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秀杰
(韩山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广东 潮州 521041)
越南是中国海陆相连的近邻,是中国与东盟合作的重要支点,也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一环。由于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巨大,越南吸引了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众多投资者的目光。近年来,在中越两国政府推动下,可再生能源合作成为“一带一路”与“两廊一圈”对接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和发展了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低碳发展背景下,中越加强可再生能源合作不仅恰逢其时,而且前景可期。本文拟在梳理中越可再生能源合作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中越可再生能源合作的机遇和挑战,探讨后疫情时代中越深化可再生能源合作的现实路径。
越南的可再生能源禀赋条件好,开发潜力巨大。然而,受技术限制、融资约束和政策不力等因素影响,越南可再生能源利用尚处于初级阶段。近年来,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在政府和外资的推动下,越南可再生能源市场进入高速发展期。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发布的《可再生能源数据2021》显示,2020年越南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为35.6吉瓦,占东南亚地区的三分之一,位居东南亚地区第一位;在2011年到2020年期间,越南可再生能源装机年增长率为14.7%,高于同期世界平均水平(8.4%)[1]。作为可再生能源投资的热土,越南成为中国企业关注的重要对象国之一。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下中越合作的加深,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通过股权投资、设备出口、工程总承包(EPC)和投资建厂等方式投资越南可再生能源。目前,中越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已初具规模。在水能、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发电等领域,中国企业正成为越南可再生能源开发的重要合作伙伴。
中越水电合作由来已久,自1950年中越建交后,两国在水利建设等方面开展了水电合作。作为国际水电项目建设主力军,中国企业具有较强国际竞争优势。21世纪,中国企业凭借资金雄厚、技术领先优势,从设备“走出去”开始起步,逐步在越南打开市场,逐渐深入越南水电工程承包领域,合作规模也不断扩大。
2003年2月,中国云南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越南沱江公司签订合同,为南母水电站(Nam Mu)提供电站设备和配套安装指导服务,这是中国企业在越南第一次通过国际招投标方式获得的电力项目。该项目仅用一年零一个月时间完成电站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全部建设工程,为业主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越南国家优质工程奖[2]。中国水电企业大力拓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逐渐增加在越水电市场的份额。其中,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深耕越南水电市场,斩获多个电力项目。2014年4月,中国电建所属中国水电八局承建的松邦4水电站竣工投产,该项目被越南政府授予2015年国家优质工程奖,在越南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同时,中国电建还参建越南沱江三座超大型水电站中的2400兆瓦山罗水电站(Son La)和1200兆瓦莱州水电站(Lai Chau)。特别是越南规模最大、工艺最先进的山罗水电站,“除向全国供电、保障社会安全、防洪蓄水外,还解决了北部2000万人生活用水和几十万公顷稻田的灌溉,并为山罗、莱州、奠边三省的扶贫工作及生活水平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3]。值得注意的是,中越水电合作并不局限于在越水电开发,还拓展到了绿色电力贸易领域。2004年9月,中国云南河口—越南老街110千伏联网工程顺利投产,它是中国第一个对越送电项目,标志两国在电力合作上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自2005年起,中国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110千伏深沟—芒街单回线”向越南送电。“目前,南方电网有3回220千伏线路,向越南北部7省(越南老街、河江、宣光、富寿、安沛、山罗和太原)送电,最大送电能力110万千瓦。自第一回110千伏线路投运至今,中越贸易电力累计约367亿千瓦时。”[4]中越电力贸易不仅有效地缓解了越南北部边境省份供电压力,而且有助于中国西南地区过剩水电消纳。
2015年6月,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际竞标获得富叻一期风电EPC项目。2016年11月,项目竣工投产。富叻风电场一流机组设备、先进的建设水平和运维管理能力为中国企业赢得了声誉。以富叻一期风电EPC项目为始,中国企业在越南风电市场不断扩大所占份额。例如在众多参与越南风电开发的中国企业中,中国能建规划设计集团(CEEC)通过“本部+”模式实施、推广创新融资模式,“陆续中标及签约Cho Long 155兆瓦陆上风电项目、嘉莱150兆瓦陆上风电项目、Yang Trung 145兆瓦陆上风电项目、台富120兆瓦陆上风电项目、宁顺117兆瓦陆上风电项目、金瓯圆安50兆瓦海上风电项目、越南朔庄2号30兆瓦海上风电项目等15个风电项目,累计装机1350兆瓦,合同金额近20亿美元”[7]。
中国企业重视与跨国公司合作,实现优势互补。2019年6月,中国能建葛洲坝国际公司与韩国Landville Energy公司组成联合体,成功签署越南汉巴拉姆117兆瓦风电项目EPC合同。该项目是中国风电企业与外国跨国企业在第三国合作的成功典范。与此同时,中国企业还积极合力开拓越南风电市场。2020年12月,中国能建广东院、山西院及越南IPC公司组成联合体,与越南T&T集团签署Yang Trung145兆瓦风电场和Cho Long155兆瓦风电场EPC总承包合同。该项目合计装机300兆瓦,是越南目前最大的陆上风电项目。
越南是中国风电设备出口的重要目标国之一。经过30多年努力,中国风电机组实现了“中国制造”,并走向“中国创造”。2016年9月,中国南网国际公司与越南合作伙伴签署西原风电项目合作备忘录。“该项目全部采用中国风电设备,是中国风电设备、设计、施工、资金‘走出去’的一个合作范例。”[8]然而,由于需要采用越南标准或国际标准,中国风电机组在越出口受到一定限制。
作为海上风电潜在的重要市场,越南是东南亚地区唯一可以发展海上风电且已运营的国家。自2019年年底以来,中国风电企业开始涉猎越南海上风电项目,但目前局限于工程总承包和海上施工领域。2019年12月和2020年6月,中国能建规划设计集团分别与山西院、咨询公司组成联合体,相继获得新顺75兆瓦海上风电EPC项目和VPL30兆瓦海上风电EPC项目。继2020年1月中标薄寮三期141兆瓦和朔庄一期30兆瓦两个海上风电项目后,中国港湾公司10月又斩获金瓯1号350兆瓦海上风电项目。
近年来,随着上网电价提高、配套优惠政策的出台、设备和运营成本的下降,越南光伏市场蓬勃发展。与此同时,面对国内过剩和欧美“双反”,中国光伏企业积极开拓越南光伏市场,通过建设、运营光伏电站,带动组件、逆变器等光伏产品“走出去”。
中国电建在越南光伏市场独占鳌头。2018年7月,通过国际竞标,中国电建以“EPC+F”的合作模式承建越南油汀一、二、三期光伏项目。“该项目采用中国总承包商、中国标准、中国设备以及中国资金,是当时中国企业在海外签约的最大光伏项目EPC合同。”[9]2019年9月,项目竣工投产。“中国电建用高效优质的管理模式、务实求真的合作态度、精益求精的质量把控,以及全场超过210万小时的安全工时,给业主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10]在该项目签约之后,中国电建在越南国别市场陆续签约了13个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1500兆瓦,以近40%的市场占有率独占鳌头[11]。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企业家大会上,中国天合光能与越南沱江集团第十一股份公司签署42兆瓦 Phong Phu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协议,于2018年8月开工建设,2019年5月并网发电。凭借稳定高效的电站性能、为环保和当地就业作出的突出贡献,该项目被越南工商会(VCCI)评选为“2020越南杰出可再生能源项目”。
除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外,产能合作也是中越光伏合作的重要内容。自2014年以来,天合光能、协鑫和晶澳等多家中国光伏龙头企业在越南北江省云中工业园区设厂生产光伏组件和太阳能电池。由于生产成本低于国内,这些代工产品在欧美和中国市场销路很好。2017年年初,天合光能在越南建成当时最大规模太阳能光伏电池工厂,这不仅增强了天合光能的海外供货能力,而且提高了越南在国际光伏市场的地位。目前,光伏产业既是越南重要的支柱产业,也是中越产能合作的新亮点。中国光伏企业不仅为当地民众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还给越南带去了技术、环保、知识产权等各类建设标准。
我说到做到,第二天,我取出压岁钱,给了付玉。我只是帮她,并不想和她谈恋爱,我当时只想考名牌。倒是付玉对我有了好感,我俩私下接触过几次,也没谈别的,只谈学习的事。高二这年暑假,我在街上遇上她。她穿着紫罗兰颜色的裙子。
中越都是传统农业国,拥有丰富的生物质能。目前,受资金、技术和政策所限,越南对生物质能的开发还只是小规模试验性的。但是,要达成能源战略规划目标和兑现国家自主贡献承诺,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是越南的不二选择。目前,中越生物质能合作刚起步,以垃圾发电项目为主,通过国际公开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开展合作。
近年来,中国企业“进军”越南固体废弃物处理市场,市场占有份额不断扩大。2016年7月,亚洲最大的垃圾发电投资运营商光大国际中标越南芹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项目采用“建设—拥有—经营”模式,使用中国资金、设备、标准进行投资开发与运行管理。它是越南首个垃圾发电项目,有力解决了芹苴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置难、设备落后、污染严重的问题,“不仅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减少当地沼气排放,逐步改善当地气候与环境,还吸纳了芹苴本地及周边地区的数十名优秀青年,其中约20名骨干员工更远赴中国接受专业培训,带动了当地就业,提升了当地人力资源素质”[12]。2018年7月,中国能建黑龙江公司中标越南富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8月,中国天楹公司完成越南河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签约工作;12月,芹苴项目投产后,光大国际再获顺化垃圾发电项目。
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车道,保障能源安全成为中越两国面临的共同课题。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低碳发展的背景下,中国参与越南可再生能源开发不仅恰逢其时,而且前景可期。
其一,高层互动频繁是中越可再生能源合作的重要保障。中越建交70多年来,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历史遗留的陆地边界问题,以法律形式确认了睦邻友好合作关系和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近年来,“通过双边互访、互派特使、热线电话、年度会晤和多边场合会见等形式”[13],两党两国高层频繁接触,政治互信不断增强。2015年11月,习近平主席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中越发表联合声明,确定推进“一带一路”与“两廊一圈”对接,加强电力、可再生能源等领域产能合作。时隔两年,习近平主席再度访问越南。两国签署了《电力与可再生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2017年中越产能合作项目清单的谅解备忘录》和《银行监管信息交流谅解备忘录》等一系列涉及能源的政府间合作协议,这些协议成为两国开展能源合作的法律基础和重要支柱。在两国政府的大力推动下,两国可再生能源合作项目不断增多,合作范围也从传统的水电合作扩展到可再生能源其他领域。
其二,中越所处的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和要素禀赋差异为两国可再生能源合作提供重要机遇。根据要素禀赋理论(即H-O理论),各国间要素禀赋的相对差异以及生产各种商品时利用这些要素的强度的差异是国际贸易的基础。中国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后期,拥有充足的资金储备、先进的技术装备和良好的管理经验。越南正处于工业化发展的初期,物产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低、优惠政策较多。目前,中越贸易和投资前景乐观,经贸合作日益深入,中国是越南的最大贸易伙伴,越南是中国在东盟的最大贸易伙伴。能源合作是中越密切经贸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稳居世界第一,充足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十分契合越南的需要,成为越南可再生能源开发的重要合作伙伴。根据中越《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2012—2016年和2017-2021年),两国加强能源等领域的互利合作,并将可再生能源列入重点合作项目清单。这些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落实成为两国经贸关系新的增长点,提升了双边经贸合作的质量和水平。
其三,两国构建和参与的多个不同层次的合作机制为中越可再生能源合作提供重要平台。中国和越南都是重要的能源消费国。随着国际能源形势和格局的改变,通过双边合作或借助多边合作机制破解能源安全困局、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已成为中越的共识和行动。目前,中越两国已建立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基础设施合作工作组、金融与货币合作工作组、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工作组、中越经贸合作委员会等诸多合作机制和对话平台。同时,中越还在大湄公河次区域(GMS)、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等开展不同层次的国际能源合作。为及时有效落实两国领导人共识,中越两国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对接,通过机制或平台协商具体工作,推动一批又一批务实合作成果落地。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实施,中国和越南在深化可再生能源投资合作、产能和技术输出、开拓第三方市场等方面面临更多机遇。
其四,后疫情时代世界经济绿色复苏、国际能源低碳转型为中越可再生能源合作提供重要契机。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全球电力需求出现20世纪中叶以来最大年度降幅。由于行动迅速、控制得当,疫情对中越电力需求短期影响不大。在后疫情时代,为推动能源低碳转型和刺激绿色经济复苏,越南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以满足快速增长的电力需求,正成为东南亚地区最活跃、最具吸引力的可再生能源市场之一。2021年2月,根据《到2030年及面向2045年越南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更新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越南工贸部(MOIT)公布第8个国家电力发展规划草案(PDP8),计划将煤电装机占比从2020年的34%下降到2030年的27%,再降至2045年的17~18%[14]。11月,越南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签署《全球从煤炭到清洁电力宣言》,承诺停止批准和新建燃煤电厂,在未来十年完全退出煤炭电力使用,并力争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目标。越南能源转型承诺和减排目标为扩大可再生能源开发提供了机会之窗,也为中国企业参与其可再生能源开发提供了广阔空间。
尽管越南可再生能源丰富且政策上坚持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但受主客观原因制约,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投资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较少,中越可再生能源合作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其一,由于尚处于早期阶段,中国对越可再生能源投资存在资金、技术和法律法规框架等方面的障碍和挑战。虽然可再生能源技术不断进步,装机成本具备一定的竞争力,但大多数可再生能源项目仍然无法与化石能源发电项目竞争。为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越南制定了多项鼓励政策,但仍未达到投资者预期。比如越南现行陆上和海上风电电价分别为8.5美分/千瓦时和9.8美分/千瓦时,光伏电价为9.35美分/千瓦时[15],上网电价低,无法反映真实的生产成本,造成投资者收益不高。此外,“项目行政审批手续复杂、地方政府支持力度低、项目征地补偿安置、电力输配系统不完善等也对越南可再生能源发展形成阻力”[16]。
资金短缺、技术落后是越南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双重瓶颈。就资金而言,越南国内缺乏充足的资金和合适的融资渠道,“目前,各家越南银行开始逐步增加绿色信贷用于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信贷比重,但是效果尚未达到预期”[17]。同时,越南可再生能源电站项目大多依靠世界银行或外国贷款,由于国际借贷能力有限,面临严重的融资困境。就技术而言,越南具备可再生能源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人力资源匮乏。尽管越南劳动力丰富且成本较低,但大部分人未受过高等教育,教育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近年来,越南通过参与世界银行和瑞士联邦经济总局(SECO)资助的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REDP),与日本、俄罗斯、美国等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合作开展能力建设和人才交流等活动,有力地提高了可再生能源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但仍无法满足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开发需要。
越南可再生能源法律法规不健全,可再生能源政策稳定性和延续性较差。越南出台的可再生能源政策虽然数量较多,但目前尚无专门的可再生能源法对行业发展进行全面规范。受此影响,越南可再生能源电力行业政策具有不确定性。以太阳能为例,2017年4月,越南启动FiT政策,为2019年6月30日前运营的光伏项目(包括公用事业太阳能和地面太阳能)设定20年期电价为9.35美分/千瓦时[18]。这一政策引发越南太阳能市场井喷式增长。根据21世纪可再生能源政策网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全球现状报告2021》(RENEWABLES 2021 GLOBAL STATUS REPORT),2020年越南新增太阳能装机容量11.1吉瓦,新增容量仅次于中国(136吉瓦)和美国(32吉瓦),装机总量位居世界第八[19]。太阳能发展远超预期不仅给电力系统带来沉重负担,而且给太阳能未来发展带来不可预期性和风险。2020年4月,越南通过第13号总理决议,下调光伏上网电价,屋顶太阳能项目电价为83.8美元/兆瓦时,地面太阳能项目电价为70.9美元/兆瓦时,浮动太阳能项目电价为76.9美元/兆瓦时[20],导致投资者对光伏的热情减退。
其二,越南电网建设滞后,存在严重的电网超载和弃电等问题,严重制约可再生能源开发步伐。开发丰富的可再生能源为越南解决电力短缺提供了重要途径。然而,受地理条件所限,越南电网基础设施存在“南北差异较大,电力资源和电网时空上不同步……调配能力有限”[21]等问题,阻碍了可再生能源容量的增加。越南可再生能源分布广泛但不均衡,发电电源集中于北部地区,可再生能源以水能为主,但电力消费主要在南部地区,可再生能源以太阳能和风能为主。由于电网薄弱、欠发达,北方在枯水季要从中国和老挝进口电力,南方无力应对太阳能和风能的随机性、间歇性和波动性,长期处于用电紧张状态。根据IEA对可变可再生能源(VRE)集成四个阶段的划分[22],目前越南可再生能源(不包括水电)占比在3%~15%之间,可变可再生能源电力供应的波动幅度已超过电力需求本身的波动,对电力运行产生了明显影响。随着可再生能源开发步入快车道,越南电力系统日益不堪重负。比如,自2017年实施光伏上网补贴政策以来,越南太阳能发电项目爆炸性增长并在短期内集中并网发电。“但是由于电网建设没有跟进,在光伏项目最为集中的宁顺和平顺两省,电力装机容量已经达到电网容量的两倍多,光伏发电的消纳问题、电网系统的安全性问题十分突出。”[23]越南电网建设滞后也与政府长期“重电源开发、轻电网建设”的倾向密不可分。一般来说,投资和建设电网的时间比可再生能源项目更长,需要提前安排部署。然而,根据PDP8草案,越南计划“2021—2030年总投资1283亿美元,其中发电/源/站954亿美元,电网329亿美元。发电/电源和电网的平均投资资本结构为74/26”[24]。相对于电源建设,越南在输配电网领域的投资较少、发展缓慢,二者比例失衡。电网建设滞后将阻碍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进一步发展。随着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入运行,越南电力市场很可能出现“限电限发”现象。
其三,越南重要的战略位置和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强烈地吸引着大国的目光,中国与越南的可再生能源合作面临着其他国家的激烈竞争。能源问题往往与地缘政治、大国争夺相互交织。越南是中南半岛的前沿屏障,扼守太平洋和印度洋海上交通要道,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基于地缘和资源双重考虑,域外大国一方面插手南海争端,给中越能源合作带来不确定因素;另一方面鼓励本国企业参与越南能源开发和市场竞争,影响越南乃至东南亚地区的发展和走势。由于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巨大,越南吸引全球投资者纷至沓来。近年来,欧美、日韩和新加坡等国企业在越南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如火如荼。以风电为例,新加坡Janakuasa公司与越南Ecotech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协青(Hiep Thanh)风电厂,韩国UnisoneTech和越南亚洲能源石油公司共同投资开发海缘(Duyen Hai)风电厂一期,西门子Gamesa再生能源公司(SGRE)承揽安装和调试宁顺省39兆瓦风电机组,以及英国可再生能源企业财团在越南Ke Ga海域投资东南亚最大的离岸风力发电站等。欧美国家风电能源开发起步早、起点高,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在发展理念、法律环境、政策措施、并网管理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作为全球风电产业的新生力量,中国风电企业海外投资时间不长、国际经营经验缺乏,资金、技术、经验和管理水平相对较弱,与欧美还有一定差距。中国金融机构对越南电力发展现状、潜力和风险了解不多且经验不足,无法为中国企业在越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使其在越投资竞争中失去先机。
中国是世界能源转型的引领者之一,通过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推动了越南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加速了越南能源低碳转型和经济绿色复苏进程,为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增添新亮点。在后疫情时代,中越可再生能源合作前景乐观、大有所为。结合中国企业参与越南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未来中越深化可再生能源合作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其一,继续推动“一带一路”与“两廊一圈”对接,努力将具体的可再生能源合作项目转化为对接的重要内容。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越已签署一系列可再生能源合作文件,但缺乏宏观引导和长期规划,具体合作内容也有待进一步明确。为推动可持续发展和实现绿色增长,中越两国政府高层要完善对话机制,扩大沟通渠道,优化双边投融资环境,继续为企业能源投资“保驾护航”。可再生能源主管部门应着眼未来、精诚合作,努力构建多层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和交流对话机制,将中国绿色发展经验“送出去”与当地投资经验教训“引进来”相结合,促进国家间可再生能源技术标准对接、联合研发、技术交流、能力建设和信息共享等。企业的融资能力在承揽越南电力工程项目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国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要根据越南可再生能源投资环境和法律法规,在借鉴国际银行先进经验基础上,制定并公开详细的行业投资政策和风险管理策略,研发投资工具组合,为中国企业在越投资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精准的金融服务和充足的信贷支持。
其二,把握越南可再生能源政策发展趋势,积极调整可再生能源投资方向。中国企业要做好越南可再生能源行业法律法规、发展状况及其未来趋势、外商投资政策和国家能源发展目标等前期调研工作,并通过开展小型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验证在越投资的经济可行性及相应的运营管理模式,保证海外投资预期收益并将风险降到最低。根据《关于至2030年面向2045年越南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定向》,越南将“优先利用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在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对利用城市垃圾、生物质和固体垃圾的垃圾发电厂进行投资”“建立能够连接各地区的智能、高效电网系统,确保供电安全”,中国企业要在巩固发展现有水电和光伏合作基础上,推动扩大风能和生物质能合作,并重点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合作,解决可再生能源间歇性发电和爆炸式增长所带来的难题。为提升外国投资合作质量成效,2019年9月,越南颁布第50/NQ/TW号决议,规定“今后吸引外资的战略优先方向主要是高技术、绿色技术、现代化管理、附加值高、带动性强,对打造价值链和全球供应链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25]。根据越南外资投资政策新变化,中国企业未来要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通过技术转让、知识共享等建立产业链供应链,促使两国可再生能源合作产生明显溢价效应。
其三,强化国际化发展和本地化运营,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近年来,在政企协同努力下,中越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能源合作初步取得显著成果。然而,面对欧美、日韩等国的激烈竞争,投资方式单一、投资项目较少的中国企业明显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巩固已有合作成果的基础上,中国企业要将自身投资策略与越南实际情况相结合,将国际化发展与本地化运营相结合,调整和完善在越可再生能源投资组合。一方面,鼓励国内有实力有经验的设计单位、设备制造厂和施工单位形成企业联合体共同参与市场开拓,以工程总承包为重点,依托核心技术和管理优势,加快技术、品牌和标准“走出去”。同时,主动与大型跨国企业在越南开展第三方合作,学习和借鉴其可再生能源开发经验,高薪聘用海外国际(非中国籍)人才,努力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和行业资源整合能力。另一方面,针对海外投资项目风险,探索和践行“属地化管理+本地化运营”新模式,逐步提高在越属地员工占比,努力发挥本地化团队在项目竞标、电站运营和危机应对中的重要作用。此外,妥善对待和解决利益分配问题,努力寻求属地政府、合作伙伴、社区、员工等相关方的理解和支持,构建并形成合理、开放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益共享和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