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亦明
(保险职业学院 湖南·长沙 410114)
德国是最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在“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之下,作为主要执行者的俾斯麦在其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本文试图从家庭对俾斯麦性格的塑造、君主制度和社会立法传统对俾斯麦的影响、“讲坛社会主义”思想、宗教以及德国社会现实对俾斯麦思想的冲击等方面对他之所以极力推行社会保险立法的原因进行探析。
奥托·冯·俾斯麦(Otto von Bismarck,1815-1898)是一个充满了传奇色彩的人物,他是19世纪德国最卓越的政治家,被称为“铁血宰相”。俾斯麦出生于普鲁士容克贵族家庭,父亲斐迪南·冯·俾斯麦(Ferdinand von Bismarck)是一位地主和退役军官,他十分厌战,大部分时间用来打猎和饮酒,一生都保持一种泰然宁和的心境,靠自己的农庄过着无忧的生活;母亲自小生活在教授家庭,被宫廷圈子视为自由派,她热爱城市生活,好出风头,喜欢宫廷生活,其最大的特点是讲理不讲情,与她的丈夫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俾斯麦深受父母性格的影响,俾斯麦的父亲希望他能成为一名出色的军人,为国尽忠。但是其母则希望他成为政治家,在政界大显光芒。综合了父母的期望,俾斯麦成为了一位具有“骄傲、勇敢和怨恨三种性格元素”的人,他性情暴烈、意志坚强,具有统治者的本性,这些因素影响了俾斯麦在德意志历史舞台上的行动。
俾斯麦是容克资产阶级的代表,他极力维护普鲁士王权和君主制度。他的内心充满了矛盾,一方面他声称“不是,也不可能成为民主派,我生来就是贵族,从小受贵族教育长大”,另一方面又认为人们关于他对贵族特权留恋的评价是不公允的。实际上,他毕生都在维护他所服务的君主和普鲁士的王权。他一生侍奉过四位君主,在晚年的回忆录《思考与回忆》中,俾斯麦认为“君主专制政体首先要求当权者公正、诚实、忠于职守、有工作能力和谦虚谨慎”,他把内阁制和议会制看作君主立宪的重要内容,首相应保持内阁及内阁与君主关系的一致性和连续性。除了对自己如此要求之外,他希望德意志人都应该对王朝忠诚,“德国人需要一个他所归心的王朝”。由此可见,他拥有强烈的民族感情,德意志王权和君主制度在俾斯麦的思想中早已根深蒂固。
社会保险和救济在德国有悠久的历史,早在1794年普鲁士的法律就做出了国家对贫民提供救济的规定。相继有包括强制性养老金计划、济贫法、工厂法、雇主责任法等法律的颁布。同时,社会救济事业也逐渐发展壮大,在德国境内很早就已存在一些诸如共济会、矿工协会疾病保险机构等慈善组织,在行会中也有自己疾病和丧葬互助组。政府通过颁布立法的方式,促进这些保险组织发挥作用。1845年,普鲁士政府颁布法令,规定行会的强迫性质;1854年,又颁布法令,矿山、采盐等行业都被强迫建立雇主和工人联合管理下的地区性疾病保险组织。据统计,截至1876年,普鲁士共有4860个工厂建立了福利机构,其中2828个企业建立了工伤事故保险基金,还建立了疾病保险基金和救济基金。容克贵族农庄的父长制与等级制,普鲁士宗法制中的慈善机构,也都为可能发生的灾难提供了一种可预防性的措施。
因此,德国传统意义上的君主制使俾斯麦成为一个为普鲁士王权和君主服务的人,社会保险、救济和慈善等因素也成为了他社会保险立法的根源。
新历史学派思想、“国家社会主义”思想和“讲坛社会主义”思想指的是同一种学派的理论。“社会国家”的思想在德国由来已久,哲学家康德、黑格尔对未来的德国社会立法提供了思想框架,国民经济学家、政治家罗德贝图斯则因为与政府高级官员的密切关系,对德国社会立法产生直接而重要的影响。19世纪下半叶开始,“社会国家”思想开始在知识界广为流传,形成了“讲坛社会主义”学派,其代表人物有阿道夫·瓦格拉、古斯塔夫·申贝格和古斯塔夫·施莫勒。
“讲坛社会主义”学派表现在经济思想上:强调精神和伦理在社会经济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国家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主张实行强有力的国家干预;资本主义经济组织形式的变化可以避免其经济发展中的某些弊病;提倡社会改良,主张实施社会立法,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讲坛社会主义”在德国学术界产生了广泛影响的同时,也深刻地影响了德国政府高级官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俾斯麦。阿道夫·瓦格拉与俾斯麦在私人关系上十分亲近,是宰相府中的常客,他向宰相宣扬改革目标,其通过解决社会问题巩固现存统治,建立福利国家的“讲坛社会主义”思想深深影响了俾斯麦,以至于俾斯麦表明“只有现在进行统治的国家政权采取措施,方能制止社会主义运动的混乱局面”。可见,俾斯麦的思想中已经注入了这种因素,后来他甚至认为可以通过养老金的方式使人们获得满足,以便更好地对付。以至于德国历史学家博恩在评价时指出:“讲坛社会主义者的思想给德国的政策以强有力的推动。”
早年的俾斯麦从不祷告,因为他对世界是不是上帝创造的产生了疑问。直到35岁时他遇见了妻子乔安娜时,为了排除他们婚姻最大的阻碍(乔安娜的父亲不许女儿嫁给一个非基督徒),俾斯麦才最终信了基督教,进而逐渐开始反对自由放任,遵循基督教的传统思想。再者,德国本身是一个传统的基督教国家,天主教和新教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天主教的福利运动创始人冯·克特勒提出了设立慈善机构、组织基督教会及通过社会立法为工人谋福利的思想,并促成了天主教中央党具体改革方案的出台。而神职人员将基督教的“君权神授”观念和专制国家“无冲突的理想社会”观念联系在一起,不仅有对工业技术现代化的反感和对现代“大城市文明”的厌恶,更有对“拜金主义”狂潮带来的道德沦丧的痛心疾首。工人们意识到无法通过对上帝虔诚的祷告解决问题时,宗教信仰变得淡漠起来,不再相信上帝是他们心中的救世主。因而,神职人员意识到应该重建基督教信仰的统治地位,对现存的社会进行改革,而社会福利和保险立法是其中的重要步骤。此外,新教奉行“个人人格至上”,人们要求独立、自主,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自我保护,这否定了教会在社会救助上的绝对权威,这种自我保障的思想影响了人们的思维和生活。新教徒们开始面向现世,认为劳动是一种世俗的礼拜,也是对上帝的忠诚,应该在劳动中获得与义务对等的权力。
俾斯麦通过三次“王朝战争”,用战争的手段实现了德国的统一,成立了德意志帝国,为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当时德国所面临的社会现实也冲击着俾斯麦的思想:第一,统一以后的德国,需要稳定的国内环境,以便于巩固国家的统治,促进德国的经济发展。统一前,德意志聚焦于民族矛盾,国内反而处于一种平稳状态;统一后,国内矛盾开始变得尖锐起来,国际局势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德意志的稳定和强盛,需要实施一种社会政策来维护国家的统治。尽管国家当局认为,能够通过国家干预对市场进行自我调节,但危机和萧条使得经济自由放任的弊端进一步表现出来。
第二,德国社会民主党和社会主义工人运动给俾斯麦带来了猛烈的冲击。德国统一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德国的工人阶级力量迅速壮大起来。但是,工人的实际工资却在下降。1974-1879年,德国工人的实际工资下降了17.5%,工人运动因此趋于高涨。争取提高工资和8小说工作制的罢工行动此起彼伏,柏林、鲁尔、萨克森、萨尔和上西里西亚的工人都进行罢工。1890年,德国发生的罢工达200次。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成立,为工人运动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政治组织,为工人争取自己的权力推波助澜。俾斯麦在采取强硬的镇压措施之后,意识到“社会弊病的医治,不能仅仅依靠对社会民主党的过火行为的镇压,而应该通过积极促进工人阶级福利的改善来实现”。怀着对工人运动的恐惧,为了维护容克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温和手段”的年代开始了。这就是所谓的“蜜糕加鞭子”政策,在镇压措施之外,进行社会保险立法。
俾斯麦的社会保险立法内容主要包括1883年的《医疗保险法》、1884年的《工伤事故保险法》和1889年的《老龄-残疾保险法》三大立法。从而,社会保险立法在资本主义国家开了先例,赢得了“德国是争得社会立法的第一个国家”的骄傲,他的《皇帝诏书》被誉为“社会保险的大宪章”。尽管最初德意志帝国政府进行社会保险立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和稳定容克资产阶级的统治和国家的稳定,但从客观上来说,立法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水平。俾斯麦认为这些措施只是在恢复帝国健康菜肴中“加几滴社会主义的油”而已,立法只是在反社会主义“非常法”的暴力之下进行的缓和劳动者和容克资产阶级矛盾的怀柔政策而已。
最终的结果是,立法并没有解决实质性的国家政治危机问题,工人运动持续发展,社会民主党和工会的敌对态度依旧,反社会主义“非常法”也没法得到继续的维持,这些因素混合在一起,最终导致了1890年俾斯麦下台。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社会保险立法的实施,使得德国成为社会保障制度的滥觞,并被其他国家所效仿,从而影响了欧洲和整个世界。