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 开 智
黄冈师范学院 文学院, 湖北 黄冈438000
“治理”是与“管理”相关又有区别的一个概念,“管理”强调硬性的权力、约束和强迫性,而“治理”更强调柔性的参与、协调和互动。“管理”强调单向、强制,而“治理”强调合作与包容。在当下中国语境中,随着审美、文化、艺术与经济、资本、媒介、科技和日常生活的联系紧密并融合渗透,当代美学面临社会和政治的转向,这种转向不仅超越了康德意义上的纯形式主义美学,而且提出了审美在社会中的新型功能问题,审美不只是精神领域自由的浪漫主义幻想,审美还可以在实际社会实践中发挥治理作用。
审美治理的兴起既跟当代美学的政治转向密切相关,也是对鲍姆加登感性学美学和康德先验哲学美学的超越。在席勒那里,通过艺术的介入作用,可以实现道德政治的重构。布尔迪厄提出了阶层的审美趣味构成了不同阶层的区隔,也就是审美的间离效果①[法]皮埃尔·布尔迪厄:《区分:判断力的社会批判》,刘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53页。。朗西埃则提出美学是对人的感觉重新分配。福柯在1978—1979年法兰西学院的讲座中提出了“治理理想和治理术”,他对治理术(Art of Government)作了全新理解,认为不同于传统君主制的权力运作模式,现代国家治理术代表了一种复杂的权力关系,个体在这种权力关系中被纳入某种规范化过程①[法]米歇尔·福柯:《安全、领土与人口》,钱翰、陈晓径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121—124页。。英国著名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家托尼·本尼特将文化重新界定:“当把文化看作一系列历史特定的制度形成的治理关系。目标是为了转变广大人口的思想和行为,这部分的是通过审美智性文化的形式、技术和规则的社会体系实现的,文化就会更加让人信服地构想”②[英]托尼·本尼特:《文化、治理与社会》,王杰、强东红等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6年,第210页。,从而建立起文化与治理的关系。这种对文化的理解和界定,超越了雷蒙德·威廉斯的文化定义,批判吸收了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理论,将文化政策、文化治理纳入文化研究中来。当文化作为一种治理关系时,其独特性就体现出来了:“特殊的行为品性和行为方式,这些被建构为文化的目标;用来培养或转变这样的行为品性或行为方式的技术;这样的技术集合成特别的管理手段;这种手段在特定文化技术运转程序中的刻写。”③[英]托尼·本尼特:《文化、治理与社会》,王杰、强东红等译,第211页。文化之所以可以为治理服务,就在于文化可以形塑、改变人的思想和行为,可以促成文化领导权的形成和共同文化的建构。
审美和艺术给人们带来自由享受和情感愉悦,审美远远不只是法兰克福学派所主张的乌托邦式救赎。实际上,“美学绝不是中立的、普世的和自治的,而是不可挽回地具有政治功能”④[美]于连·沃尔夫莱:《批评关键词:文学与文化理论》,陈永国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2页。,在当代社会,审美与意识形态、审美与资本、审美与权力、审美与经济、审美与日常生活的关系发生了微妙复杂的变化。审美的治理性来源于美学对情感和心理的介入力量,正如有学者指出:“巧妙利用美学对人的审美感知和情感结构的形塑,使得审美具有了治理性功能。”⑤肖琼:《从美学革命到审美治理:美学的社会学转向和当代批评的现实介入力量》,《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19年第5期。比起硬性的行政管理,审美治理可以避免社会力量的尖锐对抗,具有柔和亲民特点。
在中国,近年来大众文化崛起,市场经济中审美与资本复杂纠葛,需要重新思考审美与意识形态的关系。英国著名马克思主义者伊格尔顿早就指出:“如果意识形态想要有效地发挥作用,它就必须是快乐的、直觉的、自我认可的。一言以蔽之,它必须是审美的。”⑥[英]特里·伊格尔顿:《审美意识形态》,王杰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0页。审美不仅不与意识形态对立,反而有利于发挥意识形态的作用。阿尔都塞指出“在意识形态中表述出来的东西就不是主宰着个人生存的实在关系的体系,而是这些个人同自己身处其中的实在关系所建立的想象的关系。”⑦高建平、丁国旗主编:《西方文论经典》第六卷,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2014年,第215页。并且这种想象性关系本身就是具有物质的存在,意识形态可能是一种动力体系,物质地、真实地发挥着改造大众的功能。意识形态通过把个人召唤为主体的方式发挥作用,实现统治阶级对人的思想和观念的统治和塑造。福柯认为,不同于传统的宏观国家政治权力的理论,现代社会到处充满了“微观权力”,“规范化”是这种权力的核心,他认为现代社会是个“规训社会”,人们生活的城市依据功能被划分为不同的区域,例如学校、医院、工厂、政府等,这些分区内的人们,虽然看起来自由,但是在每个功能分区内,为了维持秩序,都有管理规则和纪律。这种过于严整有序的城市管理抑制了城市的发展活力,对空间权力的把控和对个体行为的管控,虽然带来了社会秩序的一致性,但是压制了人们的个性体验。
法国思想家德波在《景观社会》中把景观区分为两种形式:集中的(concentrated)景观和弥散的(diffuse)景观,如果说“集中的景观”从根本上与官僚政治资本主义相联系,那么“弥散的景观”就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控制的新形式和意识形态。“景观不能被理解为一种由大众传播技术制造的视觉欺骗”,恰恰相反,景观“是以影像为中介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①[法]居伊·德波:《景观社会》,王昭凤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页。甚至,“景观是我们特定社会经济构成的意义和记录,它同时也是我们被卷入其中的历史运动。”②[法]居伊·德波:《景观社会》,王昭凤译,第5页。这给我们提供了重要启示,城市街道景观是可以充分利用的社会治理形式,因为它表达了意义和历史,景观不是单纯客观的自然物象,可以涵载情感和价值。正如托尼·本尼特指出“艺术品被整合到社会中,成为许多符指实践之一,有助于构成社会行动者的身份和他们相互作用的话语基础。”③[英]托尼·本尼特:《文化、治理与社会》,王杰、强东红等译,第488页。
马克思、恩格斯既反对历史上的各种唯心主义对文化所作的不切实际的夸大作用,又从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基础出发,强调文化的实践性、社会性和历史性,在阶级社会,文化还具有阶级性。文化依赖于社会的物质基础,但是文化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具有教化、规范、凝聚、调节和整合功能。文化发挥作用和功能的方式又是复杂的,要通过人的感情和心理发挥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对文化的社会功能的强调,为文化治理和审美治理提供了重要启发。审美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有机构成部分,可以通过审美空间的营造来塑造审美主体。文艺政策、文化设施、文化景观、审美教育等都是实施审美治理的载体或途径。在当下,店铺招牌这种审美文化既体现了城市的经济活力,也体现了审美创造。街道中的店铺招牌不仅具有实用性、功利性还具有审美性、艺术性,很多店铺招牌通过文字、图案、色彩、符号、材质的形象设计和巧妙组合搭配,带给人们独特的视觉愉悦和艺术体验,也为城市增添靓丽的风景和文化韵味。它不仅可以彰显企业和商家品牌价值,还可以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对于店铺招牌管理,完全可以从审美治理思想出发,将其纳入建构美好生活的手段和视野。
近年来,社会学中兴起的“文化转向”使得文化从观念和精神维度转向文化的实践形塑功能,文化可以成为组织社会成员、形成社会认同的重要力量。在托尼·本尼特看来,这种文化转向“其本质在于把文化合并到社会网络中,这是因为授予了文化组织社会行动者的认同及其相互作用的方式的角色。”④[英]托尼·本尼特:《文化、治理与社会》,王杰、强东红等译,第468页。托尼·本尼特将文化与治理性结合起来,这是对长期以来文化作用是第二性和派生性的拓展和革新。“审美文化的概念,是由文化治理的新物质集合的发展并且作为它的一部分而被塑造的。在文化治理中,恰恰是通过将其与社会隔离开来,审美文化才作为一种能够从治理上作用于它的有益手段而被提了出来”⑤[英]托尼·本尼特:《文化、治理与社会》,王杰、强东红等译,第509页。,这是对康德美学的超越和发展。
本尼特指出审美治理主要体现博物馆空间和文化馆空间的治理作用上,博物馆和文化馆通过艺术收藏和展览,通过仿效性的运转机制,公民被召唤来对着艺术博物馆中所展览和纪念的民族美德和公民美德的榜样人物而纠正自己的行为,发挥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作用,可以提高大众的审美鉴赏力和主体素养。本尼特以公共艺术馆的发展为例,认为:“作为一种手段,它将关于政府官僚的伦理培训与资产阶级的私人修养的教育范围,延伸转变成一种公共教育规划。”①[英]托尼·本尼特:《文化、治理与社会》,王杰、强东红等译,第510页。
实际上,审美治理在当代中国社会发挥作用的场域很多,红色旅游也是审美治理的一种手段和方式,红色旅游景地通过体验式的革命历史叙事,唤起旅游者共同的历史记忆,在情感结构上达成对革命目标与英勇献身精神的一致认同,从而塑造个体与社会的共同价值观念。审美治理可以辅助法律法规,在街道空间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城市街道店铺招牌作为一种审美治理形式,在国家规范性建构和公民个体塑造中起到重要作用。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演进发展来看,今天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点在于实现从“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治理取向从秩序向公平正义转变,“治理的有效性寓于政治制度与公共生活协调互动的过程中。”②夏志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逻辑转换》,《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5期。制度的灵魂根植于生活,制度的生命力来源于公民的信任支持,审美治理是刚性的制度与公民生活权利之间的润滑剂和调节阀。采取刚性的行政命令手段强行要求街道店铺更换统一设计的招牌,不但扼杀了市民的审美创造力和个性审美需求,也落入形式主义的诟病。店铺招牌体现了城市的历史记忆和文化根脉,满足了市民审美的丰富性、多样性需求。城市治理者如果善用审美治理的思维,做到因地制宜、因店而异,兼顾商业环境、人文环境和地方文化特色,就能凝聚更多共识,体现治理的温度和善意。审美治理,重视的是感性和柔性介入,发挥审美和文化的感召力和熏陶力。诚如有学者指出,审美文化的治理性,指的是“运用审美实践进行文化治理,通过对感性世界的审美介入,在文化空间构建广义的政治权力共享与共治模式,以感性的和谐生成推动政治的民主化发展。”③李艳丰:《审美文化的治理性与当代美学话语的文化政治转向》,《文学评论》2019年第3期。
在今天,审美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审美治理强调通过感性的审美形式内化为人的文化心理结构,达到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感人的治理效果。作为审美文化的一种,店铺招牌直接参与城市市民生活意义的建构,五彩缤纷的招牌体现了市民的想象力、创造力和审美个性,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需求。在对待店铺招牌管理问题上,不搞简单地一刀切,尊重店铺行业特点和历史传统,尊重商业文明,在保证城市刚性管理的同时,又允许甚至鼓励、帮助店铺设计出实用与美感相统一、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招牌。其实,中国古代的很多商业招牌就突出“以义取利”的儒家正统思想,不但使人一眼就明白店铺的性质,还发挥了宣传教化作用,规范劝导人们的言行思想。很多老字号招牌具有独特的视觉表达个性和意蕴内涵。招牌已经成为中国传统商业文化的载体,体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我们的城市治理,对待街道店铺的商业招牌,应该因地制宜,兼顾店铺性质和历史传承,兼顾人民群众的情感认同、审美习俗,不能简单地在大小、颜色、字体、风格等方面搞千篇一律的样式,忽视了店铺的个性化特色和韵味,忽视了大众的审美需求。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了“按照美的规律创造”这个重要思想,对我们的审美治理具有重要启发意义。“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3页。这里的“美的规律构造”已经超越了具体的文本语境,具有本体论意味,体现了人的本质属性和自由解放愿望。我们的城市治理如果按照“美的规律”进行构造,就会尊重人的审美需要和审美丰富性,就会扬弃片面化的物质改造,就会进行“审美性生产”,实现城市发展和人的自我发展协调一致。
中国语境中的审美治理完全可以超越西方审美治理思想的文化乌托邦幻想,具有实践性和物质性。在当前,学界一般注意到,博物馆、音乐厅、美术厅、画廊等都是审美治理的物质承载基础。其实,在本文看来,城市街道也可以成为审美治理的场所,“审美治理将审美和艺术作为一种智性活动,织入‘治理’隐秘而精妙的机制之中。”②向丽:《审美治理与当代社会》,《思想战线》2019年第4期。城市街道的店铺招牌正是构建审美治理的物质载体,街道是城市生活中公共活动、市民游憩和社会交往的重要场所。简·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中说过:“试想,当你想到一个城市时,你脑中出现的是什么?是街道。如果一个城市的街道看上去很有意思,那这个城市也会显得很有意思,如果一个城市的街道看上去很单调乏味,那么这个城市也会非常乏味单调。”③[加拿大]简·雅各布斯:《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金衡山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年,第29页。简·雅各布斯反对大规模地城市开发和更新活动,推崇人性化的城市环境。
当今社会对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人本化,城市不仅是地理要素与经济社会要素的聚集,也是诗意栖居之地,有的城市提出了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有的提出建设公园城市,城市发展的初心是为了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更高层次、更丰富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日本当代建筑大师芦原义信特别强调城市的人文底色,城市,是所有人的城市,街道规划要设计合理,人性化与艺术感兼顾,他在《街道的美学》中指出:“街道,本应使人们到此散步或买东西时感到愉快而且美观。”④[日]芦原义信:《街道的美学》,尹培桐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6年,第115页。美国学者约翰·伦尼·肖特提出了“作为文本的城市”概念,城市结构与社会权力有着密切关系,“城市像所有的环境一样,是记载着价值观、信念以及权力的运作与斗争的文本。”⑤[英]约翰·伦尼·肖特:《城市秩序:城市、文化与权力导论》,郑娟、梁捷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490页。城市就像一个文本,既被书写,也被解读;既被建构,也被解析;既被生产,也被消费。构建新的城市形象可以通过生产新的城市空间来实现。杰出的城市规划专家、麻省理工教授凯文·林奇提出了“城市形态的可意象性”这个重要思想,“一个高度可意象的城市(外显的、可读或是可见的)应该看起来适宜、独特而不平常,应该能够引起视觉和听觉的注意和参与。环境这种给人以美感的特点,不但应该简化,而且要持续深入。”⑥[美]凯文·林奇:《城市意象》,方益萍、何晓军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年,第7页。一个美丽的环境,除此之外,还应该具有表现力、愉悦感情、韵律、兴奋点、可选择性等。也就是他提出的城市环境的“可读性”,这种可读性不仅表现在城市五要素(节点、地标、路径、边界和区域)是否明确,而且体现在城市意象的内涵方面,若过度地装饰城市、过分地追求华丽,只会抹掉城市的历史,让城市失去个性。
在法国思想大师列斐伏尔看来,空间从来都不只是空洞的虚无,往往蕴含着某种意义。社会空间既有物质属性,又有精神属性。他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化持激进的批判否定态度。“城市作为一种空间形式,既是资本主义关系的产物,也是资本主义关系的再生产者,城市空间是时、空、人、物的流转及其背后权力架构之组织与管理规划。”①吴宁:《日常生活批判——列斐伏尔哲学思想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353页。近年来,城市发展的一路高歌奋进带来的空间分配正义与城市治理思维和治理方式之间的矛盾时有凸显,权力和资本逻辑控制下的城市空间生产使得城市现代性呈现出复杂性和矛盾性,这种空间生产有时带来了城市居民生存环境的改善,有时又消除了人文意义。在此背景下,“城市权利”作为一个跨学科问题被提出来了。城市的主体是人,城市化的本质是人的可能性和丰富性的空间拓展,城市的居住条件、就业机会、娱乐空间、出行条件、公共设施等应该符合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愿景,城市应该成为人们寄托美好生活和价值想象的典范,“人们有权利依据自身对生活和社会的理想来创造全新的理想空间,建构个性化的、差异的、具体的和具有使用价值的空间的权利。”②董慧、陈兵:《“城市权利”:何以可能,何以可为?》,《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6年第1期。这种“城市权利”反映的是人的全面性和丰富性,也体现了城市发展和文明进步的价值导向。
针对当前城市治理,是强调“秩序”还是强调“活力”,有学者提出了“寓活力于秩序”的“包容性城市治理”理念,“在制度建构过程中不仅要重视‘“物质-技术’层面的规则与发展,而且要做到兼顾城市的‘精神-文化’层面”③文军、王云龙:《寓活力于秩序:包容性城市治理的制度建构及其反思》,《学术研究》2020年第5期。。这种包容性城市治理思想将成为未来城市治理的重要机制,有利于处理好“自由与规则”“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很显然,审美治理是包容性城市治理的应有之义,适应了城市治理的“精神-文化”层面的要求,如果说秩序与权力、制度、法规相关,而活力则与人本、创造、共享相关。城市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和期盼,审美治理避免了城市治理中的对抗和冲突,促使城市治理回归人本主义。
对于城市的治理,不仅要强调法治、智治,重视显性的制度、法规、政策,也要重视内在的审美习俗、文化传统、审美认同和情感结构等因素。审美治理将审美看作文化治理的一种途径和策略,不仅注重国家层面的审美制度建设和审美教育,还注重个体层面的感性体验和自由愉悦,通过审美来形塑人的思想和行为。店铺作为城市的最小细胞,承载着城市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底色。从审美治理的思维出发,对一个城市的不同街道要有功能定位和区分,体现个性和差异,对同一个街道的店铺招牌管理,要根据店铺特色和档次,遵循历史传承,克服实用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简单做法,既尊重城市文化特色符合城市市容规划,又通过个性化的符合店铺特色的招牌设计,发挥审美的经济效应和意识形态的感召力。这样既吸引了顾客,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审美需要,又可以塑造和规约人们的情感行为,促进社会精神文明的进步,让肆意张扬、美轮美奂的招牌成为城市的盛世烟火和文明形象展示,让店铺招牌成为城市的独特地标和文化传承,成为商家的品牌标识,成为时代的文化创新和审美风尚。
从有效治理来看,治理体系应该包括三个层次:宏观层次的国家理性与法律制度措施、中观层次的文化或审美沟通与协调、微观层次的世俗自律与道德约束。审美治理是政府介入社会生活管理又能保持适当距离的最好方式之一。有学者指出:“文化治理机制中审美—道德、治理—自治的操练提醒我们,建设文化基础设施或者提供消遣娱乐并不是公共文化政策的最终目标,只有遵循文化治理的逻辑,科学规划、详细设计公共文化的符号技术系统,谨慎使用权力技术,才能从整体上构建公共文化系统的良好生态。”①刘莉:《从“生命政治”到“文化治理”:对公共文化的一种定位与解构》,《思想战线》2020年第6期。城市街道的店铺招牌治理是近年来让各方包括地方政府深感棘手的工作,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一种颇有争议的现象:同一街道的所有店铺被统一设计招牌,字体、图案、大小、颜色、背景、风格等都被要求规范一致。曾有媒体报道上海静安区常德路上的店铺招牌被统一改成“白底黑字”,引发吐槽。②《中国文化报》,2019年4月3日。根据报道,西安一街道多家店铺被要求换成“黑底白字”的招牌更是引发质疑。③《北京晚报》,2020年6月12日。人民网曾多次刊发评论文章,批评一些地方政府以“美化市容,规范管理”为名对街道店铺招牌进行整齐划一的改造,既是对招牌文化的破坏,也是对美化市容的误解,呼吁不要让统一招牌扼杀城市活力,“招牌的管理看似小事,却考验政府的社会治理水平”。④人民网观点频道,2018年12月29日。从形式上看,采取行政命令手段统一设计的招牌虽然显得整齐划一,但是从审美和文化治理的角度看,不仅不符合城市的文化底蕴特色和店铺自身的行业风格,而且落入形式主义的窠臼,暴露了治理者的庸政懒政。
我国的招牌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不仅是商业文明的结晶,也体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在中国古代,走街串巷的小贩多用吆喝的声音来招徕生意,坐地开店的商贾多用招牌和幌子来吸引顾客,有的商人甚至不惜重金请名人题写招牌,有的商贾还买来名人字画做招牌。杜牧的《江南春》中“水村山郭酒旗风”描写了酒店的招牌,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中有药铺、酒店、香店、木行等招牌,《水浒传》中描写了几十家酒店,比较有名的招牌有“三碗不过冈”等,古代商人把招牌视为声誉,信誉好的就叫“金字招牌”。形式各异、风格鲜明的个性化招牌,不但彰显了店铺的追求品味和商业特色,而且也凝聚了店铺的历史传统和顾客的情感认同。从现代营销学和传播学的角度看,一幅幅商业招牌就是一个个广告,就是一张张营销名片,传递着店铺商品的质量和美誉,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和口碑。很多百年老字号的招牌,就颇具特色。像同仁堂、六必居、老凤祥、全聚德、狗不理、冠生园、张小泉(剪刀)等,其店铺招牌就跟其历史传统和产品质量联系起来了,深入人心。很多中外城市的街道也曾因为商业活力和店铺招牌设计让人回味无穷、流连忘返,像美国的纽约第五街、英国伦敦牛津大街、法国巴黎香榭丽舍大街,以及中国的香港铜锣湾、上海的南京路、北京的王府街、天津的和平路、南京的新街口、厦门的中山路、哈尔滨的中央大街、成都的春熙路、重庆的解放碑等。
从城市繁荣发展和历史记忆来看,一幅幅大小不一、个性鲜明、设计迥异的店铺招牌,不仅见证了城市商业文明的风雨沧桑,也包含着城市的历史和文化记忆,记录着城市经济的兴起与繁荣。城市街道的商业招牌,或五彩缤纷,或高低林立,或霓虹闪烁,或交错辉映,使得城市充满了烟火气和商业活力。城市因商业而兴旺,街道因商业而繁华。中外一些著名的街道恰恰是因为商业的发达而闻名天下。
面对参差不齐、琳琅满目的街道店铺招牌,很多城市管理者整治店铺招牌的初衷和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味、打造城市形象。但是采用一刀切的办法,不管店铺行业性质和历史传统,既抹煞了店铺招牌的个性设计,也损害了店铺招牌的美感和识别度,市民和顾客逛街的过程本来就是体验商业氛围、追求审美愉悦和自由放松的过程。千店一面的招牌规划,给消费者和顾客带来的是单调乏味和审美疲劳,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争论和质疑。
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城市的发展,要突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当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问题不断涌现,面临着交通堵塞、环境污染、用地紧张、公共服务不足、治安隐患等城市病,这更加迫切要求管理者更新城市治理理念,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和治理理念,除了注重法治、德治、自治在城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还要善于运用审美治理的思想和思维。如何处理城市里的个人与群体的行为,如何看待城市的规划与缺席,随着城市的发展,甚至兴起了一门学科——城市美学,美国新实用主义美学代表舒斯特曼指出:“城市如同艺术和生活一样,也需要偶然性的部分,需要规划和预定的缺席,需要空隙,从而让我们去解释、用意义去填充。”①[美]理查德·舒斯特曼:《生活即审美:审美经验和生活艺术》,彭锋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46页。从美学角度看,城市规划的目的是使得个人和群体生活变得富有意味。比起整齐划一的秩序而言,这种缺席可以给生活带来更大的意义和美感力量。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底,中国城镇化率已经提前突破60%,城镇常住人口超过8亿,未来还将持续增加。城市的出现是一种历史现象,城市本身就是商业文明的产物,在古代汉语中,“城”指“城邑四周的墙垣”,“市”就是“买卖之所”。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城”和“市”是两种不同的所指。后来,在中国古代,城市的出现,与私有经济的出现和私人财富的积累有关。在西方,城市的出现是随着工业革命带来的工商业的发展而兴起的,与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密切相关。尽管中西方“城市”出现的背景不同,但是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城市与商品经济、工商业发展、商品交易密切相关,“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0页。在这个意义上看,城市就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人与资源在有限空间内的高度聚集与协调运转。从这个角度看,在今天,城市的治理必须尊重、继承商业文明又要推陈出新。城市发展离不开商业繁荣,城市因商业而闻名,商业文明的积淀铸就城市的厚重历史和文明记忆。商业追求的公平、竞争、效率、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构成现代文明的源头,也促进城市文明的进步。守规则、重信用的商业文明可以培养开放、包容的城市品格,可以涵养城市的优秀市民文化,提高城市治理效能。城市治理跟商业文明并不矛盾冲突,而是相互促进、相互提升。
审美治理吸纳了政府、店主、顾客、民间文化、商业利益等各方合理诉求,避免了政府强制规划的严肃死板,兼顾了店铺招牌的美学特色,有助于将政府意志与商业利益、民众审美趣味、城市文化等有机协调融合起来,将制度理性与文化柔性结合起来,彰显美学力量在治理中的功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要敬畏城市、善待城市”①2020年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提出的。。街道商业招牌的管理,不仅是为一时创卫生城市或城市管理的需要,而且要体现城市管理的智慧,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治理能力和水平。简单地拍脑袋的“一刀切”统一招牌,不但陷入形式主义的刻板,也体现了治理者的观念偏差。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彰显着城市的品质和特色。而审美治理既顺应了商业繁荣的需要,也兼顾了城市审美文化发展的需要,因此,在城市街道店铺招牌的管理过程中,我们的城市管理者要善于运用审美治理的思想和智慧,使得城市成为商业文明的继承者,成为有文化记忆和审美品味的城市,让城市充满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建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