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
(西华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政治认同是人类社会的普遍政治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和不断追寻的政治理想。它是指社会成员对政治体系所产生的一种心理或情感上的归属感以及相应的支持行为[1]。古今中外,任何政治统治的有效维系和巩固发展,都需要有政治认同的支撑,即赢得广大民众的广泛肯定、认可和支持。“人心是最大的政治”[2],民心所向是一切政治体系有序运转和长治久安的基础。政治认同作为社会成员对所属政治体系产生的一种同向性的政治心理和政治行为,其结构要素主要由“谁认同”“认同谁”“为什么认同”及“如何认同”,即政治认同的主体、客体、环体和介体四个相互联系的方面组成。然而,政治认同不是自然形成的,其产生和形成是在一定认同环体(社会环境)之下,认同主体(公民)—认同介体(话语和行动)—认同客体(政治体系)“三位一体”的互动过程,从中必然体现出一定的规律和机制。具体说来,政治认同的生成与发展是在认同主体主观特性和一定社会环境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心理机制和社会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政治认同的形成有其自身固有的心理机制和社会机制。
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政治认同作为一种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产生的社会意识,其形成和发展必然受制于一定的社会关系及社会环境,它是一定社会存在的产物。因此,所谓政治认同的社会机制,是指在政治认同的生成与变迁过程中,各种社会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关系及其调节形式。其主要包括利益诱导、意识形态、政治制度、政治规训、政治治理、政治文化、社会资本、政治心理等方面。就社会结构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层面等基本形式而言,利益需求、制度规则和意识形态是政治认同形成的最基本的社会要素。因此,政治认同的社会机制主要有利益需求驱动机制、制度规则形塑机制、意识形态规训机制等方面。当代中国正处于复杂而深刻的社会转型进程中,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时代境遇,社会结构、利益格局、价值观念等的重大变化对民众政治认同产生了重大影响。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要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变化和人民期待,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应对严峻挑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治认同建设,使得当代中国政治认同建构取得了重大成就和进展。本文主要从利益需求驱动机制、制度规则形塑机制、意识形态规训机制等方面,对当代中国政治认同的社会机制进行分析和阐释,以便我们更好地把握当代中国政治认同的社会机制与内在逻辑。
“在现实世界中,个人有许多需要”[4],需要是人类自身存在与发展的必然性。但是,人类的存在与发展不是需要本身,而是需要的满足。而需要的满足,必须介入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转化为利益才能实现。可见,利益产生于需要,需要是利益的主观基础,利益是需要的社会形态。“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5],利益是人类政治活动的目的、本质和基本动机。因此,作为政治心理与政治活动相统一的政治认同,其形成的动力和源泉就是利益,它反映了人们的现实利益需求。离开了利益,任何政治心理和政治活动都无从解释,“‘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6]。因此,利益需求驱动就成为政治认同生成的重要社会动力机制。人类的利益需求,包括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及社会利益等方面,其中由于经济利益是一切利益的基础,是人们的最根本利益,从而使得物质利益需求成为人们政治认同生成的逻辑起点和根本动因。
一个政治体系要获得社会成员的政治认同,最根本和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它应在不断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满足人们的物质利益需要。一定政治体系只要能给人们带来利益并维护这一利益,人们往往就会认同和支持这一政治体系。政治认同的利益需求驱动机制主要表现为政治体系通过对既定利益的分配满足民众的利益需求而达到政治认同。具体包括通过直接利益分配,使大众共享社会发展的现实成果,满足其利益需求而生成政治认同;通过预期利益分配,将远景式的利益憧憬转化为大众现实利益,并达成政治认同。“任何政治统治的稳固,都必须以民众的认同与支持为基础……这种认同……必然以民众对政治统治实际行为的认识为基础,也就是说以被统治者对政权履行职能的效率、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和民众个人利益的满足为基础,即以国家的政治产品满足社会需要的程度为基础。”[7]法国学者让-马克·夸克也指出,“为了使共同体中的成员能够认为统治者的地位是具有合法性的,那么就需要政府明确地表现出它所具有的公共福祉的活力。……对统治者合法性的评价不只是通过他能够根据当时社会的法律与基本原则做出决定采取行动,同样还在于他是否能够获致有效的结果”[8]。可见,满足民众的功利性需求是政府的一种政治责任,这一责任的履行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合法性基础,成为政府能否赢得政治忠诚和支持的重要因素。换言之,政治统治的实际业绩或政绩,是统治“有效性”基础和公民政治认同的重要条件。一般来说,政绩越充分,经济越发展,国家就越富裕,民众得到的物质福利等就会越多,人们的政治认同度也就越高。
众所周知,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复杂多样的,且会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人们除最基本的物质利益需求外,还有政治、思想文化、社会权益等多方面的需求,如果一个政治体系一味地仅仅靠经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有效性来获取民众的认同,显然会由于经济发展的波动性而难以提供长期和稳定的认同能量支持,进而可能会出现亨廷顿所提出的合法性的“政绩困局”①亨廷顿指出,“把合法性建立在政绩基础之上的努力产生了可以被称作政绩困局的东西”,“由于它们的合法性是建立在政绩的标准之上,威权政权如果不能有好的政绩,将失去合法性,如果政绩好了,也将失去合法性”。参见塞缪尔·享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59、64页。据此笔者认为,所谓合法性的“政绩困局”,是指政治统治者把自己的合法性仅仅建立在政绩基础之上所导致的政权合法性逐步丧失的现象。而难以长久维持统治。因此,不能将物质利益与政治认同关系泛化,也不能把民众政治认同的生成与经济增长简单捆绑。也就是说,为了提升民众的政治认同,政治体系必须因时而进和因事而化,不断回应和满足民众日益变化的利益需求。一个政治体系要想赢得大多数社会公众的认同,不仅要大力发展经济,提高人们的物质利益和社会生活水平,而且要尽可能地满足人们多方面多层次的利益需求,并使社会资源与价值的分配尽可能地做到公正、公平,力争实现社会发展的平衡与协调,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要处理好做大“蛋糕”和分配“蛋糕”的关系。要在充分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以满足大多数民众心理上对公平的需要,从而使得政治认同成为民众稳定的政治心理和政治行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已由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转变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因此,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从而赢得民众政治认同,就成为新时代党和国家的重要目标与任务。这正是中国共产党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利益需求变化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我们要时刻不忘这个初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9]当前,“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10]。这种美好生活需要,实际上体现了人民群众在“强起来”的新时代,要求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强烈愿望和期盼,这也是新时代人民利益的最大诉求。美好生活需要是一种高层次、多方面的“复合型需要”,而且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其内容、广度和深度等也都会发生深刻变化。尽管当前党和国家事业已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即主要体现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此,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党和国家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强烈期盼,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新发展理念指导下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大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全局,以治理绩效的不断提升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而拓宽政治认同的利益向度,不断促成民众政治认同的生成与发展。
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11]。换言之,制度是人类设计出来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系列规则、规范,它是对人的一种必要的约束或限制,具有强制性。建立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主体间的权利边界,厘清政治行为的关系,从而维护个人利益,保护个人利益免受侵害。新制度主义理论认为,制度分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①正式制度是指人们有意识创制的,并以正式形式加以确定的具有强制力的各种制度安排,包括国家法律、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等。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对人们行为产生非正式约束的一系列规则,包括风俗习惯、伦理道德、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及意识形态等,其中,意识形态处于核心地位。本文没有把意识形态纳入制度的范畴,而是把意识形态归为政治价值、理念的范畴,单独作为政治认同形成的一个基本机制加以分析。,它们对民众的政治认同具有重要的形塑功能,是政治认同生成的重要保障。一般而言,现实社会中的制度规则体系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制度等。其中,政治制度由于其规范性、稳定性和适应性,先天就具有社会整合和协调关系的功能,构成制度规则体系的骨干部分。因此,这里所说的制度规则形塑机制,主要是指政治制度对政治认同的形成和塑造所具有的重要功能及其作用形式。正如克劳斯·奥弗所指出:“制度能够通过对那些处于制度中的人不赋予和施加某一特定的价值观或包含此价值观的生活形式,而是赋予和施加一套特殊的价值观来居间促成政治信任。”[12]他实际阐明了政治制度通过某种价值塑造来实现民众的政治认同之逻辑。李普赛特也指出:“任一民主国家的稳定不仅取决于经济发展,也取决于它的政治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13]
在现代公共生活中,政治制度与政治认同紧密联系,政治制度基于自身的特点和价值具有形塑民众政治认同的功能,其机理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第一,作为一种政治行为规范,政治制度通过规范公共权力,推进政治生活制度化,维护政治体系运行的良好秩序和持续稳定,进而实现政治认同。政治制度的基本价值就在于规范权力运行,维护社会秩序,从而促生政治认同。“秩序鼓励着信赖和信任,并减少着合作的成本。当秩序占据主导地位时,人们就可以预见未来,从而能更好地与他人合作,也能对自己冒险从事创新性实验感到自信。”[14]相反,现代政治体系如果没有一套良好的制度保障公共权力的有效实施和运行,往往会导致权力的滥用、腐败的滋生、民众权益无法实现,公共生活将陷入混乱和无政府状态,从而导致政治认同的消解。第二,作为一种价值评价机制,政治制度通过为共同体选定集体价值目标的定向功能,整合社会思想,凝聚价值共识,从而实现政治认同。政治制度的价值取向和目标定向功能对一个社会的价值塑造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矛盾冲突是人类状态的一个核心要素,共识就成为和平有序地处理社会政治事务的一个头等重要的先决条件;如果没有一些得到广泛接受的价值观念的规范准则,社会和政治组织就不可能存在。”[15]政治制度的价值取向反映了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它有利于整合社会思想,形成社会思想和价值共识,从而实现社会的有序生活,以此增强民众的政治认同。
需要指出的是,政治制度要实现对政治认同形塑的重要功能,它首先要获得认同。“一种行为准则,即一种国家意志的表达,如果得不到执行,实际上就什么也不是,只是一纸空文。”[16]“合法性是指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17]这表明合法性就是人们对其基本制度的认同。一旦政治体系建立起了公众对其制度的认同与支持,那么,该体系的合法性基础将是最为稳固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能将经济绩效获得的合法性资源制度化、稳固化,使之避免合法性的“政绩困局”,从而不管政府能否实现稳定的经济增长,公众都将相信他们的制度。然而,制度要获得认同和遵循,最基本条件是制度的公正性或正当性,因为“一切社会制度若要得到民众最大的支持,必须拥有为全社会所接受的、行使社会权威的道德正当性”[18]。罗尔斯曾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19]。一种制度具有公正性才会产生权威性,制度有了权威性,人们才会产生对制度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才能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因此,必须通过良好的制度设计,健全公平正义的制度体系,才能为政治体系及其运作提供合法性支持,实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从而有效保障民众政治认同的生成与发展。
当代中国,民众的制度规则认同主要是指民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和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百年实践探索和接续奋斗中形成的一整套科学制度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党的领导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交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其中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而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20]。历史和实践已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历史底蕴、符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以其巨大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赢得了人民的衷心拥护和广泛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是一种比较优势,贯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发挥着保障人民利益的显著优势。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在总目标统领下明确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及党的建设等各领域深化改革的具体目标和任务之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从十三个方面系统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进而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治理体系、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作出了全面部署,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因此,在新时代背景下,我们要更加自觉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对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要秉持坚持巩固和发展完善同时并举的战略,“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21],同时还要强化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引导人民参与制度实践,从而以全面科学的制度体系建设为大众政治认同生成提供重要制度保障,不断夯实民众政治认同的制度规则基础。
政治认同的生成与发展,除物质利益驱动、政治制度形塑外,还需要有意识形态的规训和引领。所谓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或阶级的思想体系,“是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是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集团基于自身根本利益对现存社会关系自觉反映而形成的理论体系”[22]。作为一种主导政治文化,一种具有行动取向的信念系统,“意识形态能够赋予政治权力以合法性,并把政治权力转换为政治权威,而这种政治权威不仅比赤裸裸的暴力和强制来得可靠和持久,而且还能够使统治阶级用最少的政治资源进行统治”[23]。“意识形态是合法性资源结构中最为基础的部分,它为政治体系的合法性提供道义上的诠释,它通过培育社会成员对于政治体系的合法性认同和情感来起作用,有助于政治权威的形成。”[24]因此,意识形态与政治认同具有亲和关系,它有利于维护和论证政治体系的合理性、合法性,推动大规模的社会政治动员,实现凝心聚力和社会引领,从而唤起广大民众对政治统治的认同、支持。意识形态规训作为政治认同形成的重要社会机制,相对于由权力强制获得政治认同的硬性控制力量而言,它是政治认同形成的思想基础和柔性控制力量。
政治认同是在认同主客体互动过程中主体的自我建构过程,认同主体和认同客体构成政治认同的核心结构要素。因此,由意识形态规训促生政治认同,可以从认同主体建构和认同对象建构两个层面进行分析。其一,就认同主体建构层面而言,政治统治集团通过意识形态的宣传和教化,改变民众的政治认知和心理结构,影响民众个体心理,过滤个体意识,规范和约束民众的政治行为,从而使民众在不知不觉中将政治体系所宣传、倡导的政治文化内化为自身的思想意识及行为倾向,逐渐形成对政治体系的认知、情感与评价。简言之,认同主体正是在受到意识形态的感染、教化、熏陶的影响下,他们才产生对政治体系的政治认同。其二,就认同对象建构层面而言,意识形态往往借助特定的政治权力,“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抽象地讲,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理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25],从而为政治体系提供合法性的论证与辩护。统治集团一方面通过政治权力扶植占据核心地位的主导意识形态,让其引领和统帅其他社会意识形态,另一方面也会利用所掌握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对敌对意识形态进行批判,进而巩固政治统治合法性的意识形态认同基础。有学者指出,意识形态经常采取“神圣化、一元化、温情化、公意化、远景化”的策略,“为政治秩序提供一种有效的道义解释,并通过某种程度上受控的政治社会化过程,将统治者的政治强制转化为被统治者的政治信仰和政治义务”[26]。因此,任何政治体系都离不开意识形态及其所提供的合法性支持,都需要发挥意识形态的合法化职能。换言之,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必须要有一个由主流意识形态确定的、得到社会成员广泛认同的社会价值系统,社会价值系统通过其社会和政治的理想来引导、动员社会成员,使社会成员的价值理想和行为目标达到高度统一,从而实现广泛的政治认同。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强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行动指南。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经过百年浴血奋斗,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成就,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创造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发展奇迹。由此,展示了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和影响力,使之在中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获得民众的高度认同。然而,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指南,必须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其基本原理必须与中国具体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才能落地生根、深入人心。因此,“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27],为全体人民在党的带领下团结奋进提供思想共识和行动指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社会思想意识和意识形态领域出现复杂多样、交融交锋的局面,主流意识形态与多样化社会思潮长期并存、相互交织趋势更加明显。在此背景下,确立全体社会成员认同上的最大公约数,用具有广泛感召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整合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思潮,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坚守我们的价值体系,坚守我们的核心价值观”[28],同时要“从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作为一项根本任务,切实抓紧抓好”[29]。总之,通过在全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涵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灵活性、普惠性和合理性,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引领力,以此凝聚人心、引领社会,这已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加强政治认同建设的意识形态逻辑。
政治认同作为一种主客体之间的互动与建构过程,其形成必然会受到认同主体、认同客体及其特定历史条件的影响和制约,它总是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政治认同形成的社会机制主要包括利益需求驱动机制、制度规则形塑机制和意识形态规训机制,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共同促成民众政治认同的生成、发展和变迁。其中,利益需求驱动机制是根本动力,制度规则形塑机制是重要保障,意识形态规训机制是思想基础。一般而言,民众首先要从其生活的政治共同体中获得一定的利益(主要是物质利益),政党与政府要具有不断满足民众利益需要的显著政绩,才有可能使民众进一步支持与遵守该政党和政府的制度,产生对制度规则的认同;最后,民众从公正的制度中才能获得一种情感上的满足,并在绩效认同与制度认同的基础上,形成一种对主流政治价值的信仰,即获得一种意识形态认同。对当代中国而言,政治认同的核心内容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实质是认同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最本质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30]。推进当代中国政治认同建设,需要充分认识和把握政治认同的社会机制,以利益需求驱动机制为根本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民众的利益认同;以制度规则形塑机制为重要保障,坚持以党的建设为核心,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夯实民众的制度认同;以意识形态规训机制为思想基础,坚持以话语权建设为重点,不断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民众的价值认同。这实际上深刻体现了当前中国共产党建构民众政治认同的内在逻辑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需要我们在深刻把握和自觉遵循当代中国政治认同的社会机制和内在逻辑基础上,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提升民众政治认同,不断汇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