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艳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劳动经济学院,北京 100070)
近三十年来,越来越多的经济学者青睐于研究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协商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及与之相关的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密集出台,意在协调劳动关系,保护职工利益。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一些私营企业开工不足,导致雇员收入下降、失业人口增加,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国失业率为5.2%。较2019年增加0.3个百分点。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确保劳动力市场供需平稳成为政府目前的首要职责。当与员工利益相关的薪酬等劳动条件改变,企业劳资关系变得不稳定时,个体协商在无翔实证据、缺少话语权、中断职业生涯风险面前,就显得力不从心,集体协商就变得尤为重要。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市场经济下劳资双方调整劳动关系的必然结果。在政府的带领下,经过近三十年的探索总结,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取得了实质性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平衡劳动力市场的重要手段,对社会安定和谐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常态下,工资集体协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对我国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进行访谈调查,总结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原因,使我国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发展进一步完善。
工业革命时期,西方学者就开始了关于集体谈判的理论研究。西方劳工运动理论的先驱韦伯夫妇最早提出了产业民主理论,他认为工人生产的目的更多的是努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增强经济实力,而不仅仅只停留在政治层面,而工会对这一目标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温德姆勒从集体谈判产生原因的角度解释了为什么集体谈判能在工业社会如此盛行,是因为集体谈判使劳动者在市场上有了更多和资本家公平谈判的机会,社会公正的实现需要集体谈判制度[1]。
与西方相比,我国企业的集体协商制度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这是中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结果[2]2000年10月10日,劳动保障部制定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是工作集体协商的主要法律依据。在今天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加大分配调节力度,建立新型的劳资关系,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成为社会共识。但同时,一些企业,包括一些国有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等问题逐渐凸显,劳资关系日益紧张,进而导致生产效率低下。为了应对诸如此类的问题,更为了满足集体协商不断深入发展的实际需要,中共中央扩大了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密集出台更详细的、范围更广的政策文件。同时,加大集体协商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集体协商的时效性,中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得到深化[3][4][5]。
随着市场化经济的发展,劳资纠纷屡见不鲜,并伴有逐年上升之势,这与企业所有者法律意识淡薄、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损害职工权益并不能及时解决等问题密切相关,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现实背景下,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复杂化,迫切需要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化解矛盾。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作用,尤其在解决集体纠纷方面,促使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共同决定劳动者工资收入水平、工资支付办法、工资调整幅度。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双方受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处于初级阶段,双方谈判意识、谈判方式缺少经验、不对等、不科学等因素制约,会存在许多“瓶颈”问题,直接影响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制定的初衷。基于此,本文对北京市和江西省的部分企业员工进行了访谈,共访谈了15家企业的20名员工,他们中有人力资源员工,有工会成员,也有普通员工,涉及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行业以互联网公司为主,同时兼顾了餐饮服务业和制造业,以线上访谈为主,就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态度、相关的国家最新政策、是否推行、推行过程以及协商中存在的问题等内容展开访谈,均得到了这20名员工的有效回应。访谈后总结出了我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存在的几大问题。
在访谈过程中发现,当被问到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认识和实行过程时,无论是普通职员、人力资源员工抑或是工会成员,他们大多数都表示“不知道”“不理解” “不会干”“干不好”。对于普通职工来说,他们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设计、制定、商讨环节参与得并不多,有也只是听着领导谈梦想、画大饼,他们认为集体协商并不能解决什么问题,只是走走形式,从而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不信任。
在访谈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工会成员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最新政策文件不了解,剩下的访谈对象中,还有将近一半的工会成员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政策文件的认识只停留在表面,他们认为协商的目的就是与职工加强沟通,只需要通过定期开职代会,没有必要总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还有的成员认为工会对他们来说存在的意义不大,企业应该致力于扩展扩增,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只有企业的盈利上去了,员工的福利才能实现最大化。
一直以来,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就业形势非常严峻,这就造成了劳动者始终处于弱势的地位。在访谈中,大部分职工都表示,公司是老板的,就业形势这么严峻,尤其是在疫情的背景下,工作难找,有一个岗位给到自己,有一份工资拿就不错了,不敢再与领导面对面进行集体协商。虽然也有小部分职工认为可以通过集体协商提高自己的工资水平,但迫于压力,担心被“穿小鞋”甚至“丢饭碗”,这些种种,让处于弱势的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参与的积极性难以提高。
根据以往的研究结果显示,许多企业方并不想谈及集体协商制度。从客观事实上来看,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多数企业最大的战略目标,而利益最大化的实现除了提高盈利,成本管控也是至关重要的,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科学化、规范性,让职工掌握更多的话语权,势必会提高企业的运营成本,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从企业切身利益出发方,有人表示,个人劳动争议是一个人向企业谋福利,工资集体协商是一群人向企业要钱,相比之下,他们更擅长于处理一个人的问题,从而忽视了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劳资双赢的积极作用。
工资集体协商可以减少劳动争议,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而如何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需要劳资政三方的共同努力。
(1)围绕提质增效
严格按照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出台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实打实地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利用公司的员工大会、小组讨论、成立宣讲会、小程序视频、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宣传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2)打造专业队伍
部分工会成员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了解存在片面甚至并不了解的现象,主要原因是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因此,应该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重视对其集体协商相关知识的培训,努力培养一批工会自己的集体协商谈判专家。
(1)培育企业社会责任感
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不能忽略自身的社会责任。因为企业只有充分了解自身的社会责任,履行社会责任,才能让企业有动力坐下参与集体协商谈判,只有让劳资双方在开诚布公的基础上协商对话,才能实现双赢。
(2)加强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建设
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的建设,有利于增强集体协商制度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员工对集体协商制度的认可。对于行业力量薄弱的企业,可尝试相似行业共建行业工会联合会,集体协商建设活动的经费也可以共同分担。
加强工会和群众的双向互动,工会组织要积极邀请职工加入工会组织,让职工切实参与集体协商会议等建设性活动,加强工会与群众的双向互动。另外,还可以尝试让职工自己根据自身实际打造活动项目,工会经实地考察后予以补助的方式,创造良好协商环境。
(1)改善集体协商环境
很多中小型企业不愿意谈及集体协商制度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成本负担太重,企业的生存空间狭窄。促进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自然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应当根据企业实际产生的社会效益适当予以退税补贴,为双方协商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
(2)加强政府、行业监督力度
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可以通过与企业工会开座谈会等手段加强对集体协商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对于不执行甚至违反相关条例条规的企业增加惩罚措施,并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在市场中“寸步难行”。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工资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体系下,劳资双方力量对比悬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缓解劳资冲突、稳定劳资关系的重要手段,只有不断加强与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才能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化解劳资矛盾,提高劳动者生活质量,为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