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丽
(重庆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0044)
城市空间是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的统一,也是物质空间与精神空间的统一。城市空间被规划为多元空间模式来适应城市可持续性发展的多层次需求。中国社科院在2020年《社会蓝皮书》中指出,中国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0%这一关键节点,中国已经基本实现城镇化,初步完成从乡村社会到城市社会的转型。针对城市住宅紧缺和住宅生态恶化的现实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住有所居,并不只是居有住所,还包括居所生态环境带给人的稳定情感和健康、积极的社会关系,这让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1]
当前学界对城市空间住宅问题的讨论主要有两条路径:第一条路径占据主导地位,它以城市空间规划、房地产市场、住宅商品化为研究对象进行实证性研究;第二条路径是哲学分析的理论性研究:一方面对恩格斯的《论住宅问题》进行文本解读,[2]另一方面以城市空间存在的伦理问题为线索,对城市居住伦理、人的栖居、空间正义等进行理论研究。[3-4]这两条路径总体上都缺乏一种整体性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视野。城市中的住宅问题本身是一个复杂现象,它是城市空间延展的微观样本,与经济政治、人文生态有着密切的关联。因此,在推进这些问题的研究时,我们必须回到马克思恩格斯所立足的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以新时代中国城市住宅问题为现实起点,以城市住宅关涉的阶级关系、资本运作和权力控制为主要内容,以启示中国城市空间中人民栖居的美好愿望为落脚点。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城市空间既是人们生活的场所,也是资本运作的中心。城市空间就是人类社会本身,人类的社会实践塑造了城市空间形态。城市空间脱离乡村空间后成为人口、资本、文化、政治的聚集中心。人们对城市空间中物质资料生产的基本要求是拥有自己的住宅。但是,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工业化城市的考察,发现住宅阶级化问题几乎存在于所有的大城市之中。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矛盾通过空间化的方式凸显得更加激烈:由于资产阶级对资本和空间生产资料的占有,导致无产阶级无法拥有正当的城市权利和空间需求。城市空间中住宅样态受到生产方式和阶级关系的直接影响,由此造成住宅分区、生态恶化、空间私有等现实问题。
城市空间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空间。住宅空间的分区与隔离界定了不同的社会身份和阶级群体。在现代城市空间中,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彰显自身的社会地位,在住宅空间上烙有明显的阶级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对立在空间上表现为住宅分区化、环境差异化、权利不等化。通过这些住宅空间策略,资产阶级持续不断地规训工人阶级的身体和精神,全面腐化工人阶级的革命性。
一方面,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不平等阶级关系以住宅的阶级差异为典型。工人阶级面临住宅数量紧缺、住宅空间狭小、住宅生态恶劣、住宅交通偏僻等诸多住宅问题。贫困人口的住宅问题在人类社会中一直存在着,但直到现代城市才因资本因素而更加严峻。马克思恩格斯将工人阶级的住宅问题视作阶级对立关系的内容来讨论,“每一个大城市都有一个或几个挤满了工人阶级的贫民窟。的确,穷人常常是住在紧靠着富人府邸的狭窄的小胡同里。”[5]穷人离开土地和农村,加入工业化城市的进程中,但本质上没有改变他们的地位和身份。他们住在城市中那些狭窄的、潮湿的、杂乱的环境中,以肉体作为劳动力赚取维持生存的工资,并没有享受到城市发展带来的成果和便捷。同时,居住空间的限制,使得工人内部的社会关系缺乏变革的可能。但相对于住宅的外在条件而言,那些流离失所的不安全感和身份难以认同的精神性问题对劳动者更具有摧毁性。住宅问题是社会矛盾更深刻的源头,直接牵涉到全部社会阶级关系的动态建构。
另一方面,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不平等社会关系以住宅社会化的结果展示出来。城市与乡村的社会关系有所不同,从根本上讲是金钱关系和血缘、宗法关系之间的差别。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空间是一切生产和一切人类活动的要素,”[6]对空间的认识必须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综合去分析。住宅是城市空间中基础的、主要的区域,不同阶级的生成和阶级矛盾的激发都直接从这里延伸出来。马克思恩格斯正是从阶级的住宅空间隔离中发现了阶级斗争之所以可能的原因。阶级的空间背景蕴含着阶级斗争的必然性:一方面,阶级之间的住宅隔离是阶级对立的原因和结果;另一方面,将无产阶级进行空间隔离,为无产阶级的联合提供了空间前提和社会条件。
在资产阶级将其与无产阶级的住宅空间相分离的同时,还采取了无产阶级劳动空间和住宅空间相分离的策略。根据劳动分工的专业化需求,工人阶级的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逐步分离并独立了,这一分离过程也是对现代城市的空间重构。在手工作坊时期,家庭承载着工人的劳动职能与生活职能,两种职能并没有明确的空间区分,工人的生产空间就是生活空间。在机器大工业生产阶段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发生了分离,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生产空间(工厂)具有了相对的独立性与封闭性。不同功能的空间区分既保证了工人在工作时间能够全心全意劳动,提高生产效率;又降低了资本家的生产成本,因为他们只愿支付工人工作时间的工资和资源损耗。如果说劳动空间和住宅空间的分离是资产阶级对城市空间的初步建构,那么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住宅空间的隔离,则是加深阶级对立的空间手段。
马克思恩格斯曾提到,“由于无意识的默契,也由于完全明确的有意识的打算,工人区和资产阶级所占的区域是极严格地分开的。”[5]326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居住条件的制约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主观表达,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有意识的手段。土地是城市空间中的主要生产因素,土地流转和地租为资本家带来巨大的利益,因此,争夺更多的土地与空间成为资产阶级的目标。空间包括了物质空间也包括了社会空间,“空间,当作主体成其为所‘是’——经由栖居之所的规制而使主体获得特定社会性的空间,是被社会生产出来的人的无机身体和精神生活的某种原型,它涵养并展现着主体的本质属性、生命力量和生存样态。”[7]所以,资产阶级对物质空间的绝对占有就意味着对全部社会关系的控制,这正是资本作为社会关系的空间表现:资本占有的多少决定了住宅空间的地理位置,也进一步决定了不同阶级的社会关系的范围与结构。这是不同阶级通过实践活动对城市物质空间进行生产和再生产的城市空间社会化过程。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人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是相适应的,“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8]与现代工业城市中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正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制度。因此,城市空间中无产阶级住宅紧缺等问题,从表面上看是城乡空间变迁导致的城市人口聚集和住宅紧缺之间的矛盾;从根本上讲,住宅阶级化的现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造成的。生产方式的变化促使城市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自我生命的表达方式都发生了转变。
从城市发展本身来看,资本和分工促成了城乡空间的分离与对立。资本扩张既要加速流通时间,又要扩大消费市场空间。建设工业城市是资本扩张的主要空间途径。资本通过占有乡村空间的生产资料、土地和人口,扩大资本的应用范围;同时,为了减少成本,资本家将生产资料不断地集中起来,进行统一化、标准化管理。因此,形成了以工业化工厂为中心的、交通便捷的、经济发达的、文化多元的城市空间。城乡对立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必然阶段,“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它贯穿着文明的全部历史直至现在,”[8]556相比乡村而言,城市的本质并不是四通八达的交通、高楼林立的街道和丰富多彩的娱乐生活等这些物质形态,而是表现为基于物质形态之上的一种空间凝聚力和生产力优势。
但在这样的人类文明的进步中,也存在着诸多的前进阻力。人口过度聚集在有限的空间中,给城市带来了巨大的负担,直接造成了城市空间有限性和人口数量过多之间的矛盾关系。城市的形成也为资产阶级规训无产阶级创造了更多的空间。资本通过在城市空间中打造生产空间、营造消费空间、划分住宅空间等手段赢得资本投资的最大化利益。住宅分区策略,既能保护资产阶级又能压制无产阶级,资本通过改造不同住宅地理位置及周边生态环境,构建起不同的交往关系、生活方式。由于城市人口增加导致的对住宅需求的增长而造成的住宅紧缺、价格高昂等只是问题的直接表象,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局限在这表面的问题上,而是通过表象看到了住宅阶级化的根本原因,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私有制导致了城市空间住宅阶级化的问题。
从社会生产方式本身来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借助机器生产的一种社会化大生产,但是这种社会化的成果却被资产阶级排他性地完全占有,让社会生产本质上变成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因此,在现代城市中存在着两类阶级:“一方面不断重新存在着资本家,他们是一切生活资料、一切原产品和一切劳动工具的所有者;另一方面不断重新存在着广大的工人群众,他们被迫把他们的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9]所以,即使城市空间形态是所有人民的社会实践结果,但资本家控制着生产、消费、配置的过程将城市空间私有化了,剥夺了无产阶级应有的空间需求和居住权利。城市空间私有制“它是资产阶级社会形式的必然产物;这样一种社会没有住房短缺就不可能存在,”[9]275资本家通过调整城市空间的布局安排,对城市空间进行重组和更新,让城市空间既生产物质,也生产空间自身以及再生产社会关系。
资本家占有乡村人口的土地资源并将他们赶到了城市空间中,同时资本家也占有了城市空间,导致城市不能满足工人阶级对住宅的需求。资本家通过高价分期出售和出租住宅给无产阶级,既榨干了工人阶级的微薄工资,也将工人长期束缚在资本家的控制中。城市空间重组是资本作为社会关系的空间表征,对于住宅空间的资本化,马克思一语道破:“家庭曾经拥有的具有内在价值的一切权利,现在由于供应和需求的压力都变形为‘家庭’,它的本质结构现在不是由它的成员的需求来决定,而是由它的潜在的市场能力来决定。”[10]马克思为家庭添加了引号,特别用以说明在资本主义时期,家庭的价值性已经被经济性所取代。
住宅商品化与地租的提出是一致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地租是土地空间资本化最基础的形式,地租由于土地的自然肥力、地理位置、周边环境而具有差异性。小资产阶级的城市改良道路,其实就是将无产阶级群体不断从城市中心排斥到边缘地区的过程,“拆除建筑低劣地区的房屋,建造供银行和百货商店等等用的高楼大厦……这种改良明目张胆地把贫民赶到越来越坏、越来越挤的角落里去。”[11]表面来看,城市重建的过程是用更整洁、美观的建筑来代替贫民窟的存在,但实质上,改良是房地产商追求空间生产利润最大化的手段,建造高档次的商场和住宅越多,空间的利润就越大。马克思早就看到了建筑业所隐藏的秘密,“建筑投机的真正主要对象是地租,而不是房屋,”[6]875-876即地租是住宅空间生产的主要依据。在资本主义时代“建筑业主不再是为顾客,而是为市场从事建筑……建筑业主的主要利润,是通过提高地租,巧妙地选择和利用建筑地点而取得的。”[12]建筑业的超高利润是地租的直接体现,那些无法支付昂贵房贷和租金的人口就被排斥到城市边缘空间。贫困人口的住宅面积也被不断压缩,流离失所成为贫苦人口的空间宿命。
住宅问题不仅涉及无产阶级的生存,也关系到资产阶级的利益。因此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都从自身的阶级利益出发提出了解决住宅问题的方案。蒲鲁东主义者认为住宅紧缺、价格高昂的原因是工业革命追求资本扩张造成的,他们想通过回到旧日的手工劳动中来解决此问题,显然这不符合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与趋势,也根本没有认识到问题产生的社会根源。[9]259-264资产阶级试图通过让无产阶级进行分期付款以及空间转移的方法来解决住宅问题。[9]275-276马克思恩格斯则从无产阶级的利益出发,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批判了前两者的解决方案,指出他们都没有真正从城市空间中住宅问题面临的现实状况出发,而且他们对住宅问题的解决目的是想更彻底地剥削无产阶级的利益。恩格斯看到“现在各大城市中有足够的住房,只要合理使用,就可以立即解决现实的住房短缺问题。”[9]264城市资本化后建造了许多住宅,但是由于住宅商品化、私有化以及阶级分配制度导致城市中虽有足够的住宅数量,但是却无法让工人阶级居住其中。因此,必须对住宅制度进行时代的创新和改革,形成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制度,将流通、市场、制度等这些活跃因素融入住宅空间中。
长期来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住房短缺并不是偶然的事情,它是一种必然的现象;这种现象连同它对健康等等的各种反作用,只有在产生这种现象的整个社会制度都已经发生根本变革的时候,才能消除。”[9]276要变革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必须发生无产阶级的革命,推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彻底解决住宅阶级化的问题;也就是说,通过社会革命让城市空间中的社会资源归属于全部成员,消灭资本家对城市空间的控制和占有。“住宅问题,只有当社会已经得到充分改造,从而可能着手消灭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里已达到极其尖锐程度的城乡对立时,才能获得解决。”[9]283所以,住宅阶级化的问题要在阶级斗争和生产力不断发展的人类实践过程中才能解决,而不是仅仅局限在无产阶级的居住正义层面上。无产阶级进行革命的目的,不仅是争取到合理的、平等的生存空间和生产资料,更是要消除私有制,实现对人的社会身份、城市权利和全人类解放的追求。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无产阶级是最具有革命精神、最先进的阶级,只有无产阶级的社会革命才能实现人类对自由和解放的追求。
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社会革命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这个社会战争中的武器是资本,即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直接或间接的占有,所以很显然,这个战争中的一切不利条件都落在穷人这一方面了。”[5]305无产阶级面临一切不利的社会条件也正是因为无产阶级生存资源和生存空间被挤压的现状,更加激起无产阶级进行社会革命的使命和愿望。社会革命在城市空间集中宣告开始,是因为城市空间聚集了更多的无产阶级人口、积累了更多的资本、创造了更先进的文化,所以更容易激发革命精神和实践。因此,城市空间成了有社会意识的环境,城市空间的景观是个人身份、社会关系、政治权力和资产相关的象征符号,通过象征符号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也更加彻底。伴随着历史环境的变化,阶级关系、剥削方式都在发生创新,但是究其根本,只有回到历史唯物主义中,我们才能科学地认清在历史丰富的外衣下应该坚持的价值原则。
人类对住宅的必要需求,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住宅建筑,不言而喻,野蛮人的每一个家庭都有自己的洞穴和茅舍,正如游牧人的每一个家庭都有独自的帐篷一样。这种单个分开的家庭经济由于私有制的进一步发展而成为更加必需的了。”[8]568不管什么形式的住宅,都为家庭提供了基本的安全保障,私有制则加剧了人们对家庭和财产保障的意识,更加激发了人们对固定住宅的需求。马克思恩格斯对住宅问题的考察是基于政治经济学原理的,在住宅问题中涉及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社会关系问题,也涉及私有制经济的发展问题。除此之外,还存在一些其他哲学思潮对于住宅或居住问题的思考,以哲学家加斯东·巴什拉[13]和海德格尔[14]为代表,曾提出人类的居住及其环境都应该具有“诗性”,这样的住宅本质上是个体与空间互动产生的一种情感性的内在关系空间,它超越了住宅的物理属性和外在形象,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发现居住的价值属性。诗性的思考虽然体现了住宅空间具有的精神价值,但是它脱离了现实生活的内容,没有将住宅问题放置在城市空间中住宅、人民、生态之间的纵横关系内部来解决。所以,我们对于城市空间中住宅问题的思考,必须要重新回归到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
城市空间中住宅问题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应实现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现实性与理想性的统一。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住宅问题关系到生产方式、阶级关系、空间布局等,住宅问题在城市空间中突显了自身的历史性、社会性和理想性。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意味着从人的现实活动和理想信念出发去理解和解决住宅问题,这类研究既体现了住宅问题产生的现实性,也体现了人类解决住宅问题所蕴含的超越理想性。
从历史唯物主义来讲,“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本身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8]544-745城市空间的发展既有历史现实的基础,又有人类主体的理想信念的指导,因此研究必须坚持现实性和理想性的统一原则。现代城市空间中的住宅问题具有历史的现实性。首先,马克思恩格斯对工人阶级的住宅问题和生活状况的研究是通过实践考察当时资本主义国家的现实情况提出的,而不是一个抽象问题。其次,住宅问题的表现具有现实性,特别是住宅环境的脏乱差、住宅数量的不充足以及住宅质量的不达标、住宅价格太高昂等都是直接而又现实的问题。最后,住宅问题的现实性在于其历史性,在资本主义时代,资产阶级占有住宅是为了达到对工人阶级的空间控制;在当代社会,资本家对住宅的控制是为了促进资本的快速流通和资本再积累。因此,住宅问题具有深刻的现实性,直接关系着人的物质资料生产和日常生活生产。现代城市用高层楼房来解决住宅紧缺的问题,但“城市里的建筑物只有外在的高度……在家的状态只不过是单纯的水平性。”[13]27现代住宅这种水平性已经让人们失去了居住的原初性和丰富性。
同时,在历史唯物主义中对住宅问题的解决蕴含着人追求自由的理想性。这里所说的理想性并不是平衡住宅市场的暂时性,这种理想性具有普遍性的内涵——是共产主义的理想。共产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阶段,马克思恩格斯所描绘的共产主义是每个人都实现了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后构建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城市空间中住宅看似是一个微观的层面,但发生于其中的日常生活也直接束缚着人类对自由和解放的追求。在现实中工人被束缚在一所住宅中而过度出售自身的劳动力去获得工资以偿还贷款。因此,马克思恩格斯看似要解决住宅问题,实际是要解放被围困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现实的人。
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研究住宅的现实问题并不意味着人对住宅空间所具有的内在价值的否定。住宅问题的解决途径——消灭私有制和城乡对立,在更深层次上突出的是人类全面解放的理想。无产阶级拥有合理的住宅空间是人类解放的一个现实问题,人类解放的本质是“必须推翻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8]11解决住宅问题就是要推翻那些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关系,将城市充足的住宅进行合理、公平的分配,实现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为人类解放和城市文明奠定基础。现实性为理想性提供了前提,理想性为现实性提供了指引,启发我们在研究中国住宅问题时要坚持现实性和理想性的统一。不能顾此失彼,不至于在关注到中国具体的现实问题时而忽略解决住宅问题的最终目标,也不会因过度推崇理想性造成解决现实问题的方案都成为形式的空想。
从历史唯物主义来讲,现实的个人都是推动人类社会前进的动力,城市社会是现实的个人的实践结果。住宅问题本质上既是个人的栖居问题,同时也是社会民生问题,研究城市空间必须要坚持个体性和社会性相统一的原则。住宅问题首先是个体性的问题,因为住宅是个人生存基本物质生产的重要内容。人和动物一样是一种自然的生存物,最重要的是保存自身的安全,这是住宅重要性的自然需求;同时,个体始终处在既有的历史条件和关系范围中,有一定的社会需求,“空间、地方和环境折射着人们的文化偏好、个人想象、价值观念和信仰理想。”[15]在恩格斯看来,住宅不仅是个体占有生存空间,它更关系到社会关系,特别是对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关系有重要影响,住宅隔离直接隔离了阶级间的交流,将无产阶级在空间上固定的排斥在城市中心和权力社会之外。在资本主义时期,整个无产阶级都面临着住宅紧缺、环境恶化的生存问题,因为无产阶级是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口,他们是社会变革的总体性力量,因此,无产阶级对于住宅空间权利的诉求也就代表了全社会的发展方向。
个体性是社会性的基础,社会性是个体性的保障。个体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中才能实现自由,住宅问题既要从个体需求出发去反思,也要放在城市空间整体发展的过程中去考察。因此,解决住宅问题的途径也有两种:从个体性来讲,恩格斯曾提出将城市中现有的住宅合理地分配给个人;从社会性来讲,就是要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私有制,将社会资源让全社会成员共同占有,让人复归到自身本质。“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的解放才能完成。”[8]46人的解放是每个人的解放也是全人类社会的解放,并且,“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6]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蒲鲁东主义和资本主义提出的“自由”“永恒公平”概念是十分虚伪的和不现实的,因为他们的自由和公平仅是局限在资产阶级内部的。马克思恩格斯从资本、阶级关系和革命等维度来分析住宅问题,真正科学地把握了住宅问题的根源,也为我们当下住宅紧缺、住宅物质化、城乡对立等现实问题提供了诸多启示。
住宅问题是关系民生的基本问题。一切脱离具体状况的解决方案都是暂时的、不彻底的。住宅问题的解决必然要伴随着生产力的大力发展和城市空间的共建共享而得以实现。城市命运共同体意味着人民共同建设城市共同享有成果,消除城市空间阶级化和私有制,恢复城市空间的社会共享属性,增进人民栖居的幸福感和对城市空间的认同感。
第一,发展城市空间生产,释放住宅需求压力。城市空间生产不仅是指城市空间作为生产场域存在,而且也指城市空间本身的生产活动。城市空间本身也在被资本和权力不断地进行生产与再生产。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判断,“只要生产的规模还没有达到不仅可以满足所有人的需要,而且还有剩余产品去增加社会资本和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就总会有支配社会生产力的统治阶级和贫穷的被压迫阶级。”[8]684因此,要消灭私有制和空间资本化最根本的前提就是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满足人民物质需求的根本方式。在城市住宅问题上,发展生产力的重心在于发展城市空间生产水平。城市空间生产将空间视作生产对象,提高城市空间生产水平就是要通过科学规划土地空间的分配,提高城市空间利用率与流通速度。在城市更新与重建的过程中着重保障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的合理比例,让城市空间同时具有生产、生活、生态三重空间属性,“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17]城市空间结合合理、布局分明,遵守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原则,兼顾了人民对不同空间的需求,丰富了人存在的多样身份和价值。
第二,树立绿色生活理念,提升住宅生态品质。理念是实践的先导,在美丽中国的生态目标下,人民群众要树立起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的理念。绿色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是人民生活实践的一场变革,有利于解决我国住宅生态差和住宅理念偏差等现实问题,对住宅生态品质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绿色生活理念要求城市建筑住宅要保证其通风与光照等条件,满足人民健康生活的住宅生态环境。另一方面,绿色生活理念要求城市发展走一条生态环保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城市住宅和人口数量应符合城市承载力,不能盲目扩建,也不能刻意压缩。城市发展、生态环境和人口数量之间要达到相互协调的状态。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要提升其生态性、人文性和宜居性,打造绿色生态的高品质住宅空间,实现人民栖居的美好生活向往。
第三,科学认识住宅价值,规范住宅市场秩序。住宅最初的价值是为人们提供安身立命之所,既为人们提供安全保障,也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社会关系。但当空间成为资本和权力争夺的主要对象后,住宅空间的价值被异化为资本快速流通的重要手段。住宅的价值从人民安居转向了资本增值,住宅市场的价格不断提高,高昂的房价与人民生活形成了矛盾关系。这样的社会存在与现实情况,导致整个社会对住宅价值的认识出现了偏差。因此,当下要解决住宅问题,必须科学认识住宅价值,将住宅恢复到其原有的价值与本质上,也就是恢复城市命运共同体中住宅的“家”的属性。解决住宅资本化问题的根本途径是逐步消解空间社会化生产的私有制。我国在保障人民“住有所居”时,制定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1]47正确认识住宅的作用是价值观层面的转变,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则是规范住宅市场秩序的必要条件。
让人民住有所居是我国目前面临的重要民生问题。立足历史唯物主义和人类文明进步的高度,将住宅问题置于历史的、空间的维度,从城乡发展、生产方式和社会关系的大格局中思考住宅问题的解决之道,这正体现了唯物史观中人类解放和人民主体性的崇高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