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新解

2022-02-14 09:48刘玉茹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12期
关键词:效法文意论语

刘玉茹,王 军

(辽宁理工学院,辽宁锦州 121013)

《论语》是儒家经典著作,是春秋时期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弟子及再传弟子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语录文集,是儒家的经典文献。俗语说“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论语》对中国文化的影响之重。要学好《论语》,准确地理解《论语》中的词句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在阅读《论语·学而》中“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1]8时疑问颇多,查阅不同版本的书籍,发现了各家对这句话有不同的解释。下文笔者在研读前人作品的基础上,从词义、句法结构、篇章结构以及儒家文化角度提出自己的见解。

一、前人研究汇释

对这句话的解释,有代表性的说法有三种。第一种是将“因”释为“亲”,源于汉代孔安国《论语集解》,是迄今为止最早的注本。孔安国将此句话译为“言所亲不失其亲,亦可宗敬”[2]78。何晏集解、邢昺注疏的《论语正义》也沿袭这一说法,释曰:“因,亲也。所亲不失其亲,言义之与比也。既能亲仁比义,不有所失,则有知人之鉴,故可宗敬也。”[3]12但孔安国和何晏等先贤对“因”字的解释仍留有疑惑,因为词义不断丰富,社会文化不断进步,在现代人看来,将“因”解释为“亲”,而这个“亲”的意思也多种多样,所亲近的对象是自己的亲人还是亲人之外的人,也产生了多种看法。那么对于这句话的解释,“因”字的破译是关键,若“因”为“亲”义,“亲”的真正含义才是破译这句话的钥匙。后世比较有代表性的一种说法是将“因”理解为所亲近的人,将“亲”译为自己的亲人,“宗”译为“尊敬”,译文为“所亲近的人也包括自己的亲人(即对亲近的人也能发挥仁的精神),这样也是值得尊敬的”,但此种见解有待商榷。

第二种是宋代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的解释:“因,犹依也。宗,犹主也。”[4]45将“因”解释为“依赖、依靠”,而将“宗”解释为“主”,是可靠的意思。纵观文意,前两句翻译为现代汉语是“约信于人能够符合义的要求,说的话才能实践;恭敬于人能够符合礼的要求,那么耻辱就会远离他”。依照朱熹的解释,第三句则是“依靠关系深的人,也就可靠了”。前两句写的是在人际交往中应该遵守的礼仪、道德准则,第三句讲的却是什么样的人可以依靠。从文意来看,上下文产生脱节,似有不妥。此外,根据上下文语法结构,这三句话应该是并列关系,“信”“恭”都是名词用作动词,那么“因”应该也不例外。“因”如果译为“依靠”,它本身就是动词。从语法这一层面来说,似乎也不妥。将“亲”解释为关系亲近的人,将“宗”解释为“主”,与前文的语法结构也存在脱节,“亲”应该也和“义”“礼”一样是一种道德要求。

第三种是清代学者戴望所说的“因,古文姻字。男曰婚,女曰姻。宗,谓内宗外宗也。姻非九族之亲,然犹不失其亲者,以其亦可称宗故也”[5]69。将“因”解释为婚姻,将“亲”定义为自己的亲族,“宗”解释为宗族。清代学者刘宝楠的《论语正义》也提出“因”实为“姻”的省文,其实“因不失其亲”应为“姻不失其亲”。“姻”即为与人缔结婚姻,对于这一观点,后世的学者也存在不同看法,将“因”看作名词和动词的皆有。但是并未有学者从语言学的角度对“因”和“姻”两字的关系进行证明。

在以上三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的基础上,现代学者们也对该句的训释提出了新的看法,学者刘光洁将“因”解释为“亲依”,是一种社会人伦规范,即与人亲依,将“亲”解释为以血缘亲情为基础的亲疏远近,将“宗”解释为“尊敬”。学者唐泽宇认为“因”应该是沿袭、继承之义,而“亲”则是指父亲的遗志。

鉴于以上各家的不同观点,可以看出,对于这句话的解释几千年来都没有一个定论,查阅相关资料后,笔者发现这句话最原始的意义并非无迹可寻。

二、“因”字新解

上述各家观点,笔者比较赞成孔安国《论语集解》中对“因”的训释,即“因,亲也”。究其原因,首先是汉代距离《论语》成书时期最近,外部语言环境变化还不是很大,具有历史语言背景的支撑。但,孔安国的解释并不明晰,将“因”解释为“亲”,那“亲”是何意?是动词还是名词?所亲的对象又是谁?后世有的学者将“亲”解释为亲近的人,笔者认为似有不妥。从上下文的句法结构来看,“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这句话中,“信、恭”都是一种道德要求,是为人处世的原则,有隐含的动作对象,可以译为与人为信、对人恭敬,“信、恭”两个名词可活用为动词。而“因”若解释为亲近的人,显然不妥,应译为“与人相亲”,符合儒家道德要求,但“亲”的对象,是自己的亲人还是普通大众亦或是其他,仍然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探索。

结合上下文,辅以“因”的字义、字音和相关用例论证,笔者认为训“因”为“姻”这一观点也是有迹可循的。《论语正义》中有云:“《野客从书》引南史王元规曰:姻不失亲,古人所重,岂得辄昏非类?张说之碑亦云:‘姻不失亲,官复其旧’,又徐锴《说文通论》,礼曰:‘姻不失其亲,故古文肖女为妻’。”[6]30这些古籍中都出现了“姻不失其亲”之类的句子,可见将“因”释为“姻”也不是毫无道理的。除此之外,清代学者戴望的《戴氏注论语小书》也沿用了此种观点,他认为“因”为“姻”的古文字。

首先,从“姻”的造字字源来看有以下几种说法。汉代《白虎通义》关于“姻”的解释为“妇人因人而成,故曰姻”[7]3612,因为“因”有“依靠之义”。此外,《礼记注疏》疏曰:“壻曰婚,女曰姻。壻以昏时来,女因之而去。”[8]999可见,“姻”字的产生和“因”关系密切,最早可能并无婚姻之“姻”字,“姻”为“因”的后起字。如汉代郑玄所注的《周礼注疏》中有云:“时尚暇务须合昏因,万物闭藏於冬,而用生育之时,娶妻入室,长养之母,亦不失也。”[9]217这里的“昏因”即为“婚姻”,其中,“昏”是“婚”的本源字,“昏”字本义指的是天刚黑的时候。因为古代的婚礼在黄昏时进行,所以“昏”引申出“成婚”之义,为了分化这一引申义进而产生了区别字,也因婚礼迎娶之人为女子,就加“女”字偏旁组成新字来表这一引申义,产生了区别字“婚”。显然“因”与“姻”也是一样的道理,最初并无“婚姻”之“姻”,而是用“因”字表示。“因”为“姻”的本源字,依《白虎通义》的说法,“因”指的是依靠,后又有引申义表示女子依靠男子,也是为了区别这一引申义,加了一个偏旁“女”形成“姻”字,用来分化“因”的功能。《中华大字典》认为“姻”通“因”;《诗经》云:“我行其野,不思旧姻。”《白虎通义·嫁娶》作“不思旧因”[10]1044。《白虎通义》与《周礼注疏》都是汉代作品,去古未远,以上的用例具有一定的说服力。此外,从字形和字音的角度来看,“因”与“姻”也是可以通用的。上古时期“因”“姻”二字读音相同,同属影母,真部。且“姻”为形声字,“因”为“姻”的声符,形符“女”的作用只是用来组成新字,以分化词义。

“因不失其亲”本义就可能为“姻不失其亲”。“因”为“姻”,那么“姻”是婚姻之义吗?后代有学者将这句话译为“所与婚姻的人也是可以依靠的”,这是用现代汉语中“姻”字的基本义项来解释古汉语中的“姻”字,显然是不科学的。从文意来说,前两句讲为人处世的准则,而第三句突然转到所与婚姻之人可以依靠,显然逻辑上未免牵强了些,而且从语法结构上看,“姻”解释为“所与婚姻的人”也不合适。“因”通“姻”,那么“姻”的真正含义又是什么呢?

《毛诗正义》曰:“周礼六行,其四曰姻。”[11]1025(注:姻,亲于外亲,是姻得为亲。)“姻”是外亲之义,而“因”同“姻”。这句话也表明了“因”有“亲”义的真正来源,“因”解释为“亲”并非指“亲近的人”,而是“外亲”的意思。古代九族为内亲,而婚姻非九族之亲,所以称为外亲。《左传·僖公五年》:“弦子奔黄,于是江、黄、道、柏方睦于齐,皆弦亲也。”杜预注:“姻,外亲也。”[12]207“因”即为“姻”,那么“因不失其亲”的“因”的真正意思应为“外亲”。再根据前两句的语法结构,“因”这一名词也应用作动词,译为现代汉语是“与外亲相亲”,是与外族相处的一种道德。《周礼·大司徒》中将“孝、友、睦、姻、任、恤”称为“六德”。贾公彦《周礼注疏》曰:“此姻对睦,施于外亲,若不对睦,亦施于内亲。”[9]161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姻”是一种道德要求。

三、“亲”与“宗”训释

若将“因”解释为“与外亲相亲”,那么本句当中的“亲”作何解释?从上下文语境来看,“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是三个小句子,且结构用法相同,前两句同样位置的“义”“礼”都是孔子关于人际交往的道德要求,所以,这里的“亲”应该也是如此。

孔子重视“亲”,《论语·泰伯》曰:“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1]113孔子认为君子应该忠于并且厚待自己的亲族,那么要求对待“亲族”之外的“外亲”能够做到“亲仁”,也是情理之中了,这也符合孔子的“亲亲之道”。“亲”释为“亲仁”,因为“亲”体现仁的思想,如儒家思想中的“亲亲,仁也;敬长,义也”就很好地诠释了“仁”与“亲”的关系。所以,“因不失其亲”的“亲”译为“亲仁”,也表示一种道德要求,即为“仁”的精神,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这样和前文中的“信”“义”相对应,即一种亲仁之心。“信”“义”“亲”都是孔子对道德的要求,无论是从句子整体的结构上还是主旨思想上都更合适。

对于后半句的解释重点在“宗”字的训释上。《论语》中“宗”只单独出现过一次,“宗”的相关词义有两个:一个是宗庙,指的是祖宗庙宇或是祭祀宗庙之事;另一个是指同一个家族的人,即宗族。杨伯峻先生《论语译注》一书中写到“宗”——主,可靠,一般解释为“尊敬”。

根据前半句的解释,将“宗”解释为“主,可靠”显然不符合文意,与外亲相亲也不失去亲仁之心,又何来可靠一说?若将“宗”解释为“尊敬”似乎也可,源自孔安国的《论语集解》中“亦可宗敬”这一说法。这一词义由其本义“祭祀祖先的宗庙”引申而来,无论是从语法结构上还是文章大意上似乎都没有偏颇之处。但笔者更愿意遵循李泽厚先生在《论语今读》中将“宗”解释为“效法”的观点,因尊敬而效法,更偏重于“效法”这一词义。《汉语大字典》中将“宗”解释为“尊重”,亦谓因推尊而效法。如《仪礼·士昏礼》中父母命之曰:“敬恭听宗尔父母之言,夙夜无愆。”郑玄注:“宗,尊也。”[13]64这个“宗”就是推尊而效法之义,而不仅仅是现代汉语中单纯的“尊敬”之义。还有《史记·孔子世家》中孔子谓子贡曰:“天下无道久矣,莫能宗与。”[14]131这句话中的“宗”也为“效法”之义。所以在“亦可宗也”中,结合上下文的语境及儒家思想的文化背景,与外亲相亲也能够做到亲仁,这种做法不仅仅是值得尊敬的,更应该在此基础之上进行效仿,才有更好的规劝效果。所以采用“效法”之义更为合适。将“亲”解释为“亲仁”,这也符合对君子德行的要求,反映了孔子提倡的人与人之间交往的亲亲之道,体现了儒家文化的“重亲”思想,即“仁”的精神。

四、结语

综上所述,郑玄所注的“因,亲也”中的“因”实际上指的是“外亲”之义,“因”与“姻”字相通,“姻”是周礼六德之一,是对有姻亲关系的外族相处应该遵守的道德要求,与前文中的“信、恭”相对应。“亲”指的也是一种道德要求,即儒家所提倡的“亲仁”,与前文中的“义、礼”相对应。根据先秦古籍中“宗”字的释义以及上下文语境,将“宗”理解为“效法”之义更加符合文意。整句话译为:与外亲相亲也不失去亲仁(即对待外亲也能像自己的九族一样,一视同仁),也是值得效法的。

以上就是笔者从语义、句法结构、上下文语境以及《论语》的文化思想来重新训释“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的观点,本文执一隅之见,求教于大方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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