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苏铮列 图|于宏
2021年,广西南宁交警支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纳入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改善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交通出行问题,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提升城市交通拥堵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破解交通拥堵难题,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南宁市青竹立交和竹溪立交相距较近,这一带路段汇聚多方向车流,原有渐变车道已不能满足车辆进出快速环路的需求,主道通行能力受到严重干扰。南宁交警支队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后,决定利用道路固有的“潜力”,为交通拥堵“减负”。“我们将厢竹大道南往北方向竹溪立交至清厢快速路段、厢竹大道北往南方向(长湖立交至竹溪立交段)、青山路北往南方向(青竹立交至英华立交段)和竹溪大道北往南方向(青竹立交至葫芦鼎桥段)的主道,由原来三车道更改为四车道(简称‘三改四’),提高路段的通行上限。”南宁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黄涛涛介绍。“三改四”优化措施推出后,效果立竿见影:高峰时段,上述路段排队长度由原来1.3公里缩短到约800米;厢竹大道段平均车速由原来36公里/小时提高到45公里/小时,提升了25%;随着速度的提升,车辆通过周边路段的时间大幅缩短;事故发生量下降了71.43%;车辆通行效率提升,该路段的交通噪声和尾气排放等均显著下降。
南宁市厢竹大道“三改四”优化后交通秩序井然
在开展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中,南宁交警支队主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上门督促施工部门如期完成了玉兰路、翠竹路等多条断头路建设,并对盘龙路等多条“微循环”支路进行改造,配合设计部门完成铜鼓岭桂花路口、昆仑松柏路口、嘉和城门前等29个路口的节点优化设计,有效提升了路网整体承载力。2021年,南宁交警支队对市区76个交通拥堵点段进行改造。从监测结果来看,首批整治的12个路口路段拥堵指数比整治前下降了3.7%。
在开展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中,南宁交警支队坚持向改革要警力,向科技要战斗力。充分利用智能交通信控平台,发挥科技管控效能,采取“人工+智能”相结合的管理办法,有效缓解路口路段交通拥堵状况。
市区英华柳象路口、凤岭南路青环路口、铜鼓岭路雷公岭路路口等20个路口,存在车流量不稳定的情况。支队根据实际情况启用感应控制,实现了路口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减少绿灯损失时间,降低通行延误;针对路口间距小、车流量饱和、路口间出现反堵的情况,试行“集装箱放行”信号控制模式。这一模式推出后,安吉大道平均行程速度提升8%~16%,平均拥堵指数下降5%~13%;民族大道园湖路口东进口直行平均排队长度下降19.14%,平均通行延误下降19.01%。2021年以来,南宁交警支队完成信号配时优化任务923次,涉及272个路口,交通信号配时优化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支队持续深化“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勤务机制改革,依托情报大数据研判平台对互联网采集的道路拥堵指数数据细化分段抽取进行研判分析,提升道路管控覆盖面和勤务指挥精准度。截至2021年底,支队将全市4033条路段纳入高德智慧交通公共服务平台,采集高德互联网拥堵指数数据1.65亿条,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同时,由南宁交警支队大数据工作专班结合高德自定研判平台,每月定期分析研判交通拥堵路段数据,并形成警情指令下达各辖区大队落实,做到精准施策。建立“精准指挥、信号绿波、铁骑开道、整体联动”四位一体的应急保障机制,启动“生命救护绿波”机制,紧急护送危重病患者70余人次,传递了温暖和大爱,得到社会各界的点赞。
“南宁市委、市政府对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城市综合交通治理工作指挥部,对城市交通治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指挥,市领导多次深入路面一线现场调研交通拥堵治理情况,坚持‘每月一报’城市交通治理工作情况,并提出具体要求。”南宁交警支队支队长宁志忠介绍,支队全面梳理排查市区拥堵点段,按照“一点一方案”“一路一办法”原则,研究具体治理措施,出台《南宁市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在交通秩序管理、勤务机制改革、交通组织优化、基础设施完善、科技建设应用和宣传引导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同时,支队还开展拖车整治、“雷霆行动”“春雷行动”等系列整治行动,组织警力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支队领导坚持带头深入路面执勤,增援一线,辖区大队采取属地管理和定点执勤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重要路口、高峰执勤点、易堵点段、重点巡逻路段进行严密管控,强化“邕城铁骑”高机动性和快速反应能力。大力开展交通违法乱象整治行动,严查涉酒涉毒、违法停车、非机动车违法乱象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劝阻及查处力度,通过路口路段的大屏幕实时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教育,规范交通秩序。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市共查处酒驾1.1万余起、醉驾2883起、机动车违法停车37.3万起、非机动车违法行为42.1万起、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6.3万余起、行人违法4.2万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