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闯, 斯浩伦, 田 敏
(1.东北财经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 辽宁 大连 116025;
B2B电子商务(business-to-business electronic commerce)是指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企业间交易模式[1]。企业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提高企业间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2]。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不断增加,其中B2B电子商务交易占据了电子商务交易较大的市场份额,且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国家统计局、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和华经产业研究院的报告显示,我国B2B电子商务市场规模从2013年的8.2万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31.2万亿元,占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的比例从2013年的78.85%增长到2020年的83.84%。B2B电子商务平台(electronic platform,以下简称“电商平台”)是指以开放的双边市场形式从事企业间商业交易的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B2B电子商务从早期以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EDI)和自动补货系统(automatic replenishment programs,ARP)为代表的企业间信息交换系统向B2B电商平台转变[3]。B2B电商平台通过提供开放的双边市场,吸引更多的买方和卖方加入平台,可以显著地降低企业间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服务[2-5]。B2B电商平台从早期的综合型交易平台(如阿里巴巴)发展到具有行业特色的垂直型交易平台(如找钢网、美菜网、华采找鱼网等);交易模式从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提供信息服务为主的交易平台向提供交易撮合、金融服务、物流服务等综合解决方案为主的交易撮合平台转变。
近年来,有关B2B电商平台的研究方兴未艾,且研究主题已经呈现多元化的趋势,涉及B2B电商平台商业模式和战略、B2B电商平台服务、B2B电商平台采纳、B2B电商平台关系等方面。然而,已有关于B2B电商平台的研究存在两点不足。第一,对B2B电商平台的概念界定不一致。除B2B电商平台外,还出现了B2B电子市场(B2B electronic market)、B2B电子交换(B2B electronic exchange)、B2B电子中介(B2B electronic mediation)等概念。概念上的不统一,增加了学术研究的障碍;文献之间缺乏有效的对话,不利于该领域的深入研究。第二,缺乏对B2B电商平台文献的系统性综述。与B2B电商平台相关的已有综述性文献,例如对B2B电子市场的文献综述[6-8],虽然对该领域的文献进行了系统梳理,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1)没有从电商平台的特征出发对B2B电商平台的定义进行清晰界定。其内容以B2B电子市场为主,虽然包含了一定的B2B电商平台研究,但也包含了完全封闭性或仅单边开放的B2B电子市场研究,而后者并不属于B2B电商平台的概念范畴。(2)缺乏对于中英文文献的系统性分析,未将相关中文文献包含在内。(3)研究视角局限于平台企业与用户的二元关系视角,缺乏从更宏观的理论视角将平台企业、用户和其他参与者纳入统一的理论框架。
基于此,本文首先对B2B电商平台研究的中英文文献进行检索和筛选。在对B2B电商平台的定义进行界定的基础上,从文献的发表时间、发表期刊、研究方法等方面对文献的分布情况进行描述,以展示该研究领域文献的结构。其次,对B2B电商平台下的研究主题进行归类,并从不同研究视角梳理B2B电商平台的研究主题、研究问题和代表性文献,展示已有文献的研究成果,并发现已有文献的不足,即需要一个整体的理论框架将B2B电商平台相关的参与者和相关研究主题纳入其中。最后,基于以上分析,从平台生态系统(platform-based ecosystem)的角度提出B2B电商平台生态系统分析的理论框架。将平台企业、用户和其他参与者纳入B2B电商平台生态系统的理论框架,沿着平台演化逻辑、平台治理逻辑和平台服务逻辑三个方向将传统B2B电商平台研究下的不同主题纳入理论框架,并根据该框架提出未来研究的方向。
如前所述,已有文献中存在多个与B2B电商平台相关的概念,其概念及范畴的不一致可能会给后续的文献检索工作带来阻碍,因此,本文首先通过对“B2B电商平台”这一概念所包含的核心要素进行分析,确定概念所涉及的内涵和外延。B2B电商平台包含以下几个核心要素:“B2B”“电子商务”和“平台”。第一,“B2B”意味着该平台专注于企业间的交易,而非企业与个人买家(business-to-consumer, B2C)、个人卖家与个人买家(consumer-to-consumer , C2C)的交易。第二,“电子商务”意味着该平台上的活动主要是交易性活动且在线上进行,不包括仅涉及生产性或线下交易的活动[4]。第三,“平台”意味着它处于开放的双边市场背景下,不包括单边开放的市场或封闭性市场。双边市场最大的特点在于存在网络效应,包括同边网络效应和跨边网络效应两种类型[9-10]。因此,本文将B2B电商平台定义为以开放的双边市场形式从事企业间商业交易的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已有相关概念中,最常见的是“B2B电子市场”,其他概念大多为B2B电子市场在字面形式上的变体(如B2B电子交换、B2B电子中介等),因此本文以B2B电子市场为参照,将B2B电商平台与其他相关概念进行区分。有关B2B电子市场的分类有很多,常见的有两种:一种是按照所有权结构将B2B电子市场分为第三方(third-party)B2B电子市场和行业自发的(consortium-owned)B2B电子市场,另一种是按照B2B电子市场的开放性分为开放的(public)B2B电子市场和封闭的(private)B2B电子市场[7-8]。由此可知,B2B电子市场中双边开放的第三方B2B电子市场和行业自发的B2B电子市场符合本文对B2B电商平台的定义,这也构成了本文对文献进行筛选的一个标准。
首先,选取文献检索的数据库和关键词。在英文文献数据库方面,选取ScienceDirect、EBSCO、Springer、Emerald等数据库,辅以Google Scholar对英文文献进行检索;在中文文献数据库方面,选取中国知网进行检索。参照已有研究对B2B电商平台的多种定义,选取的英文关键词为B2B electronic platform、B2B electronic market、B2B electronic marketplace、third-party B2B electronic market、consortium-owned B2B market、B2B electronic exchange、B2B electronic mediation,选取的中文关键词为B2B电商平台、B2B电子市场、B2B电子中介和B2B电子交换。其次,设定检索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再次,对文献类型进行筛选。排除了会议论文、报纸、图书等类型的文献,仅将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文献作为综述文献来源。最后,对期刊来源进行界定。在初步检索中发现,研究B2B电商平台的相关文献数量较少且分布的期刊较为分散,因此不选取特定期刊作为文献来源期刊。同时,考虑到期刊的影响力,中英文献分别选取CSSCI、SSCI来源期刊作为文献来源期刊。通过对文献标题、摘要、关键词的阅读进行文献筛选,初步获得文献134篇,其中英文文献87篇、中文文献47篇。
为保证所筛选文献的质量及其与研究主题的相关性,本文对134篇文献进行了进一步筛选。一方面,参照张闯[11]的做法,删除了页数在4页及以下的文献。另一方面,根据本文对B2B电商平台的定义,通过进一步阅读文章的引言部分排除了研究对象为以下类型的文献:(1)非B2B领域的平台,如B2C、C2C等类型的平台;(2)B2B领域的非交易类平台,如物联网平台、计算机软件开发平台等;(3)B2B领域封闭的或仅单边开放的交易类平台。最终获得文献95篇,其中英文文献66篇、中文文献29篇。
其一,在发表时间分布上,有关B2B电商平台的研究[5]在1987年就已经出现,但是一直到2001年,相关研究进展都很缓慢,文献总量很少(共6篇,占比为6.32%)。2002—2021年,每年的文献数量分布不均,为3~14篇(2010年),未能呈现明显的分布趋势。其二,在发表期刊分布上,总体比较分散。全部文献共发表于40种英文期刊、24种中文期刊上,涉及企业管理学、营销管理学、信息系统管理等学科的期刊。其中,发表文献较多的英文期刊有IndustrialMarketingManagement(10篇)、JournalofStrategicInformationSystems(4篇)、ElectronicMarkets(4篇)、MISQuarterly(3篇)、InternationalJournalofElectronicCommerce(3篇)和JournalofMarketing(3篇),发表文献较多的中文期刊是《管理科学学报》(3篇)。其三,在研究方法方面呈现多元化的状态。以问卷调查为基础的定量分析方法是B2B电商平台研究中主要采用的方法,相关文献有38篇;采用数学建模分析、案例研究和理论分析的文献也相对较多,分别有18篇、16篇和10篇。其中,英文文献中问卷调查研究和案例研究占比相对较大;中文文献中关于B2B电商平台的研究起步较晚,受到平台经济学的影响较大,大多数研究以数学建模分析为主。
通过对文章内容的精读,本文将B2B电商平台相关的研究主题归纳为6个方面(见表1)。根据表1可知,研究主题为B2B电商平台商业模式和战略的文献数量最多(38篇),其次是B2B电商平台采纳(23篇)、B2B电商平台服务(17篇)、B2B电商平台关系(10篇)、B2B电商平台网络效应(6篇)和B2B电商平台治理(1篇)。需要指出的是,其中一些文献可能涉及多个研究主题,本文仅选取最相关的研究主题进行了归纳。
为进一步理解已有文献在不同视角上所关注的研究问题,本文参照张闯等[12]的研究,从组织层面和关系层面对B2B电商平台的研究视角进行划分。在组织层面,根据参与主体的不同,将研究主体划分为平台企业和用户企业两类,即分别基于平台视角和用户视角,研究平台企业与用户企业(买方和卖方)的企业特征、企业战略和策略、组织架构等。在关系层面,即基于关系视角,研究平台企业与用户企业以及用户企业之间的关系(承诺、信任、合作等)质量、依赖(相互依赖、相对依赖)与权力结构、互动等。基于此,本文对不同视角下的研究主题和研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每个研究问题下的相关代表性文献进行了简单评述。
表1 B2B电商平台研究概况
1.平台视角
基于平台视角,已有研究主要关注了以下四个主题:B2B电商平台商业模式和战略、B2B电商平台服务、B2B电商平台网络效应和B2B电商平台治理。
(1)B2B电商平台商业模式和战略
在此方面,相关研究主要关注的是B2B电商平台商业模式、B2B电商平台战略及其竞争优势的获取,以及其他相关问题(如平台信息透明度、平台绩效等)。第一,在B2B电商平台商业模式方面,最具代表性的文献是Malone et al.[5],它以交易成本理论为基础,将B2B电子商务划分为B2B电子市场和B2B电子科层,其中B2B电子市场为B2B电商平台的早期形态。随后Kaplan & Sawhney[4]根据交易的内容和交易的方式,将B2B电商平台的交易模式划分为MRO中心(MRO hubs)、目录中心(catalog hubs)、经理人(yield managers)和交换市场(exchanges)四种类型。在B2B电商平台的功能和角色方面,后续研究在Malone et al.[5]的基础上进行了细致的讨论。虽然不同研究的结论不完全相同,但大多都认为B2B电商平台扮演了连接买卖双方供给和需求的角色,发挥了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作用;平台的基础功能在于聚合海量的买家和卖家,一些B2B电商平台还具备促进交易匹配[3]、提供物流服务[21]和提供金融服务[22]等附加功能。第二,在B2B电商平台战略方面,已有研究发现,B2B电商平台企业在制定战略和相应的实施措施时,需要考虑以下三种情境因素。一是市场差异化水平。在产品差异化水平不同的市场上,B2B电商平台对用户的影响是不同的:在产品同质化市场,B2B电商平台的出现会引起卖家的价格战,降低卖家收益,增加买家福利;在产品差异化市场,B2B电商平台的出现可以让卖家寻找到更多合适的买家,让买家找到合适的卖家,提高买卖双方的收益[23]。因此,B2B电商平台应在产品同质化市场适当将政策向卖方倾斜,以吸引更多的卖家;在产品差异化市场提高交易匹配效率,以吸引更多的双边用户加入。二是市场环境的变化。B2B电商平台在制定战略时,需要考虑市场环境的变化,在发展过程中注重动态能力的建设,通过不断试错的方式提高自身对市场环境的应变能力[24]。三是双边用户重要程度的差异。B2B电商平台上的双边用户会存在相互影响,但是双边用户的数量和重要程度可能并不相同。B2B电商平台在战略制定时,需要考虑是否对买方或卖方用户进行政策上的倾斜,并且要考虑政策倾斜对于平台绩效的影响[25]。第三,在B2B电商平台信息透明度方面,李桂华、姚唐[26]通过博弈论分析发现,高信息透明度对于在线交易并不完全是一件有益之事;Zhou & Zhu[27]研究了不同信息透明度对用户的影响,以及如何根据该影响结果调整平台的信息披露政策。第四,在平台广告收入方面,Fang et al.[13]发现,B2B电商平台应该用广告吸引更多的新买家,同时激励新卖家使用广告,这样平台就能获得更高的广告收入。第五,在B2B电商平台绩效方面,Matook[28]从业务、交易、市场服务、组织架构的角度研究了影响B2B电商平台绩效的因素,Thitimajshima et al.[29]则通过实证检验进一步证实了以上因素对提升B2B电商平台绩效的作用。
(2)B2B电商平台服务
在此方面,相关研究主要关注的是B2B电商平台给用户提供的服务类型、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等。除了聚集和匹配的功能,一些B2B电商平台还提供许多支持服务以帮助用户完成交易[3]。刘祎玎等[16]认为,B2B电商平台可以通过为用户提供个性化信息获取服务和内容管理服务,以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Rosenzweig et al.[17]发现,在高度依赖信息的行业(例如金融、能源、农产品等),B2B电商平台通过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更有可能获得成功。
(3)B2B电商平台网络效应
在此方面,相关研究主要关注的是B2B电商平台企业激发网络效应的策略和方法,如价格政策、收费方式、补贴方式等。B2B电商平台企业可以通过调整价格、收费、补贴等方式,将政策向某一边的用户倾斜,从而激发网络效应。已有研究认为,平台在制定价格和补贴政策时,应着重考虑平台所处的市场环境,例如商品数量、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Yoo et al.[10]发现,在商品数量较多且使用逆拍卖方式进行交易的B2B市场,买家的同边网络效应会更强,因此B2B电商平台可以通过补贴买方且向卖方收费的方式激发网络效应。
(4)B2B电商平台治理
在此方面,相关研究主要关注的是B2B电商平台企业对平台中出现的投机行为的治理问题。不同于传统B2B关系中对于单边企业的治理,B2B电商平台治理研究的是B2B平台企业对于双边企业的治理。Grewal et al.[20]设计了平台企业治理的三种方式,即监督、社区构建和平台自主参与,并考虑了三种治理方式在平台声誉、定价方式和需求不确定性条件下发挥的作用。其研究结果显示:当平台声誉较高且市场需求不确定性较大时,可以选择监督作为平台治理方式;当定价方式是静态而非动态时,可以选择社区构建作为平台治理方式;当平台声誉较高且定价方式是动态时,可以选择自我参与作为平台治理方式。
2.用户视角
基于用户视角,已有研究主要关注了以下四个主题:B2B电商平台商业模式和战略、B2B电商平台服务、B2B电商平台采纳和B2B电商平台网络效应。
(1)B2B电商平台商业模式和战略
在此方面,相关研究主要关注的是用户绩效。已有研究主要从买方、卖方和买卖双方的角度对B2B电商平台用户绩效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探索。从买方的角度来看,买家的IT能力会通过线上营销能力、柔性制造能力和内容管理能力正向影响买家绩效[30];从卖方的角度来看,卖家的线上营销活动、管理能力、线上社会网络、产品/服务质量、学习能力和独家经营权对卖家绩效具有显著正向影响[31];从买卖双方的角度看,买卖双方关系、买卖双方的学习能力和买卖双方对平台的满意度正向影响了买卖双方的绩效水平[32]。
(2)B2B电商平台服务
在此方面,相关研究主要关注的是用户对于电商平台提供服务的感知。一些研究考察了平台用户对于平台服务的实际感知和反应,认为平台形象[33]、顾客感知质量[34]和顾客感知价值[35]等可以正向影响顾客忠诚度。
(3)B2B电商平台采纳
在此方面,相关研究主要关注的是用户对B2B电商平台的采纳行为。对于平台而言,实现网络效应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吸引更多的潜在用户采纳平台,且要确保用户能够长期留在平台中。为此,许多文献将研究目标放在了用户采纳行为的影响因素上。例如:Choudhury et al.[14]通过对飞机零部件采购平台的案例分析,认为影响用户平台采纳的因素包括产品特殊性、市场变化程度、购买频率和产品价值;Grewal et al.[15]采用动机—能力框架,从用户的动机和能力角度研究了影响用户对B2B电商平台的采纳和使用程度的因素,发现用户的IT能力和效率动机之间的交互作用可以促进企业用户持续使用平台;Najmul et al.[36]则发现,高管支持和参与B2B电商平台带来的收益会显著正向影响企业用户对B2B电商平台的采纳。
(4)B2B电商平台网络效应
在此方面,相关研究主要关注的是多归属平台用户对平台网络效应的影响。以往的网络效应研究主要关注的是平台政策对于激发网络效应的影响,对于用户行为对平台网络效应影响的关注较少,尤其缺乏对于用户多归属行为对平台网络效应影响的关注。Koh & Fichman[37]发现,当考虑到用户的多归属行为时,平台上的同边网络效应存在着学习效应和竞争效应。当卖家活跃度较高且买家活跃度较低时,多归属买家会受到学习效应的影响,对平台上的现有买家进行观察和模仿,从而被吸引到该平台上;随着时间的推移,平台上的买家越来越多,卖家和买家的活跃度都处于较高水平,买家之间的竞争逐渐加剧,此时多归属买家会受到竞争效应的影响,选择离开该平台而转向其他平台。因此,在研究平台网络效应时,不能忽略平台用户的多归属行为。
3.关系视角
基于关系视角,已有研究主要关注了以下两个主题:B2B电商平台服务和B2B电商平台关系。
(1)B2B电商平台服务
在此方面,相关研究主要关注的是供应链金融服务中的B2B电商平台、其他参与者(主要是金融机构)与用户之间的关系。例如,聚焦于平台如何协调各参与者(用户和金融机构)的利益以实现价值最大化,探讨各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对于平台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影响[38]。
(2)B2B电商平台关系
在此方面,相关研究主要关注的是B2B电商平台用户之间的信任构建和合作等问题。B2B电商平台突破了交易空间的限制,将不同地域的用户连接到一起,相对于传统的面对面交易,降低了交易成本。但是,平台上的大多数用户都是相互陌生的,陌生用户之间如何产生信任、如何合作及其相互关系,成为学者们关注的重点。从关系主体的角度可以将这一主题下的研究分为两类:B2B电商平台与用户之间的关系、平台用户之间的关系。在B2B电商平台与用户之间的关系方面,Pavlou[18]认为,用户对B2B电商平台的制度信任是促进用户组织间信任的前提;Lancastre & Lages[39]发现,买家对平台的信任能直接影响两者的合作,同时买家对平台的信任也会通过关系承诺间接影响二者的合作。在B2B电商平台用户之间的关系方面,Mallapragada et al.[40]从相互依赖和相对依赖的角度研究了虚拟组织间关系对于关系结果(信任和满意度)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相互依赖对用户间关系结果的影响会随着时间的增加而递减;相对依赖对老用户之间的关系结果不会产生影响,但会降低新用户之间关系结果的边际增长率,提高不活跃用户之间信任的边际递减率;当平台上老用户之间的关系同时存在相互依赖和相对依赖时,老用户对用户间的满意度会增加,但新用户对用户间的信任和满意度会下降。Lanzolla & Frankort[19]从制度理论和信号理论的视角研究了线下信息对于线上用户信任构建的影响,发现当卖方所处地区的制度完善程度较高且卖方具有合法性身份时,买方更愿意与卖方进行交易。
1.研究发现
通过对95篇B2B电商平台文献的分析,可以得到以下三点发现。第一,在发表时间分布上,相关文献在2001年以后数量有所增长,但总量依旧较少,且各年度的数量波动较大;在发表期刊分布上,呈现明显的跨学科特征,较为广泛地发表于企业管理、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领域的期刊上;在研究方法上,呈现以基于问卷调查的定量研究为主,案例研究、数理模型分析等多种方法并存的多元化特征。第二,相关研究涵盖了多个研究主题,如B2B电商平台商业模式和战略、B2B电商平台服务、B2B电商平台采纳、B2B电商平台关系、B2B电商平台网络效应、B2B电商平台治理等。其中,B2B电商平台商业模式和战略主题下的文献数量最多。第三,从研究层面和研究视角来看,已有文献主要在组织和关系两个层面,从平台、用户和关系三个视角展开研究,视角不同,研究主题和相关问题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
2.已有文献的不足
第一,从平台生态系统视角关注B2B电商平台的研究比较匮乏。平台生态系统是由平台企业设定界面规则,开放架构吸引参与者进入,共同为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一种结构安排[41-43]。然而,已有研究大多数都遵循了“平台中心主义”的视角,将平台企业视为整个平台的基础和核心。但是,B2B电商平台中不仅包含平台企业、买家和卖家,还包含了众多的其他参与者,例如金融机构、物流供应商、专业服务供应商和政府层面的规制机构等,这些参与主体的加入和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平台生态系统。平台生态系统往往是通过平台中各个主体之间的共同演化而形成的。然而大多数已有的B2B电商平台研究将目光放置于平台企业和买卖双方上,从平台生态角度研究平台生态系统的演化以及平台中各参与者之间互动关系的文献非常少。第二,对平台治理的研究也缺乏生态治理视角。当平台治理研究从平台企业与用户的二元关系视角转变为平台企业、用户与其他参与者构成的生态系统视角时,原有的二元视角下的治理机制就可能会不再适用。第三,从市场或行业的角度考虑多平台之间合作和竞争的研究较少。在一个市场或行业中,可能存在多个B2B电商平台,它们之间存在着竞争和合作关系,如果忽略了这一点,就会导致对平台之间动态竞争的忽视[37]。
针对已有文献的不足,同时为了启发后续的研究,本文以平台生态系统理论为依据,从平台生态系统视角将传统B2B电商平台研究中的六个主题进行整合,将其概括为未来研究可以遵循的三个逻辑:平台演化逻辑、平台治理逻辑和平台服务逻辑。相较于传统视角,平台生态系统视角下的B2B电商平台研究一方面将平台企业、买方、卖方和其他参与者同时纳入分析框架,体现了平台生态的多样性;另一方面则强调平台中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过程需要生态系统中的各方参与者共同协作完成,体现了平台生态的共生性。未来研究需要遵循的逻辑中,平台演化逻辑从平台生态系统结构的视角为B2B电商平台的研究提供了方向,重点强调平台生态系统的结构演化与各个参与主体之间关系和活动的相互影响;平台治理逻辑从平台生态系统运行过程的角度为B2B电商平台的研究提供了方向,重点强调平台治理对各个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和行为的支持与约束;平台服务逻辑从平台生态系统运行结果的角度为B2B电商平台的研究提供了方向,重点强调平台与各个参与主体如何实现价值共创和价值共享。研究者可以在研究设计中侧重某一参与主体,但同时也要考虑该平台生态系统中的其他参与主体,以及平台参与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这也是从平台生态系统的视角研究B2B电商平台的特点所在。
1.基于平台演化逻辑的研究
从平台演化逻辑来看,以下三个方面值得未来研究予以关注。(1)B2B电商平台生态系统的生成与演化机制。B2B电商平台生态系统的生成不可能一蹴而就,系统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平台生态系统的演化往往伴随着平台企业商业模式的迭代和平台企业战略的调整。B2B电商平台处于To-B产业互联网的范畴,会受到更多制度复杂性的约束,不能完全模仿B2C或C2C平台的“赢家通吃”的网络效应原则制定平台商业模式和平台企业战略[44]。因此,需要关注B2B电商平台生态系统在制度复杂性约束下的演化机制及其关键影响因素。(2)平台企业如何整合并利用各方资源生成自身的竞争优势。有别于传统企业竞争优势的生成机制,平台企业的竞争优势主要来自其生态系统[45]。因此,需要关注B2B电商平台企业如何在构建生态系统的过程中生成其独特的竞争优势及其与B2C和C2C电商平台的差异。(3)平台与其用户如何实现价值共创。平台生态系统演化的根本动力来自平台各方参与者均能够从生态系统中获得其所期望的价值,更为重要的是如何通过资源、功能的互补与协同创造更大的价值。显然,需要从平台生态系统的角度,突破传统单一组织和组织间关系层面的研究局限,对上述问题予以关注。
2.基于平台治理逻辑的研究
从平台治理逻辑来看,需要将原有的二元关系及其治理视角转向平台生态系统中各方参与者的多元关系及生态系统治理视角。B2B电商平台中的交易行为主要依赖于互联网构成的虚拟空间,虽然突破了交易的时空限制,但互联网世界的匿名性和关系不确定性使得平台企业不能简单地照搬传统营销渠道中的契约治理、关系治理和复合治理方式对投机行为进行治理。已有研究[20]提出了基于“平台—用户”二元关系的监督、社区和自主参与等B2B电商平台的治理机制,但未能将更多的平台参与者纳入治理框架。从平台生态视角来看,需要关注平台企业如何通过利用不同参与者在平台生态系统中的相互协作与相互制约对平台生态进行治理,不同边界条件下B2B电商平台生态系统治理机制的差异,以及如何通过外部规制的作用弥补内部治理的不足以实现平台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此外,未来研究还可以聚焦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平台的开放和控制问题。虽然B2B电商平台的开放性有利于激发平台的网络效应,吸引更多的用户加入平台,但平台用户的质量比数量更重要[37]。不同于B2C或C2C电商平台中面向个体消费者的交易活动,B2B环境下组织间交易活动的成本更高、周期更长、过程更复杂,企业用户带来的投机行为可能会对被投机者和平台声誉造成更大的影响。高度开放的平台可能会降低平台企业对企业用户的监管能力,让一些企业用户产生投机行为,对交易形成破坏,但是对潜在参与者进行控制,又可能会影响网络效应的激发。因此,需要关注B2B电商平台开放和控制的平衡问题。二是平台之间的竞争与合作问题。当一个行业中存在多个B2B电商平台时,用户可以选择同时参与多个平台进行交易,投机者可以利用平台之间的竞争进行投机。因此,平台之间如何通过合作来抑制参与者投机行为的发生,同时又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也是未来可以进一步探讨的话题。
3.基于平台服务逻辑的研究
从平台服务逻辑来看,未来研究可以重点关注B2B电商平台生态系统中的平台企业、用户和其他参与者间的价值共创与价值共享机制问题。相较于B2C或C2C平台,B2B电商平台对于企业用户的链接深度要求更高,企业用户的自觉程度和理性程度更高[46],这使得二者在生态系统构建的逻辑上存在差异。To-C的消费互联网平台更关注规模增长,由网络效应即需求侧的规模经济逻辑主导,而To-B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则强调通过整合资源帮助企业用户解决复杂问题,由解决方案逻辑主导[46]。由此可见,平台与其主要参与者需要通过更加紧密的协作来协同创造价值、共享价值。在价值共创方面,未来研究可以探索B2B电商平台及其参与者如何通过利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技术,更加有效地整合各方参与者的资源和发挥其互补性功能,以更好地实现价值共创。在价值共享方面,未来研究可以探索B2B电商平台企业如何在服务支持的设计上既能够保障平台各方参与者参与价值共创的积极性,又能够建立基于公平原则的价值分配与共享机制,从而为平台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1.理论贡献
第一,本文对B2B电商平台的中英文文献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并对其研究视角与研究主题进行了综述,指出了已有研究的理论缺口。这将有助于推动B2B电商平台研究的发展。第二,本文从平台生态系统的角度对已有研究视角与研究主题进行了整合,指出未来B2B电商平台研究可以遵循的理论逻辑——平台演化逻辑、平台治理逻辑和平台服务逻辑。这将有助于推动B2B电商平台研究向纵深推进。
2.管理启示
第一,本文基于平台生态的视角将平台企业、买方、卖方和其他参与者纳入一个整合框架之中,有助于B2B电商平台管理者在进行战略规划和管理决策时,从平台生态的视角审视B2B电商平台上各方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即不仅要关注平台的规模,还要关注平台企业与参与者之间以及各方参与者之间的互补性,从而打造良好的平台生态环境。第二,对于平台管理者以外的其他参与者而言,要在B2B电商平台生态系统中找到合适的定位,实现价值创造的最大化;同时,要提高自身在该平台生态系统中的不可替代性和议价能力,实现价值获取。第三,平台管理者可以从平台演化、平台治理和平台服务这三个关键维度出发,加强对平台生态系统的设计与引导,强化平台的治理机制,提高平台通过服务与平台参与者实现价值共创和价值共享的能力。
3.研究局限
第一,本文仅通过简单描述性统计对B2B电商平台文献进行了初步分析,未能展示已有研究的深层理论结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文的学术价值。未来研究可以采用元分析等定量研究方法对相关文献进行量化梳理。此外,也可以利用 “前因—过程—结果”等分析框架对已有文献进行梳理,从而更加深入地展现已有文献的理论机制与结构。第二,本文没有对已有研究所依据的理论基础进行归类分析,未能展示不同研究视角与研究主题下理论基础的关联与差异。第三,在一篇文章中,要深入全面地展现相关文献的研究视角、理论逻辑、研究方法、研究结论的分歧与理论缺口,存在一定的难度。这也是本文未能完成的任务。因而,未来研究可以对以上内容进行深入分析,从而更为全面深入地展现B2B电商平台研究的理论发展脉络和结构。第四,本文没有对相关中英文文献在研究主题、研究视角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考虑到中国是B2B电商平台的主要市场,中国的市场、制度与文化要素如何影响了中国B2B电商平台的塑造及运行,是未来研究需要关注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