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林刚
(作者系青岛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博士、副教授)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总结了党团结带领人民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这些经验在《决议》中总结为“十个坚持”,“坚持开拓创新”就是其中之一。“创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越是伟大的事业,越充满艰难险阻,越需要艰苦奋斗,越需要开拓创新。”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提升人力资源素质,实现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国蓬勃发展,调动了亿万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催生了新业态新模式快速成长,为激发创新潜力和创造活力、扩大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更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好创新第一动力的强劲作用,大力推进“双创”,发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培育更多充满活力、持续稳定经营的市场主体,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加快构建创新创业支撑平台。积极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发展,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为创客提供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服务。统筹市场、创新、资金等要素资源,建设集研发、孵化、投资等于一体的创新创业培育中心,支持具有“专精特新”潜质的中小企业成长壮大。政府要主动提升软件园、产业园和创新基地的服务效能,优化提升孵化培育能力和水平。依托科研院所、高校、社区、书店等,建立多层次、星点状的“多维”创客空间体系,加快智能硬件、众研、众筹、众包等各类服务平台建设。
青岛大学校园
青岛大学举办创新创业训练营研学活动
培育壮大创新创业群体。青年人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政府应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制订大众创业计划、大学生创业计划、科研人员创业计划、留学归国人员创业计划,持续优化创业环境,吸引每个有创业愿望的人加入到创业队伍中来。鼓励各类创业主体发展,综合运用购买服务、奖励补贴等方式,充分发挥孵化器孵化作用,加快培育小微企业。强化创业引导,支持创业者围绕海洋、健康、创意、时尚等新兴产业领域以及家政服务、社区养老、商品零售等传统服务领域创新创业。
加强创业孵化服务指导。大力发展孵化器专业运营机构,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健全创业辅导指导制度,引进、培育一批专业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鼓励企业家、成功创业者、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为创业者提供商业价值评估、企业管理、计划支持、创业辅导、营销策略支持等孵化核心服务。完善“创投+孵化+服务”发展模式,运用互联网技术,发展现场指导和远程服务相结合的创业服务方式,加强对创业孵化全过程的指导服务。
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积极倡导鼓励先进、敢于尝试、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创新精神和创客文化。搭建线上线下交流服务平台,畅通创新创业领域国内外交流渠道,积极引进新理念、新方法。依托青年企业家协会、创业青年俱乐部和各类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器等载体,举办创业大赛、创业沙龙、创业文化周和创业训练营等各类创业活动,面向全球广泛征集具有核心竞争力和成长潜力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活动品牌,营造支持创客、鼓励创造的浓厚氛围,让创新创业蔚然成风。
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全覆盖。高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成为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专创融合、思创融合、赛创融合,构建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创业训练体系、孵化体系、“导师+”体系、基金支撑体系。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全过程、广覆盖、普受益、可持续,给大学生注入创新创业基因,不断培养大学生的职业素养、创新精神、责任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从创业理论走向创业实践。
城市的经济活力往往是创新创业背后深层动力和制度体系的集中体现。创新创业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构建起环环相扣的生态系统,坚持创新引领,突出“创业带动就业”,政府、社会、企业、高校等各层面同向发力、协同互动,推动形成强大发展合力,让创新创业的种子生根发芽,形成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