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余笑路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通过建立规范化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形成一个“全面履盖、层层管理、重点防控、责任到位”的管理体系,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是直接为群众服务的窗口,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全民参保目标的逐步实现,经办机构与广大群众的联系越来越多,为群众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加强经办机构的经办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经办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措施。
深入学习党规党纪。举办廉政课堂,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开展学习勤廉先进典型事迹、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等活动,针对一些社保领域的重点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律意识。
深入学习业务知识。立足岗位实际,经常性组织经办人员集中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及服务能力。学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学习经办规程和业务知识,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深读细研,结合实际,确定专题,开展讨论交流,巩固学习效果。同时积极开展“练兵比武”,切实增强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经办窗口服务质量。
抓风险防控,建整改台账。市、镇两级经办人员及村(社区)协办员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个人信息更改等涉及权力运行环节进行逐一梳理、归纳,查找“微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同时做好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冒领、多领、重复领等问题的摸底排查,对存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项进行整改。
抓公开透明,建监督网络。全面落实待遇领取人员公示制度,健全群众监督和举报制度。利用政务网站、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实行权力清单公开,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开通举报信箱,畅通群众信息反馈和举报渠道,引导群众参与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抓专项稽核,建规章制度。以专项检查为手段,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严查涉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虚报冒领等基层腐败问题以及在办理涉及群众参保权益的不作为、乱作为的违纪行为。
抓环境浸润,营造浓郁的廉洁文化氛围。在经办机构办公场所走廊悬挂廉政教育图片,做到廉政教育入耳、入脑、入心,使全体干部职工把廉洁当成一种自觉行为、一种生活习惯、一种追求、一种境界。在办公电脑设置廉洁文化的桌面、屏保,让全体干部职工眼前常现廉文、胸中常怀廉心、自身常记廉举,时刻提醒自己要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抓示范点建设,确保优质服务到位。谨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根本要求,严格制定办事流程,严格程序,严谨操作。按照省、市关于示范点建设要求,组织各镇(街道)高标准落实示范点创建工作,积极协调金融服务机构创新工作模式。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经办人员服务水平,确保参保人员足不出村便能享受到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优化窗口服务,严格依法经办。优化经办服务方式,把群众满意当成根本要求。始终坚持服务导向,一方面以经办规程为准则,推行规范服务、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另一方面,及时听取群众意见,优化服务内容,定期开展新业务、新知识培训,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能及时把握好新业务模块,更好服务参保群众。整合各项工作机制,将窗口服务纳入制度轨道。实时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接受群众投诉和咨询。公开服务事项、流程,在窗口醒目位置悬挂、摆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待遇领取等业务流程示意图,提醒群众办事流程,避免群众“多跑路、跑冤枉路”。健全窗口服务工作机制,制定首接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全体工作人员办事、服务行为。建立党员示范岗,制作党员明示牌,公开党员承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建立AB 岗制度,杜绝因人设岗。
领导班子示范。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提高认识,积极查找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思想教育,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开拓进取、适应城乡居保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经办队伍。
党员干部示范。设置党员示范岗,全体党员干部按照高标准、高要求来规范自己,做到接待群众要热心、服务工作要诚心、咨询回答要耐心、业务处理要细心,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
中层干部示范。中层干部是业务骨干,要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改进工作作风。不定期地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升服务质量,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一切从方便服务对象出发,把优质服务作为联系群众的情感纽带,做到服务贴近群众、业务操作规范、服务质量优异。
镇(街)经办机构负责人示范。全力以赴做好城乡居保各项业务工作,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和引导,确保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群众能自觉接受,主动参保。加强规范管理,优化业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做好待遇发放、资格认证、各类公示等工作,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重从城乡居保相关政策加以把握,社会保险经办的内控工作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内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检查监督,将群众的期盼和要求作为居保工作者努力奋斗的方向。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的业务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根据内部控制的要求,每个业务经办环节做到分人分岗,实行AB 岗复审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办理相关业务,坚决贯彻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做到按章办事、规范操作、依法经办。同时,在工作中提倡认真细致、精益求精、减少或杜绝差错失误。
加强业务环节监控。将稽核工作纳入到待遇申报、基金保管等工作环节之中,内审人员全程参与,实现待遇申报、基金保管等业务全过程监控。开展业务情况分析。对一定时期内支付信息异常、波动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实行案例差错分析。对一段时期内经常发生的差错进行分析,分析发生差错的原因,举一反三,减少差错,并对差错发生频率高的工作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建待遇核定支付、基金保管安全网。
优化经办流程,规范支付管理。熟练掌握岗位相关政策规定及操作规程,准确办理各类相关业务,减少直至实现“零差错”。合理利用多种途径收集到的外部反馈信息,经过适当处理和提炼,形成改善内部控制管理的具体行动。控制业务经办的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和法规,明确业务办理的每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将内部控制各种手段融入其中,各项业务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相互检查,让每一位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业务经办人员结合内控风险点及预控措施,对业务操作环节进行准确分析,统筹兼顾效率与风险。
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工作标准规范业务经办,理顺优化业务流程,对出现业务差错的,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责任追究。定期分析研究内控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在业务各环节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推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的举措。特别是在业务经办中,要对运行程序、承办岗位、职责要求、岗位标准、监督制约环节、投诉举报等进行全面规范,按标准、按制度、按规范操作把内控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执行标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
总之,在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过程中,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通过开展“五抓五防”,(即抓学习,防“四风”抬头;抓制度,防小微腐败;抓载体,防庸政懒政;抓示范,防失职渎职;抓内控,防经办风险),坚持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两手抓,注重提高思想认识,注重完善制度约束,注重加强考核监督,注重系统指导管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意识,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依法依规经办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