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骏霞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浙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五年来,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征愈发凸显,收入分配格局不断优化,“三大差距”持续缩小,人居环境日益优美,民生福祉明显增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实质性进展。
2021年,浙江生产总值(GDP)73516亿元(1.14万亿美元),连续26年稳居全国第4位。2017-2021年,GDP年均增长6.7%,期间GDP总量在2017年、2019年、2021年分别跃上5万亿元、6万亿元和7 万亿元新台阶。人均GDP 由2016年的7.8 万元(按当年平均汇率计算为1.18 万美元)增至2021年的11.3 万元(1.75万美元),是全国人均GDP 的1.4倍、世界平均水平的1.45倍,大幅高于世界银行高收入经济体标准线(1.27 万美元),年均增长5.1%。“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推进,就业总体保持稳定,全年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为4.3%,比全国均值低0.8 个百分点,低于5.5%左右的年度调控目标。2021年末从业人员3897 万人,比上年增长1%,占常住人口的59.6%。发展新动能加快培育,“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深入实施,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激发,成为创业创新的最活跃地区之一。截至2021年末,在册市场主体868.5 万户,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比近96%,是富民强省的重要基本盘,每百人市场主体超过13 个。实体经济蓬勃发展。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2011年上调统计口径后首次突破5 万家,居全国前三位。
2021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541元,居全国第3 位、省(区)第1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4倍,扣除价格因素2017-2021年实际年均增长6%,基本实现与GDP 同步增长。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487元,是2016年的1.45倍,连续21年居全国第3 位、省(区)第1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年均增长5.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47元,居全国第2位,连续37年居省(区)第1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86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年均增长6.6%。推动扩中提低改革,打造橄榄型结构社会。2021年,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 万元至50 万元群体(三口之家)比例比2016年提高24.3 个百分点,达72.4%,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万元至60 万元群体比例比2020年提高3.8 个百分点,达30.6%。收入初次分配逐步合理,GDP 含金量稳步提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GDP 的比值由2016年的49.2%提升至2020年的49.5%。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由“兜底型”救助模式向“发展型”福利保障转变,新型救助体系率先构建,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2021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增至4423 万人;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增至5655 万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增至1798 万人、2742 万人和1811 万人。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2016年的25527 元增至2021年的36668元,稳居全国省(区)第1位,年均增长7.5%。其中城镇、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由2016年的30068元和17359元增至2021年的42193元和25415元,年均分别 增长7%和7.9%。从居民消费结构看,全体居民八大类消费支出实现全面增长,其中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及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增速均超过25%。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分别为47.9 平方米和71.5 平方米,分别比2016年增加7 平方米和11.2 平方米。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由2016年的45.2 辆增至2021年的53.3 辆;计算机62.5台,其中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58.3 台;移动电话253.6部,其中接入互联网的移动电话222 部;彩色电视机175台、电冰箱111.7台、洗衣机97.8台、空调217.9台、热水器106.7台,与2016年末相比,除计算机外,其余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接入互联网的移动电话数量增长最快,比上年增长60.2%。
从城乡差距看,2016年以来,在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双双较快增长的前提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收入倍差从2016年的2.07缩小为2021年的1.94。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同标,每人每月941 元。率先基本实现城乡同质饮水,现代化基础设施城乡全覆盖。从区域差距看,各设区市中人均GDP 最高市和最低市的倍差由2016年的2.23 缩小至2021年的2.13,年均缩小0.02。居民收入最高和最低地区收入倍差由2016年的1.72缩小为2021年的1.61,是全国区域发展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医疗社保区域一体化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拓展至区县。高效率交通网密布,实现陆域“县县”通高速,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持续推进,一体化率达到68.8%,比2020年提高2.8 个百分点。陆域设区市高铁1 小时交通圈基本形成。山区26 县全体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73.2%、78.4%和78.4%,分别比2016年提高2 个、0.5 个和1.8 个百分点,年均分别提高0.4 个、0.1 个和0.4 个百分点,与全省的相对差距持续缩小。从收入差距看,2020年居民收入五等分分组中,最高收入组、较高收入组、中等收入组、较低收入组、最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06227元、64144 元、46183 元、33342 元和20023元,最高收入组与最低收入组收入比由2016 的5.58∶1 下降至5.31∶1,缩小0.27。
2021年,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99%,与2016年持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2016年的57%提升至2021年的64.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 个百分点,高于中等偏上收入国家。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1年,比2016年提高0.65年。儿童预期平均受教育年限14.94年。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量1.64册,比2016年增长42.9%。居民综合阅读率90.9%,比上年提高0.5 个百分点。国民文化素质达到世界中上水平。主要健康指标处于较高水平,优于全国和世界平均水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为42.2%,比2016年提高6 个百分点,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55 平方米,提高0.7 平方米,城乡居民国民体质合格率保持在94%以上,提高3.5 个百分点。文明好习惯养成实现率81.36%,比上年提高5.43个百分点。城市文明程度指数89.02%。
2021年,全省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生态环境质量高位稳定改善,良好环境普惠度明显提升,地区差异不断缩小,生态环境公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总得分为85.81,连续10年提升。按达标水量和个数统计,11 个设区城市的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及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全省森林覆盖率为61.17%(含灌木林)。省控断面中,III 类及以上水质断面占95.2%,连续五年无劣V 类水质断面。11 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PM2.5年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4%。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7.3%。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累计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5 个。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5.8%,其中,千吨以上和重点监测用能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分别下降6.7%和6.9%。
以数字化改革赋能社会治理效能提升,推动“最多跑一次”走向纵深,“法治浙江”“平安浙江”“清廉浙江”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0年社会诚信度94.2%。2021年,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包括工矿商贸企业、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渔业船舶、铁路交通、海上交通事故)1252起、死亡1010人,比前两年均值(可比口径)分别下降23.8%和22.3%,已连续18年“双下降”,其中,道路运输共发生事故925 起、死亡666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22.9%和23.9%。调解机制积极有效,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45.1 万件,比2016年下降21.1%。查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6202 万起。每万人中律师4.72人,比2016年增加1.87 人。每万人成讼率81.8件,比上年减少27.9 件。群众安全感满意率由2016年的96.43%提升至2021年的97.07%,被认为是最具安全感的省份之一。
使命催人奋进,实干成就未来。回顾过去五年,浙江在共同富裕道路上取得了亮眼的成绩。站在新征程上,浙江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秉承浙江精神,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全国实现共同富裕先行探路,积极探索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的共同富裕,努力在新的赶考路上为全国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