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西国,王佳晨
(济南大学商学院,山东济南250022)
养老服务是社会力量提供的、有助于老年人正常生存、发展和有尊严地生活的非公共产品。社会化大生产和人口结构变迁使得家庭代际供养模式发生较大变化,养老需要在整个社会范畴下予以支持(穆光宗、姚远,1999)[1],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是我国政府应对日趋严重养老压力的重要举措(杜鹏等,2016)[2]。
《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总报告》预测,2030年我国将进入老龄化问题集中爆发阶段,失能老年人在2030年和2050年将分别达到6168 万和9750 万,由此产生的失能老年人照护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影响国家战略任务及公共政策制定。我国对于失能老人的照料一直以家庭照料为主。据《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国90%以上老年人为家庭养老。但家庭核心化、少子化和人口高流动性使得家庭照料功能式微:50%为空巢老年人,10%为独居老年人,这部分老年人很难得到家庭照料。
面对严峻的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形势,我国政府积极倡导多元供给主体参与,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但效果并不理想,利用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不足6%,服务项目平均利用率不足1%,养老服务“获得感”与政府投入严重不匹配(甄炳亮,2016)[3]。为揭示社会养老服务有效需求不足原因,寻找破解途径,学界针对养老服务利用的影响因素开展了大量研究,但关于养老保险能否激发养老服务需求缺乏研究。本文将利用全国追踪调查数据,采用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法探讨养老保险等经济手段能否刺激养老服务需求。
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业仍然属于起步培育和探索阶段,社会化、市场化程度较低,可谓“起步多年,仍然起步”。从供给侧看,研究者认为养老服务业的微利或亏损影响了资金和人才等社会要素投入,未能满足失能老人多元化需求而陷入“低水平均衡陷阱”。也有学者认为面临有效需求不足是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应当聚焦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之困”(盛见,2019)[4]。需求侧影响因素更多与消费偏好、孝养文化及社会心理等抽象变量相关,难以量化。林宝(2017)[5]、党俊武(2018)[6]等对养老服务有效需求不足做了定性研究,认为由于各种条件制约,只有少数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制约养老服务需求的经济因素包括经济支撑和保障能力不足。研究者一般将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划分为社会保障体系、舆论、社会环境、经济条件、保障状况、家庭状况、个体特征、观念及认知程度等方面[7][8]。
在众多影响养老服务利用的因素中,养老保险并未引起学者关注,学者们更多关注的是养老保险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居住模式、消费以及代际支持的影响。养老保险通过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医疗服务利用,从而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养老保险能显著影响老年人自评健康和生理健康[9]。程令国等(2013)认为,养老保险制度为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可以提升老年人的经济独立性、独居概率[10]。在我国农村地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制度是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张晔,程令国,刘志彪,2016)[11],养老保险通过收入效应改变了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张苏,王婕,2015)[12],降低了老年人与子女同住的概率(程令国,2013;Chen,2017;Cheng et al,2017)[13][14]。在美国,养老保险提高了老年人的独居率(Costa,1997、1999;McGarry&Schoeni,2000;Engelhardt et al.,2005)[15]-[18]。张召华等(2018)利用CHARLS数据分析发现,“新农保”使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经济支持减少了23%,并减少了子女与父母同住概率以及“常回家看看”的次数[19]。赵静(2018)发现养老保险对家庭养老具有非完全替代效应[20]。张川川、李雅娴和胡志安利用CHARLS 数据分析发现,“新农保”的实施使得农村中老年人预期依靠家庭养老的概率显著下降了3.9%-4.9%(张川川,李雅娴,胡志安,2017)[21]。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养老金增强了老年人向下代际转移的能力,即老年人通过向子女提供经济支持,换取子女提供的家庭照料(Kohli et al.,2005;Lund,2002;Sagner and Mtati,1999)[22]-[24]。在南非,养老保险提高了老年人与子女同住的比率(Hamoudi &Thomas,2005)[25]。
对比已有文献,本文的创新点在于首次直接检验了养老保险这一经济因素对养老服务利用的影响,为养老服务市场发展提供实证数据。借助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2013-2015年(CHARLS)数据,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PSM)检验养老保险对养老服务利用水平的影响,并采用基于PSM 的双重差分法(differencein-differences,DID)分析变量遗漏对估值的影响,进行估值的稳健性检验。
本文所用数据为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项目组发布的2013年和2015年全国追踪调查数据。该项目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组织,2008年在浙江与甘肃两省开展预调查,2011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全国调查,在全国抽样调查45岁及以上中老年家庭和个人。在养老保险的相关问卷设置中,该问卷详细反映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及保险费领取情况。
本文所研究的保险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地养老保险、商业保险、其他养老保险等。因为在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才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因此,我们仅保留60岁以上的样本,2015年样本共包含9785个观测值。其中,有养老保险的6865人,利用社会养老服务的119人。
1.内生性问题
本文的内生性问题包括自选择行为和变量遗漏两个方面。一方面,养老保险包括基本保险和商业保险两大类,是否购买养老保险尤其商业保险受各种因素影响,存在自选择行为;另一方面,参加养老保险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老人在某些方面可能存在差异,但这些差异难以通过某些特征变量观测,存在变量遗漏。因此,如果观察不到养老保险对养老服务利用的影响,存在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就是养老保险确实不影响养老服务利用。第二种可能是因为没有考虑自选择和变量遗漏问题,导致有偏估计。为尽可能消除自选择和变量遗漏带来的有偏估计问题,需要将数据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以便形成对照。本文采用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法(PSMDID)进行估计,该法结合了PSM 和DID 优势。首先,作为非参数法,无需要求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为线性,亦能保证结果的一致性;其次,通过倾向得分匹配对对照组实现更精确处理。
2.模型设定
PSMDID 是一种加入时间变量的因果推断方法,需要不同时点的数据。为此,考虑以下两期面板数据模型(DID):
虚拟变量Di表示个体i 是否参加养老保险,Di=1为参加,Di=0为未参加。记yi为养老服务利用情况。对于个体i,其养老服务的利用yi可能有两种状态,并假设取决于是否有养老保险,
y1i-y0i体现养老保险对养老服务利用的影响(即“处理效应”)。如果个体i参加了养老保险,则可以观察到y1i,否则可以观察到y0i。假设个体i 属于实验组,找到对照组的某个体j,使得个体j 与个体i 的可观测变量取值尽可能相似(匹配),即xi≈xj。基于可忽略性假设,个体i与个体j进入实验组的概率相近,具有可比性;故可将yi作为y0i的估计量。实验组中的每位个体都如此进行匹配。类似地,对对照组每位个体也进行匹配,然后对每位个体的处理效应进行平均,即可得到匹配处理量。
处理效应(y1i-y0i)为随机变量,因此我们关心其期望值,即平均处理效应(Average Treatment Effect,ATE),也称为“平均因果效应”。
ATE表示从总体中随机抽取某个体的期望值处理效应,而无论该个体是否参与项目。但这一定义过于宽泛,因为总体中的某些个体可能根本无资格参加养老保险。可以通过重新定义总体来解决这一问题。但对于政策制定者而言,“参与者平均处理效应”(Average Treatment Effect on the Treated,ATT)可能更重要,因为它衡量的是参与者的毛收益。因此,本文仅考虑养老保险实际参加者的平均处理效应(ATT),即
通过STATA14.0 软件进行实证分析,利用logit模型来估计倾向得分,并利用1-1最近匹配、核匹配和半径匹配进行倾向得分匹配。
3.变量设置
因变量“社会养老服务利用”根据问卷中的如下问题确定:请问在穿衣、洗澡、吃饭、起床、入厕、家务、做饭、购物、打电话、吃药、管钱等困难中,谁帮助您最多?此为多选题。如果选择“雇佣人员(如保姆)”“志愿者或者志愿机构人员”“养老院人员”“社区提供的帮助”为答案,则定义为利用了社会养老服务。将拥有“新农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地养老保险、商业保险、其他养老保险等的老年人,定义为有养老保险。PSM 的匹配过程基于倾向得分(P(X)=Pr(T=1|X)该模型表示在利用养老服务的前提下,自变量对利用养老服务概率的影响,因为影响养老服务利用的因素除了自变量,还有其他控制变量)展开。该倾向得分将处理变量(即是否利用养老服务)作为因变量(T=1 表示利用养老服务),以X中的变量为自变量进行logit(或probit)估计得到。X 中的自变量能够影响处理变量或结果变量。本文根据该原则进行自变量设置。结合相关文献,将养老保险、自评健康、慢性病、日常活动能力(ADL)、婚姻状况、性别、年龄、住地、教育程度、个人年收入、家庭年收入、子女数、女儿数、儿子数、子女平均收入作为控制变量。
4.变量含义及描述统计
表1显示,截止2015年,样本老年人拥有养老保险的比例较高,达到70.1%,但利用社会养老服务的比率非常低,仅仅1.2%,这一数据与甄炳亮(2016)等学者的研究结论非常接近。56.4%的老年人有医疗保险;老年人的自评健康值介于3-4,说明大部分老年人的健康为好或一般;慢性病患病率较低,日常活动能力较强;73.5%的老年人为在婚;80.2%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平均受教育程度为未读完小学;个人收入平均1140元,可能是样本老年人平均年龄较高(69岁)且以农村户口为主的原因。
表1 变量设置与描述性统计
5.实验组与对照组比较
把2013年和2015年的数据分为前后两期,把实验组定义为2013年未参加养老保险但2015年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个体集合;将对照组定义为2013年和2015年都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集合。表2 以微观个体为基础,列示了实验组(参加养老保险)与对照组(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在结果变量方面的差异。2013年,实验组老人养老服务利用率2%,对照组为2.7%;2015年,实验组老人养老服务利用率1.2%,对照组为1.4%。有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在社会养老服务的利用率方面低于没有养老保险的老年人,但差异较小,且不具有统计显著性。不过,此处的描述统计是基于全体样本的比较,未排除政策实施中的选择性偏误的干扰。所以,最终的结论还有待下文的严格论证。
表2 个体样本中实验组和对照组在结果变量上的差异
首先就养老保险政策对养老服务利用水平的总体影响进行估计。为了检验估计结果的稳健性,估计中同时使用了1-1 最近匹配、核匹配和半径匹配。这三种估计方法的主要区别是匹配时使用的权重存在差异,不过,只要满足条件独立性假设(Condition Independence Assumption,CIA)和共同支撑假设(Common Support Assumption)条件,三种方法估计的结果应当具有一致性(Nannicini,2007)。上述估计中,倾向得分的估计全部基于logit 模型展开。从表3 系数估计值看,医疗保险、慢性病、日常活动能力(ADL)、性别、年龄、居住地、个人收入、子女平均收入等可观测变量都在5%或1%水平显著,是决定倾向得分的显著变量。
表3 给出了基于PSM 方法的平均处理效应(ATT)估计结果:最近匹配、核匹配和半径匹配得到的医疗服务ATT 估计值全部为负数,与表2 的描述统计结果一致,再次证明养老保险未能增进养老服务的利用。
表3 养老保险对养老服务利用的影响
为了检验PSM 估计中的样本匹配效果,表4报告了匹配前后实验组和对照组之间各变量分布差异上的t 检验结果。表4 显示,大多数变量在匹配前,实验组和对照组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匹配后,这些变量间的差异变得不再显著。而且,除“自评健康”这一变量匹配前不存在显著差异,匹配后存在显著差异外,其余匹配前不存在显著差异的变量,匹配后仍然不存在显著差异。表4 结果表明,匹配使得实验组和对照组在变量上不再有显著差异,说明匹配质量较高。
表4 匹配质量的t检验结果
与可观测变量有关的选择性偏误虽然能够通过PSM 修正,但无法解决不可观测变量遗漏可能带来的选择性偏误。基于此,本文通过DID 法进行稳健性检验。由于本文使用数据只有2013年和2015年两期,因此DID分析中,本文以2013年为基期,以2015年为处理期。先将对照组与实验组进行匹配,在此基础上再进行DID 分析。表5 表明,2013年和2015年养老保险都未对养老服务利用产生显著性影响。PSMDID 的估计结果与表3 的PSM 估计结果基本一致,表明在消除不可观测因素后,前文所得结论仍然是稳健。
表5 养老保险对养老服务利用的DID估计
本文利用CHARLS 数据,采用PSMDID 方法研究了养老保险对老年人利用社会养老服务的影响。通过匹配前后实验组和对照组之间各变量分布差异上的t检验,表明匹配质量较高。通过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检验,说明研究结论是稳健的。研究结果表明,截至2015年底,养老保险政策总体上并未提升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利用水平。
1.养老保险增强了老年人代际互换能力
对于经济状况好、养老金数额高的老年人,养老保险可以增强老年人向子女进行代际转移的能力,从而更易获得子女的照料。我国是一个注重家庭养老的国家,老年人希望得到子女的照护而不是社会养老服务。在老年人看来,子女照护体现的是子女的孝顺,是很体面的事情,这也是大部分老年人不愿意去养老机构的原因之一。尤其是城市部分退休老年人,不但有社会养老保险,还可能有商业养老保险,加上退休金,足以弥补子女因照料老年人产生的机会成本。这一点可以从表3 中的老年人“个人收入”这一变量的回归系数(-0.143***)体现出来:老年人个人收入越高,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越少。
2.养老保险未能显著增强养老服务需求者的支付能力
一方面,对于经济条件差、养金数额低的老年人,养老保险无法支付昂贵的养老服务费用。这一特征在农村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当前“新农保”发放的养老金偏低,基本在100 元左右,其对社会养老服务的替代效应并不明显,农村老年人只能依赖家庭提供照料。另一方面,对于广大农村青壮年来说,如果在家照料失能父母会导致家庭经济损失较大,那么其转而求助社会养老服务的可能性就会增加。表3 中“子女的平均收入”这一变量的系数(0.017***)说明,子女收入越高,老年人越可能利用养老服务,可能的原因是收入高的子女照护老年人的机会成本太高,因此更倾向于购买养老服务[26]。总体来看,上述两方面因素对养老服务的利用所起的作用是相反的,导致最终回归结果不具有统计显著性。
根据前文分析可知,对于支付能力强的老年人,养老保险属于“锦上添花”,倾向于用家庭照料替代社会养老服务;对于支付能力弱的老年人,养老保险属于“雪中送炭”,仍然无法将养老服务转为有效需求,可谓是“能用的不想用,想用的不能用”。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改变依靠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养老的习惯思维
养老最头疼的不是老年人的衣食住行问题,而是失能老人的照护问题。依靠社会养老保险每年递增养老金并不能解决根本性问题,而且养老金的增加受制于社会经济发展及国家财政情况。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以及我国“未富先老”的现实并不允许大幅度提高社会养老保险金。
2.鼓励开发差异化商业养老服务保险产品
制约老年人选择养老服务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服务价格,针对中低收入家庭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不足的困境,政府应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保费低、覆盖面广的保险品种,尤其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可以对护理保险进行一定的财政补贴。对半失能、失能和半失智、失智老年人开发的护理保险,由保险公司提供相应护理服务,政府给予适当的保费补贴。对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水平较高的老年人则可以提供个性化定制的养老服务,满足高端老年人的特殊养老需求。
3.建立兜底式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势在必行
作为非公共品的养老服务的高收费将真正的需求者拒之门外,导致其对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只能“望床兴叹”。政府有责任将社会弱势老年人,包括“三无”“五保”、鳏寡孤独者、失能失智者、经济条件差者等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为他们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通过普惠政策引导他们使用社会养老服务。
4.养老服务应体现城乡差别和灵活性
养老方式和养老资源在我国具有明显城乡差异。农村需要的是物美价廉的服务,服务内容偏重陪同就医、生活用品送货上门、送药上门等,服务方式以上门服务为主;城市老年人的需求除上述内容以外,可能还需要精神慰藉方面的服务,包括陪同聊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