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勒的华夏共同体建构

2022-02-03 06:51李青峰
晋中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石勒胡人政权

李青峰

(晋中学院中文系,山西晋中 030619)

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在新时代发展民族关系的创新性理念。所谓中华民族共同体指的是中国各民族在不断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进程中所取得的一致性或共识性的集体身份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最终成形于近代,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聚合却经历了几千年历史的积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 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所指出的:“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各民族之所以团结融合,多元之所以聚为一体,源自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源自中华民族追求团结统一的内生动力。”[1]本论文在先行研究的基础之上,试图梳理和分析石勒执政时期推行的统一的多民族政策和他自觉地建立华夏共同体意识之间的关系,从而进一步理解石勒带有调适特征的华夏共同体建构在整个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脉络中的重要意义,为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学理支持。

一、国号共同体

黄仁宇认为,汉朝制度注重在文化上的融合来代替有力量的政府,这种制度解体,才引起了少数民族参加其中的混乱。[2]黄仁宇的判断道出了历史上所谓“五胡乱华”的真实原因。十六国时期,民族混杂导致各民族确立自我身份的需要十分迫切,同时,这些民族在建立政权之后又面临着建立共同体的问题。这个特定历史阶段的政治、经济、文化悖论,就需要一个统一的强力政权来缓解。石勒后赵政权推行的一系列文化政策,所要解决的正是当时现实社会的焦虑。石勒解决的首要问题是自己政权的合法性,也就是将自己的政权置于特定的历史序列之中,努力构建出名正言顺的华夏共同体。

国号是具有文化内涵的政权表意符号,中国历史上所有王权的建立都需要制定国号。国号是国之大事,石勒对国号的选择就非常慎重。他借鉴了十六国时期第一个胡人政权“汉”(史称为汉赵)的做法。汉的建立者刘渊建立政权时就十分重视身份认同问题。“吾之先,兴与北方。光文立汉宗庙与从民望。”[3]100后来,刘渊的后代刘曜认识到了自己的祖先建立汉的焦虑,修改国号,“光文始封卢奴伯,陛下又王中山;中山,赵分也,请改国号为赵”[3]107。刘曜改变了祖先的遗志,但还是延续了祖先构建华夏共同体的思想。关于国号“赵”的确立,刘曜与石勒有交集。刘曜背叛了刘渊的遗志,源于自己曾是中山王而选择国号为“赵”,更重要的是,石勒势力的逐步壮大威胁到自己的政权,他要建立“赵”来与石勒相抗衡。同样是“赵”的国号,相比较而言,石勒的选择更合情理。首先在空间选择上注重了区域的历史,其次承续中原前代王朝的国号。石勒称“赵王”具有称号的延续性,前赵皇帝刘曜曾经在襄国(今邢台)的地盘上册封过石勒为赵公和赵王,石勒建立赵国具有一定历史传承性。石勒活动区域主要在战国时期的赵国范围之内,即使后来赵的范围扩大,石勒占据了冀州、幽州、并州等州的主要区域,并且控制了整个华北地区,但赵的称号一直不变。因此,石勒选择国号具有特殊的地理和历史原因。

实际上,石勒、刘渊、刘曜在国号选择上都有融入华夏共同体的考量。如果再深入思考,“赵”这个国号也具有共同体建构的独特象征意味。战国时期的赵国留下的是族群融合、华夏文明互动的重要文化遗产。公元前302 年,赵武灵王提出的“胡服骑射”,是改变战争史和军事史的重大历史事件。华夏是服饰文明久远的衣冠古国,从将军到士兵、从王公贵族到底层民众,都改穿胡服,这一变革对传统文化整体、社会民众心理无不造成巨大的冲击,在胡人遭歧视的特定历史阶段确实是惊世骇俗的事件。因此说,“赵”带给人们的想象就是“柔服远人”,促进民族融合而构建共同体的文化想象,石勒选择“赵”为国号也增加了另外一层民族融合的历史文化因素。

石勒的国号选择在政治上肯定自我的同时,在文化上也要贬抑前代胡人政权,以确立自己在华夏王朝脉络中的突出地位。咸和三年(328),刘曜被灭后,石勒用“五德始终说”对其政权的正统性进行了阐释。“五德始终说”是一种传统的政治观念,每一个正统的王朝都要选择五行中的一种物质来表示。这一种学说就是一种共同体意识浓厚的文化观念。后赵“承金为水德,旗帜尚玄,牲牡尚白”,[3]111石勒在“五德说”的运转中确立自己与西晋王朝的直接联系,也就是说,他要排除刘氏的汉与赵建立的胡人政权,宣告自己历史地位的合法性和正统性。石勒试图建立打破华与夷政治分隔的政治共同体的思路非常明显,他不仅继承了中原王朝的国号,而且把自己放到了华夏王朝的谱系中,确立了自己的正统地位。石勒在华夏序列中建构国号形成了文化上的共同体,这在十六国时期是非常普遍的。十六国时期各个政权的更迭频繁,新的政权为了强调自己文化上的合法性,往往会出现所谓的“一节骂一节”的现象。

石勒、刘渊、刘曜都注意到了历史混乱时期的民族矛盾问题,矛盾的处理在当时是相当敏感的,因此在国号选择上必须考虑历史和文化因素,以建立政治共同体的思想来思考民族共同体的建立问题。

二、文字共同体

充满政治和历史色彩的国号及在其基础上所形成的共同体,是无法解决现实世界中根深蒂固的民族问题的。民族之间的距离需要现实政策的引导和时间的积淀才能消弭。石勒对民族焦虑问题的克服,始于改“胡”运动。太兴三年(320),石勒下达法令改“胡人”为“国人”。虽然十六国时期“国人”这个词语在不同语境下词意灵活多变,但确定无疑的是其常指涉具有一定政治权力的胡族整体或具体指羯族。石勒改“胡人”为“国人”就是要在民族矛盾激烈并接续贬抑胡人的大的历史背景下,努力提高胡人的社会和政治地位。

石勒实行的改胡人为国人和胡汉分治政策是一对组合拳。所谓的胡汉分治其实是一种双重构造的统治形式。胡人政权常常以大单于为长官的单于台来负责管理非汉民族集团。石勒提高胡人地位有自我身份提高的强烈要求,因为羯族主要分布于山西上党一带,人数在胡人中占比较低,石勒势力逐步壮大所依靠的力量不能仅限于羯人还应该包括五胡在内的其他各色民族。羯族和其他胡人之间也绝不是泾渭分明的,他们共处于一个相互融合的共同体之中。《晋书》介绍石勒时说到,羯族就认为它是“匈奴别部,羌渠之胄”,既属于匈奴,又与羌族为近。钱穆认为胡人之所以统治北方中国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诸胡以客居汉地而自相团结”[4]。石勒起兵所依仗的“十八骑”就是胡人组合部队,除了匈奴、羯人,还有月氏人、天竺人等,因此,石赵政权建立之后,封赏功劳卓著的胡人,提高胡人的地位,改变汉与胡由来已久的歧视就成为巩固新政权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石勒之所以要修改称呼提高胡人的政治地位,就是为了进一步消除胡汉之间长久存在的裂痕和自己充满屈辱的心理印迹。

石勒建立文化身份的过程是寻找、明确自我身份的过程。在当时的历史场域中,胡人与汉人之间的民族矛盾非常尖锐,石勒修改“胡人”为“国人”是对一个群体的重新界定,但一时还难以赢得普通民众接受。为此,他又掀起了修改“胡”字食物的生活化运动。修改带“胡”字的食物,表面上是语言形式的变化,实际是内在的思维逻辑和文化观念的变化。石勒的改名其实是在文字方面建构共同体的文化运动。崔鸿《后赵录》记载,石勒讳胡尤峻。石勒“讳胡,胡物皆改名,胡饼曰搏炉,胡荽曰香荽,胡豆曰国豆”,[5]378石勒也曾修改“胡瓜”为“黄瓜”。

石勒讳胡和他的生活经验和生命体验不无关系。他曾奉表于王浚时自称“勒本小胡,出于戎裔”。[3]104石勒的谦称无法麻痹王浚,后又派子春前去游说,他说:“但以殿下中州贵望,威行夷夏,自古胡人为辅助名臣则有矣,未有为帝王者有之。”[6]43石勒与子春能够打消王浚的疑惑,归因于他对胡人地位的认知契合了当时人们对胡人的判断:胡人是备受压迫和欺凌的民族。追根溯源,传统文化对胡人污名化由来已久。据考证,胡人的“胡”字本义是兽类下巴的垂肉,羯则是去掉阳性特征的公羊,无论是胡和羯都是对这类人群的蔑称。羯族被汉人称为羯胡,就是汉人对他们的不尊。在兵荒马乱的魏晋时期,羯人是作为战俘和奴隶而进入中原地带的,甚至西晋时期官员可以把羯人当作商品来买卖。胡与羯的称号形成了人们固定的心理范式,常常与社会低下、凶恶顽劣等名词联系起来。对胡人污名化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历史现实,石勒修改胡字,正是基于他对民族身份问题的清醒认识,他在试图从语言方面突破,建立一个汉胡亲密无间的共同体。

石勒讳胡不是要加深胡与汉之间的仇恨,恰恰相反,其目标是要建立一个胡与汉的共同体来稳固自己的政权。石勒在通过胡汉分治强化胡人权力的同时,还专门在军营设立君子营来重用汉族知识分子。此外他还采用九品中正制来选拔官员,吸引和鼓励更多的汉族官员参政,为少数民族统治集团服务。王明珂认为:“各个政权在一定程度上都具有过民族的意识,包括一部分政权还实行过‘胡汉分治’的政策,但是无论从时间上还是内容上,这种薄弱的民族意识并没有引起民族间的隔阂,‘胡汉分治’也并非是一种单纯的民族压迫制度。”[7]历史记载,石勒在执行所谓的讳胡制度时将维护社会稳定的共同体置于首位。宫门执法的汉族官员,无意中称呼喝醉酒的胡人为“醉胡”,石勒恕而不罪;石勒也惊呼樊坦衣冠弊坏,源于樊坦所称的羯胡无道,导致其资财荡尽。他认识到了自己同族人群的暴力掠夺,于是赐予樊坦钱物予以偿还。石勒对“醉胡”和“羯胡”的犯禁令称呼,并未采用严刑峻法来惩罚,说明当他的讳胡以及颁布相关的尊崇胡人的政策与其构建华夏共同体产生冲突时,他十分明确孰轻孰重。石勒也认识到仅仅依靠法令难以完成此项艰巨任务,他试图弥合民族差异的问题,而胡汉之辨中崇汉抑胡思想根深蒂固,要消灭胡人的印记必须以人的心理事实为实现前提,石勒修改“胡”字的做法只是法律制度上的强调和规范,远未变成一种民众普遍的心理事实或行为习惯。王明珂认为:“文化让人们产生模式化行为,模式化行为巩固社会现实”,“此便为表相产生于本相,而本相也因表相而强化”。[7]石勒去除胡人遗留下的痕迹建立华夏共同体的努力,更多呈现的是“表相”而非“本相”,是一种政策上的共同体。缩小乃至去除少数民族与华夏民族之间的距离,语言的改变无疑是一种最好的方式,然而语言的改变是内在心理世界的改变,这个改变需要长时间的熏陶才可以完成。历史上石勒的改胡政策极不彻底,相较于北魏孝文帝全盘汉化政策更有天壤之别。

三、信仰共同体

共同体的建构过程是民族之间建立新的身份认同的过程。政治和文化上的规范和引导体现出石勒政府在共同体思维方面的自觉性,特别是其大力推崇佛教在促成胡汉互相融合方面成效非常明显。佛教在不晚于汉代便传入中国,起初传播局限,影响甚微。十六国时期,不少少数民族统治者大力宣传佛教大多是出于弥合胡汉分歧进而构建具有共同信仰基础的民族共同体的目的。石勒就是一位顺应历史潮流、大力支持佛教传播、促进民族共同体建立的国君。

石勒之所以信教归因于一个偶然事件。在他遇到西域高僧佛图澄之前,他对佛教相当排斥,但当佛图澄用道术“灵异”事件多次帮助石勒在军事斗争中取得胜利之后,石勒才算皈依了佛教。石勒最初对佛教的信奉颇具功利性色彩,但最后他将佛教奉为自己修身、齐家、治国的理念,进而确立为自己内心的信仰。他十分重视佛教的护佑幼子的成长教育功能,特地将王室子弟送到佛寺接受佛教文化的教育。由于石勒以政府的名义全力支持和宣传佛教,后赵时期佛教在中原地区的发展盛极一时,寺院及徒弟的数量在当时是空前的。“受业追游,常有数百,前后门徒,几且一万。所历州郡,兴立佛寺八百九十三所,弘法之盛,莫与先矣。”[6]123佛图澄圆寂时“士庶悲哀,号赴倾国”,当时已经出现了超出州郡范围的全国性僧团。石勒时期信奉佛教人数的急剧增长,促进了华夏族与胡族的深度融合。

石勒继任者石虎也一直崇奉佛教,在他执政时期,社会动荡,世积乱离,出现了“民多奉佛,皆营造寺庙,相竞出家”的景象。[6]123当时出家崇佛的潮流之下真伪难辨,信教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有人就以民族身份来反对信仰佛教。中书著作郎王度认为“佛出西域,外国之神,外国之神,功不施民。非天子诸侯所应祠奉。”[6]124石虎则认为自己是“异族身份,佛是戎神,应兼从本俗,其夷、赵百姓乐事佛者,特听之”[6]125。汉人王度认为佛教是外国之教,天子和诸侯不能信奉,石虎却认为自己是异族身份,信教是合情合理的,更为重要的是,他认为应该给百姓以信教的自由。石虎对佛教信仰采取的是亦此亦彼的相互兼容的思维,只要遂其意,顺气心,就可以选择信仰。换句话说,石虎作为一国之君继承了石勒的遗志,不仅自己信佛,甚至积极鼓励民众信教,这体现出在当时胡文化与华夏文化融合的过程中,胡和汉的界限逐渐变得模糊不清了,文化的杂糅已经把离散的族群身份连缀成为一个思想共同体。石勒和石虎崇奉佛教为建立统一的思想信仰提供了思想基础。

四、结语

钱穆说:“羯人依附匈奴而起,族势最促,文化建设最逊。”[4]石勒真正掌握政权的时间也就15 年左右,如果再加上石虎在位的15 年,羯族建立的后赵政权仅仅存留了30 年,兴亡忽焉的石勒羯族政权是无法完成需要长时间持续内化的民族共同体建构的历史任务的。后来汉人冉闵推翻了羯族政权屠杀胡人达百万之众,这说明了建立民族共同体绝非易事。可以说,石勒许多的建立民族共同体的政策当时并没有完全展开。如果说一部中国古代史就是一部华夏共同体建构史的话,那么石勒的华夏共同体建构就是这一过程中的一次不成熟积累,如果将其与全面而深入的鲜卑族的魏孝文帝改革相比较,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石勒的表现和成效都相形见绌,但不可否认的是,他推行的国号共同体、改“胡”运动、信仰相互兼容的政策,既具有十六国时期共同体建构思想的一致性,也有其处理民族政策的独特性,他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规的推行,为中华共同体的建立提供了更多可以想象的文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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