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邦俊,张颖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3)
据统计,2020 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进行网上学习的比例将近90%,上网玩游戏的比例达2/3,上网看短视频的比例则有1/2。[1]这些数据充分显示出我国未成年人的入网规模十分庞大。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且无明辨是非的能力,但又对网络信息充满好奇心,容易被良莠不齐的网络信息资讯带偏。过去,未成年人犯罪多集中在盗窃抢劫等侵财型犯罪以及轻微伤害等人身犯罪,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在媒体融合的背景下,未成年人的犯罪呈现出新的趋势:犯罪主体由社会闲散青年到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手段由传统接触式犯罪到利用网络作为媒介进行新型犯罪。互联网不具有边际性,其不断拓展着自身的广度和深度,且触角已达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未成年人身处其中,如同被一张巨大的信息经纬网全面笼罩。互联网既是诱因又是手段,互联网与未成年的不良互动将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我国实务界与理论界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的发展,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从未停滞研究的步伐。虽然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不减,但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却并未因此降低。这一矛盾的表现反映出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主要原因在于诱使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较为复杂,而治理则需要多位一体。目前,我国现有的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落实不力,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方面客观上存在人手不足、资金不足、经验不足、城乡差距大等情况;另一方面,主观上仍存在发现问题意识的主动性和深入度不够、执行能力不足、突发情况灵活处理度不足等问题。为此,我们需要重新审视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新形态并进行溯源治理。
广义上的未成年网络犯罪不仅包括未成年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也包括网络诱发型犯罪。2020年,未成年网络犯罪被检察院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相较2019 年增长35.1%,在校学生相较2019 年增长80%。2021 年起诉较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3.5万,同比上升6%。将近70%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是由于未成年人不正常接触网络、浏览不健康网络资讯而造成,而网络世界中充斥的大量的软色情、暴力、赌博等也侵蚀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在频发的恶性校园欺凌事件中,网络欺凌尤盛。[2]
1.加入网络水军制造伪话题,传播虚假信息。网络“水军”是互联网发展的产物,“一般指在网络中针对特定内容发布特定信息或者被雇用的网络写手。近年来,在明星热搜打榜、软文广告推广、商品服务推出、自媒体流量等中,都有‘水军’的身影。”[3]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微博、贴吧、知乎、豆瓣等已成为普通人发表言论的平台,尤其是微博,作为我国匿名言论集中地的最大平台并没有入网资格限制,其背后被资本控制,且很多言论导向的背后均充斥着商业交易,为了控制言论的导向会雇佣大量的网络水军,通过网络刷分控评、刷单炒信、刷量增粉、刷榜拉票等流量造假,组织水军制造虚假阅读量、评论量、转发量、点赞量、下载量、曝光量等或者对他人进行谩骂、网暴、饭圈互撕,传播扩散虚假信息,挑动网民对立。部分未成年人为了赚钱或者出于好奇会选择加入网络水军的队伍。我国法律对网络水军的罪名认定以及刑罚处置没有明确规定,这也导致了网络水军这一队伍日渐疯狂。“深圳一13 岁的初中女生被“网暴”为“渣女”,并被不法分子以“有偿删帖”为名敲诈勒索。经调查,此类案件中的“水军”有不少是“00后”。”[4]《半月谈》公众号曾发文指出,网络水军已出现专业化、协同化、产业化的趋向。水军平台的加入渠道打着“网络兼职”“招募写手”名义推广引流,未成年人可以轻松加入。网络水军侵入未成年人的世界,一方面极易助长校园霸凌者的气焰,模糊未成年人的是非观;另一方面,也会给未成年受害者带来不可逆的身心伤害。网络水军侵入未成年人的世界是对社会底线的挑战,也是网络水军日益疯狂的明证。
2.人肉个人隐私,实施网络暴力。部分未成年人利用媒体制造的热点机会,当“狗仔”去挖八卦,偷拍他人隐私照片上传到网络来获取点击量或浏览量,为了获取他人的信息通过“人肉搜索”等扒出他人各种隐私,并断章取义地公布他人隐私上传到公众网络平台,利用网络作为网暴他人的工具。白皮书指出现在的校园欺凌已逐渐演变为网络暴力。有学者在关于网络暴力语言的150 份样本中统计发现,青少年能有效认知网络语言暴力的不足一半,在统计中超过三分之一的青少年表示总是经受网络暴力,四分之一的青少年存在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5]网络欺凌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欺凌者和受害者两种身份会在同一个人身上出现叠加的网络越轨行为。[6]2021 年年底的“刘学州事件”①2021 年12 月6 日,15 岁的刘学州在网上发布寻亲视频,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短时间就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刘学州3 个月时被亲生父母贩卖,4 岁时养父母在一起爆炸中丧生,后由姥姥、姥爷照顾长大。刘学州找到亲生父母后,希望拥有一个家,提出想让父母给自己买或者租一间房子后,便被亲生母亲再次遗弃并拉黑。1 月18 日,刘学州告诉某新闻希望司法机关对其亲生父母进行刑事追诉,并计划报警。在此过程中,一些网民私信刘学州并进行人身攻击言论,即对其实施了“网暴”。1 月24 日凌晨,刘学州在微博发布一条以“生来即轻,还时亦净”为标题的长文后选择吃药自杀,被好心人发现后送至医院紧急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一度成为热点话题,刘学州作为一个寻亲少年,年仅15 岁,最终在网络暴力中选择自杀,而实施网暴的不乏拿网络当法外之地,拿恶语相向当个性的未成年人。利用网络深挖他人隐私,网络语言暴力等,这些行为的法律性质介于违法犯罪的模糊地带,加之未成年的身份属性,难以定罪量刑,因此在媒体融合的风险社会下,未成年人利用网络之便,在违法犯罪的边缘疯狂试探。
1.未成年涉足色情直播行业。现代媒体融合背景下,直播平台越来越多,在各种不良直播平台巨额打赏的耳濡目染之下,一部分女性未成年人沉溺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为了满足自己的物欲和虚荣心参与网络色情直播,而这些平台背后的控制者往往还会涉及黄赌毒行业,因而,一旦部分未成年女性跨入色情直播行业,就可能一步踏错而无法自拔。媒体融合背景下,一些电视广播行业对性表现方式变得扭曲和异化,而未成年人对性的无知以及对禁忌好奇的心理更是令未成年人的性观遭受腐蚀。直播行业兴起,未成年网红疯狂捞金,使许多未成年人萌生赚快钱的扭曲思想,为了蹭热度,赚流量,吸引粉丝,导致未成年人直播乱象频出。通过警方查抄的涉黄APP 背后的色情直播网站站点可以发现,色情直播行业已经出现了未成年人的身影,甚至在组织淫秽色情表演的成员里面也出现了未成年组织者。2017 年,美拍直播平台被媒体曝光有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脱衣、露体直播。2018 年,亦有媒体曝光在快手、火山小视频平台上,有怀孕的未成年妈妈扎堆做网络主播,晒孕照、验孕棒、医院产检书吸引眼球。[7]甚至快手APP上曾出现过14 岁的宝妈。当前,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看世界,而网络的推送具有个性化定制的特点,反倒局限了个人的小世界。直播行业的赚钱速度令人惊奇,一些未成年人在未知的风口前不断试探,试图通过直播捞钱,直播的方式采用各种无下限的涉黄或者丧失伦理道德的内容赚取流量与关注,最终踏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无法自拔。
2.转发或者散播色情、暴力、恐怖信息。在匿名网络社交时代,未成年人在公共网络平台设置链接,可以直接跳转到黄赌毒网站,通过在自己首页设置、在他人微博评论区设置不良链接或者陌生人私信的方式来骗取他人点击黄赌毒网站,污染网络环境。“2013 年3 月,连云港市公安局民警在网络上发现一个充斥大量淫秽视频和图片的QQ群。民警迅速展开监控,发现这个群的管理组织相当成熟。通过对QQ 群的监控,最终找到了群主和两名管理员,他们都是某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这些人不仅自己去看,还组织别人一起看并且上传,群里成员大多数为在校未成年学生。”[8]未成年常用贴吧作为自己发表言论的场所,一些贴吧往往以充满淫秽词语的谐音词命名,其中活跃着大量的未成年人,这些贴吧有的成为淫秽制品买卖的线上交易市场,有的成为未成年人“口嗨”的发泄场所,在监管不到位的互联网世界,软色情总是以各种方式潜滋暗长,其对于未成年人的隐形腐蚀是一股垃圾洪流,使青少年逐渐萎靡甚至沉溺,身心遭受严重伤害。
1.通过网络交友进行诈骗。随着互联网交友软件的泛滥,除了现在作为社交使用的微信、QQ 之外,还有大量APP 用于陌生人交友、谈恋爱等,例如陌陌、探探、伊对、Soul 等。未成年人在现实生活中被家长约束不能谈恋爱,但在网络上则可以充分释放自己的情感需求。未成年人生理发展的特点之一是性成熟,随着一些爱情方面影视剧的上线,懵懂的未成年人内心的情感逐渐萌芽,试图通过网恋满足自己的情感需求,但这种网恋却伴随着风险。2020 年8 月12 日,18 岁女孩小冰(化名)报警称被17 岁网恋对象刘洋敲诈勒索。[9]未成年人既容易成为网络犯罪的被害人,又容易成为网络犯罪的加害人。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在网络中以诈骗为主,在现实中以盗窃、抢劫、敲诈勒索为主”。除网络诈骗之外,也存在未成年人利用APP 的便利,通过网络交友的形式把屏幕后的被害人约出来,抢劫他人钱财或者实施强奸的行为。
2.通过黑客技术进行网络犯罪。互联网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熟知并掌握网络技术,其通过专业学习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成为少年黑客。其中一些人被犯罪分子教唆,帮助其实施一些盗取银行账号、窃取私密信息、攻击网站、恶意篡改网络信息等行为。[10]还有一些未成年人通过网络游戏平台或者聊天软件认识一些网上一起娱乐的社会闲散青年,组成帮派进行团伙犯罪活动。例如利用网络实施电信诈骗、网络盗窃行为,并通过淘宝等网店以低价快速销赃。[11]“2021 年1-9 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及未成年人电信网络罪的4822人,其中,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罪的2066 人,占42.8%;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1205 人,占25%。”[12]“广东发生了一起恶意进行网店索赔的团伙犯罪,经查实,犯罪成员年龄集中在15 岁—22岁之间,首要分子年仅18 岁,还是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在校生。四川某中学在校生由于与同学之间有矛盾,便通过考生账户的登录验证漏洞,恶意篡改上百名同学的报考志愿……”[4]由此可见,部分擅长网络技术的未成年如果心术不正又无正面引导,就很有可能自己主动走向弯路,或被他人引诱被动走向歧路。
据中国互联网中心统计,认为自己在2020 年下半年遭遇过网络安全事件的未成年网民比例达27.2%,对网络权益维护或举报具有一定认知的比例为74.1%。小学生互联网普及率2020 年达到92.1%,初中、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互联网普及率分别为98.1%、98.3%和98.7%。35.5%的未成年网民遭遇过网络不良信息侵蚀,较2019 年(54.0%)提升了11.5 个百分点。其中,血腥、暴力或教唆犯罪内容比例下降最为明显,从2019 年的19.7%下降至2020 年的10.4%,下降了9.3 个百分点。上述数据显示,未成年网民越来越多,入网年龄呈现低龄化趋势,网络上存在大量的不良资讯并主动侵袭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
1.直播平台乱象丛生。移动媒体时代花样百变的APP 应运而生,当下尤以短视频类的APP 受到热切追捧。然而,短视频平台对于短视频内容的审核效率远远不及短视频更新的数量,其中一些渲染色情、暴力等非正确价值观的短视频往往打“擦边球”,只有真的引起广泛围观并弹幕出现多次“封禁”“猛”“限流”“抬走”“色情”“华子”“正能量”等字眼之后才会被封,但是封禁也仅是账号暂时性关闭,而背后操纵的人依然换一个账号、换一个平台或者仅仅是隔几天即可重新开始,没有任何惩罚性措施。目前,一些大型的短视频平台虽然有“未成年模式”,但却形同虚设,大多数未成年人不会主动开启,难以起到真正意义上的隔离作用。如社会上出现的多起未成年人“重金打赏”主播的案例,即为未成年人沉溺于虚假的直播世界,想要与主播认识或者自己想成为主播,参与成人世界活动的明证。在媒体融合的背景下,网民在各种非正规论坛上发表着千奇百怪的言论,一些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言论、图片、视频等也频频见诸网络之端,未成年人可能接收到的各种不良资讯过多,如果任由未成年人浏览接受,那么它们对于未成年人三观塑造的不良影响将是“注射式”的甚至是毁灭式的,难以消解排出。
2.暴力色情游戏渗透式浸染。当前比较火爆的网络游戏大多都以枪支、暴力为主,玩家选择各种英雄人物作为自己在游戏中的代表,这些游戏画面中充斥着血腥,弥漫着残暴。现在,多个地区为青年人开展了线下真人模拟游戏,真人进行穿越火线等。主要形式为若干人组成团队,手持各式“枪支”,进行实战化仿真化游戏,进一步加大了未成年人对于游戏中暴力血腥的狂热,将网络游戏中的情节上演到现实生活,增强真实开枪射杀的体验感,通过强烈的真实游戏刺激感让未成年人沉迷于幻想中的游戏世界难以自拔。
网络世界具有无数藏污纳垢的隐秘角落,色情游戏如刮骨钢刀,荼毒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媒体融合背景下,一方面,互联网拓宽了未成年人的活动空间,扩大了未成年人的认知领域;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利用网络玩游戏的比较多,而游戏软件中的人物设定多为衣着暴露或者以暴力为主的角色,同时充斥着各种低俗弹窗广告,未成年人在网游中犹如吸食“精神鸦片”。网络的无边界性导致了未成年人与不良资讯的侵蚀之间几乎是零距离。互联网的极速发展滋生了一些隐秘的内容低俗、伦理失范的信息,网络新媒体的失范、内容的庸俗化、娱乐化极易导致未成年人心理状况畸形发展。其中,短视频录制(抖音、快手等)是在青少年中最受追捧的,它通过明星、网红的流量效应造就了其年轻化、时尚化的产品形象,且其中多位主播及大量的短视频利用暴露的衣着、引人遐想的动作游走在淫秽的边缘。例如2021 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中,河南周口的“魅爱”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浙江杭州的“黄瓜视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等,均主营色情直播,涉案主播千余人。
1.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在刑罚上的宽缓以及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一般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一些诈骗团伙利用未成年人身心不成熟、对于潜在风险的感知能力弱、自我保护不足、自我控制力不够等特点,以及法律对未成年人定罪量刑上的宽缓机制,欺骗、利诱、教唆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甚至利用公司化运作形式,裹挟未成年人加入跨境诈骗集团。[12]目前,社会上有些人以少量金钱诱惑未成年人,以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刑罚上的宽容性、未成年人不会留下犯罪记录、挣快钱、高额分成等借口,拉拢、诱骗未成年人加入犯罪团伙,随后即控制其经济自由或者通过其他威胁手段逐步控制其人身自由,并长期利用他们进行犯罪,最终使其无法逃脱犯罪团伙的魔爪,或者使其逐步深陷预设的陷阱。例如犯罪团伙成员通过与未成年人的接触,根据未成年人类型的不同说服其接受不同的工种,并传授其基本诈骗方法进行网络诈骗,一些女性未成年人则会以高薪以及保密等为诱饵说服其进行网络淫秽直播等,通过不断地向观众要打赏进行大尺度直播。
2.未成年人追逐明星梦的心理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数字媒体时代,移动媒介的发展随之带来的是娱乐业的蓬勃发展。明星具有高额的收入与众人追捧的热度,随着众多未成年明星或组合的走红,出名要趁早成为未成年人放弃学业追逐明星梦的因素之一,为了追逐明星梦选择辍学去各种群演基地等候,抱着一炮而红的心态在默默等待,尝试加入各种选秀节目,甚至通过中介公司进行梯队式包装,对成为明星具有迫切地希望。未成年人思想观念不成熟,面对网络上鱼龙混杂的招募信息,加之对于成名的迫切渴望,极容易被隐藏在网络背后的居心叵测之人利用,成为娱乐圈潜规则的牺牲品。
3.未成年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足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未成年个人信息泄露之后,容易被他人利用诱骗其加入犯罪组织。据相关文献统计可知,“未成年人在线上披露的隐私往往比在线下多,他们在社交网络中披露了大量的个人信息,男性相较于女性更倾向于参与一些风险行为,因而他们进行隐私披露的程度也普遍更高”。[13]成人个人信息的泄露加剧了财物诈骗的风险,对于未成年人来说,风险不仅仅存在于财物,更多的是对个人本身的危害,思想的腐蚀加肉体的侵害双向夹击,使无个人保护意识的未成年人屡屡落入犯罪分子的魔爪。
1.多方监管存在漏洞,网络违法犯罪屡禁不止。虽然各地政府出台“扫黄打非”专项活动,但是由于网络空间巨大,隐蔽性与开放性共存,色情直播行业屡禁不止,不断危害与腐蚀尚不具备辨别是非能力的未成年人。目前侦查机关对于网络不良信息多处于被动侦查状态,对于污染未成年人思想的淫秽直播只有举报后才会介入,打击力度不大,导致一些色情直播行业明目张胆地荼毒未成年人。另外,基于个人信息的不断泄露,新的网络诈骗形式让人防不胜防,而未成年人则成了不法分子的侵扰对象之一,既将他们当作犯罪对象,又想方设法以“合法的外衣”将未成年人拉拢进自己的团队。网络无边际,网络监管又具有滞后性,往往只能事后填补漏洞,网络安全问题令亿万网民头疼,而能让所有未成年人安全上网的网络环境在偌大的网络世界中的确不多见。
2.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说服教育,惩治效果有限。在违法犯罪环境下长期浸染的未成年人即使被说服教育,回归生活后仍可能会再次犯罪。生活环境对未成年存在重大影响,在恢复自由之后,身边相处的朋友依然是游走在犯罪边缘的混混,缺乏家庭实质性监管,社会监管部门的个别监管无法落到实处,难以隔绝与狐朋狗友的密切联络,在各种撺掇之下具有高概率再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可能性。
3.未成年人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家长是未成年人的亲密接触者,对于预防和治理网络安全风险具有最大的内驱力。”[14]然而,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关注深度不足,网络安全认识的深度不够,虽然现在有“法治进校园”等一系列活动,但这种活动大多作为集体会议的形式,学生聚集之后只是对形式产生好奇,而对于普法的实质内容并不过多在意,导致“法治进校园”成为一种空口号,难以深入学生内心,让学生真正树立法治意识。很多未成年犯罪人并不知道自己实施的是犯罪行为,未成年人认为的犯罪停留在传统犯罪中,比如杀人、抢劫等严重的暴力犯罪。然而现在却出现了很多的新型犯罪,尤其是网络背景下很多犯罪人都以互联网为犯罪工具,但未成年人基于自身法律意识的淡薄,不知道自己通过网络所实施的行为背后的法律性质,犯罪动机可能出于贪玩、好奇、好胜或者受网络环境的刺激而产生的模仿心理,从内心而言其并不认为自己实施的行为是犯罪。
4.学校心理咨询室未被真正激活。我国大多数中小学均设置有心理咨询室,但大多数学校该部门并未被激活。很多学生未听过这个部门,或者这个部门只是形式上应付上级检查,实则内部未曾真正运转,没有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让学校某个相关专业的老师担任,并不具有专业对口性,难以真正从心理医学专业角度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学校设置的心理咨询室很多时候只是形式大于内容,有问题仍是直接上报班主任或者通知家长,难以纾解学生内心的郁结。大多数未成年犯罪人都是因为心理短暂地受到蒙蔽或网络不良资讯的沉溺性而难以自拔,需要借助外力共同帮助徘徊在悬崖边上的未成年人,然而部分学校心理咨询室功能的缺失令这部分人丧失了回归的机会。
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诱因是多方面的,未成年人本性为空,灌输的内容和输出的行为具有一致性和共生性。应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最妥当的治理机制并非刑罚,而是源头治理,力求切断犯罪诱因。犯罪治理不宜搞大水漫灌,而要有针对性地“滴灌”。[15]而“滴灌”则要求精准打击,高效渗透,通过心理平衡调节、法治课程考核、网络环境清理以及良好的校园周边氛围等方面进行。当前,未成年人面临的网络诱惑增多,在治理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过程中要多途径、全方位落实治理对策。
我国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许多未成年人一旦出现心理扭曲问题,其实施犯罪行为的风险就会显著增加。从学校、家庭等角度进行干预可能无法真正触及未成年人的内心,心理干预、心理咨询需要主动性,依靠未成年人发现自身存在心理问题,继而借助学校社会的心理咨询室等平台进行心理治疗,不具备现实中的可靠性,大多数有心理问题的未成年人难以发现自身的心理问题,即使存在问题也不会主动寻求心理治疗。基于这种现状的存在,我国的未成年人心理治疗需要社会层面主动介入。
1.在发现心理问题上主动出击。学校方面应当激活学校心理咨询室,定期组织心理健康筛查,班级内部设置心理委员,学生更擅长和学生打交道,更了解学生内部发现的一些问题,对于有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另外,对于学校内部的不学无术的学生,可能与社会不良少年接触较多的学生应当重点关注,了解其家庭背景。对于家庭不完整及缺乏家庭管教的学生应当与社会方面通报,由其设置专门的心理咨询室主动进行定期心理干预,已达到源头治理的效果。
2.在心理治疗上主动干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是我国一直以来的社会治理理念之一。一旦发现存在心理问题的未成年人时,应当迅速反应,主动地进行干预式治疗,并且对于未成年人的治疗方案应当具有高渗透性和不经意性,持续性和渐进性,使未成年人对心理治疗不产生对立情绪,因此,未成年人的心理治疗不同于正常的心理治疗手段,应当主动干预,潜移默化。
3.将心理治疗纳入未成年人医保范围。一方面,许多家长对于未成年人存在的心理问题认识和重视不足,即使发现其存在心理问题也疏于防范与治疗;另一方面,现代心理咨询多数藉由访谈方式进行,与传统方式相比,多数家长觉得其效果不显著,从而不愿给未成年人投入相关费用。与此同时,我国当前心理咨询的收费并不低,仅心理测试评估一项就要花上千元,而且评估大多是以填写问卷的形式进行,后期的治疗时间、治疗效果则因人而异。因此,我国心理治疗一直没有西方盛行,西方大多数家庭都会定期咨询心理医生,在美国的医疗保险系统中,可以报销心理咨询费用,这也减缓了美国人心理治疗的经济压力。建议我国也将心理治疗纳入医保范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家长对于该项医疗费用的经济压力。
互联网具有沉溺性,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健全,难以抵挡互联网的诱惑,互联网作为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之一,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与净化。虽然我国对于互联网的整肃行动已经进行多年,但现在的互联网依然漏洞频发,木马病毒始终徘徊在网络世界中。互联网具有专业性,即使是成年人,必须谨小慎微才能免于掉入互联网的陷阱。时至今日,我们从未真正战胜过互联网的不良资讯,在互联网空间总有百密一疏的漏洞使其潜滋暗长,不良资讯不分类别、不分行业、不分对象地进行无差别侵袭,其中就包括未成年人。因此,国家应该协力肃清互联网,不给不良资讯滋生的空间。2022 年3 月17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2022 年“清朗”系列行动新闻发布会,从理念到政策坚决使网络环境海晏河清,开启“清朗·2022年暑假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清理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妨碍青少年上网学习的不良信息,重点整治涉未成年人网络乱象;督促网站平台进一步完善和推广青少年模式。
1.激活“未成年人模式”。当前“未成年人模式”设置空虚,并不能起到真正的规范未成年人清朗网络的效果。当前未成年模式的内容更适合儿童观看,主要是卡通动画、趣味实验等适宜低龄未成年人观看的内容,对于初中高中或者14 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已经初步具备独立的思考能力,心智属于半熟阶段,应当在未成年模式下增加适合大龄未成年人观看的内容,注重身心修养,关注情感萌芽等该年龄阶段会面临的实际问题。针对部分家长对未成年模式的忽视问题,建议在对未成年人配置电子产品时,直接设置成未成年人系统,该系统只有供应商能予以解除。另外对于家长的电子设备开发双密码模式,家长进行解锁为正常模式,手机功能为正常功能,未成年人进行解锁则自动成为未成年模式,谨防未成年人利用家长电子设备进行娱乐。同时,丰富未成年模式的内容,将寓教于乐做到多样化。
2.打造良知主流媒体,践行“清水湾倡议”[16],封堵无登记备案网站的入网之路,承担网络“守门人”[17]的责任。首先,各大互联网公司积极自检,下架捆绑恶意APP 的应用软件,封禁违规直播间。据悉,2015 年全国50 家网络行业组织已经签署了《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协议书》,根据《抖音直播2021年度生态报告》显示,2021 年,抖音直播永久封禁直播权限累计31825 个账号,处置违规直播间167853 个,2021 年7 月开始,抖音开通“2021 青少年保护暑假专题专项治理行动”,拦截未成年人直播打赏6000 人次,封禁诱导未成年人打赏账号直播权限419 个。鼓励媒体在政府的号召下积极应对未成年网络犯罪风险,积极进行自检模式,充分发挥媒体的职业与视野,努力为未成年人塑造清朗的网络环境,坚决抵制为了利益,破坏社会风气,侵蚀着未成年人思想的低俗娱乐入网。其次,对于网站入网实施申请备案制,网络环境开设网站需要负责人向相关机关报备,获得批准后才允许入网建站,建立专门的系统进行网站经营备案,对于没有登记备案的不知名小网站,凡查必封。最后,对于网络主播进行实名化认证,在网络主播的直播平台需要登记官方认证号,直播内容认证标,被系统查封的主播有权利通过申诉进行复播,申诉不过则取消官方认证,禁止再播,直播内容涉及行政违法、治安违法的则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3.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对未成年人进行入网监管。“网络安全治理不仅是一种法律治理,也是一种技术治理。”首先,未成年人入网可以采用部分实名制。2015 年2 月4 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了《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提出要全面推行网络实名制,目前而言,网络实名制问题仍受到多方争议,我国尚处于研究的初步阶段。[18]但对于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有必要考虑在部分互联网应用上实行入网实名制,例如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网络游戏实名制可以筛选掉含有色情、暴力、恐怖的网游,网络直播可以规避成人化视频的推送。同时在娱乐应用的实名化又和“未成年模式”保持理念上的一致性,在规避未成年人互联网风险上具有叠加功效。其次,完善涉网犯罪未成年人动态管理系统,构建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分析研判大数据系统。该系统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数据为核心,并导入公安、法院、司法、教育、网信办、网络运营商等部门相关数据,形成治理合力。通过发送预防提醒、“电子手铐”信息确认、断网等方式一站式预防网络犯罪的发生。建立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监控预警平台,网络社交平台不仅要求机械性的形式审查,更要建立专门的人工审查部门,对已经发布的或者正在进行的内容落实实质审查责任。对屡治屡现的色情、诱惑等信息开展追根溯源式监控,彻底清洗网络上可能会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色情诱惑或者不良交友等擦边球现象,以防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1.肃清学校周边不良环境。学校作为学生集中的地方,有义务为学生打造安全高效的学习生活环境。校园周边是学生必经之地,营造良好干净的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学生多,人流量大,学生的娱乐爱好较为集中,部分商家将娱乐性质的商铺设置在学校周边,以方便学生随时进行消费,例如,网吧、KTV、棋牌室、小宾馆、游戏厅等娱乐场所。这些场所与学生近距离接触,随时随地都在吸引着未成年人,因此学校有必要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朗净化,限制周边娱乐环境在学校周围的经营,还校园周边一片净土。《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周边不得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①《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 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但是该条文没有明确“周边”的具体范围,导致有娱乐场所距离学生过近。另外,一些娱乐场所为了营利,变相改变自己经营的门面,以小吃店为幌子,内部则为黑网吧等。因此,需要认真彻查学校周边的娱乐场所,予以严格打击。
2.改善传统法治教育方式,开设沉浸式特色法治课堂。“法治进校园”绝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阶段或者形式阶段,要实质性地对学生产生思想上的影响和行为上的导向。法治课程实质化应当从如下方面入手:
(1)将法治专业课纳入考核成绩。关于未成年人的法治知识教育,国家有专门制作相关PPT 和课件供师生学习,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0)》中提到:集中研发“讲课稿+PPT+视频资料”的课程库。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打造标准化课件122 个,向5727 所学校输送,覆盖师生550余万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则联合区教育局签署 《关于建立南浔区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实施办法》,将法治课设置为必修课。通过对课程的学习,进行期中期末考试,法治课挂科的学生不能授予相关学分。
(2)学校结合侦查部门等开展相关网络犯罪“套路”课程或系列讲座。当前犯罪手段多样化,尤其是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人们稍不留神可能就被“套路”。未成年人涉世未深,心智不成熟,有必要对其进行更多的关注,以防被利用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让学生了解当前网络上的不良资讯是如何侵蚀未成年人的,通过经典案例的解读让学生知道互联网陷阱就在身边,树立安全入网意识,并且将网络安全课设置为必修必考课程,纳入未成年学生的成绩考评之中。
(3)组织学生在校统一观看法治教育视频,进行沉浸式法治教育。近几年来面对未成年人犯罪这一问题,国家制作了一系列精品视频可以公开观看,获得了很好的响应,其中以《守护明天》最为知名,另外还有《昨天再见,明天你好》《青春·幻象》《七色花开》《微光》《未完成的画》《未检之光,未爱守护》等精彩视频。之所以要在学校组织学生观看是因为学生的自制力较差,家里的电视网络一旦打开总会有一些其他更为吸引人的视频转移学生的精力,学生往往不会认真观看,但是放在学校,在千篇一律的课堂上偶尔看这样的视频,对学生而言会感觉到轻松,更会成为学生喜闻乐见的一堂课,学生只有看得投入,才能被正确引导。
3.重点关注家庭异常的未成年人。在教育方面,各方主体正在趋于融合,即学校、家庭、社会均对学生教育共治共管,教育不仅仅是学习成绩单方面的事情,更是综合素质的评判,因此各方主体共治共管的整体倾向是有必要的。学校应当了解每位学生的家庭情况,对于家庭关系复杂的学生要予以特殊关注,尤其是存在父母离异,或者父母外出务工等情况的学生。要随时观察学生的行为举止是否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多与该类学生沟通,了解心理状况,多组织集体活动让学生感受到爱与温暖。观察学生的交友群体,是否可以与同学和谐相处,是否接触过社会上的不良少年。尤其对这类学生的成绩要多关注,这类学生大多数经济条件欠佳,成绩不好就不想再继续读书了,因此对于这类学生的辍学一定要严格审查,因为一旦辍学则脱离学校管制,加之家庭缺乏管理,社会救助不到位,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歧路。我们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上要抓源头,不能让学生失去家庭、学校、社会的所有管教。
4.创新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培育形式。“教师是影响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关键的因素。教师对学生使用网络的态度、教授使用网络和自身网络使用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引导了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进而影响了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水平。”[19]许多未成年人认为互联网是虚拟世界,网络语言暴力对他人造成的伤害也是虚拟伤害,更甚者根本没有意识到什么是网络语言暴力。“未成年人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网络监管体系不健全导致未成年人缺乏纪律精神、消极集体氛围导致未成年人对网暴群体依赖性更强、身处特殊发展时期未成年人自律能力薄弱,从而使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表现出了道德认知、情感和行为上的偏差。”[20]基于未成年人年龄小经历少带来的自身限制,对网络语言的风险性认识不足,常常是网络语言的受害者与施暴者,之所以形成这样的现象,是由于未成年人未形成正确的网络素养,学校、家庭均未向未成年人教授过网络素养相关知识。网络素养是综合素养,需要家庭、学校两位一体,双视域下混合教育,沉浸式、衔接式监管与培养。在未成年人价值观的形成过程中,不仅要注意德智体美劳培育,在网络世界,线上教学背景下,提升网络素养更需久久为功。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让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当下,网络安全是一件大事,是主观的感受和客观的安全的组合。目前,网络的不良影响已经逐步影响未成年人,青少年在成长的过程中自我约束力弱,思想行为在不当引导下会产生越轨性偏差。疫情之下,网络使用变得愈发重要,愈发频繁,多数未成年人依靠线上课程来进行学习,而无边网络下的脏污躲在阴暗的角落蓄势待发,不良诱惑随时都有可能侵蚀未成年人身心,给其带来难以消弭的潜在危害。未成年人是网络上的原住民,其个人信息从一出生就已经被数字化,上网是他们与生俱来的习惯。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加强对网络的监督,打造海晏河清的网络环境,塑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