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莉颖,徐玉冰,崔 磊,高 萍
(1.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01;2.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30;3.黑龙江东方学院经贸学院,哈尔滨 150001)
“重农固本,国之大纲”,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我国既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生产国消费国,也是世界主要农产品贸易国,农产品贸易在我国经济发展占有重要地位。据FAO 统计,自加入WTO 以来,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从2001年的405.94亿美元增至2019年的2 419.01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0.98%。但随着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农产品贸易逆差也不断扩大,2019年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高达1 032.95 亿美元。现阶段,我国农产品整体国际竞争力不强、大宗农产品自给率下降、农产品贸易逆差持续扩大等问题日益突出(胡月,2020)。
黑龙江省地缘辽阔、地貌多样、自然资源丰富,是我国农业生产大省之一。2019年,黑龙江省农作物播种面积高达14 770.1千公顷,居全国第一位。同年,粮食总产量7 503万吨,连续4年位列全国第一。与农业生产大省不相匹配的是,黑龙江省农产品贸易规模有限。2019年,黑龙江省农产品贸易总额仅有26.60亿美元,全国排名第16位。其中,农产品出口为8.96亿美元,进口为17.64亿美元,农产品贸易逆差达到8.68亿美元,黑龙江农业生产正面临“大而不强”的尴尬局面。“十四五”规划指出,要“优先发展农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及“提高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在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评价和分析黑龙江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因素,不仅对提高黑龙江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和农业发展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对诸如河南、安徽等农业大省走出农业发展“大而不强”的困境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市场竞争全球化中,各经济主体经济利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比较者国际竞争力的大小(裴长洪,2002)。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作为国际竞争力在微观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能深刻反映一个地区农产品在国际范围内持续获利的能力(陈博欧,2018)。现阶段,关于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研究,多集中于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评价和影响因素分析上。
首先,在农产品国际竞争力评价研究方面,包括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研究视角的探索。目前大部分学者多采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BALASSA,1965;Esterhuizen,2001;张兵,2006)、恒定市场份额模型(帅传敏,2003)和定量综合评价(朱应皋,2006)方法对农产品国际竞争力进行衡量。随着测度方法不断丰富,学术界又将研究视角拓展到全球价值链层面,通过基于全球价值链理论的产业国际竞争力二维评价模型和新的农产品分类方法,重新审视了农产品国际竞争力问题(刘林青,2011)。此外,还有学者认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应当从农业生产效率、农产品质量及价格等多方面表现出来(白宏,2003)。其次,在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及机制研究方面,理论基础主要来自比较优势理论和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程国强,2004)。学者认为农产品贸易竞争力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不仅包括生产要素、资源禀赋等客观产物,还包括需求、产业结构和相关产业支持政策等外部因素(赵亮,2012)。一般而言,贸易自由度、劳动力素质等因素对农产品竞争力提升发挥促进作用,而实际有效汇率、土地资源等要素对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影响为负(孙立芳,2018;张丽君,2019)。新形势下,劳动力、土地、资本等传统生产要素的比较优势逐渐减弱。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更多受到农业技术标准、劳动力素质等新型生产要素的影响,并且前者能够通过推动技术创新间接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王欢,2019)。
综上所述,学者对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测算方法、影响机制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研究,并开始尝试从全球价值链视角探讨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提升新路径,这为本文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与方法借鉴。但现有研究内容较多从国家层面的全部农产品或者某一种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分析,忽略了我国农业种植的区域差异,较少实证探究局部地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鉴于此,本文以黑龙江省农产品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采用熵值法对包括黑龙江省在内全国31个省(市)的农产品国际贸易竞争力测度分析,实证检验影响黑龙江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提升的因素,以期为政府及相关决策部门制定农产品“走出去”政策时提供参考。
农产品竞争力是一个由多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构成的统一体(赵美玲,2015),出于不同的研究目的,农产品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的选取也各不相同。因此,为保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构建的科学性、合理性与数据的可获得性,参照漆雁斌(2007)与联合国粮农组织构建的农产品国际竞争力评价方法,本文从农业生产竞争力和贸易竞争力两个方面选取指标,以综合评价黑龙江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其中,农业生产竞争力包括农业生产总值、农业机械总动力和农药使用量;贸易竞争力包括国际市场占有率、显性比较优势和贸易竞争力,相关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商务部《农产品进出口月度统计报告》和UN Comtrade数据库,具体构成见表1。借助熵值法,本文将上述6个指标的数据标准化后降维处理,得到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综合评价指标。
表1 农产品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构建
基于熵值法和表1构建的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测得黑龙江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综合指数如图1所示。由图1可知,2010年以来,黑龙江省农产品贸易发展迅速,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从2010年的6.96亿美元增至2019年的26.6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4.87%。与此同时,黑龙江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也在逐渐增强。从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综合指标来看,黑龙江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从2010年的17.94增至2019年的34.01,年均增长率为7.37%,排名由全国第24名升至第6名。其中,黑龙江省农产品生产竞争力从2010年的31.04增至2019年54.50,年均增长率为6.45%,排名由全国第24名升至第18 名;黑龙江省农产品贸易竞争力从2010 年的10.54 增至2019 年22.32,年均增长率为8.69%,但排名却由全国第5名降至第23名,且各年间贸易竞争力有所波动。据此可知,黑龙江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主要受农产品贸易竞争力不足的制约。同样,作为农业生产大省的吉林、四川、湖南和江西等省份,2019年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排名分别居于全国第8位、第14位、第15位和第21位,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与其农产品生产规模极不匹配。充分发挥农业大省在农业生产上的比较优势,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破解农业生产大而不强的难题,成为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为进一步分析黑龙江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本文构建如下模型:
其中,i为各个省份,t是时间,β0是常数项,μit为随机误差项。AICit表示i省份t时期的农产品国际竞争力;AICi,t-1为各省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滞后一期;GDPit、GFCit、TIit、FASit、EDUit、CPSit和TFit分别代表i省份t年的经济发展水平、农产品质量认证、交通基础设施、财政支农水平、人力资本、农业种植结构和贸易开放度。
1.被解释变量
农产品国际竞争力(AIC),本文基于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内涵,从农业生产竞争力和贸易竞争力两个维度构建地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指数,并将其作为被解释变量。
2.解释变量
经济发展水平(GDP),往往经济发展质量较高的地区,区域内部具备完善的贸易条件,有能力也有资金加快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本文选取生产总值衡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农产品质量认证(GFC),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不再是量的需求,而是转为质的诉求。农产品质量认证水平的提高能够增强该地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采用绿色食品认证数量以衡量农产品质量认证。交通基础设施(TI),交通基础设施最直接、最本质的影响是增加贸易可能性,降低贸易成本。采用各地区航运总里程衡量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财政支农水平(FAS),财政支农资金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支撑,对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提高具有重要意义。使用地方政府“一般预算支出”项下的“农林水事务”类支出作为财政支农水平的代理变量。人力资本(EDU),较高的人力资本具备更高的技能水平和更熟练的操作,对地区贸易活动起到促进作用。运用人均受教育年限衡量。农业种植结构(CPS),采用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与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比重表示农业结构调整情况。若该比值减小,说明地区农业种植结构朝着比较优势方向发展,有利于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贸易开放度(TF),贸易开放程度越高越有利于地区开展贸易活动,采用地区进出口贸易总额与生产总值的比值衡量。
本文样本包括黑龙江省在内的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时间跨度为2010~2019年。文中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商务部发布的《中国农产品进出口月度统计报告》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绿色食品统计年报》,各指标的描述性统计见表2。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本文选取2010~2019年我国31个省(市)的面板数据,时间跨度小于截面数,无需对各指标平稳性检验。模型中可能存在的“遗漏变量”“反向因果”等内生性问题,且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据此,本文将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滞后一期纳入回归方程并采用系统GMM 进行逐步回归,估计结果见表3。
在表3的各列结果中,AR(1)均小于0.1,AR(2)均大于0.1,且Hansen检验结果P值大于0.1,说明各个模型不存在自相关及弱工具变量问题,系统GMM模型设定合理。与此同时,在逐步加入各个解释变量后,变量系数绝对值发生变化,但显著性和作用方向基本保持不变,进一步验证本模型的稳健性。在第(7)列回归结果中,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滞后一期的参数估计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我国各地区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在时间上具有动态持续特征,前期竞争力的提高对当期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具有显著提升作用。
表3 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
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无明显关联,这与预期不符。原因在于本研究样本中包含北京、天津、上海等省市。这些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虽位于全国前列,但耕地资源有限,农业生产规模较小,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足。这些样本的存在导致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估计结果不显著。农产品质量认证系数估计值为0.064,并在1%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农产品质量认证作为农产品供给质量提升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绿色农产品认证数量增加能够使各省份农产品出口活动有效应对国际市场上的绿色贸易壁垒,不断开拓农产品对外贸易市场。交通基础设施估计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与预期相符。便利的交通基础设施不仅为开展贸易活动创造可能性,还能够降低运输成本,拓展贸易利润空间,极大刺激了农产品出口商的积极性。财政支农水平与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存在明显正相关关系,统计意义表明财政支农每增加1%,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将提高0.130%。即政府对地区农业支持力度越大,该地区农业发展可利用的资源越多,从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有利于促进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系数估计为正,与预期相符,这主要是由于贸易开放促进国内竞争,鼓励国内农产品出口企业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进而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人力资本与农业种植结构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人力资本和农业种植结构对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未产生明显影响。
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在一定情况下可反映地区参与农产品贸易的获利能力,对于地区农产品贸易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立足于农产品贸易基本特征,本文从农业生产和贸易两个角度出发,利用2010-2019 年我国31 个省(市)的面板数据,在构建、测度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基础上,运用系统GMM和逐步回归分析法实证分析了黑龙江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主要结论有:以黑龙江省为代表的农业生产大省,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不强;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农产品质量认证、交通基础设施、财政支农水平和贸易开放度对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具有明显促进作用,而人力资本和农业种植结构对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无显著影响。
1.政府引导搭建农产品质量交流平台,加强国际农产品质量标准互认
不同地区农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不同,政府应积极引导搭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交流平台,及时追踪、传递不同国家和地区农产品产地环境认证标准和农产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动态,为农产品出口企业保驾护航。此外,政府层面还可借助“一带一路”、RCEP自贸协定等公共产品,就共同使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进行互认,降低农产品贸易摩擦。
2.对标国际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准,提高国内农产品生产质量
不应仅看到恶性绿色贸易壁垒对农产品出口造成的不利影响,还应注意到合理的绿色贸易壁垒对农产品质量提升的“倒逼”效应。国内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积极对标国际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准,严格围绕国际高标准进行农产品生产、包装、销售和运输。鉴于区位和地缘特征,黑龙江省农产品出口企业应重点关注俄罗斯、日本和韩国进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缩小农产品质量标准差异,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3.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加强财政补贴对农业生产技术进步的引导作用
农业财政补贴作为农业生产外源资金,对农业生产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相关决策部门应当进一步细化农业补贴政策,扩大对农业生产技术创新行为的补贴,充分发挥财政支农的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鼓励、引导农业技术研发活动,应用农业生产新技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通过增强农业生产竞争力,提高地区农产品整体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