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对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影响及其对策

2022-02-04 17:12李世泽尚毛毛钟蕾
广西社会科学 2022年2期
关键词:东盟国家试验区产业链

李世泽,尚毛毛,钟蕾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区域经济研究处,广西 南宁 530012;2.广西宏观经济研究院 区域与国土研究所,广西 南宁 530022)

2020年11月,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国家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标志着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2022年1月1日起,RCEP正式生效。RCEP涉及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服务贸易、自然人移动、投资准入、标准和技术、动植物检疫、经济技术合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等多个领域,为RCEP成员国提供了一体化大市场,必将带来巨大的溢出效应。以建设“引领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为目标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西自贸试验区),与RCEP其他成员国经贸往来密切,RCEP对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影响深远。

一、RCEP对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影响

(一)新发展格局视角下的影响

自贸试验区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下简称新发展格局)的先行者和探索者。RCEP将推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产业发展等多个领域全面开放,为广西自贸试验区在更高水平上持续扩大开放提供新的机遇,有利于广西加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枢纽。但RCEP生效实施后,其所涉及的各类优惠政策将逐渐成为普遍性政策,如果不能加快改革、抢占先机,那么不仅会降低广西自贸试验区的试验价值,更将影响到广西未来开放发展的格局。

1.RCEP将进一步放大广西自贸试验区在新发展格局中的优势地位。广西自贸试验区是西部地区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重要窗口,是中国探索沿边开放新机制、新模式的先行区。RCEP的实施为广西自贸试验区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了重大机遇。中国与东盟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中国与东盟分别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五大经济体,2020年中国与东盟双方首次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进出口额高达4.74万亿元[1]。广西区位优势突出,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是我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门户,2020年底广西与东盟双边投资累计达98.18亿美元,东盟连续21年保持广西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2]。随着RCEP的签署生效,各成员国之间关税减让以立即降至零关税或10年内降至零关税的承诺为主,其中,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数整体上超过90%,为广西自贸试验区扩大贸易市场,加快实现贸易商品多样化、贸易方式多元化提供了便利条件[3]。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背景下,区域内国家关税减让、准入放宽将为提升通道战略地位、促进贸易物流升级提供新的机遇,有利于提升广西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

2.RCEP的生效实施将逐渐降低广西自贸试验区的试验价值。RCEP明确要求协定生效后6年内转化为负面清单,10年内90%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这意味着未来10年间,除东盟国家商品外,日韩澳新四国大部分商品也将享受零关税,服务贸易市场更加开放,自贸试验区所涉及的现有优惠政策将可能成为全国各地区普遍实施的优惠政策,国内消费市场的需求将通过更普遍、更具规模的一般贸易来满足,互市贸易免税优势将逐渐被抹平,自贸试验区的试验价值将变得相对有限。对广西自贸试验区而言,如果不加快提升参与RCEP的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国际思维,摸清家底,吃透RCEP规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加快先行先试,赢得发展先机,那么就难以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二)产业链构建视角下的影响

RCEP的生效实施将促进广西自贸试验区各产业更充分地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提升广西自贸试验区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实现产业向中高端转移,但也要警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速向东盟国家转移。

1.RCEP催生广西自贸试验区产业开放升级新机遇。一是有助于开辟更广阔的市场空间。RCEP的生效实施不仅体现在关税水平降低力度更大,更体现在非关税壁垒降低,尤其是贸易自由度大幅度提高[4]。RCEP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电子商务相关规则,有助于广西自贸试验区扩大建材家纺、机械装备、石化、汽车等优势产品出口,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现代金融、电子商务等产业。中日首次在RCEP框架下建立自贸安排,不仅有助于广西自贸试验区扩大对日水果、蔬菜、茶叶等农产品以及纺织轻工产品出口,吸引日资企业投资布局,而且有利于广西自贸试验区降低电子信息、汽车等产业进口成本,促进产业转型,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二是有助于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转移。广西自贸试验区产业总体上看仍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由于成本、准入门槛高等原因,新兴制造业规模一直不是很大。RCEP其他成员国中既有发展中国家,也有发达国家,这将有利于广西自贸试验区企业以更低的成本参与到国际产业链的分工当中,打通产业链的堵点和断点,助推产业链向中高端转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5]。三是有助于推动与东盟跨境产业链建设。RCEP原产地规则不仅降低了原产地门槛,也极大方便了产品流动,强化了成员国间生产分工合作,有利于广西自贸试验区推动纺织服装加工业、机械和钢铁等优势产业在东盟国家布局,有利于广西自贸试验区加快发展跨境电子信息产业链、跨境汽车产业链、跨境绿色化工产业链和跨境特色产品加工链等产业链,促进与东盟国家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广西自贸试验区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嵌入度和贡献度。

2.RCEP将对广西自贸试验区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形成较大竞争压力。RCEP其他成员国既有日韩澳新等发达国家,也有缅甸、柬埔寨、菲律宾等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广西产业整体结构不优,农业大而不强,产业化程度较低;资源型、高能耗、低附加值工业比重大,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占比近40%,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不到10%,产业链条短、知名品牌少、核心竞争力不强。RCEP生效实施后,一方面,广西自贸试验区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难免会受到日本、韩国先进制造业的冲击,面临较大压力。另一方面,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制造业在广西和东盟均占较大比例,同时广西与越南毗邻,区位、资源优势相近,与越南处于同等工业化的进程中,但劳动力成本比越南等东盟国家要高,RCEP生效实施后将增强越南等东盟国家的投资吸引力,劳动密集型产业将有可能加速向越南等东盟国家转移,带来新一轮产业链重构,而东盟则有望成为新的制造业中心,这将给广西自贸试验区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带来较大竞争压力。

(三)区域竞争视角下的影响

RCEP将推动区域内各国加快贸易投资增长,促进经济优化升级,有助于广西自贸试验区有效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负面影响,扩大区域贸易投资规模,但也加剧了区域竞争,如来自东盟国家及我国国内其他省份的挑战。

1.RCEP有助于广西自贸试验区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负面冲击。以美国为代表的部分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采取打压举措将进入持久阶段,对广西自贸试验区开放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一方面,中美之间贸易加征关税影响了广西对美进出口,广西对美出口“美对我加征关税”清单内商品及广西自美进口“我对美加征关税”清单内商品,在广西对美出口及进口总值的占比达六成左右,影响范围较广。另一方面,中美贸易摩擦导致广西自贸试验区部分对美贸易企业将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等产业转移到越南等东盟国家。RCEP的生效实施扫清了多国之间的关税及非关税壁垒,打通了整个大市场,有利于广西自贸试验区利用RCEP的原产地累积规则,与东盟国家进行产业分工和相互贸易,缓解这些负面冲击。更进一步来说,RCEP有利于广西发挥在国际国内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作用,在中国—东盟或RCEP区域内布局产业链关键环节,建立起以RCEP区域为主要市场,以广西自贸试验区为基地,境内外高效联通、产业链上下游科学分工的产业体系,打造“辐射东盟、拓展RCEP、走向世界”的立体开放发展新格局,助力广西实现更高水平开放、更高质量发展。

2.RCEP将加剧广西自贸试验区面临的来自“远亲近邻”的双重挤压。RCEP生效后,中国—东盟合作扩大到RCEP合作,广西自贸试验区将面临内外双重竞争。当前广西处于工业化中期,与一些东盟国家处于同等进程。以机电产品进出口为例,2020年广西机电产品进口818.9亿元,占比进口规模(2153.1亿元)的38.03%,机电产品出口1476亿元,占比出口规模(2708.2亿元)的54.50%[6]。值得注意的是,广西出口的是中低端产品,进口的是核心器件,很多产能靠的是组装,以物美价廉取胜,更多依赖相对廉价的劳动力。但随着RCEP的生效以及我国人口红利的消退,东盟国家更为廉价的劳动力将直接导致我国大量的产业链外迁,如果不能加快完成转型升级,广西自贸试验区产业竞争力将大为降低。还要看到的是,RCEP签署以来,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抢抓RCEP合作机遇,围绕合作定位、合作平台、合作机制、合作领域等展开激烈竞争,纷纷将RCEP合作纳入“十四五”规划重点。比如,山东设立RCEP青岛经贸合作先行创新试验基地,广东设立RCEP服务中心,重庆出台《重庆市深化与东盟经贸合作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西提出建立有效对接RCEP的政策机制,安徽提出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国际产能合作,江西提出完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湖北提出深化与东盟、日韩等的经贸合作,贵州提出实施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云南提出制定参与RCEP的具体措施[7]。与广东、上海、山东等沿海省市相比,广西自贸试验区在对东盟经贸规模、结构和质量效益上本就处于劣势,如果广西不加快步伐,抢抓RCEP机遇,既有可能弱化广西自贸试验区经贸合作优势特别是原有的边境贸易优势,又将会削弱对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的贸易合作规模和数量。

(四)要素保障视角下的影响

RCEP的生效实施将推动各成员国间逐步统一贸易标准,形成统一的亚太市场,这无疑将极大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要素自由流动,有利于广西自贸试验区进一步集聚全球优质资源,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但广西也将面临对接更高国际标准的挑战。

1.RCEP有利于广西自贸试验区在更广阔区域内优化配置资源要素。RCEP区域内将形成统一的经贸规则和便利的跨国营商环境,促进区域内商品、技术、服务、资本、人员等各类要素的便捷流动。同时,RCEP的签署将促进成员国在更广领域开展深度合作。相较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承诺的100个部门,RCEP新增研发、管理咨询、空运等22个部门,还提高了金融、法律、建筑、海运等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有助于广西自贸试验区在全球范围内引进更多、更具竞争力的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配置资源要素,在要素更加自由流动中分享合作红利。

2.RCEP对广西自贸试验区国际化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对照RCEP规则,广西自贸试验区在部分制度开放领域有待深入探索,资源要素配置能力有待提高。比如,在面向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信息获取、原产地证书开立、市场推广等方面未建立起高效的管理机制。在与东盟知识产权合作领域仍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已经建立中国—东盟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但是相关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基地、知识产权涉外维权中心等仍未建立。在国际化方面,广西自贸试验区还缺少优越的国际语言环境、便捷的国际航班航线、师资良好的国际学校,以及国际化的法律服务、金融服务等。此外,广西“软环境”与东部等发达地区差距较大。《2020年广西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显示,广西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居全国中上水平,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比如,企业“准入不准营”、注销难;市场准入限制偏多,融资难融资贵;部分政策制定不科学、落实不到位,有的政策卡在“最后一公里”;行政执法中一定程度存在“一刀切”、选择性执法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现象。再加上广西自贸试验区2019年才起步,与上海、广东、浙江、四川等省市相比,在制度创新、营商环境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如果不能对标对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现同RCEP的规则对接,打造高水平制度型开放高地,形成优良的宜居宜业环境,将导致优质要素“越顶转移”。

二、RCEP背景下加快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深化制度创新,主动对接RCEP规则

1.推动投资便利化改革。加大投资便利化领域的制度创新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广西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自由化的政策效应,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建立RCEP成员国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联络点,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单一窗口”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外资企业服务“一专员两清单制”,支持外资企业发展壮大,切实提升引入国际商品、资本、人才、技术等的便捷性高效性。进一步放宽重点领域外商投资准入限制,加大生产性服务、教育、科研和技术服务领域开放力度,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争取试验区内企业对外投资监管权限下放,由广西自贸试验区自行受理试验区内注册企业的对外投资备案、核准工作,最大限度缩短企业对外投资备案、核准审核时限。强化投资透明度制度建设,尽快落实《外商投资法》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进一步补充完善提升公众参与、司法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建设,进一步提高投资透明度。鼓励RCEP其他成员国投资企业与国内企业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按规定转移投资收益。支持广西自贸试验区龙头企业积极“走出去”,鼓励在东盟国家建设境外研发中心、生产加工基地、国际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

2.加快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加快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互通试点,积极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开展国际贸易便利化改革创新,推动与马来西亚等RCEP其他成员国建设AEO互认机制,通过创新简化AEO认证企业的货物“走出去”和“走进来”通关手续,降低货物通关查验率,享受货物优先查验权,提升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覆盖范围,全面涵盖货物全程供应链,拓展出口退税、货权转移、转口贸易、金融外汇、服务外包和维修服务等地方特色功能。继续扩大实施海关预裁定制度,进一步拓展传统的归类、审价和原产地3类预裁定事务,逐步将入境程序、货物配额申请资格认定、优惠政策资格认定等事项纳入可裁定的海关事务范围,继续缩短向申请人作出预裁定决定的期限。探索对抵达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且完整提交相关信息的RCEP缔约国原产易腐货物和快件、空运货物、空运物品,实行6小时内放行便利措施[8]。强化与RCEP其他成员国海关合作,在特定商品品类率先探索互相认可的海关查验标准流程和技术规范,建立检验检疫结果互认机制。推进货物平均放行和结关时间体系化建设,探索构建规范的测算标准和透明的公布机制。

3.探索服务贸易开放制度。聚焦现代服务业创新,借鉴“混合清单”开放模式,分级分步骤推进广西自贸试验区服务业开放,对广西自贸试验区具有完全竞争力的服务业采用负面清单的方式加大开放力度,放开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对具有突出公共属性特征的领域则采取正面清单开放方式,推进教育、医疗等社会服务领域有序开放,有序推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对外开放,逐步放宽文化等领域准入限制。探索建立有效的服务业开放制度,实行和服务业有关的投资设备和物品进口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三零”制度,降低广西自贸试验区内服务成本。加大电信服务领域开放力度,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单个片区小范围内放宽市场准入政策,放宽在IDC业务、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VPN)、信息服务业务(仅含应用商店)等领域外资股比限制,探索推动放宽互联网游戏、视频和图书等互联网内容运营业务外资注入条件。

4.探索电子商务自由贸易规则。对标RCEP规则,着力削减数字贸易壁垒,在跨境数据流动和数字产品的非歧视待遇方面先行先试。完善国际营销网络体系和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鼓励探索跨境电商监管新模式,加快建设南宁、崇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大力培育和发展跨境电商企业,引导海外代购、直播带货等通过跨境电商实现规模化发展。探索“海外仓+边境仓+保税仓”的“多仓联动”布局模式,推进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边民互市深度融合。促进无纸化贸易,推广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在线消费者权益,允许数据自由流动,就跨境信息传输、信息存储等与东盟国家开展合作。

5.创新自然人移动领域规则。继续深化跨境劳务合作试点,进一步优化跨境劳务合作政策环境,尽早启动边境地区人员入境出境管理的地方立法工作,在适当时机放宽低技能人才的市场准入承诺,建立跨境劳务市场,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跨境劳务中介机构,探索构建跨境劳务合作试验区,加强外籍务工人员管理和风险管控,在试验区内做到最大限度的人员自由流动,扩大跨国劳务合作红利。加强在细分领域与他国互认专业和职业资格探索,争取试点放宽对我国港澳地区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在广西自贸试验区的从业限制,允许具有我国港澳地区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在广西自贸试验区提供服务。鼓励在华高校毕业的优秀留学生到广西自贸试验区就业和创业,实施外国高端人才购房和租房、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生活服务、定制商业保险和金融服务等系列便捷措施。

6.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机制。加强和RCEP其他成员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对话与信息交流,强化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著作权、民间文艺、维权援助等领域互认制度的对接,增进专利机关的信息交流。采用与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平台联合共建的模式,着力将广西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打造升级为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RCEP)试点平台。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探索建立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制度[9]。

7.积极用活用好原产地规则。加强对广西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和企业进行原产地规则宣介培训、专题辅导,帮助企业了解RCEP的特定原产地规则,积极推广原产地证书智能化审核及自助打印,引导企业熟练运用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和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指导企业将原产地规则纳入企业产品的生产管理,并根据原产地规则选择符合规则的产品供应商,实现原产地合规与管理。加强原产地自主声明和原产地预裁定的联合使用,助力企业获得更大的政策红利[10]。

(二)促进制造业提质升级,完善跨境产业链

1.推动构建RCEP区域产业链。顺应东亚区域产业链供应链重构的大趋势以及越南等东盟国家加速成为RCEP制造业中心的格局变化,以电子、汽车、绿色化工以及数字经济为重点,借助西部陆海新通道吸引产业集聚、与RCEP区域建立跨境产业链供应链联系,推进制定标准、联合研发创新,提升与RCEP其他成员国服务投资合作能级,构建坚实稳固、内外循环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体系。采取巩固与拓展相结合、多点布局等方式,加强与新加坡、马来西亚、文莱、越南、泰国、印度尼西亚、柬埔寨、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RCEP其他成员国合作。其中,与日韩合作由直接引进日韩外资和扩大双边贸易逐步向依托东盟的间接合作拓展,与日韩在越南等东盟国家的投资企业建立供应链产业链合作关系。举办RCEP区域产业链对接会、RCEP产业园区招商大会等,邀请日韩澳新和我国粤澳港大湾区的投资商、企业等参会,围绕电子、汽车、绿色化工等产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构建“日韩澳新研发+广西制造+东盟市场”“东盟资源+广西制造+日韩澳新市场”“通道+园区+产业”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将广西打造成为RCEP区域产业链的重要节点枢纽。

2.加快跨境产业集聚发展。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支持国内外企业以中国—东盟为主要市场、以广西为基地,将制造业的重要环节布局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内,重点推进中国—东盟跨境电子信息产业链、跨境绿色化工产业链、跨境特色产品加工链等合作。南宁片区加快构建跨境电子信息产业链,以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为核心,重点发展计算机与网络通信设备、智能终端、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电子信息技术服务等产业。钦州港片区加快构建跨境绿色化工产业链,依托中石油、华谊、桐昆等石化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快构建“一滴油、两根丝”全产业链,与以东盟国家为重点的RCEP其他成员国共建上下游供应链。崇左片区加快构建跨境特色产品加工产业链,依托毗邻越南的独特区位优势和丰富的口岸资源,着力提升棕榈油、橡胶、木材、水果等东盟特色产品进口加工规模,大力承接棕榈油、橡胶等跨境加工产业转移,深度融入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珠三角—成渝经济圈产业链。

3.深化国际省际产能合作。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链互补、供应链协同,支持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抱团出海”,拓展国际产能、人才、金融、科技、标准认定等多领域合作空间。加快建设中马“两国双园”、中泰“两国四园”、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二期等国际产能合作平台,规划建设中国—东盟国际产能合作产业园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国际化水平。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的发展,以成渝双城经济圈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为重要节点,吸引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企业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布局更多产业链关键环节、重要生产环节、高价值环节。进一步深化跨省产业园区合作,探索“产业飞地”建设新模式,引导各片区根据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发达地区共建“产业飞地”园区。推进与四川、重庆、贵州、陕西、甘肃等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市)在产业、科教领域的深度合作,在沿海、沿边地区共建产业园区,支持国内外龙头企业和“链主”企业在跨境、沿边产业平台投资建厂,大力发展边贸加工业,形成沿边经济、跨境产业链。

4.实施自贸试验区制造业企业培育计划。加大力度引进产业链“链主”企业,扶植壮大龙头企业、头部企业,集聚上下游中小企业,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培育形成2~3家千亿元级、5家左右五百亿元级、10家左右百亿元级链主企业。强化产业链协同创新,聚焦服务自贸试验区标志性产业链和广西重点产业集群,加快引进和布局一批面向东盟的战略科技平台,着力吸引东部发达地区、知名院校和科创资源集聚等采用“生产基地+科创基地”模式,到广西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创建“科创飞地”,将广西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科创板企业上市培育的摇篮和孵化器。

(三)推动服务业开放发展,完善跨境服务链

1.创新跨境物流服务。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南宁陆港型、钦州—北海—防城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推动崇左(凭祥)等物流枢纽规划建设,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加快推进经广西连通东盟国家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扩大西部地区经广西至中南半岛国家跨境公路班车运输规模和线路覆盖范围,推动中越跨境直通班列实现“天天班”开行。大力发展智慧物流,加速开发友谊关口岸智慧物流管控系统,建设区域性、国际性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密开通连接日韩—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长江经济带—广西—东盟的海铁快班、公路快班、空中快班等,促进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地区跨境物流标准化现代化集约化合作,把广西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立体高效的产业链与供应链融合示范基地。

2.大力发展跨境金融服务。依托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加强供应链金融产品设计和数字金融体系建设,开展适应多种贸易业态的结算便利化试点和跨境融资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RCEP成员国金融机构互设经营机构,引导外资金融机构入股广西地区城市商业银行。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加强与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运营机构合作,深化与东盟区域性国际支付清算系统对接的可行性研究,推动面向东盟的数字化人民币支付清算网络建设,积极向国家争取广西当地银行成为CIPS直接参与者、中国—东盟跨境金融监管沙盒试点、数字货币封闭试验区等,将广西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面向东盟的双边本币结算先行试验区。加大重大金融改革步伐,探索本外币合一的账户体系,推动离岸金融、清算结算等重大平台建设,完善跨境金融创新风险防控体系,推动与东盟各国跨境金融风险防范的监管互认[11]。以南宁片区为主要抓手,加速完善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中国—东盟跨境金融服务中心、中国—东盟征信服务平台与征信联盟等,打造RCEP供应链金融与综合服务平台,帮助企业解决跨省、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协同问题,为国内外高端产业、关键环节领域企业赴桂投资提供定制化生产和服务配套。

3.加强跨境数字经济合作。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对照RCEP、CPTPP等要求,重点在跨境电子商务(数字贸易)、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领域着力,争取先行先试政策,探索建设RCEP跨国数据中心,打造面向RCEP其他成员国的数字经济集聚区。加快南宁片区数字贸易中心建设,建设数字产业促进联盟,打造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中马全球电子商务交易系统、结算中心与区域物流中心,推进共建中国—马来西亚全球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电子商务政策互信、规制互认、企业互通机制,逐步打通中国与东盟国家商品线上销售渠道;以水果、红木等东盟特色产品为依托,建设基于东盟的电子商务直播基地。着力推进南宁关口局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延伸覆盖钦州港片区,建立中国、马来西亚集装箱全生命周期物流信息数据通道,有效推动数据跨境合作发展。

(四)打造投资贸易平台,深化投资贸易合作

1.打造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升级版。用足用好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平台功能,有效衔接RCEP落地生效,提升平台战略地位,积极拓展服务RCEP合作功能,适时将中国—东盟博览会升级扩展为“中国—东盟博览会暨RCEP博览会”,将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升级扩展为“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暨RCEP工商峰会”,打造RCEP部长级会议永久举办地、RCEP区域内的知名展会品牌,成为服务国家周边外交的高层对话平台、面向RCEP其他成员国的专业性特色国际合作平台、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多领域交流平台。建立中国(南宁)RCEP博览中心,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内设立RCEP商品常年展示交易中心,常年展示东盟国家和日韩澳新等国家的特色商品和服务,在港口、物流、供应链、电子商务、5G、文化旅游等领域建立RCEP合作联盟、网络,全年在线为RCEP其他各国企业提供全年展示和经贸促进服务。

2.加快建设中国—东盟经贸中心。引导更多机构入驻中国—东盟经贸中心,加速高水平、国家级跨境服务集成,着重在经贸合作、项目引进、市场拓展、跨国技术转移交易等方面为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走向东盟国家等RCEP其他成员国市场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专业化服务。按照国际化标准、商业化运营原则,发挥外贸综合型服务企业优势,打造中国与东盟国家等RCEP其他成员国间“一站式”贸易投资服务平台,争取覆盖广西所有设区市。加大“引进来”“走出去”力度,推动中国与东盟各国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贸易投资、税务法务、国际物流、跨境金融等各类服务要素集聚到中国—东盟经贸中心,带动更多产业转移、项目落地广西自贸试验区。积极拓展服务领域,通过“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等模式,积极引进东盟国家合作方,吸引国内外高水平专业机构和团队开展国际化运营合作,推动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组织、服务机构和企业入驻,将中国—东盟经贸中心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外资集聚中心、跨境企业孵化平台、中国—东盟经贸交往中心,成为面向东盟国家乃至RCEP其他成员国的经贸合作枢纽[12]。

3.推动建设中国—东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加快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布局建设一批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电商平台(二级市场),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引导现有交易场所依托广西及东盟国家优势商品品种和贸易资源,进一步开发面向东盟的大宗特色商品交易,全力争取国家支持广西建设中国—东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就铝、油气等产品与上海期货交易所合作,推动其与广西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开展期现联动发展,启动期现联动业务试点[13]。着力提升广西在中国—东盟特色大宗商品的价格影响力,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国际集中采购中心,打造区域性大宗商品贸易中心、交易中心、清算中心。

(五)加大资源要素供给,培育优化产业生态

1.优先保障片区资源供给。通过全试验区统筹平衡优化调整片区永久基本农田、山林、水体布局,为片区留出发展空间。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和研发用地增加容积率,不增收土地价款。允许根据重大项目需求,直接向省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支持片区大胆探索用水、用电、用气、用煤及网络通信等方面实行价格单列和交易机制创新。支持探索搭建片区电力交易平台,争取参与跨省电力交易,市场化降低用电成本。支持整合区内用热需求,“一事一议”对接推进煤热电联产项目。

2.支持资源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开展针对RCEP其他成员国资源要素的调查研究,充分利用各区域经济结构高度互补的优势,探索制度创新逐步放宽与成员国间货物、服务、投资等领域市场准入。加快对接统一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吸引资本要素、技术要素、劳动力要素集聚,促进区域内经济要素自由流动,强化成员国间生产分工合作。探索建立能源进口指标调控使用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各片区探索建立区域动态调整进口原油、煤炭等能源调控机制和区域范围内终端企业自用进口能源监管机制,搭建面向RCEP其他成员国能源进口合作机制[14]。突破各个片区企业自用原油、煤炭等能源进口限额的瓶颈,集中优质能源发展产业和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带动片区硬核产业加快发展。

3.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自治区级和设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各片区,准许各片区探索灵活的管理体制机制。10年内片区产生的所有地方收入中,自治区分享部分的100%和片区所在设区市分享部分不少于90%留存片区,支持滚动开发。政府债券、资源性要素指标等向片区倾斜,对各片区符合政府债券发行条件的重大项目予以优先支持。支持金融机构设计针对广西自贸试验区专设贷款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实体经济需求开展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精准匹配度。积极探索“银行—征信—担保”“股债联动”“党建增信”等金融业务融资模式,引进金融科技公司,运用大数据信用评级信息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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