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刚
以叙事方式破解现代社会道德无序甚至现代性问题,是麦金太尔哲学关注中的核心议题,且贯穿其整个理论体系的构建始末。从早期围绕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徘徊构思,到之后对美德伦理的追寻构建,以及新近关于叙事理论的全面呈现,都体现出他以叙事方式解决道德冲突的现实指向和方法论意蕴。过往学界较多从美德伦理的总体视域探究叙事方法的意义与价值,争论和质疑也聚焦于此。在麦金太尔新作《现代性冲突中的伦理学:论欲望、实践推理和叙事》中,其直面并回应关于道德叙事问题的批判和质疑,从而全面厘清其理论体系。总体把握麦金太尔道德叙事的构思逻辑,厘清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逻辑理路,对全面把握其从道德无序到美德统一的呈现思路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现代道德哲学将个体道德行为从目的论范式中抽离出来并赋予其至高权威,承继已然剥除了“原初语境”的道德规则,成为“一套关于责任和义务的规则、理想、判断”①[美]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现代性冲突中的伦理学:论欲望、实践推理和叙事》,李茂森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第59页。的道德修辞,继而频生严重的“无序状态”。殊不知,现代性道德本来归属于特定的社会背景,一定程度上具有早期和晚期资本主义现代性的独有特征,现在却呈现为一种世俗的信条和实践模式,即要求用一种绝对标准来评价所有人的信条和行为。而且这种约束力具有绝对普遍性,无论理性主体生活在什么样的文化秩序和社会秩序之中,以及扮演何种职业角色或处于何种社会地位,都将纳入这种规定中来。正因如此,现代性道德在叙事呈现中遮蔽掉了人之欲望以及人们的共同利益,过于强调对原则或规则的绝对服从,从而忽略了日常实践中的具体规定性问题。
由此导致作为表现主义范式的元伦理学理论的复现,麦金太尔将其界定为一种关于评价性表现和规范性表现的二级理论,情感主义就归此范畴之列。他认为,“一种道德的评价性判断和规范性判断根植于其特定的社会秩序和文化秩序,是生活于其中的人们所做出的判断,而表现主义者无论在过去还是现在,都错误地主张这一判断能够适用于任何时空的任何一个评价性判断和规范性判断。”①[美]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现代性冲突中的伦理学:论欲望、实践推理和叙事》,第111页。现代性道德观念的维护者之所以坚持捍卫这一理念,缘于视之为唯一的标准答案,由此其陷入无休的分歧和冲突。作为推崇复兴美德伦理的重要代表人物,安斯库姆(G. E. M. Anscombe)将此称为“巨大的鸿沟”,并认为“这个鸿沟需要通过一种对人类本性、人类行为、一项美德的特征以及首当其冲的人类‘繁荣发展’的解释来予以填补。”②[英]伊丽莎白·安斯库姆:《现代道德哲学》,邓安庆编:《当代哲学经典·伦理学卷》,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53页。实际上,安斯库姆主张回归古典传统尤其是亚里士多德,后来麦金太尔的美德伦理构建受此影响。美国学者贾·加西亚(J. L. A. Garcia)通过《现代(主义的)道德哲学与麦金太尔的批判》一文指出,麦金太尔承袭了安斯库姆的思路,但他“对现代主义道德哲学的批判根本就不是简单地重复安斯库姆的批判”。③[美]马克·C·墨菲编:《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胡传顺、郭沙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10页。总结下来,麦金太尔主张现代性道德回归亚里士多德的缘由包括三点。第一,遵守道德戒律的真正价值在于获得人类追求的普遍利益,现代性道德却将此忽略。第二,个体利益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实现,反观现代道德,却是单纯抽象性和概括性的高度体现。第三,现代性道德的拥护者和实践者认为,道德有别于政治、法律、审美、社会和经济等;反观亚里士多德主义,则主张每个领域的活动只有在相互关系中才能得到正确乃至充分的理解。
进而推之,麦金太尔认为现代性道德话语冲突的产生根源在于对欲望与善乃至实践推理等原初问题的差异性理解。他认同并秉持亚里士多德和阿奎那在《尼各马可伦理学》和《论伦理学》中的相关阐释,主张万物向善,“所有事物都以善为目的。”④[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3-4页。推及善与欲望、利益的内在关系,必然关涉到什么是真正的“值得拥有”和“最佳选择”。需要厘清的是,欲望不同于需要,也不是所有的欲望都一定是“值得拥有”的善,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我们欲望的历史不仅与我们的情绪、品位、喜好、习惯和信念的历史分不开,而且与我们生物化学和神经生理学发展的历史分不开。”⑤[美]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现代性冲突中的伦理学:论欲望、实践推理和叙事》,第3页。而所谓反思自己的欲望,就是考虑自己当前的任何欲望是否有充分良好的理由,“只有当我们要达到的欲望目标能够成就某种善时,我们获得这种欲望目标的行为才具有合理性。”⑥[美]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现代性冲突中的伦理学:论欲望、实践推理和叙事》,第7页。
由此,追溯冲突根源的关键在于反思欲望是否符合善好,以及是否影响其他善的问题。而索思关于欲望合理理由的不同缘由,也就构成了对欲望之善的不同理解,这也正是麦金太尔破解现代道德冲突的起始逻辑。理解与依据不同,自然会导致推理不同,这就更加印证了实践推理的重要地位。对此,麦金太尔进行比较阐释道:“表现主义者的历史确实也是判断和推理的经历,但这些经历表现的是情感。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的历史确实也是情感和欲望的经历,但他们强调这些情感和欲望是否经过了严谨的实践推理。”⑦[美]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现代性冲突中的伦理学:论欲望、实践推理和叙事》,第55页。由此,实践推理的关键环节在于理性主体的选择,而不同依据就成为选择差异的主体性显化。“我在选择满足欲望的行为时,需要合理地思考,从而在这个行为方式和那个行为方式之间做出选择,这就证明我是理性主体,能够自主选择。”⑧[美]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现代性冲突中的伦理学:论欲望、实践推理和叙事》,第8页。能自主选择符合善的要求,就是一种“明智的行为”。当理性主体的欲望既明智又合理时,那么其前提自然是理性主体拥有良好理由去满足其欲望。这实际上也是亚里士多德一再宣称的道德意志,亦构成了麦金太尔坚持这一立场的重要依据。
道德冲突的解决关键在于理性审视欲望的问题,即要明确欲望与需要的区别,厘清只有符合善之要求的需要方能成为追求的欲望,并坚持以良好理由去衡量何为“值得拥有”和“最佳选择”,从而为道德行为做出合理解释。按此推演,现实中的诸多道德矛盾和现实困境,实际上都可回溯到这一根本理论问题中,如若学会反思,就会思考理性与欲望的关系,思考什么是欲望选择的良好理由或不良理由,学会进一步思考善与利益的关系,这便是麦金太尔叙事语境中的实践推理。如果说欲望之善是现代道德冲突的原初问题,那么实践推理则是麦金太尔解决道德冲突的关键基点。
针对上述理论分歧,麦金太尔采用转换研究方法的策略,意在索思“哲学争论”背后的“实践缘由”,以探究理论对峙背后的实践根源。由上已知,现代性道德存在于既定的社会秩序和思想体系之中,社会秩序和思想体系也必然影响着欲望的变化以及实践理性新形式的生成。因此,只有深入探究社会秩序和思想体系的内在生成和具体呈现,理性主体才会在反思与选择过程中形成合理认识和正确行为,从而理解现代性道德的具体指向。
一方面,既然现代道德分歧源自特定的社会背景,那么实践推理须结合现代社会独有的政治经济框架以回溯冲突的根源所在。道德理论的任何概念都根植于道德实践的特殊性,脱离这些特殊性则无法理解其原义,然而这一点在现代道德哲学研究中却被忽略,从而成为现代道德冲突不断的缘由之一。故此,麦金太尔认为道德研究要从现实实践开始,只有如此,才能把捉生活文化中的道德实践及其独特性。法国著名历史学者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认为,“理解活生生现实的能力是历史学家最基本的素质。”①[法]马克·布洛赫:《历史学家的技艺》,张和声、程郁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36页。贾·加西亚(J. L. A. Garcia)在评介麦金太尔时专门指出:“道德推理和道德概念本来就是历史的人造物,他们需要一种确定的社会背景。”②[美]马克·C·墨菲编:《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第115页。现代道德冲突表面看起来似乎是欲望本身或者欲望之间的问题,然而其深层次是历史本身或社会内部的冲突,即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的断层和冲突。毕竟在不同的社会秩序和文化秩序中,人们满足需要的方式贯穿于具体生活和社会背景之中。如要了解欲望的正当理由与合理性,就必须探究欲望在那些生活方式中所起的各种作用,以及内嵌于生活之中的社会秩序和文化特质。麦金太尔一再指称:“现代性道德是现代性的社会秩序和文化秩序的道德,使主体在行为和判断中符合现代性的需要,有其应运而生的历史进程。”③[美]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现代性冲突中的伦理学:论欲望、实践推理和叙事》,第132页。由此,只有透析现代性道德的社会基础,理解其构建历程,才能理解历史进程中的社会问题和道德冲突。
进而言之,现代道德冲突的问题实际上就是现代社会本身的问题,唯有深入揭示现代性病症,方能破解问题所在。提及现代性,尽管存在着多种不同版本的叙事样态,但其前提内容基本一致。这些叙事版本都源自共同的前提,即现代社会独特的政治与经济框架。麦金太尔指出:“现代政治的故事核心讲述了如何制造和维护现代国家,现代经济的故事则讲述了如何制造和维护现代市场,这些故事在一定程度上融合了20世纪出现的利维坦式‘国家和市场’,这种利维坦比较新颖,但实际上经常是病态的。”④[美]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现代性冲突中的伦理学:论欲望、实践推理和叙事》,第120页。因为国家与市场的分离必然带来国家伦理与市场伦理的分解,它们只会最大限度强调遵守律令和规则,而不考虑结果。在这种分离之中,现代社会中人们的欲望活动由大量的规范建构起来,包括国家伦理要求的规范、市场伦理要求的规范和法律条令强制的规范等,而这些规范对人们的许多欲望、态度和期望起着形塑作用。尤其是,这种现代性道德的戒律不同于甚至独立于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从而造成了现代性文化中的欲望多样性与多重性,但却脱离了其真实依托的社会生活。最为明显的就是层出不穷的“欲望制造”,各种消费广告不断诱导甚至“改造”人们的欲望,造成真实利益与虚假利益的迷乱混淆,更让理性主体无法辨别哪些利益的对象才有良好理由追求。对此,麦金太尔指认:“在现代性的文化中,欲望对象的数量和种类大量增加,人们的欲望随之增长。但随着欲望的大量增加,人们需要做出选择,需要决定优先选择哪些欲望,需要弄清楚哪些欲望是现实的愿望、哪些是徒劳的空想,需要知道应该如何应对冲突的欲望。”①[美]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现代性冲突中的伦理学:论欲望、实践推理和叙事》,第128页。现代性道德本应该有效限制欲望并在某种程度上使欲望变得文明,而现实却背离了对于欲望和需要的最初理解。
另一方面,现代性道德冲突关涉理性主体本身及其社会关系,这构成了理解“我”和“我们”的必要性所在,也是实践推理必须面对的问题。只有将主体置诸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才能真正实现实践选择以及实践推理。按照新亚里士多德主义的观点,任何一个理性主体按照实践理性行事,都会为其欲望寻找合理理由,并对各种利益进行等级排序,根据现实情况寻找更为高级的欲望,并使其成为对现实利益的实际关照。麦金太尔指出:“我们通过学习使用good(好)及其同源词,能够在判断中理性地比较诸多欲望对象哪一个更好,能够在论证中理性地比较哪一个结论对我们最有利,如此这般,我们就成了实践推理者。”②[美]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现代性冲突中的伦理学:论欲望、实践推理和叙事》,第33-34页。此处的“实践推理”实际需要关照两个问题。其一,以“统一的自我”明确作为理性主体的“我”。作为“实践推理”者,人们按照理性指引来处理欲望,在善和最佳利益之间选择最佳行为方式。在此过程中,人必须有“高度的自我认识”,成为一个完全理性的主体,养成较高层次的欲望和较高层次的品性,从而使得自身能够作为一个主体去行为并实现这种主体的最终目的。其二,以“关系叙事”明确作为理性主体关系性存在的“我们”。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多元且复杂,必须将其放置于群体、时间序列中,才能完成对其的理解以及真正理解。因此,麦金太尔才强调:“善于反思的主体越来越多地从某种叙事的角度来理解自己和他人,他们在这种叙事中作为主体去确定目的或未能确定最终目的,他们最初在活动中并通过活动对最终目的的本质有所理解,这意味着他们是理性的主体。”③[美]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现代性冲突中的伦理学:论欲望、实践推理和叙事》,第49页。也就是说,我们不但可以讲述我们生活过的故事,而且能够对事情的失败做出真正的评估。只有实现可解释性与可理解性,欲望才能最终被合理满足,“关系的叙事”中的实践理性才能得以实施。
由此,面对纷繁复杂的欲望关系和道德冲突,实践推理要厘清其中关键并做出正确预判,唯有回归实践并关照在实践中的具体生成,才能更好思索这一冲突的深层致因,继而明晰问题的根源和解决的方式。当然,在实践推理面向实践生活本身,将理性主体与社会关系串联起来,并构思其中的内在关联之时,统一性叙事也就成为实现美德统一的关键路径。
英国学者彼得·哥尔迪(Peter Goldie)指出,叙事不是简单的编年史呈现或系列事件堆砌,而是以特定时间序列、明确的主题构成和有意义的情感输入整体呈现的完整结构。④Peter Goldie, The Mess Inside: Narrative, Emotion and the Min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 p.2.叙事将事件秩序、意义价值、因果逻辑等置诸经验现实之中,把生活中看似无序和偶发的情境场景作为一个具有内在意义的整体,从而以叙事中的时间连续性和现实具体性来阐释蕴含于其中的逻辑理路,以现实世界中的生命实践体验来表现概念体系中的理性和规则。在此基础上,麦金太尔理解的叙事形式“是一种以亚里士多德主义关于人类活动的概念为前提的叙事形式”,⑤[美]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现代性冲突中的伦理学:论欲望、实践推理和叙事》,第158页。属于一种目的论范式,内含了三重意蕴。第一,叙事不仅是一个独立个体的生活叙事,而且是处于人际关系中的个体的生活叙事,所以这种关系模式关注的不仅仅是“我”,而且还是“我们”。第二,叙事尤其注重每个个体如何从过去的失败与错误中吸取教训,因此叙事属于一个时间序列,将过去、现在和未来串联起来,体现了叙事的整体性。第三,叙事融合了各种个体利益和共同利益,这就从根本上将叙事的内生逻辑清晰破解。这样的叙事内含目的论结构,旨在思考是否可以实现这样的目的,达成理想的结果。这种整体性的叙事体现了叙事在解决道德冲突中的基本框架,即为何叙事以及如何叙事。
一方面,在“统一性自我”中确立叙事主体。叙事的复杂性在于,叙事的主体同时是叙事的对象和叙事的作者,或者是共同的叙事者,“行为者不仅是演员而且还是作者。”①[美]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追寻美德:道德理论研究》,宋继杰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年,第270页。在这种关系性叙述中,如何通过解释主体行为的动机和理由让行动得以理解,如何通过证明这些理由具有足够合理性来论证行为的正当性,是叙事需要思考的问题。作为讲故事的人,如何正确对待理性主体过去、现在以及即将采取的一系列行为,并以恰当理由合理解释这些行为的正当性,在讲述过程中思考自己行为的意图、目的、利益等问题,从而达到自我反思和自我理解的效果。作为听故事的人,在接收叙事的过程中,也在“学会反思故事中的因果联系,知道如何思考和回答这样的问题”,毕竟“每一种文化的故事资源都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道德意义”。②[美]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现代性冲突中的伦理学:论欲望、实践推理和叙事》,第227页由此可见,叙事之所以可以成为麦金太尔解决道德冲突的关键,也取决于这一叙事方式对于解释和理解道德主体和道德冲突的意义。按照麦金太尔的阐释,“许多理性主体在实践中虽然对自己的具体情况有所反思,但却从未找到机会讲述自己的人生故事,或者可能没有资源讲述这些故事。人生总有一个真实的故事可讲,让这个故事去捕捉他们人生的叙事结构,但理性主体的属性并不要求人们总是能够根据这个故事的思路来思考他们自己。”③[美]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现代性冲突中的伦理学:论欲望、实践推理和叙事》,第53页。
叙事通过反思动机和寻找理由,来论证行为的正当性和合理性。然而实际生活和叙事逻辑并不统一,经历也不是叙事本身,生活本身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叙事,而叙事本身总有一个目的与结构。甚为明显,麦金太尔理解的人生就是一个故事,我们将故事实现于我们的生活中,又按照实现出来的故事来解释我们自己。因此,他不仅是一位历史主义者,也是一位整体论者。④姚大志:《麦金太尔的善观念批判》,《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在此过程中,需要深刻理解,一个个人的概念就是一个历史中抽离出来的角色概念,“人格同一性正是角色统一性的先决条件,而角色统一性又是叙事统一性所必须的。没有这种统一性也就不存在任何可被讲述的故事的主体。”⑤[美]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追寻美德:道德理论研究》,第276页。麦金太尔把那些有助于我维持我的故事的部分特征看作美德,并将另一些特征视为阻碍。我的生活故事始终穿插于我获得身份的共同体的故事中,个人的身份总是以整体的身份为前提的,我会成为别人故事的一部分,正如别人也会成为我的故事的一部分。由此,麦金太尔认为,美德就是这样一些特征,它们不仅能够维持实践并使我们能够实现实践内在的善,而且还能支持我们对相关的善的探求,帮助我们克服在此探求过程中的危险、诱惑和分心,增进我们的自我认识和对善的认识。当然,麦金太尔阐释的“叙事的自我”达到了两个目的:一是将个人的各种实践活动统一起来,二是以整体故事来解释具体的行为。叙述只可以指向已经发生的事情,却不能叙述还没有发生的事情。⑥Peter Johnson, “Reclaiming the Aristotelian Ruler”, J. Horton, S. Mendus(eds.), After MacIntyre, 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94, p.58.
另一方面,统一叙事和生活的关系实现内容的可理解性。按照萨特的理解,每个人从生命之初就开始叙事。这也影响了麦金太尔。然而,“人生叙事”实际生活是一回事,讲故事是另外一回事。“孤立地看待故事,不考虑规则或普遍的道理,不考虑实践指导的来源,也是一种危险的做法。”⑦[美]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现代性冲突中的伦理学:论欲望、实践推理和叙事》,第227页。阿奎那和马克思“都提供了让我们了解自己的方式,这要求复述我们生活的故事,复述意味着不断地进行更恰当的叙事。”⑧[美]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现代性冲突中的伦理学:论欲望、实践推理和叙事》,第228页。叙事的目的在于实现可理解性。“人是讲故事的动物,叙事是这种探求最理想的手段,因为只有在叙事的语境中,孤立的事件才能成为有意义的和有目的性的行动。”①张容南:《叙事的自我:我们如何以叙事的方式理解自身》,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第15页。麦金太尔解决统一性问题的方式是“生成性叙事”,他认为,必须把握好叙事和生活的深刻关系,以此实现主体及其行为的可解释性。
一方面,叙事来源于生活,它不能脱离生活和历史。叙事不是单纯讲述,而是通过叙事方式达到可理解的目的。麦金太尔主张:“在成功地确认并理解他人的行为的过程中,我们总是趋于将特定的事件放到一系列叙事性历史的语境中,这些历史同时包括所涉及的各个个人的历史和他们在其中活动与经历的背景的历史。”②[美]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追寻美德:道德理论研究》,第268页。叙事之所以可以理解他人行为,是因为我们全部经历了“我们生活中的叙事”,而且我们会依据我们所经历的叙事来理解生活本身。另一方面,叙事在复述生活过程中形成了主体意识和判断,并以此更好地理解生活和自我。在不断的生活叙事中,这种自我认识会以叙事的形式出现,叙事其欲望和判断的历史,形成对问题思考的基本判断。从最初在主体叙述欲望形成和审视欲望内容的同时对其进行反思,其后主体在诠释过程中审视过去和现在的自我,最后主体通过道德训练形塑自我意识,体现出一个完整的过程。也正是基于这种整体性叙事的方式,麦金太尔以历史叙事的思路构建其美德概念以及整个道德理论,这种建构不是采取了一种加属差的方式,而是采取了一种辩证叙事的方式。③张言亮:《论麦金太尔对道德分歧的解决——基于〈追寻美德〉的分析》,《伦理学研究》2021年第2期。
道德叙事作为解决现代冲突的重要思想,不仅为全面理解麦金太尔思想提供了重要内容角度,更为从现实方面思考叙事对于理解人自身,以及解决道德冲突甚至有效做好道德教育,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视角。第一,麦金太尔的道德叙事体现的是一种整体方法论。他以道德叙事方法将理论研究与现实方法有机统一,有别于传统的哲学研究,形成其独特的美德伦理整体建构。这种整体视角不仅拒斥道德碎片化,而且反对道德相对主义。通过叙事将人的现实生活勾画为一个统一整体,以目的论的构建模式,试图从古典哲学中吸收思想资源,以解决现代道德冲突,具有一定合理性。第二,道德叙事强调现实关照性,对道德实践与道德教育有启发意义。道德叙事意在阐清理解现代道德是独特的现实生活,而非脱离现实实际的逻辑推演。叙事通过叙事方式将个体生活与其生活环境密切相连,在叙事中赋予现代社会独有的价值关联。与传统的道德教育方式对比,道德叙事源自现实生活的构思方式,更容易达到良好的道德教育效果,通过构建道德场景、树立榜样示范、整体道德叙事等具体形式,更能让受教育者整体感知道德理论背后的力量乃至现实的引导。
然而,麦金太尔美德伦理视域中的道德叙事方式也存在值得商榷的空间。第一,麦金太尔的道德叙事富有文学色彩,并牵涉到心理机制,这给道德叙事在实施层面带来一定难度。按照利科(Paul Ricoeur)的分析,叙事作为一种道德叙事方法,具有较明显的文学色彩,叙事统一性无力面对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本身。④[法]保罗·利科:《作为一个他者的自身》,佘碧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234-237页。尽管麦金太尔针对上述批评给予了有针对性的回应,从根本上阐释了其整个道德叙事理论,并最大力度融合了文学叙事与现实叙事的现实基础,然而也必须承认,道德叙事的各个实施环节都存有一定理想性。第二,麦金太尔道德叙事的理论基础和阐释立场均属亚里士多德主义,这也给其增加了诸多不现实色彩。道德叙事难以与现实结合,这种兼具情境依赖和形而上学双重品质的叙事特质,难以在现实中落地生根并有效实施。借用皮特·约翰逊(Peter Johnson)的评价,麦金太尔以“叙事的自我”统一各种实践活动,以及以整体叙事解释具体行为。然而叙事只可呈现已经发生的事情,却无法叙说还未到来的事情,由此,这种目的论意蕴也就没有彰显出来。⑤Peter Johnson, “Reclaiming the Aristotelian Ruler”, J. Horton, S. Mendus(eds.), After MacIntyre, 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94, pp.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