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背景下舆论监督如何更好地发挥正能量

2022-02-09 01:19
传媒论坛 2022年6期
关键词:舆论监督舆论监督

严 华

徐州丰县“铁链女事件”终于有了详细的调查结果,2月23日江苏省委省政府的调查结果通报把充斥互联网的质疑大体驱散。不得不承认,从2022年1月27日,社交网络平台流传“丰县生育八孩女子”的相关视频,到调查结果公布,近两个月来,是网络舆情的不断发酵推动了事件真相的还原。在“铁链女事件”中,我们再次感受到了“让公众知道的真相越多,人心就越有安全感”,这就是舆论监督的意义。同样,在这一事件中,我们也看到了当地政府对舆论监督的警惕、惧怕甚至排斥,凸显出社会的认知偏误。这也暴露出,如今在很多人眼中,舆论监督还是等同于负面报道,就是“挑事儿”。

“一个健康的社会不应该只有一种声音。”两年前,一个普通人的言论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一时间引起轩然大波。一方面,这体现出民众自我意识的觉醒,“要敢于发声”“要让社会听见我们的声音”“让一切不公正都无处遁形”;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在当今社会仍然有很多不公正的现象无法得到重视,普通人的呼声往往会淹没在媒体主流的“选择性”报道中。想要让社会更加公平公正,首先就应当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够“发声”。法律赋予每一位公民监督、言论自由等权利,也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在新媒体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舆论监督似乎又成为公民行使权利的一个重要途径。社交媒体、平台的日趋增多,也为公民进行舆论监督提供了更多的渠道和途径,在各大媒体平台上,各式各样的舆论、评论也屡见不鲜。不难发现,这些舆论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某些方面的不良、不公正现象,引起了社会各个层面的广泛关注。但滥用舆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个人隐私被侵犯、舆论评论不符合实际,也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势力混进来带节奏,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因此,舆论监督必须在可控、可监管的范围内才能发挥其真正的价值。当舆论监督日益被看作是传递社会正能量的有效途径时,我们不得不深入探究其所具备的发展潜能、 对社会的重要影响,以及如何才能让正能量效应得以更好的实现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手段。

一、新媒体背景下的舆论监督

众所周知,舆论监督其实是新型民主政治衍生下的一种新的监督形态,它的出现能够更好、更便捷地发挥社会、民众在监督中的作用,也是社会发展、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在传统媒体发展的时代,它被定义为是以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为载体,由公民发表、公示的言论监督,充分发挥出普通民众、语言文字的力量,起到了极为有效的监督效果。通过舆论监督,民众能够更好地针对某一件事、某个人甚至是某一集体发表、分享、传递自己的观点与看法,并能通过媒体将这些观点和看法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从而引起广泛关注。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作为社会民主监督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形式,新媒体背景下的舆论监督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也获得了更多的重视。在新媒体背景下,舆论监督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舆论监督方式更多元

在新媒体时代,舆论监督既可以通过传统媒体,也可以通过新兴媒体来实现。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公众越来越多地借助新媒体,包括微博、微信、论坛、贴吧、短视频等来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网络的及时性、无界性、便捷性使舆论监督的形式更加多样化。

(二)舆论监督范围更广

在新媒体时代,由于网络信息的海量性以及开放性,任何人都能在诸如微博、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第一时间发布任何方面的社会问题,舆论监督的主体、渠道和范围都在不断扩大。

(三)舆论监督效果增强

在人人都可以是自媒体的时代,许多民众自觉运用新媒体来进行舆论监督。在新媒体平台上,网友言论活跃,传播性强,能够针对各项关系到民生的或是重大事件进行舆情评论,并形成统一的、强大的舆论。舆论监督的影响被放大,使监督更为深入。除了最近的徐州丰县“铁链女事件”,从近年来网络上的各类社会热点事件中,都能看出舆论监督的巨大影响力,比如课后托管、 校外培训、作家抄袭、劣迹明星等。

(四)舆论监督把关难度增加

新媒体环境下最大的特点之一是匿名性,互联网的匿名性加便捷性使得很多负面舆论甚至是假的舆情事件频繁出现,导致真正的舆情空间被挤占,把关难度增加。

二、舆论监督的正能量效应

舆论监督作为监督形式的一种,却不同于其他监督形式,具有其特殊的意义与价值。与其他监督形式相比,舆论监督尚且不具备法律效应和强制力,不能在权力机构的层面进行直接的问题处理,但其所起到的监督功能不容小觑。它更能够揭露出事实的真相,从而对事件或是问题形成强大的民意约束,由此更充分地发挥出来自民众的监督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言:“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耳目,是热情维护自己自由的人民精神的千呼万应的喉舌。”而以报刊等媒介为言论载体的舆论监督则更能发挥其监督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众所周知,舆论监督是以负面事件的批评和揭露为主,它像啄木鸟一样,啄出树里的害虫,不是为了把树击倒,而是让它更健康地成长。也有人把舆论监督比作社会的疫苗,通过舆论监督给社会接种疫苗,在暴露问题中给社会排毒,在释放压力中完成“减压阀”功能。纵观近些年来的重大公共事件和重要热点议题,几乎每一次都能看到舆论监督的身影。在促使信息公开、鼓励百姓参政议政方面,在反腐倡廉、扬善除恶、扶正祛邪方面,在净化政治空气、遏制丑恶蔓延、打击违法势头、提供违纪线索等方面,舆论监督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所以,我们也将舆论监督看作是传递社会正能量的主要途径。而新媒体背景下的舆论监督之所以能够产生的比较积极的影响,也主要源于以下因素:

1.普通民众能够成为监督的主体,其监督更具有广泛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41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因此,舆论监督也成为是国家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2.舆论监督的对象没有明确的规定性,受舆论监督的客体具有广泛性。社会生活中的任何人、任何事都能够成为舆论监督的对象,一切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都能够被舆论有效监督。在舆论监督中,没有权利职能的高低之分,人人都能够进行舆论监督,人人也都能够被舆论所监督。

3.以新媒体平台为载体的舆论监督具有公开透明性。舆论,即大多数人的共同意见,再加以网络平台、资源的公开与共享性,也决定了舆论监督区别于其他监督方式的公开特性。舆论监督,人人都可参与、发表意见,当信息发布于平台上而被不断传播,得到其他公民的支持与拥护,舆论监督才能发挥真正的监督力量。

4.舆论监督的效用发挥具有及时性。一些社会敏感的话题,一旦被舆论所捕捉,便会通过网络传播的形式迅速发酵,引发社会关注,产生极强的民众效应。在这一情境下,有关部门也不得不采取措施进行管理、解决问题,以平息民众的舆论,也从侧面推进了问题的处理与解决,从而使得舆论监督的效用能够及时发挥。

上述提及的舆论监督的特性(或优势),主要是相较于其他监管形式而言。作为一种公开的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威慑性也可见一斑。在舆论监督的驱动下,许多难以解决、或者往往会被忽视的问题都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也让人再一次看到了舆论监督的正能量,推动社会正确导向的快速形成。

三、舆论监督正能量的实现方式

自然,“凡事都有两面性”,舆论监督也只有在合理的限度内才能真正发挥出具有促进意义的积极作用。

新媒体背景下的舆论监督虽然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也催生出许多其他的问题。

1.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舆论出现的“不假思索”,也会给舆论监督带来错误的导向。正如传统媒体会为了一定的目的而进行“选择性”报道一样,舆论监督有时也会很片面,甚至带有个人情感色彩,从而无法客观地去看待问题。

2.在法律中,只明确保护了民众的监督权,但有关舆论监督权利保护的具体措施还尚未落实,没有能够明确舆论监督的法律地位。就舆论监督的发展来看,其影响力虽很大,但过程比较艰难。没有强大的后盾支持,舆论监督常常遭到质疑,进而其所揭露的问题也会面临不了了之的困境。

3.对舆论监督的监督力度不足。舆论往往也会有不真实性,甚至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可能性。尽管目前对舆论监督的监督力度已经在加强,但想要实现更为科学有效的舆论监督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针对以上当今社会舆论监督所存在的问题,我们也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以期舆论监督能够更好地发挥其正能量的导向作用。

1.让舆论监督发挥正能量作用,要建立舆论监督的相关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舆论监督的论述回答了如何搞好舆论监督,既有原则立场,又有方法要求。舆论监督本质上是代表人民群众实施的监督,要搞清楚舆论监督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能为了“监督”而监督。如果追求所谓的吸引眼球、轰动效应,或者自由随意、无所顾忌,那样势必会造成负面影响,甚至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在舆论监督过程中,一定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社会丑恶现象,分清个体与整体、看清本质和全貌,依法监督,有的放矢;一定要注重社会效果,富于建设性,起到扶正祛邪的作用;一定要科学监督,把握好时效度,力促舆论监督产生正效应; 一定要顾及社会反映,不和一般问题纠缠,抓住化解矛盾的切入点,选择恰当的报道方式,掌控舆情发展态势,防止被人利用或授人以柄。这样的舆论监督,才能让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较好地实现,才能真正发挥好正能量作用。

2.让舆论监督发挥正能量作用,要建立健全舆论监督的法律法规,明确舆论监督主体、内容、责任,以及被监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舆论监督主体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如果违反了相关法律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明确舆论监督的平台所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其发布的信息要提前进行筛选、过滤、监督,避免不良信息的发布;明确相关的法律责任,不论是舆论监督主体还是受监督的国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发布信息的平台或者社会公众人物,只要侵害了他人权益,采用网络暴力,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伪造事实博取民众眼球,造成社会不良影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小结

舆论监督的出发点是让社会运行更加有序,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新媒体时代,想要更快更好地发展舆论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正能量,还需要很多的努力。对于主流媒体而言,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众声喧哗的舆论环境,应当保持足够的清醒,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引导人们冷静观察、理性思考,避免流于简单的情绪宣泄或沦为点击量的奴隶。

忠言逆耳利于行,社会善治离不开舆论监督。舆论监督就是人民监督、 群众监督,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监督,是站在人民群众立场的监督。任何阻止、拦截、封堵人民群众开展舆论监督的言行,都是十分错误的。有关部门应该厘清谬误,摆脱“鸵鸟”心态,遇到敏感事件需要及时澄清事实,急公众之所急,在这个基础上引导舆论,实现对事件的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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