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雪
(内蒙古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1)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各族群众中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1]文化认同作为民族认同的内在要求,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根本标识,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基点。中华谚语作为中华各民族谚语的集合,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华谚语以其丰富的内容和蓬勃的生命力内蕴着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创作主体的多民族属性使得中华谚语在葆有各民族特性的同时,亦反映着民族群体在不同文化层面的族际交往中所凝聚的共同文化成分,展现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认同。可以说,中华谚语的创造、运用及传播即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认同的语言媒介。开展中华谚语文化研究,既要重视对中华谚语文化多样性的研究,更要重视对中华谚语文化的一体性研究,这是一项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的重要工作。本文旨在多元文化的时空背景下开展中华谚语语义研究,从互鉴互动的社会生产实践、交织并存的民俗事象以及趋同共通的思想观念三个维度,探寻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逻辑及存续承继的文化动力,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语言层面的实证支撑。
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一直是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旋律,共同的经济生活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物质基础。中华各民族在物质生产实践中频繁交往交流,形成互联互通的民族关系,成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生动力,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基。
农业生产原本是中原一带汉民族获取社会生活资料的主要途径,是人们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但多样化的农业生产亦为满足中原之外其他民族的生存需求提供了重要手段。例如,达斡尔族谚语“黄豆穆米农夫种,黄烟茄秧农妇栽”就是其向汉族农民“学会了种植谷子、高粱、小麦、玉米以及线麻、青麻、黄豆等经济作物”[2](P.107)的生动写照。“好种的籽粒圆,孬种的秕子多”(蒙古族)、“播良种,收硕果”、“种好苗壮,苗壮果好”(藏族)等谚语也是农业生产从中原走向边疆民族地区的生动写照。族际交往在引入选育种植品种、变革种植模式、推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又推动了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各民族在推广应用先进生产工具、科学技术中共享生产力发展成果,其物质关联与依存度不断提升。当然,相对于主体民族而言,生息在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有着相对独特的生产方式,但主体民族农业耕作技术(如先进的机械装备等)的引进和推广大大改善了他们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促进了民族地区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诸民族在农业科技交流中凝结的共同的生产理念通过谚语表达出来,如“科学种田,年胜一年”(侗族)、“种田不管理,定要饿肚皮”(壮族)、“实现机械化,农业才能现代化”、“没有科学技术,就没有农业大发展”(达斡尔族)等谚语增强了中华各民族成员的整体观念。
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汉民族总结得出了自成体系的时间制度——农时,并据此创制了二十四节气以记录气候变化、物候特征等,同时也为他民族农业生产者所吸收共享。如农谚“不懂二十四节气,白把种子抛下地”(白族)、“过了芒种,不可强种”(汉族)、“过了清明要种田,过了芒种不可种”(达斡尔族)、“麦惊清明连夜雨,稻惊白露午时风”(畲族)等,就是中华各民族围绕农桑稼穑形成的且世代传承的顺应天时节气、时令变化的经验总结。
中华各民族在畜牧业的互通互补中共同参与生存实践,实现畜牧产品、生产工具等的资源共享,增进各民族物质共荣的共同体意识。在我国的广阔疆域内,复杂的地理形势、多样的气候条件形成了多元并存的经济类型,这些经济类型具有民族性与地域性相结合的特征。居于边疆地带的游牧民族依托独特的地理、地形、气候等,从事以游牧为主的畜牧业生产,利用充足的水源和丰茂的草场培育优良畜种,马匹便成为当地民族最常见的生产生活工具,随之产生了谚语“南人驾船,北人骑马”(汉族)、“善牛好犁,善马好骑”(壮族)、“田不耕生杂草,马不骑性子野”(毛南族)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耕区的汉族与蒙古族等游牧民族相互往来、互通有无,汗血宝马、蒙古马等被输入中原地区,并加以杂交改良、繁育推广,带来畜牧业生产生活用具的交流与共享,不仅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共识,增进了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而且为相互依存、互补共生的族际关系的形成、巩固以及文化认同提供了动力源泉。“塞外骏马榆林毯,红枣产在大河畔”(汉族)等谚语就是汉族与游牧民族交往的见证。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中间过渡地带的存在使农牧交错的生产方式不断发展,一些地区的汉民族过着农牧混合的定居生活,其谚语也相应地呈现出畜牧生产场景,如“骏马遍山坡,马奶流成河”“冬放洼塘夏放岗,秋放山阴春放阳”(汉族)等。牧人、套马杆、跑马场等具有典型民族特征的劳动者、生产工具以及场所被汉族所了解和熟知,并将其参构到谚语中,用以喻理明事,如谚语“牧人爱夸马,木匠爱夸锯”“不合群的马套杆多,不合群的人困难多”“好狗在打猎场上见,好马在跑马场上见”等,从中我们能够强烈地感受到游牧文化对汉民族生产生活的影响,这些谚语的产生、应用与传播充分彰显了中华各民族在互动交流中的相互欣赏与彼此包容。在接受农耕文化的同时,游牧民族的畜牧业生产生活方式亦被农耕区的汉民族所认可和接纳,融合成新的农牧业相结合的多元经济形式,这种文化认同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建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各族人民在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下,分工协作,创制出丰富多样的手工业产品,共享手工业发展成果。汉族谚语“自古藏毯出湟中,湟中藏毯数加牙”“蒙古马,包头钢,草原盛产好皮张”等说明在共同的劳动实践中,独具织造技艺的藏毯、蒙古族生产的优质皮革等经传播推广为汉族人民所熟知和使用,满足了生产生活所需。对此,历史文献资料也多有记载,如汉代贾谊《说积贮》引古语云,“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3](P.164)。宋末元初时,黄道婆学习海南黎族人的棉纺织工艺,革新搅车、配色提花等纺织技术,促进了江南地区手工棉纺织业的发展,时有“松郡棉布,衣被天下”(汉族)之谚,也有“黄婆婆,黄婆婆,教我纱,教我布,两只筒子两匹布”(汉族)等歌颂她在家乡推广、传授棉纺织技术的谚语。清中叶,周磏在甘肃为官时,教授甘肃各族人民纺织、种棉技术,时人有谚,“高邑民人寡力田,鹑衣百结实堪怜,而今天赐神明宰,脱却羊毛尽著棉”。不难看出,“物质生产过程使人们相互之间发生了一定的交往关系,这种初始而牢固的关系便是生产共同体的基础,由此,物质生产构成了共同体的实质”[4]。手工业生产是各民族交往互动的重要途径,其工具技术的推广与吸纳、手工艺品的交换与流通、民族往来交流的心理意愿使各族人民联结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凝定了建立在各民族相互欣赏、相互尊重基础上的文化认同。
多样化的生产方式使中华各民族物质生产的互补性越来越强,各民族通过物产交换或远途贸易进行持续不断的交往,进而建立起相互补充的密切联系。“无论是历史路径中的依赖承袭,还是即将转向创造建构,成员间基本的合作意志是必需的,它意味着成员愿意彼此交往交流、共同生活,也愿意一同追寻和创造更有意义和更美好的生活。”[5]各民族之间的商贸互动增强了共同体的凝聚力,促进了互惠互补互存的牢固的民族关系。
在共同的经济生活实践中,基于互通有无、互补互摄所形成的日益频繁的商品贸易流通为中华各民族之间的交往联系提供了沟通渠道,成为中华各民族增进理解认同、消弭民族隔阂、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从中华民族的发展脉络来看,历史上各民族之间无论是冲突还是合作交流,大多都是围绕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展开的。这种趋同性大大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交融。”[6]各民族的物产、乐舞、生产技术等通过“丝绸之路”得以互通有无。谚语“出使西域传丝绸,张骞受封博望侯”(汉族)记载了西汉时期“丝绸之路”沿线商道丝绸贸易繁盛的史实。“仿造出土唐三彩,骆驼胡马好气派”(汉族),作为唐代古丝绸之路的象征符号,骆驼及胡马亦是中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见证。肇始于唐朝的茶马互市,以绸缎、针线、茶叶等生活用品为民族往来的媒介桥梁,增进了汉、藏、纳西等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血肉联系,产生了谚语“彩线织的绸缎,藏汉间的金桥”(藏族)、“喝上内地茶,不忘驮茶骡”(藏族)等。边疆与中原地区人民在互惠互补中共同发展,有谚语“赶马富了纳西,置地富了汉族”(纳西族)等。自唐宋两朝兴起,以纳西族为主体的赶马人使用马匹进行商贸运输,穿越茶马古道,实现了内地的茶叶、布匹、盐等生活物资同藏区的骡马、毛皮等的互换。长期从事原始农业的黎族,在与汉商的交易往来中互利互惠,“黎不经商,汉当货郎”(黎族)一谚便是黎汉贸易的历史印证。商贾辐辏的口外边地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针对清代平遥籍商人所设的旅蒙商号“祥泰公”,阿拉善地区就有“先有祥泰隆,后有定远营”(汉族)之谚,“先有复盛公,后有包头城”“先有晋益老,后有西宁城”等民谚更是清晰地再现了游牧民族聚居区内各民族之间贸易活动的盛况和悠久历史。
各民族在频繁的商贸互动中不断增进理解,诸多潜隐的、深层的社会心理共识通过谚语得以外显并流传下来。例如,汉族对纳西族马帮运输方式的认知在其谚语中即有所体现,如谚语“没有带头羊,羊群难过河;没有带头骡,马帮难得驮”(汉族)等。各民族对于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亦有明确的认知,如清代谚语“雁门关上雁难飞,归化圆宝如山堆。山西亢旱没啥事,归化一荒嘴揪起”反映的就是当时人们已经意识到雁门关内外、归化少数民族地区对山西经济的影响。民族成员主体内心上升为能动的互利合作意志,这种社会心理通过谚语充分展现并在其口耳相传中扩布强化,如藏族谚语“汉货进藏一回事,藏货进内一回事,双方生意如此好,谁想还在打断呢”等。日益频繁的贸易往来不断增进民族间的互信心理,“哈尼人相信白族兄弟的货真,白族人相信哈尼兄弟的心真”(白族)、“两人之间的裁判,藏汉之间的通司”(藏族)等谚语就是交易双方互信心理的真实表达。频繁的商贸往来强化了各民族的文化趋同性,促进了互助友好的民族关系的发展,成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的印证。
总之,“物质生产及其技术系统构成的地理环境是影响人类历史进程和文化创造的主要中介”[7](P.25),五方杂厝的地理环境造就了不同的游牧与农耕文化结构类型以及同一类型内生产结构的差别,中原地区的汉族长于农耕、边疆地区的游牧民族长于畜牧、海南岛黎族棉纺织业发达……诸如此类的现实情况为中国境内诸民族的方物特产、生产工具、技术理念等的互鉴互补互通提供了必要前提与可能。丰富多样的自然产品的创造亦为商品交换的产生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丝绸之路”“茶马古道”上绵延千年的贸易往来使中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程度不断深化,中华各民族互鉴互动的社会生产实践在中华谚语中得以呈现,而这些谚语的使用与传播又大大增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认同。
决定“民族”存在的不仅仅是血缘、地域,更为重要的是对文化的共同体认。共同的精神文化内涵与文化背景构成了民族特质,即区别于他民族的民族性。“习俗自古传,莫要随意忘”(傣族),民风民俗于社会交际活动在个人及群体日常生活与行为方式中得以强化渗透,在时间传承与空间扩布中成为社会、集体共有的模式。各民族在交往互动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取向、价值追求、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增进了各民族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认同,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要素。“入乡随乡,入俗就俗”(汉族)、“上哪山就唱哪山歌,进哪寨随哪寨俗”(基诺族),各民族在“入乡随俗”的交际交往中实现了文化的交融互促,因为“共同体意志的真正实体是它的习俗,共同体中的各种各样的风俗因此以习俗作为它们的基础”[8](P.408)。长期交往互动的历史积淀使各民族在饮食、节庆、婚丧、游艺等民俗事象的互渗融通中表现出极强的文化趋同性,在中华谚语中也有生动形象的体现。
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要活动,各民族的饮食习俗在民族融合的影响下发生着变化,而且这种影响是互动互为的。“任何一种文化,我们既可以视其为自身合乎逻辑的发展,也可以视之为在相互关联的人群共同体中所形成的认同纽带。饮食也必然会成为这种认同和忠诚的一种存在依据。”[9](P.118)中华谚语语义中表征的各民族基于相互影响借鉴的饮食习俗产生的文化认同,有谚语“满汉席,上顿吃到下顿”(汉族)、“满汉席,一百零八碗”(汉族)等。清朝盛大的“满汉全席”是由满汉菜肴共同组成的宫廷盛宴,无论是菜品的选材、用料、数量、风味,还是席设的规制等,均为民族群体间同食同耕、共生共荣实践在食俗方面的表征,是民族间协作共享、渗透融合关系的具体表现。在饮食文化的交流传播过程中,对民族饮食由猎奇到认可、接纳的心态变化是民族之间增进身份认同在饮食层面的表达。“猴头羹”即猴头菇,本为古代浙江东南安家人的民族饮食,在各民族的互动交流中,广大汉族民众认识到其营养及药用价值,通过谚语“宁负人千石之粟,不愿负人猴头羹臛”“多食猴菇,返老还童”(汉族)予以表征、固定和规范。“饮食习惯实现在地化能够使个体在形成同当地居民共同的社会身份认同感后进一步生成融入感,这意味着个体本身的由‘客’化‘主’转换,为情境维度下构建身份认同意识产生效能。”[10]各民族在文化交流中对饮食进行在地化改造和利用,诸如引入原材料、吸收改造烹饪技艺、调适饮食结构等,是共同体成员为达成文化认同而做出的适应性转变。历史上吐蕃、蒙古等民族将从汉族地区传入的茶叶作为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并且产生了多种多样的制茶手段和泡饮方式。谚语“宁可一日无食,不可一日无茶”(蒙古族)、“宁可三日无粮,不可一日无茶”(藏族)展现的即是民族间共同的饮食偏好。以茶饮作为联结人际关系的纽带,用以待客谈事,是中华民族一致性的礼仪文化认同。鄂温克族将以奶茶待客视为对客人的尊敬,有谚语“远方的客人来到家,献上奶茶表心意”(鄂温克族),西北地区的回族以盖碗茶待客,有谚云“客人远至,盖碗为上”(回族)。茶饮之礼所表达的待客之道展现了中华各民族热情友好的共同心理。
延绵再现的节日仪式在相互影响的潜移默化中表现出共同的精神归属与情感认同。“定期的节期、仪式、特定的图腾程式等社会标记(符号)体系对社会意识的形成和社会情感的稳定性必不可少,并且确保了社会意识的连续性。”[11](P.314)各具特色的民族节日习俗在历史变迁中交流互渗、吸收融合,呈现出节日仪式的共享与趋同。少数民族普遍吸收汉族节庆成分,春节、元宵、清明、端午、重阳等已成为中华各民族共有的传统节日,春节辞旧迎新、清明祭祖、中元烧纸、端午食粽、重阳登高等以其特定时间点的固有场景和行为等强化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的向心力与内聚力。春节守岁、中秋团圆的特定民俗活动是传统家庭本位思想的象征,在彝族谚语中有“大年初一生天地,人们要过年;八月十五生月亮,人们要团圆”的记载。共同的祭祀活动表现出各民族共同的生死观、价值观与精神依托,如谚语“三月清明早献坟,七月初一早接祖”(白族)、“七月十四烧包会,八月十五姊妹街”(白族),在清明节与烧包节中,至今仍然流传着通过烧纸钱及衣物追思先人的习俗。在严肃庄重的祭拜仪式中,以血缘联结的家庭观念和加之其上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得以维护和彰显。“许多节日本身就是人们出于纪念某个历史人物或事件而设立的,反映了历史的风云变幻或文化的重大变迁。”[12]端午节插艾食粽、观赛龙舟等民俗事象表达了诸民族对屈原等英雄人物的追忆纪念以及对其所代表的高尚爱国精神的传承与弘扬。畲族又将端午节称为“五月节”,有谚“牛歇四月八,人歇五月节”(畲族)。畲族谚语“吃了五月粽,破棉破袄慢慢送;吃了重阳糍,破棉破袄慢慢来”“九九登高,上山唱歌”记录了端午节吃粽子、重阳节吃糍粑、登高的民间传统。节日仪式对社会角色行为规范的认定、对既有社会组织和价值观念的维护,无一不是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传播。在历史演进中,诸多具有趋同性的周而复始的节日民俗活动是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媒介与工具。
相类的婚丧仪礼促进了各民族间的相互认同,维护了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定。家族、邻里、社会共同参与婚丧仪礼的筹备举行、遵守禁忌规范,为群体间的交流互动、联系融合创造了契机。各民族婚嫁丧葬习俗的融通表现出文化心理与精神情感的趋同性。汉族、白族在红白喜事中遵守相同的礼仪规范,即举办结婚仪式需派送请帖以示尊重宾客,操办丧事则是获悉的亲友要主动帮忙吊唁。“红事不请不到,白事不请自来”(汉族)、“红事需请,白事自来”(白族),一致的语义内容在表征相同的婚丧风俗的同时,也蕴含着汉族和白族传统文化中敬畏逝者、团结互助、礼尚往来的深层特质。源于原始社会的哭嫁是多民族共有的婚嫁习俗。“人生礼仪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在协助人们实现角色转换的同时实现心理转换,安抚人们在角色转换时期不安的心理状态。”[13](P.185)在婚嫁中,新娘以哭嫁的形式表达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激、对娘家难以割舍的眷恋,以及对角色转换后未来婚姻生活不确定性的担忧。闽南和赣南等地的汉族以及水族、土家族、侗族、蒙古族、藏族、壮族等各民族均有哭嫁习俗。“冬至不过十二月,临暗出嫁做假哭”(畲族),客家人认为女子出嫁痛哭是为娘家增添福禄,有谚云“新娘不哭,娘家冇福,新娘越哭,越吉福禄”。长期杂居共处的满汉民族在婚丧习俗上也相互影响、不断融合,有谚语“看门过户等出嫁,婆家定来下大茶”(满族)、“新娘下车进门口,天地桌前拜北斗”(满族),汉族婚俗中的“看门户”“下茶”“拜天地”等礼制也为满族所吸纳。丧葬礼仪让人们重新思考人生、重新审视道德规范的功用并遵守维系之。在灵魂不灭的生命观、儒家孝道思想的影响下,满汉民族普遍存在“死者为大”的价值取向,并将其外化为隆重且繁琐的丧葬习俗,如百日尽孝、死者逝世当年不贴对联、挂红灯等,还创造了谚语如“死人出灵一百天,家人不理头和脸”(满族)、“百日不剃头”(汉族)、“亲人死后第一年,不再扫房贴对联”(满族)、“孝年不挂红”(汉族)等,表达了生者对逝者的尊敬怀念、祈求逝者荫庇护佑以及敬畏生命的多重心理,是中华各民族共有的认知观念、价值取向、社会心理于婚丧习俗的流传承继。
游艺活动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娱乐生活。在游艺习俗的交汇融通中,各民族超越语言、宗教信仰等障碍,增进情感交流共鸣及思想观念的沟通认同,形成了基于共同爱好的娱乐共同体。多民族聚居的区域格局为各民族提供了交流融合的舞台,北方少数民族长期游牧征战,民间皆以习武备边、鞍马骑射为务,培养了当地各族人民的赛马骑射技艺和竞技习俗。民谚“李波小妹自雍容,赛裙逐马如卷蓬,左射右射必叠双。妇女尚如此,男子安可逢”即是北朝各民族彪悍尚武风貌的最好展现。汉族谚语“天棚鱼缸石榴树,先生肥狗胖丫头”展现了清代老北京四合院的生活场景,搭天棚、赏玩金鱼植物、栽种石榴是八旗子弟的消遣娱乐方式,年年有余、红红火火的象征寓意则是各民族共有的性情志趣和价值追求的文化表征。
共同体成员应具有一致性、共同性、普遍性的思想观念,因为“共同体需要信奉一系列共同的价值、规范、意义以及共同的历史与认同——即,一种特殊的文化”[14](P.15)。中华各民族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的观念共识已经融入到全体社会成员的血液与灵魂中,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因内核。在历史的交往交流交融中,中华各民族文化得以交汇融通、再造整合,最终成为全体成员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历史记忆、宗教信仰等精神要素,而因之构成的共有精神家园也成为凝聚中华各民族情感心理、意志精神的推动力量。
历史上,中华各民族致力于塑造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的社会环境与生存空间,据此凝聚而成的“大一统”观念、家国一体的价值共识成为共同体成员秉持共善规范、自我约束管理的思想和行为指南,为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情感和心理基础。中华谚语彰显着各民族思想观念的趋同性特质,是各民族共同心理得以传承发扬的重要媒介。
“大一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据以孕育并发展的思想渊源。发轫于先秦时期的“大一统”思想,在秦汉统一多民族政权的创建和巩固中从理论走向现实。西汉董仲舒阐发的新儒学成为社会的正统思想,其核心理念“大一统”不断发扬、创新、积淀,“贯穿于中国文明发展历程”。[15]“大一统”的统一和合理念促进了国家中心与边缘的整合,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奠定了政治认同基础。弹性的文化认同标准使由“内夏外夷”向“华夷一体”的转变成为可能。“‘天下一家’、‘王者无外’的一元观念,使‘天下观’指导下建立的世界秩序从总体来说具有内敛、‘德化’和‘非战’特征。”[16]在具有强大向心力的“大一统”思想的主导下,历代王朝执政者为达到政治一统,在民族治理方式上大多以发扬文治德化招徕周边民族。“居之一岁,种之以谷;十岁,树之以木;百岁,来之以德”(汉族)、“既来之,则安之”(汉族)等谚语就体现了古代政治精英意图德化少数民族的治辖统合之术。中央王朝与其他民族的联姻和亲、会盟等相对宽松民族政策的施行促进了各族的血脉相连,增进了各民族对统一国家的认同。“入国随国,入乡随乡”(汉族),昭君出塞改立蕃名、入乡随俗,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南不封王,北不罢亲”,清朝满洲贵族与蒙古王公联姻促进了满蒙各族的长期友好。现阶段,大一统的统一和合理念在传承与再塑中历久弥新,并被赋予新的时代价值。中国共产党在解决民族问题的具体实践中,创造性地施行并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石板下的笋子出头了”(瑶族)、“民族自治是个宝,搞好团结少不了”(水族),各族群众在共同团结奋斗、繁荣发展中不断增强向心力与凝聚力,形成并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水仙花开根连根,各族人民心连心”(土家族)、“金光银光不长久,民族团结万年长”(侗族)、“水珠投进海洋,生命就会无限;各民族团结起来,就能勇往直前”(维吾尔族)等谚语展现了各民族追求团结进步的共同意志。
在家国一体伦理传统基础上形成的家国情怀历经更新再塑后具有了新的时代内涵,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充分养料。中华各民族在共同的疆域内交往生存,在中华民族大家庭内秉持共善规范,在认同感和归属感相结合的基础上培育出对国家民族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你若损害国家,你眼里就会进沙”(维吾尔族)、“爱祖国的人,捐躯在所不惜”(傣族)、“可让两三杯,难让两寸土”(侗族)等谚语阐明了各民族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的内在一致性。
存续千年的家国一体同构的社会系统使中华各民族认识到国家安定是实现个人与家庭幸福的基础,个人并非外在于国家的独立个体,而是与之共在共存的,因此,对政治共同体抱有强烈的认同感、依附感和归属感,如谚语“脱离祖国的人,好比无家可归的狗”(蒙古族)、“国强民也富”(汉族)、“国家安定,百姓安宁”(哈尼族)、“游子假若抛尸他邦,灵魂也要飞回祖国”(傣族)、“生长在花园里的花朵是很美丽的,生活在祖国里的人民是很自豪的”(柯尔克孜族)等即表达了这一思想。对如何处理家与国的关系,梁启超指出,“吾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后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17](P.121)。家庭自律与国家治理密切关联,“国家国家,没国就没家”(汉族)、“有花才有蜜,有国才有家”(白族)、“建立家庭过日子,为了家国长稳定”(傈僳族)等谚语展现了各民族成员对家国一体相互依托、存亡一体的认识。随着传统家庭伦理观念的不断延伸,“大家庭观念”在国家层面表现出各民族自觉归属于中华民族大家庭,联结成互为兄弟姊妹的同胞关系。“四海之内皆兄弟”(汉族)、“千多万朵花,同枝又同桠,各族人民是一家”(布依族)、“黎汉兄弟如手足,黎人都有汉朋友,汉人都有黎亲情”(黎族)、“五个手指是兄弟,藏人汉人是一家”(藏族)等谚语阐明了各族同胞统一的身份认同。“共同体的生活是相互的占有和享受,也是对共同财产的占有和享受。占有和享受的意志就是保护和捍卫的意志。”[8](PP.107~108)“白手起家真志士,赤心报国是忠臣”(汉族)、“保卫国家,人人有责”(达斡尔族)、“无论身在何处,都要为祖国服务”(俄罗斯族)、“与其做哈萨克的儿子,不如做祖国的儿子”(哈萨克族)等谚语印证了各民族同胞以天下国家为己任,共同怀有捍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及民族团结的责任与使命。价值认同的共识性、价值诉求的一致性是中华各民族融合共生的心理基础,中华民族同源共祖的神话传说、共御外敌的英勇斗争等历史记忆是凝聚、维系共同体意识的重要纽带。
历史记忆是一个民族共有的集体回忆,是凝聚民族成员的情感纽带和精神家园。因而,共同的历史记忆是获得民族认同与族裔价值的基本要素和有力证明。中华各民族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了共同的历史记忆。“记忆本身即是共同体并创造共同体意识,对于社会结合和社会整合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18]诸多由神话传说、历史人物事件构成的谚语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文化表征。各民族对盘古、女娲、神农氏、仓颉等始祖的认同信仰,“使各民族之间产生了一种基于共同血缘关系的亲和力”[19],共享的神话形象被创造成谚语,表达出社会成员同源共祖的历史记忆。如谚语“莫学太公顶破天,要学女娲补天圆”(黎族)、“盘古造天地,小妹造人形,神农造禾谷,仓颉造文字”(苗族)等就是最好的例证。此外,各民族一同参与了对经典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塑造与共享,表现在“苏秦和张仪,能说会道”(朝鲜族)、“智如禹汤不如常耕”(朝鲜族)、“彭祖命长八百八,不值陈搏困一醒”(畲族)等谚语中。中华各民族在共同抵御外来侵略、维护领土完整、反抗压迫统治的实践中形成了“生死与共的政治斗争共同体”[20](P.1038),由此产生的共同记忆是民族意识觉醒的力量源泉。中华谚语呈现了各民族抗争自救的共同经历,印刻了中华民族于斗争中形成的血肉联系、生死相依的命运共同体意识等。壮族谚语“花瓦家,能杀倭,腊人啖之有如蛇”反映了瓦氏夫人率广西俍兵屡败倭寇的佳话;回族谚语“母亲叫儿打东洋,妻子送郎上战场”展现了回族同胞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抗日战争的场面;黎族谚语“五指山上飘红云,黎苗起义找红军”承载了海南岛内黎族、苗族人民反抗国民党统治的革命斗争历史。在共有的历史记忆中,各民族于交往交流交融中还产生了求同存异、和谐共生的文化信仰。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的社会主义国家,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信仰。信仰既是民族文化的重要内核,也是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不仅对作为中华民族成员的各少数民族如此,对中华民族整体来说亦是如此。积极的文化信仰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指出的,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我国是多种宗教信仰并存的国家,外来宗教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在与本土的社会习俗、风土人情、思想观念特别是与汉文化思想集大成者——儒家文化——的相互交融中,各民族在精神、民俗、教育、伦理等方面都表现出极强的文化趋同性。在历史的积淀中,这种趋同性又牢固地凝定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认同。具有山神崇拜的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其谚语传递并建构了崇拜自然、敬畏自然的生态伦理思想,如“只要山神在山上,到处都是鹿狍犴;山神不在的山上,连个鼠虫也没有”(鄂温克族)、“狐狸再狡猾,也跑不出山神的手”(达斡尔族)、“飞禽走兽向往大山林,鄂伦春人崇拜白那查”(鄂伦春族)等谚语,既是对自然万物关系的认知思考,也是中华民族具有共识性的生态精神的折射。藏族、蒙古族、达斡尔族等少数民族共同信奉喇嘛教,有谚语“一个地方一种方言,一个喇嘛一种教法”(藏族)、“忘记过去不是人,忘记念经非喇嘛”(蒙古族);共同信奉伊斯兰教的回族与新疆地区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民族也有宗教谚语“安拉不给的,毛拉不会给”(维吾尔族)、“经过艰难困苦的穆斯林,能走到真主面前”(回族)等。对于喇嘛教、伊斯兰教等不同宗教经义的阐扬,也包蕴着中华民族共同意识的内容,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哲理,勿忘过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伦理道德皆是共同体成员普遍认同和共同遵循的价值规范。“宗教可以通过其精神信仰以及仁慈博爱、自我约束、维护和谐稳定等教义主张或伦理要求为社会提供精神信仰、价值伦理、凝聚力和整合约束力。”[21]毋庸置疑,宗教文化信仰生发的价值共识在文化认同中成为凝聚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因素。
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文化认同既是每个民族在本民族文化基础上对他民族文化的认同,更是各民族对统一的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在各民族文化交融的过程中,以文化认同为基础的‘中国意识’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历史上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组成中华民族大家庭,确立了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中华文化,同时也确立了作为中华民族成员的文化属性。”[6]中华谚语承载了丰富的民族文化内涵,对维系中华各民族关系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是推动中华文化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力。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在对外部世界的对象化过程中,逐渐获得了趋同性、一致性。作为语言符号的中华谚语则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过程中的共生事件,是创造者和使用者群体性思维意志的外显,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认同的语言表征。各民族谚语集合内表征观念的相似性正是习近平总书记“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22]论述的印证。以中华民族文化认同为切入点,挖掘中华谚语语义的深厚内蕴,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语言层面的实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