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静
合肥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 安徽 合肥
近年来,合肥市财政局认真履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着重发挥市级政府公物仓的平台作用,通过“实体库”与“虚拟仓”相结合的方式,积极主动盘活闲置资产,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集中管理实物房产库,盘活闲置房产,促进保值增值。通过市级政府公物仓集中收缴和盘活利用单位闲置房产,充分发挥了闲置房产的应急保障作用和使用价值,及时有效地保障了市邮政业安全中心等17家单位的办公和业务用房需要,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大大提高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质量。截至2021年底,市级政府公物仓累计接收单位闲置房产56 处,建筑面积46 875.33 平方米,已调剂用于有关单位办公或业务用房32 处,建筑面积35 294.56平方米,调剂使用率为75.3%;其中:有偿出租房产5处,建筑面积11 037 平方米,年租金收入373.67 万元。累计调剂出库(划出产权)房产6 处,建筑面积2 897.53平方米。现有可调剂闲置房产24 处,建筑面积11 580.77平方米,其中23 处(8 781.73 平方米)已申报列入“老城减法行动”用于公共服务。
二是集中管理实物资产库,盘活闲置设备,促进共享复用。通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将超标准配备资产、闲置资产、涉案罚没物资中可利用资产及时上缴市级政府公物仓,报废择用、闲置启用,实现共享复用。截至2021年底,市级政府公物仓共有库存可调剂资产802 件,其中:报废后经遴选修整再利用资产122 件,收缴单位闲置资产544 件,罚没资产25 件。共有275 件资产被单位共享调剂使用中,按设备原值计价,节约财政资金128.2 万元,其中:122 件报废资产经遴选修整后被全部重新调剂使用,节约财政资金68.6 万元;153 件可调剂资产被单位共享借用,节约财政资金59.6 万元。市级政府公物仓循环利用闲置、报废、罚没资产,既在重大应急事件、大型临时活动、机构改革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物资保障作用,及时有效地保障了疫情防控、抗洪抢险、脱贫攻坚、文明创建等应急和重大工作的办公需求,又从源头上防止重复购置资产,进一步树牢了过“紧日子”思想,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三是集中管理虚拟公物仓,盘活账面资产,促进虚实结合。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路径研究》专题调研,基于市级政府公物仓现行制度体系,研究提出建立闲置资产虚拟仓的思路和方法。创新建立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虚拟仓,将市直单位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标注的账面闲置资产纳入虚拟仓监管范围,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择优将通用资产收入市级政府公物仓(实体库)。优化闲置资产调剂盘活的路径和方式,实行闲置资产调剂全流程线上审核办理,同时建立线下检索匹配机制,将公物仓库存可调剂资产与部门资产配置预算进行比对,书面提出调剂建议,提高闲置资产利用率。
四是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强化制度约束,确保合法合规。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合肥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坚持按月编报《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月报》,按月对在管闲置房产和资产进行安全巡查和盘点,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创新建立“三有、三无、三通、四清”标准,规范办理房产(资产)划转现场清点核实监交,规范办理单位闲置房产交接勘验、产权变更等工作,确保不留下产权不明、合同纠纷、欠缴费用等后遗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落实闲置房产临时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工作,降低闲置房产看管成本。严格落实报局长办公会审定、抽签确定资产评估机构、公开竞价确定服务机构、机关纪委现场监督等制度规定,确保公物仓资产管理公开公正、合法合规。市级政府公物仓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作为重点评价项目,经第三方绩效评价,得分94.4,评定等次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