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视角下网络舆情防控与优化措施

2022-02-06 13:01:57闫威超云南财经大学
品牌研究 2022年7期
关键词:网络空间舆情网民

文/闫威超(云南财经大学)

一、研究背景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互联网的不断普及以及5G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我国网民数量不断攀升,对热点事件的关注以及可以不受限制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对网络空间安全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挑战。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互联网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气晴朗、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因此,网络空间的良好治理事关百姓的利益。在公共事件面前,网民的舆论可能对事件的挖掘产生积极的影响,也可能会造成一系列消极的影响。因此,如何对公共舆情进行防控和引导,是政府治理过程中不得不关注的重点,也是政府走向善治的必经之路。

二、网络舆情的概念及特征

(一)概念

网络舆情概念的准确理解,首先要对舆情进行阐释,“舆情”这个概念,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认为是一种政治态度;有的认为是公民通过合法的渠道表达自己的观点;有的则是认为在一定的环境之下,对社会现象和事件的主观反映。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网民对公共事件、热点事件的关注,在平台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形成社会情绪。通过互联网这个端口,网民的意见一定程度上形成社会压力,使事件发酵进而得到快速解决。因此,网络舆情指的是社会通过网络等公共媒介表达自己对于热点事件,突发事件,公共事件的观点和情绪。

(二)特征

舆情不同于网络舆情,网络舆情是在网络媒介下进行的,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一是突发倍增性。网络环境不同于现实环境,网络本身具有快速传递的特点,事件一经发布,便会迅速引起热议,通过媒介的快速传播,极容易形成焦点事件,具有“蝴蝶效应”。二是即时交互性。互联网时代,是一个全员媒体人的时代,网络上发布的一则视频,可以实现即时互动,可以和当事人直接进行沟通,也可以被沟通。三是隐匿性。网络治理目前并没有实现实名制,事件的发酵可能带来的是推动性发展,也可能是由于匿名化的特征,本着不用负责的态度而造成阻力。四是自由平等性。网络化时代之下,每个人都可以在媒介发表自己的观点而不用受制于别人的地位或者恐吓而不敢发声,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发声者和表达者。

三、善治:政府治理的终极目标

“善治”最早源自老子的《道德经》:“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这段话集中体现了老子尊重民意,构建从善如流的社会治理的大智慧。“善治”古已有之,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政府不断追求着适合于中国体系的治理模式,此时,“善治”应运而生。善治是对整个社会的要求,即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但这不能仅依靠政府的作用,同时需要公民的共同努力。在正和博弈的过程中,不断实现官民共治,以此实现彼此的利益最大化。相比较西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视域下“善治”的基本要素包括:合法性、法治、透明性、责任性、回应、有效、参与、稳定、廉洁和公正。

依照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俞可平教授的观点:“政府组织在整个社会中依然充当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已不再是实施社会管理功能的唯一权力核心。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社区组织、公民自治组织等第三部门和私营机构将与政府一起共同承担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因此,在焦点事件发生时,政府不是唯一的解决主体,政府不再是万能的角色,因此,公民或相关权威媒体可以发声,发挥积极作用,通过第三方的交流互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解谣言,给网民辨识的机会,减少负面影响。政府不再是唯一的责任主体,将权力分散,发挥网络系统的自我调节功能,让舆情达到一定的可控范围,减少不良影响,借此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给网民营造一个舒适的可以在规范空间内畅所欲言的上网空间,最终实现政府治理的良好愿景。

四、网络舆情治理的现状

网络舆情已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焦点事件的发生极容易使网络空间出现井喷式的爆炸现象,不利于网络空间的正常运行和政府的治理。网络舆情现在的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问题,现分析如下:

信息公开程度低,官方有选择地公布信息。选择性的公布信息是舆情管控中的常态化问题。当焦点事件发生时,工作人员由于敏感度不高,忽视了网络时代快速传播的特征,或者存在侥幸的心理,认为有些事情可以不用即时回应,过几天网民就会忘记该事件。这种心理其实是自欺欺人,网民对事件的不断关注引起的是事件的不断发酵,而工作人员对敏感信息的隐藏,对事件的选择性报道,并不会降低负面影响,可能还会引起网民一系列的怀疑和猜测,造成对公信力的损害。

忽视社会力量的协同参与。网络舆情的引导基本依赖的是政府单向的疏导,但是网络空间是一个公共场所,主体存在多样化的特点。因此,本质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不能仅仅凭借政府的力量。同时由于缺乏专业力量的介入,舆情引导的结果难免不尽如人意。个别时候也会出现政绩与责任难以权衡的情况,找不到事件主要负责人,政府在治理的过程中忽视了其他本应该可以发挥力量的主体,社会治理角色的缺位是没有办法走向“善治”的。

治理只关注眼前,没有做到未雨绸缪。5G时代的来临,使信息的快速传播走上了特快车道。原有信息传播的周期性不复存在,信息的即时交互性使得政府一次次面临着艰巨的挑战,很难做到未雨绸缪。

每一次焦点事件的发生都是一次挑战和学习的过程,责任方在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加大监督力度,即时制定预案,完善相关程序。例如在深圳南山网约车事件中,政府只公布相关情况,对约谈车公司进行约谈,但不能止步于这一环节,应该未雨绸缪,对网约车的准入门槛等出台相关政策,政府在这类事件中不应该仅仅扮演“亡羊补牢”的角色。

媒介互动性增强,更加开放包容。用户主体匿名的特点和新兴媒体的不断地创新,增强了突发事件中网络舆情互动的多样性,相较于传统媒介,可以更好地用一种低廉的成本和更高的效率去传递政治信息,公众可以更自由地参加网络讨论。网络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平等的、广阔的舆论平台,关于民生、民情和民意等都开拓了一个释放的舞台。目前,随着更多自媒体的发展和电子网络技术愈发成熟,更多的新技术、新思路、新方式都开始应用和壮大起来,政府不再是唯一的发声平台。网民可以利用非常多的渠道进行网络信息发布和回应,一步步融入了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环境中,并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网络成为排解社会压力的新渠道。社会压力的扩大,民众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心理机制失衡以及社会压力的扩大,二者是网络突发事件中舆情生成和演化的重要推动力。目前我国正值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失衡会导致民众的社会压力加大,而网络成为排解社会压力的新渠道。当公民的社会压力遇到了一件紧急的突发事件时,这跟导火线就被点燃了,并且借助网络媒体飞速传播,极易形成爆炸性的网络舆情事件。

五、善治视角下网络舆情的优化措施

时代的快速发展对人类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都是一次全新的塑造。因此,对政府的治理能力和管理能力都将是一次全新的挑战,在面对网络舆情如今的现状,政府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采取策略,通过不断地完善和优化,使网络舆情最终走向善治的目标。

回应性:积极应对焦点事件。政府的态度在焦点事件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焦点事件发生时,政府可能会采取选择性的发布,这种举措一定程度上会加剧公众的恐慌,进而不利于民众的稳定。信息的闭塞只会造成舆论的发酵,使危机散布达到高峰。因此,在焦点事件发生时,政府应该直面事件本身,第一时间回应民众提出的问题,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不断更新事件的信息和进度,而不是选择遮掩和选择性回应。

参与性:发挥意见倡导者的作用。当焦点事件爆发时,意见倡导者可以借助自己的力量,收集和整合网民的意见。在这个过程中,让网民相信自己的力量。通过倡导者的角色,政府既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打击滋事者,又可以借助倡导者的作用,发布正面的消息,给予正面的回应,化解网民不安的情绪,使得事态的发展处于一个良性的状态。此外,还应该借助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打造更多的正面人物,在网络上弘扬积极的正能量,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的影响。

有效性:提升预判能力,加强预警。做好舆情的预警是实现“善治”的必要前提。成功的预警可以降低风险,减少社会的恐慌,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方面,在焦点事件发生时,对公众在网络平台表达的情绪要有合理的判断,网民的宣泄在某种程度上极容易被带偏,此时相关部门应该对公众的情绪有基本的判断,进行合理的疏导,释放正确的信号;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对事件的基本走势、概率以及强度做出判断,设置合理的方案,为类似的事件提供解决方案和模板。

完善性:完善网络舆情治理体系,培育网络舆情人才队伍。网络舆情的防控和优化应该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会涉及政府部门的各个职能部门,包括主管部门、应急部门、监控部门等。构建和完善网络舆情各部门协同治理机制非常关键,同时要建立网络舆情应急监控部门协同应急机制,充分完善网络舆情治理体系。而要加强舆情的引导和管理,必须有一支思想坚定、技术过硬、专业扎实的队伍来充当主心骨。目前我国各级政府的舆情管理能力普遍低下,因此培养具有专业技能,同时又拥有广阔新视野的技术性人才尤为重要。

规范性:完善舆情监控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网络创造了一个新的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自由,但这种自由从一开始便是种无限制的自由。由于互联网具有匿名信和隐蔽性强,开放性和互动性高的特点。每当突发事件发生时,一些居心叵测的人常常会躲在突发事件背后煽风点火,挑动和激化网络舆情,造成社会矛盾。因此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构建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尤为重要。目前我国颁布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法规,但仍没有一部是专门针对网络舆情应急管理的相关法律,因此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迫在眉睫。

六、结语

大数据时代之下,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使得虚拟和现实的世界相互交织,模糊了国家、政府、个人之间的界限。每个人在网络平台都可以隐藏在虚拟的id背后畅所欲言,人们的社会活动不再像几十年前那样只能模糊地口口相传或者记录在册,而可以用更加先进的媒体设备进行记录,例如通过微博,论坛等社会化媒体清楚地展示出来。尤其是在网络上的焦点事件发生时,很容易成为民众的情感集中宣泄口,在某种程度上是对政府治理能力发起了挑战。国家在治理过程中,不断朝着“善治”的目标前进,达到公民和社会的正和博弈关系,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网络空间的良好状态对社会的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舆情管理的地位在今天愈发重要。在目前存在的问题之下,政府应该扮演主导角色,对潜在危险进行预防,在短时间内形成解决问题的范式,最终实现善治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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