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耿堃
(江西财经大学统计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战略规划(2018-2022)》强调,要全面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宜居的农村生活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对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治理进行了全面部署。但目前我国农村垃圾治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参与垃圾分类的志愿者并没有享受到应有的保障。
2020年7月23日宁波镇海区联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推出了中国首个垃圾分类志愿者保险,旨在为农村垃圾分类志愿者提供保障,也为农村垃圾分类事业的推进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本文将基于农村垃圾分类的现状,并以“镇海式”垃圾分类志愿者保险为例,分别从成效、促进作用的具体表现以及发展限制因素展开分析,最后为做好志愿者保险促进农村垃圾分类提出建议。
受限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投入垃圾分类的资金预算较少,硬件设施薄弱,垃圾分类专业人才缺乏。受限于自身的知识储备,绝大部分的农村保洁员对于垃圾分类专业知识了解与掌握程度较低,分类效率低下,间接地加大了农村地区垃圾运输成本,进而影响地区整体的垃圾分类效果,甚至会导致二次污染的发生。
我国现阶段农村垃圾排放总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垃圾的生产量逐年上升,另一方面垃圾的组成成分较为复杂。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农村地区经济活力被进一步释放,农村垃圾排放量也随之增加。研究证明我国农村的人均固体垃圾生产量为1.9斤/日,且部分发达地区的垃圾排放量的增长潜力较大[1]。农村垃圾的来源复杂,何品晶等人(2010)调查发现,我国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构成中易腐垃圾和厨余垃圾构成的有机垃圾达到50%以上,其次便是渣土等无机垃圾,而废品垃圾的占比最小[2]。本文通过整理文献,归纳得到农村垃圾主要来源(表1)。其中,生活和农业生产垃圾排放量大,农村垃圾的整体状况较为严峻。
表1 我国农村地区垃圾主要来源
农村地区垃圾分类环保知识的推广和宣传仍较为缺乏,农户的垃圾分类意识薄弱。目前仍有较大部分农户在垃圾分类时只是单纯地通过垃圾外观带来的视觉效应和自身经验感觉做出判断,将垃圾简单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型,并将不同类别垃圾混装于一起,而忽视了不同类型垃圾的内在区别,以及混装垃圾对于环境的危害。甚至部分农村居民对于废弃没有回收价值的垃圾在未经分类的情况下直接进行填土埋盖或露天焚烧,这种破坏性的垃圾处理方式不仅降低了资源利用率,而且带来了土壤污染、水质变差和空气质量变差等恶性环境问题,严重地破坏了农村人居环境。
镇海区垃圾分类志愿者专属保险项目,作为全国首款农村垃圾分类志愿者的保险,要求保险人对在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过程中(含往返途中),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及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约定给付保险金。对志愿者在进行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过程中意外身故、残疾,每人最高可赔偿30 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金额为3万元,意外住院补贴为每人每天100元,免赔3天,其中一年总保费为5 万元,均由镇海区慈善总会招宝山分会出资。
自该保险启动后,镇海区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首先,更多的垃圾分类志愿者走进社区和乡村,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的规模和工作水平均有较大程度的提升,有效地缓解了农村地区垃圾治理现状。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垃圾分类志愿者保险全面覆盖后,宁波市镇海区各级志愿者组织累计组织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达到140 次以上,累计组织志愿者达到1100 人次以上。钟包村志愿服务站积极响应垃圾分类宣传入户的号召,招募志愿者扩大志愿者队伍规模并组建垃圾分类宣传服务车队,为村民提供各类垃圾预约回收服务,实现了全天候全方位的垃圾分类宣传覆盖。其次,镇海区的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垃圾分类桶边督导活动有明显上升趋势,例如俞范社区志愿服务站和中兴社区志愿服务站等社区(村)志愿者组织都组织过超百人次的垃圾分类桶边督导大型活动。最后,志愿者保险实施后志愿者的工作效率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以镇海区蛟桥街道为例,针对所辖乡村中普遍存在村落分布零散、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出租户较多、人口流动大、村民分类意识不强等问题,该保险全面覆盖后更多的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入户宣传+靶向引导”精准宣传模式,有效地提高了垃圾分类的效率与质量。
首先,垃圾分类志愿者保险通过风险分散的功能,有效地减少了个体受到伤害时直接面临的风险。农村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中存在的意外风险主要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从垃圾分类工作来看,由于农村垃圾产量大、垃圾成分复杂,加之农户垃圾分类意识薄弱,志愿者挑拣分类垃圾时容易因为有害垃圾或尖锐垃圾而受到伤害,而且由于我国农村在空间分布上存在村庄与村庄、城镇间距离较远,志愿服务活动的路途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另一方面从垃圾分类宣传来看,由于农户垃圾分类意识不强,部分农户分类意识被动,存在不支持甚至抵触的情绪,因此宣传工作开展并不一定顺利,志愿者可能面临人身安全问题。其次,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保险公司会对被保险人开展详细的垃圾分类知识和垃圾分类工作风险的讲解和普及,以降低整体风险水平,而志愿者通过专业的训练,风险防范意识将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最后,垃圾分类志愿者保险还具有经济补偿功能,“镇海式”志愿者专属险的保额最高达到30 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金额达到3万元,意外住院补贴为每人每天100元,对遭受事故而受伤的个人给予经济补偿,能够较大程度上解决志愿者因受伤而产生的经济问题。
该保险的推出具有三种激励机制,有效地提高了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效率。第一,马斯洛需求理论将人的需求分为五大种类,分别为生理、安全、社会、尊重和自我实现需求,马斯洛基于需求理论提出了激励效用假说,即针对不同的需求应当配对不同的激励政策,而垃圾分类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之前首先考虑的是安全需求,而满足安全需求的主要激励措施便是福利政策。在“镇海式”志愿者保险实践中,专属保险总保费每年5 万元均由镇海区慈善总会招宝山分会出资,因此专属保险可视为慈善会给予垃圾分类志愿者的一种福利政策。第二,志愿者保险作为垃圾分类项目的福利政策,具有普惠性质,其受众为全体垃圾分类志愿者,对垃圾分类志愿者保险的推广和宣传能够让志愿者了解到政府和公益组织对于农村地区垃圾分类项目投入的福利成本以及坚定建成完善的农村地区垃圾分类体系的决心,使得志愿者对农村垃圾分类活动产生认同感,有效激发了志愿者对于垃圾分类和知识宣讲工作的积极性。第三,基于非盈利组织工作人员的激励相容理论,科学合理的福利政策能够促成个人公益目标和组织公益目标的统一。垃圾分类志愿者保险这一福利政策的实施能够有效地将农村垃圾分类项目的整体发展预期与志愿者的个人福利保障机制相匹配,有利于个人目标与组织预期的结合,进而提高了志愿者的工作热情。
我国垃圾分类志愿者规模庞大,2017年至2019年全国47个大中城市主要社会团体组织垃圾分类项目参与者达到38万余人次。但垃圾治理的广度有限,活动主要集中于城镇地区而非农村地区。其主要原因在于垃圾分类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集中在社会团体组织身上,社会团体组织管理人员基于人员安全和组织风险等方面考量对于部分治理项目和志愿者规模等方面进行过度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效果与效率。而志愿者保险的推广为农村的垃圾分类活动提供了风险分摊的长效机制,基于我国庞大的志愿者基数,保险公司能够对志愿者保险进行合理精算定价,进而增强社会团体组织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项目的意愿,为农村垃圾分类治理的进程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垃圾分类保险的推出较大程度地激励了更多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活动,更多受过专业训练的垃圾分类志愿者走进社区和乡村开展活动,有效地缓解了目前垃圾分类人才不足的局面。
1.被保主体具有局限性
“镇海式”垃圾分类志愿者保险推广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最重要的是其被保主体仍然存在局限性。
首先,“镇海式”垃圾分类志愿者保险可保对象主要针对街道(镇)相关单位委派的志愿者,没有考虑到公职人员或者基层工作者作为垃圾分类治理活动的参与者在投身垃圾分类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一般来说,公职人员或基层组织工作者在参与垃圾分类活动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并不适用于“镇海式”垃圾分类志愿者保险给付条件,志愿者保险作为福利政策的激励作用将失效,这使保险公司失去公职人员和基层组织工作者这一较大的潜在目标客户,也极大程度地限制了垃圾分类保险所发挥的作用。
其次,该模式的推广没有考虑到志愿者群体年龄分层问题。我国志愿者群体主要为在校大学生和退休老人两大主体,而“镇海式”志愿者保险并没有将两个群体有效地进行区分并合理度量风险,因地制宜地合理设计保费,丰富完善相关保险产品。
2.志愿者保险保障的时间选择不够灵活
就“镇海式”垃圾分类志愿者保险而言,镇海区慈善总会招宝山分会以年缴的方式每年向保险公司缴纳总保费5万元,然而垃圾分类志愿者工作时间并非固定,很多时候由社会团体招募的垃圾分类志愿者具有临时性特点,因此如果同质化地缴纳一年保费,可能造成被保人在被保期间没有参与垃圾分类活动而产生资源浪费。
1.进一步完善志愿者保险产品内容
首先,保险公司不应当将志愿者保险局限于普通志愿者,应该积极和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合理考量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公职人员和基层组织工作者中的可保人群,以垃圾分类志愿者保险为基础大力建设“泛垃圾分类志愿者”保险产品,完善公职人员保障体系,充分保障村干部、驻乡干部和乡村振兴工作者的利益;积极与当地政府及环境治理和垃圾分类等环保类基金合作,以“奖励+保险”产品联合的方式激励“泛垃圾分类志愿者”的参与热情与工作效率。其次,保险公司应当充分考虑并结合志愿者群体的年龄分布,合理设计保险组合,并对不同年龄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风险的培训,提高不同年龄段志愿者的风险防控意识,有效降低农村地区垃圾分类中的风险与损失。
2.以志愿者保险为核心构建垃圾分类保障体系
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开展过程中,政府并非唯一的管理主体,应该构建合理的农村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发挥包括居民、公益组织和企业在内的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镇海式”垃圾分类志愿者保险主要从公益组织的角度考量垃圾分类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进行合理地规避,这为垃圾分类保障体系的建设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以此为基础,可以在不同的参与主体间构建一个综合的垃圾分类保险保障体系。以参与垃圾分类和环境治理的主要角色——相关企业为例,在农村地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几个环节中,相关企业可能面临垃圾泄露等固有风险,而企业垃圾分类保险产品则可以较好地规避和分担此类风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并有效地降低企业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