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红芹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民医院产科,江苏连云港 222200
产后出血是导致产妇死亡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通常出现在产妇分娩后24 h 以内,是产妇分娩后较为常见的一种并发症,自然分娩产妇出血量一般超过500 mL,剖宫产分娩产妇出血量一般超过1 000 mL。 产妇产后出血的发生通常与凝血功能异常、子宫收缩乏力、软产道损伤等多种因素有关, 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子宫收缩乏力,其占比高达85%[1]。 由此可知,为减少产妇产后出血,应从改善产妇产后宫缩乏力入手,从而有效降低产妇病死率。 如果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产妇未得到及时治疗,极有可能切除产妇子宫,病情严重时,甚至诱发妇产科危急症,给产妇带来生命威胁[2]。 临床对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治疗,常选用米索前列醇、缩宫素、欣母沛等药物,相比于缩宫素类止血药物,欣母沛是一种对子宫收缩具有促进作用的前列腺素衍生物,在临床应用较为广泛[3]。 因此,该文便利选取该院2015 年1 月—2021 年4 月接收的86 例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产妇纳入研究, 探究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产妇接受欣母沛治疗的应用价值,现报道如下。
便利选取该院接收的86 例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产妇为研究对象,按数字表法实施分组,接受缩宫素治疗的43 例产妇归为对照组,接受欣母沛治疗的另外43例产妇归为观察组。对照组年龄23~37 岁,平均(28.65±1.24)岁;初产妇17 例、经产妇26 例;孕周35~41 周,平均孕周(39.15±1.43)周;体质量59.87~81.43 kg,平均体质量(65.89±1.76)kg。 观察组年龄22~36 岁,平均年龄(28.24±1.13)岁;初产妇18 例、经产妇25 例;孕周36~42 周,平均(39.14±1.46)周;体质量61.23~80.32 kg,平均(65.74±1.32)kg。 两组一般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产妇与家属对该次研究内容知情,且签署知情同意书。 医院伦理委员会经过深入讨论,批准并同意该次研究。
纳入标准:86 例产妇均满足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诊断标准;在胎儿娩出24 h 后,产妇出血量超过500 mL。排除标准:由软产道损伤引起的阴道出血产妇;存在胎盘残留、凝血功能障碍产妇;伴有心肝肾等脏器严重疾病产妇。
给对照组产妇提供缩宫素治疗,待产妇成功分娩,将20 U 缩宫素(国药准字H34020474),以静脉注射方式注射在产妇宫底,保持滴速为0.02~0.04 U。同时按摩产妇子宫,30 次/min,保持适中的按摩力度。 观察组基于对照组,给予欣母沛治疗,以产妇脐源下2~3 指位置为进针点,完成消毒后,在产妇子宫肌层注射250 μg 欣母沛(国药准字H20094183)。 注射完成后,按产妇具体情况,在15 min~1.5 h 内重复注射欣母沛,但其最大剂量不宜超过2 mg。
①对比两组产妇出血量、第三产程:以称重法,记录两组产妇产后2、24 h 出血量及第三产程差异。 ②比较两组产妇分娩后凝血功能水平: 使用凝血检测仪对产妇分娩前、分娩后24 h 的凝血酶原时间(PT)、凝血酶时间(TT)、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纤维蛋白原(FIB)凝血功能指标进行检测。 ③对比两组产妇疗效总有效率:将显效、好转、无效划入临床疗效评估标准,显效:产妇经首次治疗, 明显恢复了宫缩情况, 减少了出血量;好转:产妇经2~3 次治疗,产妇宫缩反应明显,减少了产妇阴道出血量;无效:产妇经多次治疗,病情未得到有效改善,未有效控制产妇阴道出血量。 ④比较两组产妇不良反应出现情况:观察产妇产后,治疗后是否伴随面部潮红、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恶心呕吐、胸闷、血压升高等不良反应。
采用SPSS 25.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的表达方式为(±s),组间差异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的表达方式为[n(%)],组间差异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产妇产后2 h 出血量为(257.58±13.65)mL、24 h 出血量为 (135.32±7.54)mL, 第三产程为 (2.35±1.09)h,显著少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产妇出血量、第三产程对比(±s)
表1 两组产妇出血量、第三产程对比(±s)
组别产后出血量(mL)产后2 h 产后24 h 第三产程(h)对照组(n=43)观察组(n=43)t 值P 值323.76±11.48 257.58±13.65 24.332<0.001 195.49±9.54 135.32±7.54 32.448<0.001 4.56±1.21 2.35±1.09 8.899<0.001
观 察 组 产 妇 分 娩 后PT 为 (11.19±1.08)s、TT 为(18.20±2.18)s、APTT 为(28.31±3.20)s、FIB 为(455.22±15.03)g/L,和对照组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产妇分娩前后凝血功能水平对比(±s)
表2 两组产妇分娩前后凝血功能水平对比(±s)
组别时间PT(s)TT(s)APTT(s) FIB(g/L)对照组(n=43)观察组(n=43)t 值P 值对照组(n=43)观察组(n=43)t 值P 值分娩前分娩后24 h 11.37±2.45 11.57±2.41 0.382 0.704 11.09±1.05 11.19±1.08 0.435 0.664 17.26±2.31 17.53±2.34 0.539 0.592 18.18±1.09 18.20±2.18 0.054 0.957 27.46±2.48 27.27±2.26 0.371 0.711 28.28±3.44 28.31±3.20 0.042 0.967 456.28±14.51 458.25±15.58 0.607 0.546 456.07±15.12 455.22±15.03 0.261 0.794
观察组产妇总有效率为88.37%,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3。
表3 两组产妇总有效率对比
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1.63%, 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4。
表4 两组产妇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
产妇分娩后出血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宫缩乏力,如果处理不善,极易诱发产妇死亡情况。 所以,为改善产妇生存质量,做好产妇宫缩乏力改善工作,对减少产妇产后出血、降低产妇病死率具有重要作用[4]。 近年来,由于国家逐渐推行二孩政策, 因宫缩乏力引起的产后出血现象时有发生, 少量产后出血可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良好控制,但如果产妇面临大量出血情况,如果得不到及时救治,极易诱发失血性休克[5]。 所以,针对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产妇,给予其一些有效的治疗措施,对改善产妇止血效果、 保障产妇生产安全是十分重要的。
当前临床对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产妇进行治疗, 常采用药物治疗方式, 其中以缩宫素应用最为广泛,其不光具有见效快、止血速度等优点,还不会引起较多不良反应,具有较高用药安全性,但受药效短、雌激素水平、维持浓度低等因素影响,难以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产妇的应用效果[6-8]。 缩宫素作为一种多肽类激素药物, 可结合于子宫肌层缩宫素受体,通过提升产妇子宫平滑肌收缩能力效果,降低产妇子宫血流量,但受半衰期短等因素影响,难以有效控制使用剂量,如果多剂量使用,会使产妇出现水钠潴留等不良反应[9-10]。
欣母沛是一种通过提升产妇子宫内压力, 在短时间内闭合血窦, 达到止血效果的前列腺素衍生物类药物,其对产妇子宫收缩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11]。 欣母沛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且半衰期较长,对产后出血现象具有预防作用。欣母沛作为一种Ca2+载体,对细胞内、胞浆Ca2+浓度具有提升作用, 通过触发肌原纤维收缩,达到促进产妇子宫平滑肌协调及收缩效果[12-13]。 此外,欣母沛还可通过改善细胞内游离钙离子浓度, 达到增强缩宫素效果。
据研究结果分析,观察组产妇产后2、24 h 出血量、第三产程显著少于对照组(P<0.05)。提示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产妇接受欣母沛治疗, 有助于减少产妇产后出血量,缩短产妇第三产程,减轻产妇分娩痛苦。 这与夏炜[14]的研究结果一致,在其研究中,讨论组产妇产后2、24 h 出血量(258.67±51.35)、(136.17±54.83)mL,显著少于对照组(t=3.754,3.277,P<0.05)。 由于欣母沛是一种水溶性强的前列腺素衍生物,其含有的卡前列素成分,可顺利通过Ca2+载体, 促进肌细胞内钙离子浓度提升,促进产妇子宫平滑肌收缩,从而达到良好的止血效果[15]。此外,由于欣母沛半衰期较长,可通过持续发挥药效,促进产妇子宫收缩,通过不断压迫血管,达到稳定控制产妇产后出血效果[16]。 该研究中,观察组产妇分娩后PT、TT、APTT、FIB 和对照组相比,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表明欣母沛应用于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产妇,未对产妇凝血功能水平构成较大影响。 作为一种前列腺素F2α 衍生物,产妇经臀部、子宫给药后,欣母沛对产妇子宫平滑肌收缩具有改善作用, 可通过闭塞产妇子宫胎盘剥离面血管组织, 达到抑制腺苷酸环化酶效果, 通过调节产妇各类凝血因子表达与局部血液供应,达到调理与修复产妇子宫效果[17-18]。 观察组产妇经欣母沛治疗, 其总有效率为88.37%, 高于对照组(P<0.05)。 这与葛倩[19]的研究结果相符:经治疗,观察组产妇总有效率为95.83%,高于对照组(P<0.05)。 提示欣母沛对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进行治疗, 相比于缩宫素更具安全性。 将欣母沛应用于产妇后,能够在注射后快速进入产妇血液循环中, 并在15 s 左右处于药物浓度峰值,从而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20]。观察组发生发热、胸闷等不良反应产妇5 例,其发生率为11.63%,低于对照组(P<0.05)。 欣母沛中含有的15-甲基前列腺F2α,相比于传统前列腺类药物,能够对15-羟基脱氢酶起到灭活效果,有助于延长自身半衰期,增加其生物活性,从而达到理想治疗效果,同时也能够大幅降低发热、腹泻腹痛、面部潮红、血压上升等不良反应[21]。
综上所述, 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产妇接受欣母沛治疗,相比于常规治疗,疗效更为理想,安全性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