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楠,李 敏,卢章平,王正兴
(1.江苏大学科技信息研究所,江苏 镇江 212013;2.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江苏 南京 210042;3.江苏海洋大学,江苏 连云港 222005)
目前,数字化技术在著作权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数据库等新的作品形式不断出现,而与此相关的侵犯著作权和相关权利的案件越来越多,这些案例都要求对法律规范尽快作出调整与补充[1]。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2],标志着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建设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习近平总书记在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3]。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对于我国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影响较大,主要包括4个方面: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强化著作权主管部门执法职能、增加技术保护措施及增加调解活动[4]。在新《著作权法》颁布后,图书馆需要更加注重在资源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著作权问题,在产生著作权纠纷后,图书馆应积极调解,在提高自身资源服务质量以及水平的同时尽量规避著作权风险。
裁判文书公开上网是强化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的重要举措[5],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中国裁判文书网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网[6],本研究从中国裁判文书网选取相关案例进行研究,为图书馆避免侵权、规避风险提供案例依据。
笔者使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高级检索,以“案件名称”为“图书馆”、“案由”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裁判日期”为“2016-01-01 TO 2020-12-03”进行检索,共检索到1 561篇文书,经过筛选,留下同一案例的最终文书,并根据年份及法院层级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分类,对近五年与图书馆相关的著作权侵权案例进行整理,得到13组案例,挑选每组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个案例进行分析,得到13个典型案例,其中基层法院5个,中层法院5个,高级法院3个,将13个案件的名称、诉讼原因、审判结果是否侵权、侵权性质、有无共同被告、有无二审、图书馆需要承担的责任、法院层级及裁判时间等进行汇总,详情见表1。
表1 近五年13个典型侵权案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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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裁判结果来看,在以上案例中,被判定侵权成立的案件数量是9件,所占比例为69.23%,未侵权的案件数量为3件,所占比例为23.08%,双方达成和解的案例为1件,所占比例为7.7%,图书馆被判定为侵权的案件明显多于未侵权案件。从侵权性质来看,在所选取的近五年图书馆典型侵权案例中,被判定为侵权案例的侵权性质均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从有无共同被告来看,图书馆在9个案例中是作为共同被告,所占比例为69.23%,从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来看,有6个案例是承担了连带责任,占作为共同被告案例的66.67%,可以看出,图书馆大部分情况下是以共同被告的身份出席法院,并且大概率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从有无二审来看,有8个案例是有二审的,所占比例为61.54%,其中改判的案例为4个,所占比例为50%,可以看出,大部分侵权案例一审后还会申请二审,维持原判及改判的比例均为50%。根据图书馆所涉及的著作权侵权问题,本文对表1中13个典型的图书馆侵权案例进行对比分析,参考典型案例中的焦点问题与重点问题,展开研究分析[20]。
从未侵权案例10、案例11与案例12可以看出,图书馆应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书籍,定期检查书籍的授权日期,在收到侵权通知后需及时删除侵权作品,积极进行调解活动,和解后不可继续侵权,这样可以尽量减小侵权概率。从被判侵权的案例可以看出,大部分案例的侵权理由均为图书馆在其所属平台上为公众提供侵权作品的阅读或下载服务,使得读者能够在线阅读侵权作品。国内外的很多实践案例表明,图书馆在使用著作权中能否履行合理注意义务,是判断其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以及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的重要标准[21]。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图书馆的服务模式也在不断创新,图书馆作为知识成果的保存者与传播者,极有可能在其所属平台上提供一些数字化作品,如果在这些平台上发现了侵权作品,图书馆就存在被指控侵权的风险。从图书馆所需承担的责任来看,前9个案例均被法院判定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并支付诉讼费用,占总案件数的61.54%。其中,赔偿经济损失上万的有5件,所占比例为38.46%。在新《著作权法》颁布后,图书馆由于侵犯著作权所需赔偿的金额也会随之增多,图书馆需要承担的责任也就更大。
笔者将上述9个被判侵权的案例判决书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下载至电脑,将判决书发送给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咨询这些案例在新《著作权法》发布后可能出现的判决,这些专家大部分是律师或法学硕士,通过咨询这些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对这些典型案例在新旧著作权法的背景下可能出现的判决进行对比分析,咨询结果如下:80%的专家认为案例1会维持原判,75%的专家认为案例2、案例5、案例8会加重图书馆的责任,70%的专家认为案例6会加重图书馆的责任,65%的专家认为案例7、案例9会加重图书馆的责任,15%的专家认为案例3会维持原判,10%的专家认为案例4会维持原判。可以看出,大部分专家认为在新《著作权法》颁布后,之前被判侵权的案例可能会加重图书馆的责任,评价图书馆是否存在著作权风险也越来越体现出其重要性。考察图书馆,尤其是数字图书馆资源服务的风险情况时有必要建立一套评价指标体系。在此,笔者结合近五年13个图书馆涉及的典型侵权案例,对13个典型案例的侵权点进行深入剖析,构建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评价体系,以期为图书馆资源服务的发展提供参考。
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评价体系构建应遵循客观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基本指导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对图书馆进行资源服务风险评价时,应从被评对象的客观情况出发,客观公正地判定被评对象的资源服务风险情况,各项评价指标之间应尽量避免重复和矛盾,保证评价指标选取和体系构建的客观合理性,尽量淡化主观色彩。
科学性原则是指图书馆进行资源服务风险评价时,所构建的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及采用的构建方法等,需要符合图书馆的自身属性[22]。各项指标的评价内容要有科学的描述,明确各个指标的内涵。只有坚持科学性的原则,获取的信息才具有可信性和公正性,评价的结果才具有权威性。
有效性原则是指图书馆进行资源服务风险评价时,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评价体系能够真实有效地反映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现状,得出的评论结论具有一定的可信度。
为明确指标体系构建方法以合理确定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评价体系,笔者主要结合以下4个方面来构建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评价体系,如图1所示。
图1 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评价体系指标构建图
第一,笔者通过对CNKI中以主题为“图书馆”+“风险”、主题为“版权”或含“著作权”且全文为“资源服务”为检索词,共检索到94篇文献,人工对查到的论文中关于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的指标进行分析汇总,结合传统图书馆与数字图书馆的业务流程,将图书馆的业务流程融入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评价体系,得出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评价体系的大致框架,包括资源入库指标、文献流通指标、线上服务指标、图书馆指标、读者指标5个一级指标,特色馆藏入库、赠书的合法性、中外文采编、数字资源入库、外借服务、文献提供、复制服务、图书馆员的著作权意识、图书馆员的技术能力、读者著作权认知水平10个二级指标,是否存在产权不明晰的图书、期刊、会议论文、学位论文等23个三级指标,形成一个大致框架。
第二,笔者对新《著作权法》进行内容分析,结合与旧《著作权法》的对比,根据法律文书找出图书馆资源服务过程中可能会涉及的风险点以及新《著作权法》颁布后图书馆需要重点注意的风险点,包括图书馆内的作品(包括图书、期刊、报纸等)是否具有产权、图书馆对用户复制的控制程度、对用户访问权限的控制程度、对用户过量下载的控制程度、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对著作权风险的控制程度等,将这些风险点融入指标体系中,对指标体系进行补充。
第三,在以上13个图书馆典型侵权案例中,案例12为馆藏涉案作品,案例5、案例6、案例10为在网站上提供涉案作品链接,案例11为在网站上存在涉案作品历史检索痕迹,案例7为未经允许数字化涉案作品,案例2为在自营App上提供涉案作品,案例4为在微信公众号上转载涉案文章,案例3、案例8为在网上提供涉案作品阅读服务,案例3、案例8为在网上提供涉案作品下载服务,案例1为给公众发送涉案作品的邮件。笔者通过对上述典型案例中图书馆实施的侵权行为做出对比分析,可以找出图书馆资源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侵权问题风险点,对这些可能存在的著作权问题风险点进行分析研究与拓展,将这些风险点融入指标体系,得出以下指标:产权不明晰的馆藏作品存在的风险、网站信息著作权属的风险、数字资源入库的风险、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存在的风险、图书馆提供文献查阅的风险、图书馆提供文献下载的风险等。
第四,笔者通过观察法,对本科、硕士、博士共9名读者进行了45天连续的观察,通过问卷星发放问卷的形式,观察记录每一位读者每天的科研活动,共回收问卷389份。通过问卷分析可以得出,这些读者的参考资料93.81%都来源于数字图书馆,36.67%的读者会将参考资料分享给他人,其中86.19%的读者参考资料中包含期刊,55.24%的读者参考资料中包含学位论文,31.9%的读者参考资料中包含会议论文,19.52%的读者参考资料中包含图书。研究发现,读者对于图书馆资源的使用目的也存在侵权著作权的风险,包括读者从图书馆获取的资源是否只用于学习、读者从图书馆获取的资源用于学习的占比、读者是否将获取的资源分享给他人、读者将获取的资源分享给他人的频率等。
通过对以上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指标进行分析与归纳,构建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评价体系,如表2所示,包括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34个,并利用德尔菲法进行指标权重计算,通过指标权重量化评价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程度[23]。
表2 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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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权重的确定是评价工作中的基础环节,各指标权重的大小将直接影响最终的评价结果,本研究通过问卷星向各地的图书馆员发放问卷链接并进行数据收集,以54个指标作为问项,选用李克特五级量表进行统计与评价[24],首先邀请5位专家进行预问卷,专家包含图书馆员、法律专家及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根据预问卷的结果对问卷进行微调[25]。然后,邀请31位专家(主要是图书馆员,也包括少部分法律专家及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对各个评价指标进行重要性评分。问卷回收后,本次问卷的Cronbach α系数为0.974,系数大于0.9,研究数据信度质量较高[26]。因此,笔者选用SPSS21.0进行指标权重计算,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评价体系指标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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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单项指标赋予分值时应结合专家打分的科学性与便捷性,所以本文在权重计算的基础之上,使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设定每级指标单项满分为权重分[27],并将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分为5个评价等级,如表4所示:
表4 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评分标准表
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体系标准表在应用时,应按照评分标准对所有指标打分,通过得分相加计算得出总分数,根据总分评价等级对图书馆提出资源服务风险的相关评价与建议。
笔者选取了国内3所高校图书馆,分别是J大学图书馆、B大学图书馆以及S大学图书馆,进行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的评估,向3所高校图书馆的馆员及用户发放问卷进行调查,问卷回收295份,有效问卷数为271。通过构建的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对3所高校图书馆进行评价,用以验证评价指标的选择与确定是否具有有效性。
主要评价过程为:通过问卷星发放问卷,由3所高校图书馆的馆员对图书馆资源服务的实际情况进行打分评判;由3所高校图书馆的用户,包括3所高校的学生、教师、科研人员等对读者指标进行打分评判,最后结合各个成员对每个评估对象的打分,采用几何平均值法计算出各项指标的平均值,然后分别乘以其对应权重,最后按照权重计算出的各个指标的和便是每个评估对象的综合得分,得到的3所高校的综合得分分别为J大学图书馆39.31,B大学图书馆54.63,S大学图书馆55.07。
样本的分布情况如表5所示,从受教育程度来看,43.17%为本科,41.33%为硕士,15.13%为博士。从去本校图书馆的频次来看,41.33%的人每周去图书馆的频次为1~3次,占比较高。从文献资源获取的渠道来看,大部分读者通过从图书馆官网下载电子资源、从图书馆借阅纸质资源以及文献传递获取资源,也有部分是通过老师或朋友分享、互联网查找直接下载来获取文献,这些渠道有可能会存在著作权风险。
表5 样本分布表
从综合评分看,J大学图书馆的评分风险较低,B大学图书馆与S大学图书馆风险一般。由分析结果可以看出,J大学在图书、报纸的产权获取以及外借文献的产权明晰上做得很好,可能产生的著作权风险较低,但是,J大学并没有设立专门的著作权风险控制机构并且没有侵犯著作权处理预警方案,在这两点上做得还不够。同时,J大学的读者存在将图书馆资源分享给他人的现象,图书馆有可能会因为读者侵犯著作权而承担连带责任。B大学图书馆与S大学图书馆也都存在没有设立专门的著作权风险控制机构的问题。此外,B大学的馆员手册中并不存在著作权相关内容,除了需要尽快设立著作权风险控制机构以外,还需要开展增强馆员著作权意识的相关培训,在馆员手册中增加著作权相关内容。S大学的读者可能产生的著作权风险偏高,图书馆需要重视。
根据实证结果显示,3所高校图书馆在今后的资源服务过程中需要尽快设立专门的著作权风险管理部门,组建专业化的著作权风险管理团队,尽快提出侵犯著作权处理预警方案。B大学图书馆还需要制定馆员手册,提高馆员的著作权意识。同时,S大学图书馆需要加强对读者著作权意识的普及,尽量避免由于读者引发的著作权风险。此外,3所高校图书馆均需要加强对数字化信息资源的技术保护措施,以保证作品仅在合理范围内进行传播;加强对文献资源来源的检测,尽量避免引用未知产权的作品;全面系统地加强著作权管理工作,提升图书馆防范与化解著作权风险的能力。
实证研究表明,本研究设计的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评价体系能够对3所高校图书馆资源服务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价,具有良好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能够基本准确地评价3所高校图书馆资源服务流程中存在的著作权风险。图书馆未设立专门的著作权风险控制机构可能是图书馆面临的首要著作权风险,图书馆需要尽快设立著作权风险控制机构,在资源服务过程中制定相关的制度性规定,建立合规的著作权审查控制点[28],从规章制度上规避著作权风险。此外,图书馆需要制定相关的馆员手册,以提升馆员整体的著作权意识,提高馆员的技术能力,采取技术保护措施来规避著作权风险。图书馆在提供线上服务的过程中需要检查所提供的文献、文章或图片等是否具有产权,同时在网页公告上发布版权声明或者合理使用的相关规定等,尽到提醒义务,以免发生共同侵权的行为[29]。
本研究构建的图书馆资源服务风险评价体系,为图书馆资源服务过程中对风险进行量化性评估探索了新的实践道路。但还需要根据研究结果、馆员和用户的反馈对评价指标进行改进,探索应用化维度,进一步调整评价指标体系,为图书馆资源服务的发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