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赋能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路径

2022-02-03 12:36蔡琦
广西社会科学 2022年8期
关键词:陆海东盟国家双循环

蔡琦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经济与贸易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7)

2021年11月22日,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正式宣布建立。中国和东盟合作30年来,经济合作是中国—东盟关系的稳定器和增进政治互信的助推器。与此同时,党中央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新阶段,进一步加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是发展中国—东盟关系的重中之重。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赋能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将为中国—东盟关系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动力。

一、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赋能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现实逻辑

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赋能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既是对过去30年中国—东盟合作经验的总结,又是在进入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新阶段下,携手共进、团结合作,打造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必然,具有深刻的现实逻辑。

(一)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是中国和东盟经济复苏的关键因素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发展受到冲击。但随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普及,全球经济复苏的曙光即将到来,如何推进经济复苏是包括中国和东盟国家在内的各国政府均要考虑的问题。首先是刺激消费。疫情使中国和东盟各国的经济活动放缓,许多居民的收入大幅减少。各国政府一方面需要创造就业岗位,提升居民收入;另一方面需要积极恢复人们的消费信心,扩大总需求,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特别是东盟国家经济大多以消费为主导,这个要求更加急迫。只有在充足的贸易需求下,国内国际双循环才能畅通,中国和东盟的经贸合作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金融能够提振消费,对经济复苏起到关键作用。其次是政策协调。面对经济发展疲软的情况,使用宽松的货币政策刺激经济是各国政府常用的方式,但很大程度上会导致各国货币的竞相贬值,实质上对冲掉货币政策带来的影响。各国政府需要通过合作的方式来恢复经济的正常秩序。促进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必须是定向性和结构化的,要避免“大水漫灌”和无效刺激,更应该从产业合作和技术进步的角度出发,通过金融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和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可持续发展。

(二)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是推动RCEP实施的新兴助力

随着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落地生效,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RCEP是我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宣言书”,其不仅新增了研发、管理咨询等22个部门,还提高了包括金融在内的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将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提供巨大助力[1]。首先,服务贸易是东盟国家希望中国长期开放的领域,金融开放水平的提升表明中国对服务贸易开放愈发重视。长期以来,中国和东盟的经贸合作中,中国对东盟的货物贸易处于顺差状态。金融等服务领域的开放有助于改变中国顺差过大的情况,为国际循环创造新的动能、提升东盟国家对双边经贸合作的积极性,以及RCEP的有效实施和未来在亚太区域乃至全球构建更高水平的自由贸易区提供可能。其次,中国的低端制造业,如纺织、玩具、制鞋、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已经完成从东部到西部的迁徙。未来随着国内劳动力成本的提升,这部分产业必将寻求最佳资源配置,转移到越南、菲律宾、柬埔寨等人力资源充沛的东盟国家,但是当前促进中国企业向这些地区直接投资的贸易、投资、货币金融服务依旧较为缺乏[2]。因此,金融领域的开放合作,无论是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还是对加快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构建新发展格局,都有积极而重大的意义[3]。再次,RCEP的实施将促使跨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融合重塑,这会引起国内生产环节的变革,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赋能国内生产网络调整,将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解决双循环中供给对需求适配程度低的问题,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4]。最后,中国近年来在金融科技等数字经济领域发展迅速,数字化、科技化被看作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重要表现,东盟国家对该领域兴趣浓厚。中国和东盟在金融科技上的合作既是RCEP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推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重要方向。

(三)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是加快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的重要抓手

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背景下,加快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实现双方的互联互通,是促进中国和东盟的经贸合作的重要条件。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的前身是南向通道。2015年11月7日,习近平主席访问新加坡期间,中新两国签署合作协议,启动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传统上看,西部地区参与国际经济贸易主要通过自西向东的沿江通道,但这一通道的成本、效率和运力都存在改进的空间。随着我国铁路建设的不断完善,通过铁路运输至广西北部湾港口再经由海运发往世界各地将大大减少运输的时间和花费。同时,南向通道的建设有助于打通中国西北的甘肃、青海、新疆等内陆省区的出海之路,有效联结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由于南向通道的重要战略意义,2018年11月12日,《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签署,“南向通道”正式更名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2019年8月,《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正式印发,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在新发展格局下,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将更加有效地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通过打通交通命脉,促进西北诸省、长江经济带和西南省份的联通,推进国内大循环;通过广西出海口和中欧班列,促进国际大循环,为畅通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提供重要支撑。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的建设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从硬件上说,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的完善,是畅通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的必要条件,但这些项目的建设时间长、耗资大、回收期长,没有金融的支持,难以快速推动[5]。从软件上说,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物流金融,开发基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的专项金融产品,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的潜能,通过金融支持,为新阶段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增添新的动力。

(四)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是推动中国和东盟国家边疆建设与乡村振兴的战略手段

首先,从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视角看,发展边境贸易、促进边疆建设是构建中国和东盟长期合作的又一重要手段。广西、云南等省区与东盟国家山水相邻,海陆相依,民风相似,边疆经济的发展有助于中国和东盟合作,同时使各国人民切身体会到双边合作的发展成果。其次,从战略和区位上考虑,发展边疆经济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将形成“一横一纵”的格局,相互配合将由点到面,扩大中国和东盟合作的范围和纵深。再次,从寻找经济发展新动能的视角看,我国边境地区大多是农村,长期以来金融资源供给不足、金融要素缺位成为制约乡村振兴的一大因素[6]。我国边境相邻的越南、老挝、缅甸尚处于发展阶段,对金融资源的需求甚至比中国更大,但其国内的金融体系较中国而言更加难以覆盖。金融支持推动边疆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既能够为我国经济增长注入新活力,又能向外延展,促进周边国家发展,促进国际大循环,同时统筹叠加多个战略政策,形成合力,大大促进区域一体化进程,增进民心相通。

二、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赋能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挑战分析

(一)基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的贸易金融发展格局尚未建成

从地理区域优势和战略重要性上看,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是统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牵引。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赋能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应重点以此突破,但从实际上看,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挑战。首先,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涉及的中西部各省的经济发展程度较弱,金融发展水平也一般,尚不具备“独挑大梁”的能力。其次,虽然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已经上升至国家战略,但从推进情况上看,速度较慢,加之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蔓延也在客观上制约了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的进展,不仅硬件设施建设需要完善,软件配套设施也需要加强。国内贸易融资活动的开展更多需要基于供应链和产业链,但是从实际情况上看,中西部各省的多式联运方面效率不高,跨运输方式信息未能较好地实现互联互通,存在铁路、港口、机场“最后一公里”衔接不充分,口岸综合配套设施不健全,多式联运标准不统一,国际货运班列衔接和统筹能力欠缺等问题。这些现实条件抑制了金融机构参与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积极性。加之,大部分金融机构尚未形成独立的供应链金融和物流金融的运营机构,尚未建立专门的审批、审核体系,缺乏跨境场景下的金融产品,导致整个商品交易环节中,生产和交换存在一定程度的衔接不畅。

(二)缺乏专业化、特色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首先,如前所述,由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不完善,基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的金融产品不足。其次,从边疆建设和乡村振兴的视角看,农村金融尤其是农村普惠金融的缺口依旧较大,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缺乏,金融产品的需求者信用水平有限,缺乏有效担保物,融资难、融资贵的情况较为普遍,农业人口亟待专业化、特色化的金融产品解决其融资需求。此外,金融要素供给不足制约边境贸易和边疆经济的发展,限制了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效能释放。中国的广西和云南等地与东盟国家陆海相连,探索人民币国际化具有天然优势,但由于当地整体金融资源不足和边疆贸易规模有限,跨境人民币的使用和回流仍面临较大压力。边疆地区的融资方式依然以间接融资为主,缺乏直接融资的产品和服务,且由于信用体系建设的不完善,边疆普惠金融产品的普及面和创新度有所欠缺[7]。最后,从金融产业发展的角度看,贸易融资产品作为贸易领域专业化的金融工具,由于具备真实的交易背景,门槛较一般信贷融资更低。由于疫情影响国际贸易,国际贸易融资工具的规模大大缩减,对国内贸易的金融支持反而有所增加,但是产品的供给仍主要停留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上。参与主体主要是大型商业银行,以基层城市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中小商业银行因为风险管控、审批手续繁多和业务能力有限,尚未大规模开展此类金融业务。

(三)跨境金融基础设施和区域性的金融交易市场有待健全

针对中国和东盟以及区域的金融合作,中国倡导并推动建立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等多边金融机构,但从整体上看,跨境金融基础设施不足仍是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赋能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一大挑战。一是跨境支付结算体系不完善。当前我国的大部分跨境交易主要是通过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系统(SWIFT)进行,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开发了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但主要集中在小额高频的交易,大宗商品交易中人民币支付结算的比例较低,影响力远不如SWIFT。本质上,跨境支付结算体系发展受限的根本原因是人民币国际化水平不足,国际市场上主流的交易仍然是以美元作为计价货币。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赋能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需要建立安全稳定的资金流通通道、便捷的支付体系,为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规模和深度的提升奠定设施基础。二是区域性的金融交易市场有待健全。尤其是在资金市场领域,当前中国和东盟国家金融交易依旧是分散化的,整个地区缺乏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的金融交易所。三是在金融发展的前沿领域,如碳金融交易合作市场、数字货币交易流通市场,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合作仍存在较多的空白,基本的金融基础设施尚处于构想阶段。各类金融交易市场是国内国际双循环畅通的核心节点之一,新兴金融市场的构建有助于重构国际金融规则和体系,为国际循环奠定制度基础。

(四)跨境风险管理水平亟待提升

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在赋能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同时,也会带来跨境风险方面的挑战。首先,RCEP的生效是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赋能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重要契机。中国金融业开放是东盟国家经济发展的机遇。但同时需要看到的是,RCEP讲究的是对等开放,一旦中国进入东盟国家的市场,则必须同时开放本国市场,风险监管将立刻成为当务之急[8]。其次,从政策制定和共同治理上看,传统金融风险监管更多是一国政府的行为,但跨境金融风险将涉及多国政府的协调配合。东盟国家间的法律法规、营商环境存在差异,更强调风险管理的灵活性与前瞻性。与其他国际组织相比,“东盟方式”的决策风格更强调舒适性和自由度,形成统一的监管治理格局不易。再次,从风险监控数据的共享上看,一些国家的通信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实时监控推行需要一定的时间。当前金融发展的互联网化和科技化趋势,要求跨境金融监管的手段快速适应提升。从数据安全和数据所有权、数据管辖权的视角,如何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保障客户隐私,维护国家安全,是各国政府、金融机构需要审慎考虑的问题。最后,从风险隔离的角度来看,在双循环体系下如何避免国内国际风险因素的双重叠加,化解货币超发、通胀、影子银行、地方债务等金融风险,是影响金融长期支撑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关键变量。

(五)疫情形势多有反复,经济复苏尚需时日

受新冠肺炎变异毒株等影响,中国和东盟的疫情多有反复,双边往来大不如前,进一步发展中国和东盟的经贸关系受到严峻挑战。疫情弱化了双边经贸往来,而金融合作依托于经贸往来,长此以往将使中国和东盟的经贸合作停滞不前。从当前东盟国家的情况上看,疫情严重冲击了各国经济,尤其是一些发展水平较低的东盟国家,抗风险能力较差。数据显示,2020年东盟国家中的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等5国经济均出现负增长。2021年虽有复苏,但远未达到疫情发生之前的水平。疫情一方面使这些国家徘徊在通货膨胀的边缘,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社会分层和割裂加剧;另一方面使一些国家的债务负担明显提升,国际舆论中尚存在“中国债务陷阱论”[9]。在此情况下,民族主义情绪和贸易保护主义非常容易滋生,若影响到政治互信,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赋能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将难有舒适优越的外部环境。从中国的视角上看,长期以来在中国和东盟的经贸合作中,中国发展成为带动地区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的经济复苏,将成为中国和东盟经贸合作的“稳定器”。然而,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经济带来的不确定性,将严重考验中国经济的韧性。此外,从投资的角度来说,必然需要有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对外投资的积极性才会提升。

三、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赋能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路径分析

(一)以金融科技为依托,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助力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升级

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赋能中国—东盟经贸合作,要以金融科技为依托,打造区域金融中心,扩大有效投资,为各类资源在中国与东盟范围内的流动和畅通创造有利条件。从现实情况上看,拥有地缘优势的昆明和南宁具备打造区域金融中心的基础,但都面临一些问题。昆明是云南经济金融中心,但总体辐射有限,广西采取“强首府”战略,但南宁对其他城市的辐射能力也较为欠缺,金融资源规模不足,呈现分散发展的情况[10]。因此,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必须与金融科技相结合,一方面扩大金融资源的规模,另一方面通过金融科技降低传统金融的成本,提升效率。通过技术迭代和加快金融产品及业务模式创新,促进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升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抓紧落实广西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枢纽,促进各类金融机构落地,扩展金融产业发展的方式方法类型,推动优势金融要素聚集,扩充金融资源的数量。二是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金融资源富集区域,引入金融科技创新机制,承接东部面向东盟的金融运营、咨询、财富管理、交流培训等服务业务的转移,统筹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金融资源,加快“双循环”发展。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数字化的多层次区域金融市场,发挥金融科技优势,设立中国和东盟区域性的黄金交易、股权投资、产权交易等金融市场;以科技扩充传统金融功能,发挥股权合作中重塑产业链中的重要作用;利用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的契机,推动中国—东盟金融数据信息交易中心的建设,构建连接东盟的数字金融平台;建立中国—东盟区域商品期货和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使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渠道更为畅通。

(二)以新基建为机遇,助力产业升级,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注入新动能

新基建是中国政府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智慧经济的背景下提出来的新发展战略。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赋能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一方面需要积极促使东盟国家参与到中国新基建的建设中来,另一方面需要中国为新基建背景下双边经贸合作创造条件。首先,要围绕新基建产业领域合作开发新金融产品。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领域均是新基建发展的重要蓝海,这些新兴产业建设初期需要有大量资金支持,中国和东盟双方的金融机构应围绕相关产业,探索新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模式,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加快循环的周转速度。其次,在中国的新基建发展过程中,要大大革新产业业态,影响上下游产业链,给东盟国家带来新的商机。加强“一带一路”与新基建的协调配合,将新能源汽车、大数据中心等新基建产业的生产、加工、配套服务等链条拓展至东盟国家,利用好中国和东盟国家现有的产业合作园区,推动国际金融机构和民营资本参与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再次,在产业升级过程中,金融机构发挥其专业性,为东盟企业提供高效、及时、准确的信息咨询和财务分析服务,让更多东盟国家企业搭上中国经济发展的便车。最后,要加强绿色金融方面的合作。2020年中国提出了“双碳”目标,目前有关部门针对绿色金融支持新基建出台了许多新政策。中国和东盟的金融和经贸合作,应依托新能源和电力设备等新基建产业的革新,积极树立绿色低碳的投资理念,使双边经贸合作更加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三)以农村普惠金融为突破,助力边疆经济,畅通中国—东盟经贸合作边境线

边疆农村地区金融体系不完善,成为制约中国—东盟边境贸易合作的因素之一,因此必须积极开拓立足边疆的农村普惠金融。畅通内循环方面,首先要扩展农村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提高边疆地区普惠金融的覆盖面和渗透率,构建一个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可持续的边疆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其次要立足农村、边境等特殊环境,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一是针对农村主体抵押物缺乏的情况,探索建立多样化的担保机制,筹建“政府+金融机构组团”的担保机构,在农村主体寻求资金支持时担保增信,提高金融机构对农村主体的融资意愿。二是探索建立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例如,广西针对糖业和林业产业链发展较好的村庄,由基层组织创建诚信档案,开展“企业+合作社+大户”的供应链融资。云南针对边贸交易中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如替代种植企业等“资产在外”的企业,创新通过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障国际循环稳定畅通方面,要全面加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积极发挥沿边综合金融改革试验区经验作用,多路向边境乡村拓展延伸,加快建立中老、中缅、中越边境经济合作区,推广电子化边民互市跨境结算业务。积极推进边境地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在涉及大数据金融、供应链金融等方面必需的农村5G、人工智能、互联网,提升边疆民众获取金融资源的机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边疆经济发展。

(四)以贸易金融和供应链金融为支点,助力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打通中国—东盟经贸合作血脉

中国和东盟的经贸合作,大多是由中小企业组成展开的,但长期以来,中小企业因为规模有限、信誉不高,难以获得充足的融资。新发展格局下,以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为平台,利用贸易金融联动上下游产业的特点,发挥核心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中的作用,以物流为衔接,联通产业链、供应链,将有效解决这一难题。一是丰富依托新通道的贸易金融和供应链金融产品,开展“区块链+供应链金融”的产品和服务,打造“海运提单+铁路运单+多方协议”“海运提单+水路货物运单+多方协议”等一站式海铁联运金融产品,开发“铁路运单+多方协议”和“公路运单+多方协议”等陆上贸易金融产品。二是构建基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金融合作平台,服务跨区域供应链合作融资,打造供应链金融合作服务圈[11]。主动纳入第三方金融仓储公司等机构,共享数据信息,为协同开展依托存货的质押融资业务提供保障。积极推动供应链金融线上数字化结算,畅通金融产品线上签转流程,鼓励融资保险依托平台积极嵌入供应链环节,丰富金融平台功能。三是加大数字化供应链金融的合作。目前中国和东盟的产业链合作日趋紧密,但多层次的供应链融资方案依然奇货可居。积极发展数字化供应链金融有助于解决东盟国家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集物流、商流、资金流为一体,创造新的交易场景,提升国内企业和东盟中小企业合作,实现互利与共赢[12]。

(五)以扩大开放为契机,助力RCEP实施,为更高级别的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奠定基础

要实现中国更高水平的发展和中国—东盟更高层次的合作,扩大开放是必不可少的选项,这也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必然要求。从短期上看,一是应积极开展RCEP框架下的各项金融合作,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积极将金融合作转化成经贸合作的动能,促进双边经济的共同发展。二是加快人民币国际化,鼓励人民币直接参与贸易结算和使用人民币对外投资,鼓励发行熊猫债券,完善熊猫债券的信用评级体系。三是引入更加多元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发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的金融避险工具,满足国际投资者风险管理的需要[13]。四是围绕疫苗合作、卫生合作与经济复苏,积极开发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金融合作,协调彼此的经济政策,营造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携手共渡疫情难关,彰显共克时艰的国家风范。从中长期上看,要通过扩大开放和RCEP的实施,为未来的中国—东盟合作铺垫基础[14]。一方面加大资本市场开放力度,畅通中国—东盟区域间的资金循环。在当前地区形势复杂的背景下,中国稳定的发展环境使人民币资产日益成为境外投资者的“定心丸”。东盟许多国家对加强与中国资本市场的合作,表现出较强的积极性。中国居民对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境外资产配置的需求也在提升,需要健全“南向通”境外投资渠道[15]。另一方面,积极总结RCEP实施中金融支持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经验,为下一步适时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推进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提供参考。

(六)以防范跨境金融风险为切入口,优化金融生态圈,促进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长远发展

扩大金融开放合作的过程中,风险的传染性和复杂性都会增大,加强金融风险防控是重中之重,是保障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赋能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长远稳健运行的关键。一是在开放中加强政府间金融风险监管合作,完善国际监管规则,加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等方面的合作,强化监管协作和信息共享,构建跨境金融风险监控和预警体系。二是加强中国—东盟金融监管法律方面的合作,强调持牌经营,避免因各国的监管标准差异产生的监管套利行为,联合打击跨境非法金融服务,探索跨境金融服务的地区监管治理模式。三是加强中国—东盟金融监管技术合作。无论是当前中国和东盟的金融合作还是经贸合作,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的占比均越来越大。这意味着技术监管合作不能是孤岛式的,需要一系列的组合拳。从监管机制上看,参与监管协同配合机制的,除传统的金融监管部门外,还应包括工信、大数据管理等部门,此外还要有一些国际组织的配合。从合作内容上看,在黑客攻击、信息安全、保护用户数据和隐私方面要实现经验与技术的共享,构建好中国—东盟金融生态圈。四是探索官方数字货币交易合作。人民币国际化在东盟打下了扎实的基础,RCEP生效后,中国和东盟经贸合作将面临更大的交易规模,这为探索官方数字货币交易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同时近年来数字人民币在国内主要城市和北京冬奥会等大型国际活动中开展了一系列的试点工作,收获了丰富的经验。我国和东盟国家可基于互利互惠的原则和共同的需求,协商探讨将数字人民币作为区域内国际贸易结算的官方支付方式之一,逐步形成区域性的初步跨境支付新体系,降低跨境非法支付风险,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安全金融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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