调一致的思政育人模式,形成“大思政”良性循环育人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