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对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的发展

2022-02-05 01:08梁鋆彤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网络空间马克思共同体

梁鋆彤

(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海南 海口 570100)

发展和治理理念的生成及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的形成往往都离不开一定的理论基础。而这个理论基础放在中国,则一定是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从来都不是把它用来装“门面”,而是把它作为行动的指南,每时每刻注重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习近平提出的解决全球网络治理的中国方案——“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也不仅基于他的政治实践经历,还基于他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尤其是对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后者的产生为我们认识世界和社会历史提供了科学的视角、清晰的思路。

一、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促使我国国家领导人一直高度重视互联网所带来的机会与挑战。1978 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重要命题,并于1986 年推动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使得中国开始与世界互联网接轨;1993 年,江泽民同志启动了著名的“三金”(金桥、金关、金卡) 工程,并在“十五计划”(2001-2005) 中提出了关于互联网发展的“16 字方针”;2003 年,胡锦涛同志发起了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的方案等[1]。这些思想与实践皆推动了我国的互联网思想体系趋于完备。习近平总书记正是在互联网日益受到重视的氛围下,逐步形成了他关于网络治理的新思路。

在地方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便早已通过组建信息队伍(1983 年),开启“数字福建”(2000年)、“数字浙江”(2002 年) 和“智慧上海”(2007 年) 战略来探索网络强省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则对腾讯、微软等国内外企业机构进行了考察。历经多年的实践后,习近平深刻认识到网络对企业、地区以及国家的积极影响,但同时,他也无法忽视当前国内互联网发展的困境以及国际网络战争对国家安全的危害。在2014 年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习总书记正式提出要把我国从“网络大国”建设成“网络强国”的目标。中国提出强国目标并非要在网络疆域内称霸,而是为了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但互联网的互联互通性质告诉我们,要达到“网络强国”的目标,必须要有良好的全球网络环境,它的安全是我国网络安全、国家安定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因此,2014 年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向世界发出了中国强音,中国希望与各国一同打造和平与安全、开放与协作的网络空间与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并指出互联网使得国际社会越来越成为一个紧密联系的命运共同体。为加强这一意识,习近平“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这一概念第一次正式提出于2015 年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不仅强调要做好国内网络综合治理,维护国家网络安全,而且必须注重互联网的国际协作,在和平的基础上取得发展。习近平“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与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互联网治理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它是中国互联网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系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都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内容,二者提出的背景、价值理念、具体内容具有共同性。它们都是在全球化深度发展、国际恶性竞争增多的背景下提出的中国方案,目的是应对当前世界性问题,包括生态、疫情、世界零和博弈和单边霸权主义格局、逆全球化思潮盛行等问题,为世界发展谋求和平的外部环境。在价值理念上,它们皆以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为理念践行的主体,倡议各国要联合起来,坚持开放、绿色、合作、共赢的态度,通过沟通、协商和平参与和解决全球治理问题,以各国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将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由人民共创共享。在具体的内容上,人类命运共同体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都展现出了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社会方面,各国未来的合作方向和中国担当。从提出的时间点和两大理念的内容而言,“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提出离不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可以说,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从属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之间的根本不同在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的是大国在多领域的和平交往、合作共赢,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致力于网络空间领域的大国合作治理。后者侧重于完善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推动网络交流平台的打造、促进网络经济的创新发展、重视网络安全和网络空间主权的共同维护,要求打造一个绿色、有序、清朗的网络空间。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能够加速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前者是后者的补充和丰富,后者是前者发展的保障。由此可见,可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表达为网络空间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打造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实质上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网络空间的具体操作和必然要求。

此外,二者还拥有同一个重要的理论来源,即马克思的“真正的共同体”思想。解决时代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问题。面对中国发展的重大问题,习近平一直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不动摇,坚持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并不断地在实践中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理论亦是如此。二者在共同体意识和价值理念上是对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的继承和发展[2]。

三、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对“真正的共同体”的继承

习近平所提出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构建共同体的主体、动力、表现形式、目的、实现目的的方式上和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存在区别。在理念践行的主体方面,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强调的是以主权国家、国际组织为共同体的主要构建者,而不是“真正的共同体”所主张的个人;在构建“共同体”的动力方面,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以凝聚共识为主要力量而不是以“真正的共同体”所提出的以生产力的发展为第一推动力;在表现形式上,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在虚拟空间进行构建,“真正的共同体”则围绕的是现实社会的共同体构建问题;在目的方面,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主要以解决网络空间现存的问题为目标,强调各国合作共赢,为世界发展打造一个清朗、安全的网络环境。“真正的共同体”要实现的是共产主义目标,推动每个人能够实现自由而全面发展,即无阶级差异的自由,个体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做事,生产资料由社会成员共同占有,按需分配,人与自然、社会和自身得到和谐发展;在目标的实现方式上,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是通过批判资本主义,通过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从而实现共产主义目标的共同体。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一个主张各国摆脱对抗、恶性竞争,通过合作,从而实现共赢,增进各国民生福祉的共同体。

虽然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和“真正的共同体”在以上方面存在区别,但二者在理念上是一脉相通的,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目标上,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方面,继承了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中实现人类解放的价值取向,把造福人类作为终极目标。实际上,三者的具体目标属于层次关系。二是在共同体构建的范围上,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坚持的是“真正的共同体”的世界胸怀,而非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二者都把全球看作为一个命运相关、休戚与共的共同体,将全球人类作为共同体内的实践主体。三是在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上,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除了要求各国参与治理,也要求各国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一同遵守网络规则,依法依德上网,为他人、为自己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这意味着,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既重视个体的主体能动性及其对他人、共同体的推动作用,又重视共同体建设和规定对个体发展的保障与约束,重视个体对于之间的一致性,而不是共同体对个体的完全压迫或者个体完全突破共同体的约束。这和“真正的共同体”关于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处理方法是一致的,即在共同体中每个人的自由是一切人自由的前提,共同体如果无法保障个体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则会被新的共同体所替代[3]。“真正的共同体”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同样强调个体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的统一关系。

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整个思路来看,譬如虚拟与现实的关系、网络对经济的影响、国家利益对立与共同利益之间的关系、人民群众的观点等都离不开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但具体到价值理念、构建模式和目标上,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则是对马克思思想中具体的“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的继承。

四、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对“真正的共同体”的发展

第一,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丰富了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虽然马克思早在《共产党宣言》 中,便提出了关于全球化的构思。他指出,“人与人交往的民族、地区、国家”终会在资本主义不断的技术更新与市场扩张的压迫中突破界限,在“经济发展、生态安全等诸多实践活动”方面寻求合作,预示了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趋势就是“共同体”的模式[4]。因此,马克思的“真正的共同体”为习近平思考如何在全球化过程中寻求发展提供了指向,为他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展示了远景与理论奠基。但必须承认的是,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中针对的是人们现实生活的状态,而没有重点谈及网络空间的治理。21世纪科学技术的发展早已超越了马克思所处历史时代的技术水平。如今的社会已经随着网络基础设施和网络技术的完善和发展,变得愈来愈信息化和数字化,网络空间的范围也随之不断扩大,全球就像一张由节点和连线构成的大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地球村”概念所描绘的景象那样。网络技术为人们提供生活便利的同时,也正在推动着人类社会走向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与此同时,互联网呈现出来的虚拟性在一定的情况下,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现实生活。在互联网中,人们可以隐藏自己的真实信息,构建自己的虚拟角色,如使用虚拟的姓名、营造虚拟的形象等;在互联网中,存在虚拟商品、虚拟资源,人们可以在网络上对这些虚拟资源、虚拟商品进行认购、使用、交易。由于网络角色的虚拟性、交易的虚拟性,人们的生活中频频遇上网络暴力、网络诈骗等事件,国家治理也存在网络主权维护的问题。而网络上虚假角色、虚假IP 地址的情况更是加大了网络治理的难度。原本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之间的交往已经存在一定程度的利益化,而互联网的发展,更使得人们之间的交往蒙上了一层“面纱”。

因此,在21 世纪网络技术深入发展的今天,人们对新时代“共同体”思想的内容有了新的需求。除了现实生活的共同体需要建设,在现实空间基础上产生的虚拟空间也同样需要构建“共同体”,通过多元治理使得网络世界更加干净,更加有利于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第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发展能够助力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的实现。对当今共同体进行多方面的治理能够为“真正的共同体”的实现奠定基础。将互联网称之为“虚拟空间”,并非意味着网络空间完全脱离现实,相反它和现实空间紧密结合,并以其为基础。虚拟与现实是存在的两种状态,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是两个不同维度的空间,共同构成主体活动的领域。前者是后者的反映和延伸,后者需要前者作为其补充。这表现在:(1) 在虚拟空间中,主体的实践活动及其影响都是客观存在的,并且现实活动是虚拟活动的基础和依据;(2) 在互联网这一空间中,每个人虽然都有特定的虚拟角色,但虚拟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人;(3) 虚拟的客体来源于现实的主体的输入,是现实客体的反映和补充,共同构成主体作用的对象。因此,网络空间治理的成效能够成为社会发展实实在在的推动力。

此外,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对网络空间进行治理,能够更好地趋利避害,但网络治理凭借一己之力是难以完成的。因此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极具重要性。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能够使得网络技术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各国交往以及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从经济方面而言,网络技术作为科学技术之一,用好它能够促进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譬如当前的新型经济形态“网络经济”模式。企业、个体在网络平台上的一系列产品包装推销、物流、交易等经营行为都需要多方监管,才能保证网络交易的正常化、常态化,全面推动了我国经济的转型发展,增加社会财富;从各国交往方面来看,网络信息技术为各国相互联系提供了新的中介的同时,也使得各国的关系变得紧密且多元。互联网技术不仅被运用于搜索知识与信息交流,还被广泛地运用于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等领域。但全球网络空间的不稳定、不和平也会对此产生反作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能够使得同样承认网络主权、具有共同利益的国家携手起来共同对抗通过网络损害主权利益的国家,也有利于各国通过网络治理、网络发展的合作共赢,改变对抗,进而形成趋向一致的全球治理观,促进全球向好发展。从社会民生领域来说,网络空间的多方参与治理能够更加有效地减少网络暴力、网络诈骗等事件的发生率,增强人民在网络领域的社会责任感,推动更多正能量网络产品产生,丰富人民的精神世界,满足人们绿色“上网”的需求。可见,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是一种趋势,它对各国经济发展、世界交往以及人的全面发展具有推动作用,能够为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实现凝聚理论、奠定物质和环境基础。

虽然当前全球还无法具备实现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的实现条件,但人类命运共同体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和中国为此所作出的实际努力,则提前使得“共同体”这三个字不再是空中楼阁,而是无处不在,“在共同体中,事物命运与共、休戚相关”这一基本思想也正在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心里,表现在人民群众的行动中。上述内容从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与习近平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关系进行研究,可见马克思主义理论无论是在过去,还是21 世纪的今天,都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都是无产阶级政党改变世界的强大武器。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也并非“空话”,而是实际需要,也是未来需要。可以说,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在互联网时代的具体表现、方案,是对它的继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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